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泉

鮑泉,字潤岳,東海人也。父幾,字景玄。家貧,以母老詣吏部尚書王亮乾祿,亮一見嗟賞,舉為舂陵令。後為明山賓所薦,為太常丞。以外兄傅昭為太常,依制緦服不得相臨,改為尚書郎,終於湘東王諮議參軍。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人物簡介

姓 名:鮑  泉

字 號:字 潤岳

民 族:

性 別:

生 卒:(?~551年)

籍 貫:東海(治所在今天山東省郯[tán]城縣以北)人。

家庭出身:官宦之家,湘東王諮[zī]議參軍鮑幾之子。

主要經歷:博涉史傳,兼有文筆。少事元帝為通直侍郎。元帝承制,累遷信州刺史。世子蕭方諸刺郢州,他為長史。侯景陷郢,被害。

【註:“元帝” 即梁元帝。梁元帝蕭繹(508―554年在世),南北朝時期 梁代皇帝(552年―554年在位)。梁武帝蕭衍第七子,梁簡文帝蕭綱之弟。——— 記載里說他善畫佛畫、鹿鶴、景物寫生,技巧全面,尤其善於畫域外人的形貌。】

代表作品:《新儀》、《奉和湘東王春日》、《落日看還》等。

部分作品

《寒 閨》

行人訊息斷,空閨靜復寒。風急朝機燥,鏡暗晚妝難。

從來腰自小,衣帶就中寬。

《詠剪彩花》

花生剪刀里,從不訝逼真。風動雖難落,蜂飛欲向人。

不知今日後,誰能逆作春。

《南苑看游者》

洛陽小苑地,車馬盛經過。緣溝駐行幰,傍柳轉鳴珂。

履高含響佩,襪輕半隱羅。浮雲無處所,何用轉橫波。

《江上望月》

客行鉤始懸,此夜月將弦。川澄光自動,流駛影難圓。

蒼蒼隨遠色,漾漾逐漪漣。無因轉還泛,回首眷前賢。

《秋 日》

露色已成霜,梧楸欲半黃。燕去櫩恆靜,蓮寒池不香。

夕烏飛向月,余蚊聚逐光。旅情恆自苦,秋夜漸應長。

《詠 梅 花》

可憐階下梅,飄蕩逐風回。度簾拂羅幌,縈窓落梳台。

乍隨織手去,還因插鬢來。客心屢看此,愁眉斂詎開。

《詠 薔 薇》

經植家春館,靃靡上蘭宮。片舒猶帶紫,半卷未全紅。

葉疎難蔽日,花密易傷風。佳麗新妝罷,含笑折芳叢。

《落日看還》

妖姬競早春,上苑逐名辰。苔輕變水色,霞濃掩日輪。

雕甍斜落景,書扇拂游塵。衣香遙已度,衫紅遠更新。

誰家蕩舟妾,何處織縑人。

《奉和湘東王春日》

新鶯始新歸,新蝶復新飛。新花滿新樹,新月麗新輝。

新光新氣早,新望新盈抱。新水新綠浮,新禽新聽好。

新景自新還,新葉復新攀。新枝雖可結,新愁詎解顏。

新思獨氛氳,新知不可聞。新扇如新月,新蓋學新雲。

新落連珠淚,新點石榴裙。

史籍記載

《梁書》

———《梁書· 列傳第二十四 ·裴子野;顧協;徐摛;鮑泉》

鮑泉,字潤岳,東海人也。父機,湘東王諮議參軍。

泉博涉史傳,兼有文筆。少事元帝,早見擢任。及元帝承制,累遷至信州刺史。

太清三年,元帝命泉征河東王譽於湘州。泉至長沙,作連城以逼之。譽率眾攻泉,泉據柵堅守,譽不能克。泉因其弊出擊之,譽大敗,盡俘其眾,遂圍其城,久未能拔。世祖乃數泉罪,遣平南將軍王僧辯代泉為都督。

僧辯至,泉愕然,顧左右曰:“得王竟陵(因王僧辯時為竟陵太守,故有此稱)助我經略,賊不足平矣!”僧辯既入,乃背泉而坐,曰:“鮑郎有罪,令旨使我鎖卿,卿勿以故意見期。”因出令示泉,鎖之床下。泉曰:“稽緩王師,甘罪是分,但恐後人更思鮑泉之憒憒耳!”乃為啟謝淹遲之罪(“淹遲”即延遲延緩之意。“淹遲之罪”即延誤戰機之罪)。

世祖尋復其任,令與僧辯等率舟師東逼邵陵王於郢州。郢州平,元帝以長子方諸為刺史,泉為長史,行府州事。侯景密遣將宋子仙、任約率精騎襲之。方諸與泉不恤軍政,唯蒲酒自樂,賊騎至,百姓奔告,方諸與泉方雙陸,不信,曰:“徐文盛大軍在東,賊何由得至?”既而傳告者眾,始令闔門。

賊縱火焚之,莫有抗者,賊騎遂入,城乃陷。執方諸及泉送之景所。後景攻王僧辯於巴陵,不克,敗還,乃殺泉於江夏,沉其屍於黃鵠磯。

初,泉之為南討都督也,其友人夢泉得罪於世祖,覺而告之。後未旬,果見囚執。頃之,又夢泉著朱衣而行水上,又告泉曰:“君勿憂,尋得免矣。”因說其夢,泉密記之,俄而復見任,皆如其夢。

泉於《儀禮》尤明,撰《新儀》四十卷,行於世。

陳吏部尚書姚察曰:阮孝緒常言,仲尼論四科,始乎德行,終乎文學。有行者多尚質樸,有文者少蹈規矩,故衛、石靡餘論可傳,屈、賈無立德之譽。若夫憲章游、夏,祖述回、騫,體兼文行,於裴幾原見之矣!

《南史》

———《南史· 卷六十二 · 列傳第五十二 ·賀瑒;司馬褧;朱異;顧協;徐摛;鮑泉》

泉美須髯,善舉止,身長八尺,性甚警悟。博涉史傳,兼有文筆。少事元帝,為國常侍,早見擢任,謂曰:“我文之外無出卿者。”後為通直侍郎。常乘高幰車,從數十左右,傘蓋服玩甚精。道逢國子祭酒王承,承疑非舊貴,遣訪之,泉從者答曰:“鮑通直”。承怪焉,復欲辱之,遣逼車問:“鮑通直復是何許人?而得如此!”都下少年遂為口實,見尚豪華人,相戲曰:“鮑通直復是何許人,而得如此”,以為笑謔。

及元帝承制,累遷至信州刺史。方等之敗,元帝大怒,泉與王僧辯討之。僧辯曰:“計將安出?”泉曰:“事等沃雪,何所多慮。”僧辯曰:“君言文士常談耳,江東少有武乾,非精兵一萬不可以往。竟陵甲卒不久當至,猶可重申。欲與卿入言之。”泉許諾,及僧辯如向言,泉默然不繼。元帝大怒,於是械繫僧辯,時人比泉為酈寄。

泉既專征長沙,久而不克。元帝乃數泉二十罪,為書責之曰:“面如冠玉,還疑木偶,須似蝟毛,徒勞繞喙。”乃從獄中起王僧辯代泉為都督,使舍人羅重歡領齋仗三百人與僧辯往。及至長沙,遣通泉曰:“羅舍人被令送王竟陵來。”泉愕然,顧左右曰:“得王竟陵助我經略,賊不足平矣。”乃拂席坐而待之。僧辯入,乃背泉而坐曰:“鮑郎,卿有罪,令旨使我鎖卿,卿勿以故意見期。”命重歡出令示泉,鎖之床下。泉顏色自若,了無懼容,曰:“稽緩王師,罪乃甘分,但恐後人更思鮑泉之憒憒耳。”僧辯色甚不平,泉乃啟陳淹遲之罪。元帝尋復其任,令與僧辯等東逼邵陵王於郢州。

郢州平,元帝以世子方諸為刺史,泉為長史,行州府事。方諸見泉和弱,每有諮陳未嘗用,使泉伏床騎背為馬,書其衣作其姓名,由是州府盡相欺。侯景密遣將宋子仙、任約襲之。方諸與泉不恤軍政,唯蒱酒自樂,云:“賊何由得至”。既而傳告者眾,始命闔門。城陷,賊執方諸及泉送之景所。後景攻王僧辯於巴陵不克,敗還,乃殺泉於江夏,沉其屍於黃鶴磯。

初,泉夢著朱衣行水上,及死,舉身帶血而沉於江,如其夢。泉於《儀禮》尤明,撰《新儀》三十卷行於世。

時又有鮑行卿,以博學大才稱,位後軍臨川王錄事,兼中書舍人,遷步兵校尉。上《玉璧銘》,武帝發詔褒賞。好韻語,及拜步兵,面謝帝曰:“作舍人,不免貧,得五校,實大校。”例皆如此。有集二十卷。撰《皇室儀》十三卷,《乘輿龍飛記》二卷。

弟客卿,位南康太守。客卿三子——檢、正、至,並才藝知名,俱為湘東王五佐。正好交遊,無日不適人,人為之語曰:“無處不逢烏噪,無處不逢鮑佐。” 正不為湘東所知,獻書告退。王恨之。及建鄴城陷,正為尚書外兵郎,病不能起,景雜於死屍焚之。王聞之曰:“忠非紀信,利非象齒,焚如棄如,於是乎得。” 君子以此知湘東王不仁。檢為湘東王鎮西府中記室,使蜀,不屈於武陵王,見害。

論曰:夏侯勝雲,“士患不明經術,經術明,取青紫如拾地芥耳”。於賀瑒、賀琛、朱異、司馬褧其得之矣。而異遂徼寵幸,任事居權,不能以道佐時,苟取容媚。及延寇敗國,實異之由,禍難既彰,不明其罪,亦既身死,寵贈猶殊。罰既弗加,賞亦斯濫。夫太清之亂,固其宜矣。顧協清介,足以追蹤古人;徐摛貞正,仁者信乎有勇。孝穆聰明特達,締構興王,獻替謀猷,亮直斯在。泉本文房之士,每處荷戈之任,非材之責,勝任不亦難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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