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岡縣農村行政村消防工作考核驗收細則

二、農村30戶以上的村寨必須明確1名專(兼)職消防安全員,負責村寨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工作,公安消防機構或轄區公安派出所專兼職消防民警每年對消防安全培訓一次。 六、各行政村要以村國小或農村遠程教育網接受點為平台建立消防宣傳教育基地,每年組織一次村民接受消防知識教育。 七、50戶以上村寨建立“50戶聯防”制度,有專兼職防火巡查、鳴鑼喊寨人員,每日巡查、喊寨不少於一次。

一、農村消防工作實行村委會主任負責制,成立有派出所、民兵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等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的農村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消防工作計畫和管理制度,明確職責,制定消防檔案,與村民簽定《村民防火公約》,消防工作領導小組每年組織召開兩次消防專題會議,分析火災形勢,研究消防工作。
二、農村30戶以上的村寨必須明確1名專(兼)職消防安全員,負責村寨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工作,公安消防機構或轄區公安派出所專兼職消防民警每年對消防安全培訓一次。
三、各行政村應成立義務消防隊,且人數不少於本村成年公民的15%,義務消防隊承擔本村的撲救火災任務,制定滅火、疏散預案並每年組織村寨60%以上的村民開展一次滅火實戰演練,每季度進行消防業務訓練一次,每半年對本村開展防火安全檢查一次,負責消防器材設施維護保養。
四、各行政村應該將消防經費納入年度預算,按國家規定建設消防設施,併購置消防器材。30戶以上的村寨要設定消防火栓和消防水池,配備相應的消防水帶和水槍,50戶以上的大村寨要配備消防泵。
五、各行政村應當設有固定的消防宣傳欄和防火公約,每30—49戶不少於1塊、50—99戶不少於2塊、100—199戶不少於3塊、200戶以上不少於4塊並每季度更換一次。
六、各行政村要以村國小或農村遠程教育網接受點為平台建立消防宣傳教育基地,每年組織一次村民接受消防知識教育。專(兼)職消防安全員每月對老弱病殘幼等群體的消防宣傳教育不少於一次,督促和檢查其監護人落實消防安全措施,保證安全。在寒假期間,應組織一次以上在家的中小學生學習消防安全知識,提高自防自救技能。
七、50戶以上村寨建立“50戶聯防”制度,有專兼職防火巡查、鳴鑼喊寨人員,每日巡查、喊寨不少於一次。
八、100戶以上村寨設立廣播站,每年向村民廣播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常識,通報火災信息等內容時間不得低於60小時。村委會及200戶以上村寨有消防宣傳音像資料和播放器材,每半年至少組織村民觀看一次,確保90%以上的居民掌握“三懂三會”(懂逃生自救常識,懂家庭防火措施,懂初起火災撲救方法;會報火警、會逃生、會使用滅火器)。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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