鹽酸舍曲林膠囊

鹽酸舍曲林膠囊,適應症為舍曲林用於治療抑鬱症的相關症狀,包括伴隨焦慮、有或無躁狂史的抑鬱症。療效滿意後,繼續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鬱症的復發和再發。舍曲林也用於治療強迫症,初始治療有反應後,舍曲林在治療強迫症二年的時間內,仍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基本信息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舍曲林,其化學名稱為:(IS-順式)-4-(3,4-二氯苯基)-1,2,3,4-四氫-N-甲基-1-萘胺鹽酸鹽。
其結構式為:

鹽酸舍曲林膠囊 鹽酸舍曲林膠囊

分子式:CHCN·HCl
分子量:342.70

性狀

本品為硬膠囊,內容物為白色或類白色粉末。

適應症

舍曲林用於治療抑鬱症的相關症狀,包括伴隨焦慮、有或無躁狂史的抑鬱症。療效滿意後,繼續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鬱症的復發和再發。
舍曲林也用於治療強迫症,初始治療有反應後,舍曲林在治療強迫症二年的時間內,仍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規格

50mg(按舍曲林計)。

用法用量

成人每日服藥一次,早或晚均可,與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均可。通常治療抑鬱症和強迫症的有效劑量為50毫克(1粒)/日。
少數患者療效不佳而對藥物耐受較好時,可在幾周內根據療效逐漸增加藥物劑量、每次增加50毫克(1粒),最大可增至200毫克(4粒)/日,每日一次。因舍曲林的消除半衰期為24小時,調整劑量的間隔時間不應短於1周。
服藥7天左右可見療效,完全的療效則在服藥的第2至4周才顯現,強迫症療效的出現則可能需要更長時間。
長期用藥應根據療效調整劑量,並維持在最低的有效治療劑量。

不良反應

1.根據文獻資料,在舍曲林和安慰劑治療抑鬱症的對照臨床研究中,常見的不良反應如下:
自主神經系統:口乾和多汗。
中樞及周圍神經系統:眩暈和震顫。
胃腸道:腹瀉/稀便、消化不良和噁心。
精神:厭食、失眠和嗜睡。
生殖系統:性功能障礙(主要為男性射精延遲)。
2.舍曲林片已上市多年。根據文獻資料,患者服用舍曲林期間自發報告的不良事件如下:
自主神經系統:瞳孔變大和陰莖異常勃起。
全身:過敏反應、過敏症、類過敏反應、哮喘、乏力、發熱、面色潮紅、不適、體重減輕,體重增加。
心血管系統:胸痛、外周性水腫、高血壓、心悸、眼周浮腫、暈厥及心動過速。
中樞及周圍神經系統:昏迷、抽搐、頭痛、偏頭痛、運動障礙(包括錐體外系副反應症狀如多動、肌張力增高、磨牙及步態異常)、肌肉不自主收縮、感覺異常和感覺遲鈍。還有5-羥色胺綜合症相關的症狀和體徵,如一些因同時使用5-羥色胺能藥物而引起的焦慮不安、意識模糊、大汗、腹瀉、發熱、高血壓、肌強直及心動過速。
內分泌系統:溢乳、男子乳腺過度發育、高泌乳素血症及甲狀腺功能低下、ADH分泌失調綜合症。
胃腸道系統:腹痛、食慾增強,便秘、胰腺炎及嘔吐。
聽力/前庭功能:耳鳴。
血液系統:血小板功能改變、異常出血(如鼻出血、胃腸出血或血尿)、中性粒細胞缺乏、紫癜及血小板缺乏症。
實驗室檢查改變:臨床化驗結果異常。
肝膽系統:嚴重肝病(包括肝炎、黃疸和肝功能衰竭)及無症狀性血清轉氨酶升高(SGOT和SGPT)。
代謝/營養系統:低鈉血症和膽固醇增高。
肌肉骨骼系統:關節痛。
精神:焦慮不安、攻擊性反應、憂慮、抑鬱症狀、欣快、幻覺、女性性慾減退,男性性慾減退,惡夢、精神病及打哈欠。
生殖系統:月經不調。
呼吸系統:支氣管痙攣。
皮膚系統:脫髮症、血管性水腫皮膚光敏反應、瘙癢、皮疹(罕有脫皮性皮炎,如多形性紅斑:Stevens-Johnson綜合症、表皮壞死溶解)及蕁麻疹。
泌尿系統:面部水腫、尿失禁及尿瀦留。
視覺:視覺異常。
其它:有報告舍曲林停藥後的症狀包括:焦慮不安、憂慮、眩暈、頭痛、噁心及感覺異常。

禁忌

禁用於對舍曲林過敏者;禁止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合用。

注意事項

1.舍曲林與可增加5-羥色胺神經傳導的藥物如色氨酸或芬氟拉明合用時應慎重考慮,避免出現可能的藥效學相互作用。
2.由其它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抗抑鬱藥物或抗強迫症藥物轉換為舍曲林治療的最佳時機尚無經驗。轉換治療時,特別是長效藥物如氟西汀,應謹慎小心,應進行慎重的藥效學評價和監測。由一種選擇性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轉換為另一種藥物治療的清洗期目前還未確定。
躁狂/輕躁狂的激活作用:上市前的試驗期間,接受舍曲林治療的病人約0.4%出現輕躁狂或躁狂。套用其它已上市的抗抑鬱藥物或抗強迫症藥物治療情感性障礙時,也有報導少數病人出現躁狂或輕度躁狂。
3.抗抑鬱藥物和抗強迫症藥物都有誘發癲癇發作的潛在危險性,所有在用舍曲林治療抑鬱症的試驗中,大約有0.08%出現癲癇發作;在舍曲林治療驚恐症的試驗中沒有癲癇發作的報導。在約1800名接受舍曲林治療的強迫症患者中,有4人(約0.2%)出現抽搐發作,其中3例患者為青少年,2例患有癲癇,1例患者有癲癇家族史,所有這4例患者都沒有接受抗癲癇藥物治療。所有癲癇發作尚未確定與舍曲林治療直接相關。舍曲林還沒有在癲癇病人中作過評價,所以應避免用於不穩定性癲癇病人。對病情已控制的癲癇病人,應密切監護,任何服用舍曲林期間出現癲癇發作的患者均應停止給藥。
4.由於抑鬱症病人存在自殺企圖的可能性,並可能持續存在直到臨床明顯緩解時,所以在治療早期應對有自殺危險的病人進行密切監視。
由於已證明強迫症和抑鬱症常常共發,故治療強迫症患者時也應監測其自殺傾向。
5.育齡婦女使用舍曲林則應採取足夠的安全的避孕措施。
6.雖然臨床藥理學研究顯示舍曲林對於精神運動性活動沒有影響。然而抗抑鬱或抗強迫症藥物可以影響從事駕車或操作機器等有潛在危險性的工作時所必須的精力及體能,因此這類病人服用舍曲林應小心。
7.肝功能不全患者:伴發肝臟疾病的患者應慎用舍曲林。肝功能損傷患者應減低服藥劑量或給藥頻率。
8.腎功能不全患者:無需根據腎功能損害程度調整舍曲林給藥劑量。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曾在大鼠及家兔進行了生殖毒性研究,在人類最大用藥劑量的20倍和10倍(按mg/kg/日計)的劑量水平下均無致畸證據。然而在相當於人類最大用藥劑量的2.5倍至10倍的劑量水平下(按mg/kg/日計),舍曲林與胚胎的骨化延遲有關,可能繼發對於胚胎屏障的影響。
在人類最大劑量約5倍的劑量水平下(按mg/kg/日計),給予母體舍曲林後出現新生幼子存活率降低。對於其它的抗抑鬱藥物也曾有過對於新生幼子存活率降低的描述,這些影響的臨床意義還不明確。
對於妊娠期婦女沒有進行過足夠的良好的對照研究。孕婦只有在利大於弊的情況下才能用藥。
現有的關於乳汁中舍曲林濃度的數據資料較為有限。對小樣本量的哺乳期母親及嬰兒的零星研究提示,儘管乳汁中舍曲林濃度高於血清中濃度,嬰兒血清的舍曲林濃度極低或檢測不到。哺乳婦女只有在利大於弊的情況下才能使用。
妊娠和/或哺乳期服用舍曲林,醫生應當注意撤藥反應的症狀.母親服用包括舍曲林的5-羥色胺類抗抑鬱藥物,新生兒出現類似撤藥反應的症狀已有報導。

兒童用藥

儘管兒童患者對舍曲林的代謝稍快,為了避免產生過高的血藥濃度,對兒童患者建議使用較低劑量,尤其是6~12歲體重較輕的兒童。

老年用藥

老年患者用藥劑量範圍與年輕患者的相同。共700多老年患者(>65歲)參加了證實舍曲林在這部分人群中療效的臨床試驗。老年患者中不良反應的形式和發生率與年輕患者中的相似。

藥物相互作用

單氨氧化酶抑制劑(MAOIs):舍曲林合併單氨氧化酶抑制劑,包括選擇性的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司來吉蘭和可逆性的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嗎氯貝胺治療出現了嚴重副反應,有時是致命的。有些病例是類似5-羥色胺綜合症的表現,包括:發熱、強直、肌肉痙攣、自主神經功能紊亂伴生命體徵快速波動;精神狀況的改變包括精神紊亂、易激惹及極度激越直至發展為譫妄和昏迷。所以,服用單胺氧化酶抑制劑時或停用單胺氧化酶抑制劑14天內不能服用舍曲林;同樣,舍曲林停用後也需14天以上才能開始單胺氧化酶抑制劑的治療。
中樞神經系統抑制劑和酒精:每日同時服用舍曲林200mg不會增加乙醇、卡馬西平、氟哌啶醇或苯妥英對健康受試者認知功能和精神運動性活動能力的作用,但不主張舍曲林與酒精合用。
鋰劑:對正常志願者進行的安慰劑對照試驗中,舍曲林與鋰劑合用未明顯改變鋰劑的藥代動力學參數,但與安慰劑相比震顫增多,表明兩藥之間存在藥效學相互作用的可能。舍曲林與其它經5-羥色胺能機制起作用的藥物如鋰劑合用時,應對病人進行監護。
苯妥英:在健康志願者的安慰劑對照研究中,每日200mg舍曲林長期服藥並不顯著地抑制苯妥英的代謝,然而,如需與舍曲林合用,在開始加用舍曲林時應當監測苯妥英的血藥濃度,同時適當調整苯妥英的劑量。
舒馬普坦:在舍曲林上市後,有個別報導舍曲林與舒馬普坦合併使用後,病人出現體弱、腱反射亢進、共濟失調、意識模糊、焦慮和激越。如果臨床上確實需要舍曲林與該藥合併使用的話,應當對病人進行密切的觀察。
與蛋白結合的藥物:因舍曲林與血漿蛋白結合,應注意舍曲林和其它與血漿蛋白結合藥物之間相互作用的可能性.但是,舍曲林分別與地西泮、甲苯磺丁脲和華法林相互作用的三項正式研究中,未見舍曲林對這些藥物的蛋白結合率有明顯的影響.
華法林:舍曲林20mg/日與華法林聯合套用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凝血酶原時間,但臨床意義不明確。因此,舍曲林與華法林聯合套用或停用時應密切監測凝血酶原時間。
與其它藥物的相互作用:已進行了舍曲林與其它藥物間相互作用的研究。每日舍曲林200mg與地西泮或甲苯磺丁脲合用可導致一些藥代動力學參數較小的、但有統計意義的改變。與西咪替丁合用可明顯降低舍曲林的清除。這些改變的臨床意義尚不清楚。舍曲林對阿替洛爾的β-腎上腺能阻滯作用無任何影響。每日舍曲林200mg與格列本脲或地高辛之間無相互作用。
電休克治療(ECT):尚無考察舍曲林與電休克治療合用優點或危險方面的臨床試驗。
細胞色素P450(CYP)2D6代謝的藥物:抗抑鬱藥物對藥物代謝同功酶CYP 2D6的抑制作用程度是不盡相同的。其臨床意義需取決於抑制作用的程度及合用藥物的治療指數。治療指數較窄的CYP 2D6底物包括如普羅帕酮(propafenone)、氟卡尼(fIecainide)在內的三環類抗抑鬱藥物和IC類抗心律失常藥物。已有的藥物相互作用研究表明,每日50mg舍曲林長期給藥可使地西帕明(desipramine,CYP2D6同功酶活性的標誌物)穩態的血藥濃度輕度增加(平均30-40%)。
其他細胞色素(CYP)酶代謝的藥物(CYP 3A3/4,CYP 2C9,CYP 2C 19,CYP 1A2):
CYP 3A3/4:體內藥物相互作用試驗表明長期服用舍曲林200mg/日不會對CYP 3A3/4介導的內生皮質醇的羥化或卡馬西平及特非那定的代謝產生抑制作用。另外,每日50mg舍曲林長期給藥不會對CYP 3A3/4介導的阿普唑倫藥物代謝產生抑制作用。這說明舍曲林不是CYP 3A3/4的抑制劑。
CYP 2C9:長期服用舍曲林200mg/日對甲苯磺丁脲、苯妥英和華法林的血藥濃度沒有明顯影響。這說明舍曲林不是CYP 2C9的臨床相關抑制劑。
CYP 2C 19:長期服用舍曲林200mg/日對地西泮血藥濃度無明顯影響,說明舍曲林也非CYP 2C 19的抑制劑。
CYP 1A2:體外實驗研究表明舍曲林對CYP 1A2無明顯抑制作用。
其它5-羥色胺能藥物:舍曲林與可增強5-羥色胺神經傳導作用的藥物如色胺酸或芬氟拉明合用時應慎重考慮,避免出現可能的藥效學相互作用。

藥物過量

有證據表明,舍曲林在過量服用時仍有很大的安全範圍。曾有舍曲林單獨過量服用高達13.5g的報導。曾有過量服用舍曲林導致死亡的報導,但大多出現於與其它藥物和/或酒精聯合套用的情況下。因此,應對任何用藥過量給與積極治療。
藥物過量症狀包括有因5-羥色胺引起的不良反應如嗜睡、胃腸不適(如噁心和嘔吐)、心動過速、震顫、激動和頭暈。罕有昏迷報導。舍曲林沒有特效的解毒劑。開放並保持氣道通暢確保充分的供氧及換氣,可與導瀉劑合用活性碳,可能與催吐或洗胃同樣甚或更為有效。在對症治療及支持療法同時,建議進行心臟及生命體徵監測。由於舍曲林有較大分布容積,強迫利尿,透析,血液灌注及換血療法均沒有明顯意義。

藥理毒理

舍曲林在體外是神經元強效和特異的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能導致動物體內5-羥色胺效應的增強。舍曲林對神經元中去甲腎上腺索和多巴胺的再攝取僅有極輕微的作用。在臨床劑量下,舍曲林阻斷人類血小板對5-羥色胺的攝取。在動物體內,舍曲林沒有中樞興奮作用、鎮靜作用、抗膽鹼能作用和心臟毒性。在健康志願者所做的對照研究中,舍曲林不引起鎮靜作用,因而不影響各種精神運動的操作。由於它選擇性地抑制5-羥色胺的再攝取,因此它並不增強兒茶酚類神經介質的活性,舍曲林與毒蕈鹼受體(膽鹼能)、5-羥色胺能受體、多巴胺受體、腎上腺素受體、組織胺受體、GABA受體以及苯二氮䓬類受體沒有親和性。動物長期給予舍曲林後可使腦內去甲腎上腺素受體下調,這與臨床其它抗抑鬱藥物作用相一致。
舍曲林在治療抑鬱症和強迫症的臨床對照研究中未見體重增加,某些病人可能會出現體重減輕。
舍曲林未表現出濫用的可能性。在舍曲林、阿普唑倫和右旋苯丙胺的安慰劑對照、雙盲隨機研究中,比較它們的濫用傾向,舍曲林沒有產生濫用傾向所特有的正性主觀效應。試驗對象在一些反映藥物濫用的指標如對藥物的喜歡程度、欣快和濫用傾向方面都評價阿普唑倫和右旋苯丙胺顯著地大於安慰劑。舍曲林既沒有右旋苯丙胺伴隨的興奮刺激和致焦慮作用,也沒有阿普唑倫伴隨的鎮靜作用和對精神運動功能的損傷.舍曲林既沒有在功能上成為經訓練後可自行攝用古柯鹼的恆河猴的正性增強劑,也沒有做為對恆河猴的選擇性刺激物而取代右旋苯丙胺或苯巴比妥。
長期給藥的動物試驗表明:舍曲林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套用相當於臨床有效治療劑量數倍的藥物劑量動物也能夠良好耐受。舍曲林無致畸作用。

藥代動力學

舍曲林主要通過肝臟代謝,其半衰期約為24小時。血漿中的主要代謝產物為去甲基舍曲林,半衰期62-104小時,體外試驗顯示其藥理活性明顯低於舍曲林,約為舍曲林的1/20,沒有證據表明去甲基舍曲林在抑鬱模型體內有藥理活性。舍曲林和去甲基舍曲林在人體內大部分被代謝。其最終代謝產物從糞便和尿中等量排泄,只有少量舍曲林(<0.2%)以原形從尿中排出。
舍曲林的血藥濃度隨劑量改變成比例變化,並且不受年齡的影響,在男性,舍曲林每日口服一次50-200mg,連續用藥14天后,服藥4.5-8.4小時人體血藥濃度達峰值(Cmax)。青少年和老年人的藥代動力學曲線與18-65歲之間成人無明顯差別。青年人和老年人、男性和女性的舍曲林平均半衰期為22-36小時。與終末清除半衰期相一致,每天給藥一次,一星期達穩態濃度,在這過程中有兩倍的濃度蓄積。舍曲林的血漿蛋白結合率為98%。動物實驗結果表明,舍曲林的表觀分布容積較大。
食物對鹽酸舍曲林膠囊的生物利用度無明顯的影響。

貯藏

遮光,密封保存。

包裝

鋁塑包裝,每盒14粒。

有效期

24個月。

執行標準

YBHl02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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