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少帝

”三月,以征東將軍滿寵為太尉。 三年春正月,東平王徽薨。 八年春二月朔,日有蝕之。

人物生平

魏少帝曹芳(232年-274年),字蘭卿,是三國時魏朝第三代皇帝。曹芳是魏明帝的義子,但自小在宮中成長的曹芳,出生來歷一概不詳。《魏氏春秋》記載,曹芳應該是任城王曹楷之子。魏青龍三年,封為齊王,公元239年被立為太子,當年登基即帝位,年僅八歲。改年景初公元240年改年號為正始,即位後由大將軍曹爽、太尉司馬懿共同輔政。魏正始十年(249年),司馬懿發動高平陵事件罷廢曹爽(之後滅三族),獨掌軍國大權,改年號為嘉平。司馬懿死後,其子司馬師把持朝政,曹芳聯合李豐、張緝、夏侯玄等意圖罷除司馬師,改立夏侯玄為大將軍,三人被司馬師搜出“衣帶詔”,腰斬滅族公元254年,曹芳被司馬師廢去帝號,貶為齊王,另立曹髦為帝。司馬師、司馬昭相繼掌權。晉國立國後封為邵陵縣公,死後謚“厲公”。

歷史記載

齊王諱芳,字蘭卿。明帝無子,養王及秦王詢;宮省事秘,莫有知其所由來者。青龍三年,立為齊王。景初三年正月丁亥朔,帝甚病,乃立為皇太子。是日,即皇帝位,大赦。尊皇后曰皇太后。大將軍曹爽、太尉司馬宣王輔政。詔曰:“朕以眇身,繼承鴻業,煢煢在疚,靡所控告。大將軍、太尉奉受末命,夾輔朕躬,司徒、司空、冢宰、元輔總率百寮,以寧社稷,其與群卿大夫勉勖乃心,稱朕意焉。諸所興作宮室之役,皆以遺詔罷之。官奴婢六十已上,免為良人。”二月,西域重譯獻火浣布,詔大將軍、太尉臨試以示百寮。
丁丑詔曰:“太尉體道正直,盡忠三世,南擒孟達,西破蜀虜,東滅公孫淵,功蓋海內。昔周成建保傅之官,近漢顯宗崇寵鄧禹,所以優隆雋乂,必有尊也。其以太尉為太傅,持節統兵都督諸軍事如故。”三月,以征東將軍滿寵為太尉。夏六月,以遼東東沓縣吏民渡海居齊郡界,以故縱城為新沓縣以居徙民。秋七月,上始親臨朝,聽公卿奏事。八月,大赦。冬十月,鎮南將軍黃權為車騎將軍。
十二月,詔曰:“烈祖明皇帝以正月棄背天下,臣子永惟忌日之哀,其復用夏正;雖違先帝通三統之義,斯亦禮制所由變改也。又夏正於數為得天正,其以建寅之月為正始元年正月,以建丑月為後十二月。”
正始元年春二月乙丑,加侍中中書監劉放、侍中中書令孫資為左右光祿大夫。丙戌,以遼東汶、北豐縣民流徙渡海,規齊郡之西安、臨菑、昌國縣界為新汶、南豐縣,以居流民。
自去冬十二月至此月不雨。丙寅,詔令獄官亟平冤枉,理出輕微;群公卿士讜言嘉謀,各悉乃心。夏四月,車騎將軍黃權薨。秋七月,詔曰:“易稱損上益下,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方今百姓不足而御府多作金銀雜物,將奚以為?今出黃金銀物百五十種,千八百餘斤,銷冶以供軍用”八月,車駕巡省洛陽界秋稼,賜高年力田各有差。
二年春二月,帝初通論語,使太常以太牢祭孔子於辟雍,以顏淵配。
夏五月,吳將朱然等圍襄陽之樊城,太傅司馬宣王率眾拒之。六月辛丑,退。己卯,以征東將軍王凌為車騎將軍。冬十二月,南安郡地震。
三年春正月,東平王徽薨。三月,太尉滿寵薨。秋七月甲申,南安郡地震。乙酉,以領軍將軍蔣濟為太尉。冬十二月,魏郡地震。
四年春正月,帝加元服,賜群臣各有差。夏四月乙卯,立皇后甄氏,大赦。五月朔,日有食之,既。秋七月,詔祀故大司馬曹真、曹休、征南大將軍夏侯尚、太常桓階、司空陳群、太傅鍾繇、車騎將軍張郃、左將軍徐晃、前將軍張遼、右將軍樂進、太尉華歆、司徒王朗、驃騎將軍曹洪、征西將軍夏侯淵、後將軍朱靈、文聘、執金吾臧霸、破虜將軍李典、立義將軍龐德、武猛校尉典韋於太祖廟庭。冬十二月,倭國女王俾彌呼遣使奉獻。
五年春二月,詔大將軍曹爽率眾征蜀。夏四月朔,日有蝕之。五月癸巳,講尚書經通,使太常以太牢祀孔子於辟雍,以顏淵配;賜太傳、大將軍及侍講者各有差。丙午,大將軍曹爽引軍還。秋八月,秦王詢薨。九月,鮮卑內附,置遼東屬國,立昌黎縣以居之。冬十一月癸卯,詔祀故尚書令荀攸於太祖廟庭。己酉,復秦國為京兆郡。十二月,司空崔林薨。
六年春二月丁卯,南安郡地震。丙子,以驃騎將軍趙儼為司空;夏六月,儼薨。八月丁卯,以太常高柔為司空。癸巳,以左光祿大夫劉放為驃騎將軍,右光祿大夫孫資為衛將軍。冬十一月,祫祭太祖廟,始祀前所論佐命臣二十一人。十二月辛亥,詔故司徒王朗所作易傳,令學者得以課試。乙亥,詔曰:“明日大會群臣,其令太傅乘輿上殿。”
七年春二月,幽州刺史毌丘儉討高句驪,夏五月,討濊貊,皆破之。韓那奚等數十國各率種落降。秋八月戊申,詔曰:“屬到巿觀見所斥賣官奴婢,年皆七十,或癃疾殘病,所謂天民之窮者也。且官以其力竭而復鬻之,進退無謂,其悉遣為良民。若有不能自存者,郡縣振給之。”己酉,詔曰:“吾乃當以十九日親祠,而昨出已見治道,得雨當復更治,徒棄功夫。每念百姓力少役多,夙夜存心。道路但當期於通利,聞乃撾捶老小,務崇脩飾,疲睏流離,以至哀嘆,吾豈安乘此而行,致馨德於宗廟邪?自今已後,明申敕之。”冬十二月,講禮記通,使太常以太牢祀孔子於辟雍,以顏淵配。
八年春二月朔,日有蝕之。夏五月,分河東之汾北十縣為平陽郡。 秋七月,尚書何晏奏曰:“善為國者必先治其身,治其身者慎其所習。所習正則其身正,其身正則不令而行;所習不正則其身不正,其身不正則雖令不從。是故為人君者,所與游必擇正人,所觀覽必察正象,放鄭聲而弗聽,遠佞人而弗近,然後邪心不生而正道可弘也。季末闇主,不知損益,斥遠君子,引近小人,忠良疏遠,便辟褻狎,亂生近昵,譬之社鼠;考其昏明,所積以然,故聖賢諄諄以為至慮。舜戒禹曰‘鄰哉鄰哉’,言慎所近也,周公戒成王曰‘其朋其朋’,言慎所與也。*(詩)**[書]*云:‘一人有慶,兆民賴之。’可自今以後,御幸式乾殿及游豫後園,皆大臣侍從,因從容戲宴,兼省文書,詢謀政事,講論經義,為萬世法。”冬十二月,散騎常侍諫議大夫孔乂奏曰:“禮,天子之宮,有斲礱之制,無朱丹之飾,宜循禮復古。今天下已平,君臣之分明,陛下但當不懈於位,平公正之心,審賞罰以使之。可絕後園習騎乘馬,出必御輦乘車,天下之福,臣子之願也。”晏、乂鹹因闕以進規諫。 九年春二月,韂將軍中書令孫資,癸巳,驃騎將軍中書監劉放,三月甲午,司徒韂臻,各遜位,以侯就第,位特進。四月,以司空高柔為司徒;光祿大夫徐邈為司空,固辭不受。秋九月,以車騎將軍王凌為司空。冬十月,大風髮屋折樹。 嘉平元年春正月甲午,車駕謁高平陵。太傅司馬宣王奏免大將軍曹爽、爽弟中領軍羲、武韂將軍訓、散騎常侍彥官,以侯就第。戊戌,有司奏收黃門張當付廷尉,考實其辭,爽與謀不軌。又尚書丁謐、鄧揚、何晏、司隸校尉畢軌、荊州刺史李勝、大司農桓范皆與爽通姦謀,夷三族。語在爽傳。丙午,大赦。丁未,以太傅司馬宣王為丞相,固讓乃止。
夏四月乙丑,改年。丙子,太尉蔣濟薨。冬十二月辛卯,以司空王凌為太尉。庚子,以司隸校尉孫禮為司空 二年夏五月,以征西將軍郭淮為車騎將軍。冬十月,以特進孫資為驃騎將軍。十一月,司空孫禮薨。十二月甲辰,東海王霖薨。乙未,征南將軍王昶渡江,掩攻吳,破之。 三年春正月,荊州刺史王基、新城太守*(陳泰)**[州泰]*攻吳,破之,降者數千口。二月,置南郡之夷陵縣以居降附。三月,以尚書令司馬孚為司空。四月甲申,以征南將軍王昶為征南大將軍。壬辰,大赦。丙午,聞太尉王凌謀廢帝,立楚王彪,太傅司馬宣王東征凌。五月甲寅,凌自殺。六月,彪賜死。秋七月壬戌,皇后甄氏崩。辛未,以司空司馬孚為太尉。戊寅,太傅司馬宣王薨,以韂將軍司馬景王為撫軍大將軍,錄尚書事。乙未,葬懷甄后於太清陵。庚子,驃騎將軍孫資薨。十一月,有司奏諸功臣應饗食於太祖廟者,更以官為次,太傅司馬宣王功高爵尊,最在上。十二月,以光祿勛鄭沖為司空。 四年春正月癸卯,以撫軍大將軍司馬景王為大將軍。二月,立皇后張氏,大赦。夏五月,魚二,見於武庫屋上。[一]冬十一月,詔征南大將軍王昶、征東將軍胡遵、鎮南將軍□丘儉等征吳。十二月,吳大將軍諸葛恪拒戰,大破觽軍於東關。不利而還。
五年夏四月,大赦。五月,吳太傅諸葛恪圍合肥新城,詔太尉司馬孚拒之。秋七月,恪退還。
八月,詔曰:“故中郎西平郭修,砥節厲行,秉心不回。乃者蜀將姜維寇鈔修郡,為所執略。 往歲偽大將軍費禕驅率髃觽,陰圖窺□,道經漢壽,請會觽賓,修於廣坐之中手刃擊禕,勇過聶政,功逾介子,可謂殺身成仁,釋生取義者矣。夫追加褒寵,所以表揚忠義;祚及後胤,所以銟勸將來。其追封修為長樂鄉侯,食邑千戶,謚曰威侯;子襲爵,加拜奉車都尉;賜銀千鉼,絹千匹,以光寵存亡,永垂來世焉。”
自帝即位至於是歲,郡國縣道多所置省,俄或還復,不可勝紀。 六年春二月己丑,鎮東將軍□丘儉上言:“昔諸葛恪圍合肥新城,城中遣士劉整出圍傳訊息,為賊所得,考問所傳,語整曰:‘諸葛公欲活汝,汝可具服。’整罵曰:‘死狗,此何言也! 我當必死為魏國鬼,不苟求活,逐汝去也。欲殺我者,便速殺之。’終無他辭。又遣士鄭像出城傳訊息,或以語恪,恪遣馬騎尋圍跡索,得像還。四五人*(的)**[靮]*頭面縛,將繞城表,□語像,使大呼,言‘大軍已還洛,不如早降。’像不從其言,更大呼城中曰:‘大軍近在圍外,壯士努力!’賊以刀築其口,使不得言,像遂大呼,令城中聞知。整、像為兵,能守義執節,子弟宜有差異。”詔曰:“夫顯爵所以褒元功,重賞所以寵烈士。整、像召募通使,越蹈重圍,冒突白刃,輕身守信,不幸見獲,抗節彌厲,揚六軍之大勢,安城守之懼心,臨難不顧,畢志傳命。昔解楊執楚,有隕無貳,齊路中大夫以死成命,方之整、像,所不能加。 今追賜整、像爵關中侯,各除士名,使子襲爵,如部曲將死事科。” 庚戌,中書令李豐與皇后父光祿大夫張緝等謀廢易大臣,以太常夏侯玄為大將軍。事覺,諸所連及者皆伏誅。辛亥,大赦。三月,廢皇后張氏。夏四月,立皇后王氏,大赦。五月,封后父奉車都尉王夔為廣明鄉侯、光祿大夫,位特進,妻田氏為宣陽鄉君。秋九月,大將軍司馬景王將謀廢帝,以聞皇太后。甲戌,太后令曰:“皇帝芳春秋已長,不親萬機,耽淫內寵,沉漫女德,日延倡優,縱其醜謔;迎六宮家人留止內房,毀人倫之□,亂男女之節; 恭孝日虧,悖毝滋甚,不可以承天緒,奉宗廟。使兼太尉高柔奉策,用一元大武告於宗廟,遣芳歸藩於齊,以避皇位。”是日遷居別宮,年二十三。使者持節送韂,營齊王宮於河內*[之]*重門,制度皆如藩國之禮。
丁丑,令曰:“東海王霖,高祖文皇帝之子。霖之諸子,與國至親,高貴鄉公髦有大成之量,其以為明皇帝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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