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方魁

2009年春節,高方魁帶段某某去廣州旅行的事被呂明得知後,呂明約高方魁長談。 3月22日,在高方魁的授意下,孫春計、王澤躍手持軍刺和木棒守候在迎賓小區段某某家樓下,將送段某某回家的呂明捅傷致死。 日,高方魁、孫春計、王澤躍先後被青山區公安分局抓獲。

轟動一時的內蒙古包頭市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副總高方魁指使他人故意傷害致死情婦男友案在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公開審理,受害人呂明父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230餘萬元。
檢察機關指控,2007年,高方魁與小他20歲的下屬段某某發生曖昧關係,並一直保持至2009年案發前。2008年初,段某某經人介紹,與包頭市第七醫院主治醫師呂明相戀,高方魁得知後,於2008年5月至2009年1月間,多次指使王澤躍、馬俊對被害人呂某進行報復,用跟蹤、砸車窗、潑硫酸、扎車胎、發信息、打電話等手段對呂明進行恐嚇。2009年春節,高方魁帶段某某去廣州旅行的事被呂明得知後,呂明約高方魁長談。此後,高方魁萌發了教訓呂明的想法。3月22日,在高方魁的授意下,孫春計、王澤躍手持軍刺和木棒守候在迎賓小區段某某家樓下,將送段某某回家的呂明捅傷致死。3月23 日,高方魁、孫春計、王澤躍先後被青山區公安分局抓獲。3月25日,被告人馬俊投案自首。檢察機關以故意傷害罪對高方魁、王澤躍以及孫春計提起公訴,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對高方魁、王澤躍、馬俊提起公訴。
被害人呂明父母到庭參加公審,並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總計230餘萬元。
高方魁當庭對指使孫春計、馬俊對呂明實施報復的行為給予否定,並辯稱,案發當晚,教訓呂明的事他知道,但並未指使王澤躍和孫春計帶器械,同時推翻了在公安機關講述的給過孫、王二人錢財的供述。法庭將擇日對該案進行判決。(宋阿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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