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罰

體罰

體罰,可以是對罪犯施行的一種正式懲罰,如鞭笞,也包括對肉體的傷害(肉刑),是古代社會中常見的刑罰,目前在世界上還存在,如實行沙里亞法規的伊斯蘭國家對盜竊處以砍手的刑罰和新加坡的鞭笞。體罰是指通過對人身體的責罰,特別是造成疼痛,來進行懲罰或教育的行為corporalpunishment(體罰)成年人(如父母或教師)對小孩身體使用的懲罰,其嚴厲性從打手心到打屁股不等。體罰可以是對罪犯施行的一種正式懲罰,如鞭笞,也包括對肉體的傷害(肉刑)。是古代社會中常見的刑罰。在世界上還存在,如實行沙里亞法規的伊斯蘭國家對盜竊處以砍手的刑罰和新加坡的鞭笞。監獄中的犯人或羈押中的嫌疑人也可能遭到獄警或同監人員的體罰。這些被認為是侵犯了被體罰者的人權,不屬於合法行為。

基本信息

概述

體罰,是指通過對人身體的責罰,特別是造成疼痛,來進行懲罰或教育的行為。比如成年人(如父母或教師)對小孩身體使用的懲罰,其嚴厲性從打手心到打屁股不等,對少年兒童的一種錯誤的教育手段,體罰的類型有罰站、罰抄、罰跑步、打手心、打屁股、打大腿、打腳心、罰跪、罰蹲等。

主要特點

體罰體罰
1、經由製造身體上的痛苦,或經由控制身體,造成心理上的痛苦,所為之懲罰。
2、體罰必須是懲罰,不為懲罰而實施的,不是體罰,如體育課時跑步熱身、定期段考等。
3、體罰必須訴諸身體,不訴諸身體的懲罰,不是體罰,如語言教師羞辱、罰款等。
4、體罰必須造成身體或心理的痛苦,不造這兩種痛苦的懲罰,不是體罰,較近於犯錯的宣告,如私下罰站兩分鐘。但痛苦之有無,應考量罰則本身的合理性、受罰者的身心狀況、施罰者的執行態度等,例如明知學生腳傷,卻罰他站兩分鐘,是體罰。
5、未造成身體痛苦,但造成心理痛苦,又系藉由控制身體而行之者,是體罰,如強迫學生當眾罰站兩分鐘等。 
6、身體上的痛苦不以痛楚為限,所有生理感官上的不舒適均是,如以強迫憋尿、強行搔癢、強迫看色情片、強吻等處罰,都是體罰。

主要方式

體罰成人

體罰可以是對罪犯施行的一種正式懲罰,如鞭笞,也包括對肉體的傷害(肉刑)。是古代社會中常見的刑罰。目前在世界上還存在,如實行沙里亞法規的伊斯蘭國家對盜竊處以砍手的刑罰和新加坡的鞭笞。

監獄中的犯人或羈押中的嫌疑人也可能遭到獄警或同監人員的體罰。這些被認為是侵犯了被體罰者的人權,不屬於合法行為。

在軍隊中也存在體罰下級軍人的情況。

未成年人

11

對未成年人的體罰有兩個來源:家庭內部(如來自父母)和教育機構(初、中等教育的教師)。 在世界各國都歷史悠久。中國有“不打不成器”、“棒下出孝子”的說法,常見形式為用手腳毆打,用器物打、罰站、頂磚、罰跪、餓飯、罰勞動或身體運動、掌摑或令兒童自摑。廣東的現代家庭較常用雞毛帚子(藤條)鞭打方式教導孩子,故有“藤條炆豬肉”(粵語)比喻此類體罰。

造成明顯身心傷害的體罰,不論來自父母或教育人員,均會被視為虐待兒童的犯罪。但世界各國對後果不大的體罰看法則有不同。有些歐洲國家禁止一切形式的體罰,其他國家則允許父母進行輕微體罰(例如用手心抽打屁股)。

現狀態度

11
1989年通過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規定:“任何兒童不受酷刑或其它形式的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國家完全禁止體罰兒童:奧地利、芬蘭、拉脫維亞、克羅埃西亞、德國、挪威、賽普勒斯、以色列、瑞典、丹麥、冰島、烏克蘭、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匈牙利。
每年的4月30日是1998年在美國由一個反體罰組織發起的國際不打小孩日(又譯無巴掌日,美國稱為InternationalSpankOutDay‎),目前已有上百個國家的民間參與。

瑞典

率先立法禁體罰,1979年7月瑞典全面禁止體罰兒童的《反體罰法》生效,這意味著父母們關上家門打孩子——無論扇耳光、罰跪或是揪耳朵,都屬於非法行為。而瑞典也由此成為世界上首個立法禁止體罰兒童的國家。

日本

支持適當體罰,日本二戰後一直禁止學校對學生施行體罰。2007年年初,日本政府教育改革會議向時任首相安倍晉三提出了一份容許學校施行適當體罰建議報告,安倍對建議內容大表支持。因為如果教師對學生進行體罰,會遭到家長的指控,無法從學校獲得保護,一些學生利用教師的這個弱點,導致學生之間、學生對老師之間的暴力事件不斷增加。

美國

21個州允許體罰,在美國的50個州中有21個州是允許體罰的。體罰最常見的方式是用木板打學生的屁股。 

中國大陸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學校、幼稚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行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教職員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或者得變相體罰,情節嚴重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但沒有對父母體罰子女做出禁止。

台灣

2005年的《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規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不得有體罰學生之行為,且不應對學生身心造成傷害”《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規定:教師體罰或以言語羞辱學生者記過。  

香港

在1990年代初期開始禁止體罰。香港法例第279A章《教育規例》第58條訂明:“教員不得向學生施行體罰”;另外第243A章《幼兒服務規例》第15條及第45R條分別訂明:“任何人不得對兒童中心內兒童施行體罰”、“任何人不得對互助幼兒中心內兒童施行體罰”。

引起爭議

體罰體罰

大部分未成年人認為:體罰對自身心有很大的幫助,可以幫助自己提高成績,改正不良習慣。
反對體罰的理由:侵犯了兒童的人權和尊嚴。造成兒童身體和心理上的傷害,可以導致長大後的行為問題,和家庭暴力之間沒有嚴格的區限。反過來暴力虐待兒童者多用體罰來辯解。體罰達到的效果是短期的,不能達到真正的教育。如兒童怕被打手心而學習,反而會損害其求知慾。

支持體罰的理由:是父母的自然權利,為以前把子女當作私有財產的殘餘意識。是傳統的約束、教育兒童方法。兒童缺乏判斷力,所以講道理不一定有效,需要體罰。  

釋義

概念

體罰是指通過對少年兒童或成人的身體進行的懲罰而企圖達到教育訓練目的的手段,如罰站、罰跪、鞭打等。
周立波《張滿貞》:“龍媽的四歲的孫子失手打爛了一隻玻璃杯。翁媽子執行了不輕不重的體罰以後,還在罵人。”
體罰的類型:罰站;罰抄;罰跑步;打手心;打屁股;打大腿;打腳心;罰跪;罰蹲;等。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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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由製造身體上的痛苦,或經由控制身體,造成心理上的痛苦,所為之懲罰。」茲分五點說明如下:
1.體罰必須是懲罰,不為懲罰而實施的,不是體罰,如體育課時跑步熱身、定期段考等。
2.體罰必須訴諸身體,不訴諸身體的懲罰,不是體罰,如語言羞辱、罰款等。
3.體罰必須造成身體或心理的痛苦,不造這兩種痛苦的懲罰,不是體罰,較近於犯錯的宣告,如私下罰站兩分鐘。但「痛苦」之有無,應考量罰則本身的合理性、受罰者的身心狀況、施罰者的執行態度等,例如明知學生腳傷,卻罰他站兩分鐘,是體罰。
4.未造成身體痛苦,但造成心理痛苦,又系藉由控制身體而行之者,是體罰,如強迫學生「當眾」罰站兩分鐘等。
5.身體上的“痛苦”不以“痛楚”為限,所有生理感官上的不舒適均是,如以強迫憋尿、強行搔癢、強迫看色情片、強吻等處罰,都是體罰。

種類

成人

體罰可以是對罪犯施行的一種正式懲罰,如鞭笞,也包括對肉體的傷害(肉刑)。是古代社會中常見的刑罰。在世界上還存在,如實行沙里亞法規的伊斯蘭國家對盜竊處以砍手的刑罰和新加坡的鞭笞。
監獄中的犯人或羈押中的嫌疑人也可能遭到獄警或同監人員的體罰。這些被認為是侵犯了被體罰者的人權,不屬於合法行為。
在軍隊中也存在體罰下級軍人的情況。

未成年人

11
對未成年人的體罰有兩個來源:家庭內部(如來自父母)和教育機構(初、中等教育的教師)。
在世界各國都歷史悠久。中國有“不打不成器”、“棒下出孝子”的說法,西方諺語亦有“sparetherod,spoilthechild‎”(省了棍子,慣了孩子)。
常見形式為用手腳毆打,用器物打、罰站、頂磚、罰跪、餓飯、罰勞動或身體運動、掌摑或令兒童自摑。廣東的現代家庭較常用雞毛帚子(藤條)鞭打方式教導孩子,故有“藤條炆豬肉”(粵語)比喻此類體罰。
造成明顯身心傷害的體罰,不論來自父母或教育人員,均會被視為虐待兒童的犯罪。但世界各國對後果不大的體罰看法則有不同。有些歐洲國家禁止一切形式的體罰,其他國家則允許父母進行輕微體罰(例如用手心抽打屁股)。

危害

1、侵犯了兒童的人權和尊嚴。
2、造成兒童身體和心理上的傷害,可以導致長大後的行為問題。[1]
3、和家庭暴力之間沒有嚴格的區限。反過來,暴力虐待兒童者多用體罰來辯解。
4、靠體罰達到的效果是短期的。
5、不能達到真正的教育。如兒童怕被打手心而學習,反而會損害其求知慾。
6、據科學研究表明,在體罰中成長的孩子長大之後智商普遍偏低,且易產生精神問題。
7、違反我國現行法律制度。
體罰和變相體罰對學生的身心健康有極大的傷害,在生理方面,可能使學生致傷致殘,甚至導致死亡;在心理方面,使兒童變得恐俱,缺乏安全感,並摧殘學生的心靈,扭曲學生的人格,損害學生的尊嚴,窒息學生的思想。加拿大學者就體罰對孩子將來身心健康產生的影響做了全球最大規模的調查。被體罰的兒童成年後吸毒和酗酒的可能性是正常兒童的兩倍,而且患上焦慮症、反社會行為傾向和抑鬱的幾率大大增加。在偶爾被打的受訪者當中,有21%患上焦慮症、70%患上抑鬱症、13%酗酒、17%嗜毒。紐約哥倫比亞大學全國貧困兒童中心的心理學家伊莉莎白·蓋爾紹夫經長期研究發現,體罰可能產生10種不良行為,如易進攻、反社會和成年後對子女及配偶濫用暴力等。[1]

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二十一條 學校、幼稚園、託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義務教育法》

第二十九條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
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中國小班主任工作規定》
第十六條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學管理中,有採取適當方式對學生進行批評教育的權利。

國際日

每年的4月30日是1998年在美國由一個反體罰組織發起的國際不打小孩日(又譯無巴掌日,美國稱為InternationalSpankOutDay‎),已有上百個國家的民間參與。

現狀

全球狀況

1989年通過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規定:“任何兒童不受酷刑或其它形式的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
世界各國對刑罰體罰看法不同,主要爭議在其是否人道和有效方面。對體罰例如1994年,新加坡法院對一名塗鴉和盜竊的美國少年MichaelP.Fay的判決中包含鞭笞6下(後減為4下),被美國人普遍認為不人道,總統柯林頓呼籲赦免,但未遂。大部分未成年人認為:體罰是對其人格的不尊重,是損害其尊嚴的行為。
下列國家完全禁止體罰兒童:奧地利、芬蘭、拉脫維亞、克羅埃西亞、德國、挪威、賽普勒斯、以色列、瑞典、丹麥、冰島、烏克蘭、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匈牙利。
全球各國對兒童體罰的法律詳情彙編,請參見,截止日期為2006年3月。

中國大陸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學校、幼稚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行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教職員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或者得變相體罰,情節嚴重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但沒有對父母體罰子女做出禁止。
2005年廣東省進行的“反對對兒童的暴力”顯示:
54%的兒童報告被徒手、棍棒、皮帶打過。
76%的父母、52%大學生、59%國中生認為:體罰與成才有因果關係。
81%的父母認為“任何情況下教師都不可以體罰”,48%的父母贊成“只要不過分家長就可以打罵孩子”
48%的父母、37%的大學生、29%的國中生贊同“大人打罵孩子總是有理由的。

中國台灣

2005年的《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規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不得有體罰學生之行為,且不應對學生身心造成傷害”《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規定:教師體罰或以言語羞辱學生者記過。
據台灣人本教育基金會的數字:
1999年:83.4%中國小生在學校被體罰
2005年:65.1%中國小生在學校被體罰
1999年及2001年,來自父母的體罰占體罰總數的29%和37.8%。
2005年,台北市教師會調查結果:83%教師認為體罰並不嚴重。77%教師及65%家長不支持市政府的零體罰政策。

中國香港

香港在1990年代初期開始禁止體罰。香港法例第279A章《教育規例》第58條訂明:“教員不得向學生施行體罰”;另外第243A章《幼兒服務規例》第15條及第45R條分別訂明:“任何人不得對[兒童]中心內兒童施行體罰”、“任何人不得對互助幼兒中心內兒童施行體罰”。
不過,香港法例並沒有規管家長對子女施行體罰,駭人所聞的虐兒案件偶有發生。2006年2月16日晚,一名10歲男童懷疑因頑皮而被鎖進皮箱裡懲罰,母親兩小時後打開皮箱發現孩子呼吸停頓、陷入昏迷,報警送院情況危殆;男童最後延至18日凌晨不治,警方起訴男童父母謀殺罪。
根據社會福利署委託香港大學進行關於香港家庭暴力問題的調查顯示,有效回覆的5,049名成人、2,062名12至17歲兒童之中,有約44%父母曾對孩子施行體罰;約32%發生於過去一年內;約22%發生於過去一星期內。進行研究的學者倡議改革香港法律,提出禁止一切兒童體罰、強制對施虐父母進行輔導等建議。

美國

打學生屁股的通常是副校長(2009-10-20)記者胡信昌
美國俄亥俄州廢除公立學校體罰制度的議案通過了所有立法程式,秋季生效。美國實行體罰制度的州,又少了一個。
很多人(包括美國人)都以為美國學校體罰早已不存在了,事實並非如此。美國約2/5的州,體罰學生是合法的。一個專門研究世界各地學生體罰的網站(corpun)對美國學校的體罰有詳細介紹。
體罰確實存在但在慢慢減少
網站說,這些年來美國體罰已大大減少,全美29個州取消了體罰制度,但體罰在美國其他21個州仍是合法的,南方的阿拉巴馬州阿肯色州密西西比州的學校普遍存在體罰,還有一些州的農村或郊區學校,體罰也很常見。
納丁·布洛克是退休老師和教育心理學專家,美國一個推行取消體罰制度的民間組織擔任執行理事。昨天,他發郵件介紹了美國的體罰制度,證實了網站的說法是正確的。
網站上說,不少人反對體罰學生,但沒成功。2007年,密蘇里州和北卡羅來納州想通過立法禁止體罰,失敗了。2003年俄懷明州做了同樣的努力,也失敗了,再前面一些州也一樣。2007年,堪薩斯州還出台了相關議案,使體罰更有理有據。
美國教育部門評估,2006學年至2007學年,大約有223000起用短木槳體罰學生的事件,約有457754起。體罰事件發生次數相當於全美上學人數的0.5%。但專家說這個結果可能低估了,很多體罰沒記錄下來。
從百分比上看,2006年至2007年發生體罰最多的州是密西西比州(7.5%的學生受到體罰),接下來是阿肯色州(4.7%),這兩個州的數據在逐年下降。排第三位的是阿拉巴馬州(4.5%)。
不尊重老師、課堂吵鬧都可能被打
納丁·布洛克說,一些地方規定,學生違反學校規定就要受罰,具體情況各學校不同。比如上課時講話、遲到、未交作業、嚼口香糖、打手機,打架,對老師無禮等。根據美國教育部人權機構每兩年收集的信息,體罰在公立學校發生的比例較大,受體罰的大部分是男生。
最常用的體罰是用短木槳打臀部,也有擰耳朵、罰站並雙手伸出舉著書本、罰跪或以其他不舒服的姿勢持續較長時間。
短木槳如何成為體罰工具仍是個謎,有人說它與奴隸制度有關係。而它成為絕大部分學校體罰的標準模式是在上世紀20年代或30年代,有些短木槳上還寫著一行字:“省下了棍子,慣壞了孩子。”
短木槳打屁股,都是穿著褲子打,一般打兩到三次。叫法很有意思:“新鮮啤酒”或“輕輕一舔”。犯錯學生通常彎腰撐住一張桌子或椅子,或撐在牆上。
木槳打屁股,不會讓學生痛很長時間。即使是一次很嚴重的體罰——打四次或五次屁股(這在公立學校中已經很少見了),也不過淤傷幾天,不會導致傷病或出血。
體罰學生的通常是副校長
陳志敏是美國內華達大學裡諾校區的老師,在美國20多年,現從事教育諮詢工作。
陳志敏說,在美國南部一些州,學生違反學校規定就像是大人違反了法律一樣要受罰,但怎樣罰有嚴格規定。大點的學校,體罰由副校長來執行,國小校由校長執行。體罰一般在校長或者副校長辦公室里執行,也有在教室或走廊執行。
國小、國中和高中生都會受罰,但大部分受罰的是國中生。陳志敏說,國中生處在青春期,犯錯誤的情況多。
體罰程式有嚴格的規定
美國學校對體罰程式有嚴格規定,這樣可以避免老師隨意體罰學生。
體罰規定公布在學校手冊中,內容很細緻,如懲罰者應持什麼樣的短木槳,最多可以打犯錯學生幾次,身體哪個部位可以被打,體罰在哪裡執行,誰現場監督,等等。另外還有“訴訟程式”,如老師在有目擊者的情況下指出學生因什麼而受罰,學生可以說明真實情況。有些學校規定學生可以拒絕體罰,或者父母可拒絕孩子受體罰。
學生犯錯,可以在體罰、拘留或青少年管理組織這幾種形式中選擇一種,但大部分學生,特別是男生,都會選擇體罰這種痛苦較短的方式。
老師通常認為:體罰是讓學生最快意識到錯誤的方式
美國CNN新聞網站、TIME網站都討論過體罰。CNN新聞網站說,“人權組織披露,在剛過去的這個學年中,美國學校中有超過20萬名兒童被打屁股”。主要原因是,老師碰到較難教育的孩子,通常認為體罰是讓學生最快意識到錯誤的方式。有老師說,體罰是最有效的方式,它容易實施,所需要的就是一塊短木槳而已。

教師體罰

定義

直接的肉體打擊是體罰罰站、罰跑、罰跪、罰面壁、罰體力勞動、用東西故意砸學生等。罰抄寫是變相體罰,威脅、呵斥、諷刺、挖苦、辱罵、刁難等心理攻擊也是變相體罰,甚至是比直接的身體打擊更易傷害學生的體罰,批評也有變相體罰之謙。人們已將體罰模糊與泛化,一個體罰加上變相體罰,造成了教師對學生碰不得也講不得。
變相體罰是指用上述體罰方式以外的其他形式來體罰學生。變相體罰同樣會侮辱學生人格,傷害學生心靈。其形式歸納有以下幾種:
1、罰抄:非正常作業,強制性罰抄過量作業。(具體作業數量一般可定義如下:罰抄詞語、定律等超過五遍;詩歌、規則等超過兩遍,課文超過一遍。)
2、罰錢:不論數目多少,不論形式如何。
3、罰做值日或罰其打掃衛生並連續幾天。
4、逐出教室而不及時處理。
5、辱罵學生,諷刺挖苦學生。
6、敲教鞭,甩東西。
7、未經領導同意,隨意停課或停止學生參加一切活動。

如何看待

百年大計,教育為本;教育大計,教師為本;教師大計,師德為本。而在經濟高速發展、人口素質快速提高的今天,教師體罰學生,卻是屢見不鮮,體罰和變相體罰還沒有明確的定義,但一般認為,體罰是以使學生肉體感到痛苦或極度疲勞的懲罰,如罰站、罰跪、打手心、扭耳朵、扇耳光、腳踢、器具抽打等。而變相體罰是使學生心理上受折磨、剝奪學生的學習權利或增加額外勞動負擔的懲罰,如斥責、攆出教室以及罰勞動、罰抄作業等。
教師對學生的體罰與變相體罰一般具有這樣一些特徵。第一,教師是成年人,體力上占絕對優勢,學生一般都還是未成年人,身體還沒有發育成熟,所以,教師哪怕是隨手的一巴掌或者一拳,對學生來說那都是難以承受的巨大的打擊。第二,教師作為教育者通常擁有絕對的權威,他對學生的懲罰常常帶著公正、正義的意味,面對教師的暴力體罰,學生一般不會以同樣的方式與教師對抗,而只能恐懼、絕望,默默地承受,消極地承受暴力與積極抵抗暴力相比,顯然更容易受到傷害。所以,教師對學生的暴力體罰比社會上的打架鬥毆更容易導致嚴重的後果。第三,教師在知識上和教育體制上的權威地位使得他們在向學生施暴的時候常常具有很大的心理優勢,在學生心中也很認可教師的地位優勢和心理優勢。他們受到暴力體罰以後,幾乎沒有辦法得以釋放,更不可能有平等的手段得到處理,而是全部轉化為內在的精神壓力。這精神壓力一般具有兩種走向,一種是演變為由內而外的復仇衝動(包括對施暴者個人和對整個社會的復仇),另一種是對自我心理和身體的摧殘,造成各種各樣的精神病和心理障礙。
鞭子本姓竹,不打書不讀”,“不打不成才,一打分數來”,這就是傳統教育模式下體罰者的宣言。這一古老的教育方式在新世紀大力倡導素質教育的課堂中卻仍然具有鮮活的生命力,體罰與變相體罰學生的事件仍屢禁不止,就像白居易筆下的野草一樣"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表現

當前,教師體罰學生的行為屢屢出現,仔細分析一下,我們可以把教師的體罰行為按照教師的不同心理狀態分為六種類型,對症下藥,逐一談談教師應該如何避免體罰行為。
1.情緒衝動型
一個學生不認真聽課,在課堂上吃東西,教師批評他,他竟然頂嘴,教師頓時怒火中燒,本能地一巴掌打過去……事後,教師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自我譴責:“我怎么這么衝動啊!”
這類教師不是為了達到某種教育目的而體罰學生,他們主觀上沒有目的,純粹情緒衝動的自然結果。
因為這種體罰不是教師有意的,是受自己過激的情緒控制而為之,所以教師很容易失手對學生造成較大的傷害。此類行為多發生在年輕教師身上,他們血氣方剛,容易衝動,有些常常陷於感情用事的泥潭中,因為打了學生而後悔,過後又難以克制自己,反覆發生過激行為。
2.打擊報復型
這種體罰,是教師所謂的“師道尊嚴”被學生傷害了,個人的自尊受到了挫傷,做老師的丟了面子,還有就是在工作上想爭先進,被學生拉了後腿了等等,因此對學生採取了暴力行為。教師的主觀目的是很明確的,不是為了“教育學生”,而是出於對學生的厭惡和憎恨,通過對學生肉體的折磨,以求得自己心理上某些的滿足和怒氣的發泄。如果一般的體罰難以滿足這些心理需求,他們就會加大體罰的力度,想方設法地讓學生在身心上都受到傷害,有時甚至學生越痛苦,他們就越興奮。
這類教師要么師德低下,要么品行惡劣,要么在心理上或多或少存在著某些缺陷與障礙,把自己對學校不滿、社會不平以及自身的焦慮、煩躁、壓抑發泄在學生身上。很多時候,他們甚至會失去“理智”,做出在不可理喻的事情。雖然像這樣的老師只有少數的幾個,但危害卻是十分嚴重的。
3.武力震懾型
有些教師體罰學生,是因為他們認為“鞭子本姓竹,不打書不讀”,“不打不成才,一打分數來”,一旦有學生出了差錯,尤其再被扣上屢教不改的“帽子”,他們就會使用“武力”來解決問題,讓學生嘗到肉體上的疼痛,這樣學生才能服從教師,教師才有了所謂的“尊嚴”。不過,此時的學生大都不是敬畏教師,而是害怕教師手中的那把“戒尺”,一把戒尺只是在表面上簡單地掩蓋了學生“問題”的存在,實際上有可能加大了“問題”的嚴重性。
這類教師使用“武力”來體罰學生,通常都會考慮到學生的承受能力,因“生”施“罰”,大都是打學生的手掌心、臀部等不是要害的地方。這種類型的體罰與“打擊報復型”的區別在於前者多少還是以“教育學生”為目的,尚且算是理智的,所用的“武力”是量力而行、適可而止的。當然,一旦學生對教師的“武力”有了耐受力,產生了“免疫力”,那么其所謂的“震懾”也就形同虛設,教師也就會變得無計可施無可奈何了。在這種情況下,學生在心理上會同教師習慣性地形成對抗,變得叛逆、固執、偏激……要是教師不放棄“武力”,他們反倒都能從中獲得戰勝對手的快感。
要知道,教育是心靈的耕耘,豈能用簡單粗暴的“武力”來實現?要是真能如此,那么只要手中持有一把“戒尺”,誰都可以成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了!武力只可以征服肉體,絕不能征服心靈,反而常常是激怒了心靈——當武力震懾沒了效力時,有些教師又會把“體罰”演變成下面這種類型了:
4.敷衍應付型
此時的體罰,已經成為教師敷衍應付“問題學生”的一種慣常的手段了,教師已不再考慮體罰是否有效,反正只要學生出了難以處理的“問題”,就罰,罰好了就算是把“問題”處理完畢了。說得實際一點,這只不過是教師打著“教育”的旗號,對各個方面給個形式上的交代而已。這類教師不求有何收穫和突破,只求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得過且過罷了。
當然,隨著時間的推移,其中的一些教師可能會因為工作上的各方面的壓力,生活中的種種困惑,變得心浮氣燥,如果再加上缺乏教育觀念,就有可能將體罰由“敷衍應付型”升級為“苦悶發泄型”:
5.苦悶發泄型
此種類型的體罰,既有教師情緒衝動的成分,更有教師心情憂愁壓抑的成分。學生因某種可以理解的原因犯了一個小錯誤,要是在平時,教師完全可以接受,提醒一下,以後改正就好了,如果恰巧碰上教師情緒糟糕、心情鬱悶,學生的這一個小錯誤,莫名其妙地遭到教師一頓“體罰”,就這樣受到了嚴重的傷害。
在這類教師的影響下,學生一般也會受到感染,變得焦慮、不安、憂鬱、具有攻擊性。教師不健康的心理如果不及時改變,遲早會同化一些學生的心理,使學生也患上苦悶發泄的毛病……這類教師應該先去調理好自己的心理狀態再來上課,否則難免出事。因為教師對這類型的體罰出現的後果不會像“情緒衝動型”那樣事後會後悔,自我反省,他們多數會“破罐破摔”,而且還可能越陷越深。從這點來看,其結果的嚴重性也可能超過“打擊報復型”。
回顧上述五種類型的“體罰”,勉強談得上和“教育學生”有些關聯的,也只有“武力震懾型”和“敷衍應付型”,但是無論教師承認與否,這兩者從本質上看,不過是教師要么一根筋地“打擊”學生,要么一刀切地“放任”學生的表現。應該說,分析到此,我們沒理由不摒棄以上五種類型的懲罰了——讀到這裡肯定會有教師反對,說如果沒了“體罰”,學生真成上帝了,那還怎么去教那些問題多多的“問題生”學啊?其實,反對的教師自己也清楚,上述的“體罰”也是無濟於事的。那么,有沒有在這之外還存在一種比較好的“體罰”類型呢?有,那就是我要說的最後一種:
6.巧“罰”助育型
持有此心態的教師強調,只要通過自己藝術地處理,有技巧地把“體罰”融入教育,就能讓學生體會到教師對他的好,從而被“罰”得心服口服,以至解決了存在的“問題”。這類教師熱愛學生,關注教育,對“體罰”具有主觀能動性,能相機而行,隨機應變,在教育技巧上有自己的豐富經驗。但這樣的教師畢竟是少數的,尤其能把“體罰”運用自如的更是少之又少,一般教師是很難把握的,一不小心就會事與願違,“體罰”不像別的什麼,一旦失誤,就成了真正的體罰了,會給學生以及師生關係造成無法挽救的傷害。
我在現實中很少看到此類“體罰”比較成功地例子,只是一次無意間在一本教育雜誌上讀到很是經典的由此“體罰”演繹出來的“猛然醒悟法”:一個很頭疼的“問題學生”,其他教師對他總是一點辦法也沒有,最終因為一位深諳“體罰”之道的教師在某一事件某一場合某一關鍵時刻狠狠地用一巴掌打得他脫胎換骨、痛改前非,從此積極向上發奮圖強,後來學業有成,功成名就,深深地感激和懷念這位教師當初“警醒”他的那一巴掌……我在想,要是這個學生因自身素質的原因一巴掌醒悟不了,反而對教師怒目相視,生了報復之心,或是一巴掌打過之後有醒悟但學業依然功不成名不就,那結果又當如何呢?如此成功的“體罰”,既要考慮天時地利人和的三位一體的因素,又要掌握很多其他不確定的因素,的確很難把握。

應對訓練

一些教師面對學生的問題行為覺得很是苦惱,想用“體罰”,卻難以把握;不用“體罰”,則更難把握……那怎么辦?下面我們談談如何能真正告別“體罰”,又讓自己教的快樂,學生學的快樂。
1.樹立現代的教育理念
傳統教育理念中的師生關係是“師道尊嚴”,是教育與被教育、管理與被管理、上與下的關係,教師對學生的管理方式是以控制為主,要求學生絕對服從教師,否則就是犯上或大逆不道。社會在發展,時代在進步,今天民主、自由、平等,已經成為時代的主流。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更是為人們所倡導。現代社會的師生關係是“尊師愛生,民主平等”,教師熱愛學生,學生尊重教師。所以,我們要改變傳統教育觀念,樹立“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不要把學生當作被動接受知識的“容器”,要把學生當作有思想、有感情、有獨立人格、有自覺能動性的人,要熱愛學生、尊重學生、關心學生、幫助學生。
2、提高自身職業道德素質
國家教委、全國教育工會在1997年頒布的《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2000年8月教育部又頒布了《關於加強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其中均指出教師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等。
我國近代教育家陶行知常常告誡教師“你的教鞭下有瓦特,你的冷眼裡有牛頓,你的譏笑中有愛迪生。”教師作為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職業道德的高低直接關係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長,直接關係到國家和民族的未來,所以教師應該大力提高自身的職業道德。
3、增強法制觀念
教師應該自覺地學習國家頒布的各種教育法規,如《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對於有關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的條款,更應該認真學習,努力增強法制觀念、法律意識,並約束自己的行為。
4、學會心理健康的自我維護
教師要避免體罰行為,還應該具有健康的心理狀態,因此,作為教師要學會心理健康的自我維護。
(1)要乾一行,愛一行。對於教師來說,要調整好自己的心理狀態,首先一定要接受“自己”是教師,也就是心理學上常說的進入角色,並且能夠感受到作為教師的快樂。
(2)放下權威身份,能夠和學生積極地溝通交流。我們天天都要面對學生,如果無法和學生溝通交流,就難免會出現學生不尊重你,你拿學生沒辦法的狀況。
(3)學會彈性工作。一個會休息的人才能更好地工作,為此,在安排工作時,千萬別忘了安排自己的休息時間。不管工作多忙,嘗試著去戶外運動一下,爬爬山、朋友聚會、做做運動等,能夠讓自己的身心很好地放鬆,會更有利於精神抖擻地去應付繁重的教學工作。
(4)保持充實、和睦的家庭生活。家庭問題常常是引起教師心理壓力的一大根源。工作時帶著家庭里的煩惱,肯定是無法讓你全身心地投入工作,結果只能是一個惡性循環。
(5)別排斥去看心理醫生。許多教師在關注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時,往往不敢面對自己的心理問題,甚至不願意承認自己的缺點和不足,自然也無法調節好自我的身心。為此,當自己不能解決自己的問題時,不妨大大方方地做回“學生”。
5、培養良好的性格
獨立、熱情開朗、耐心細緻、沉著冷靜、誠實正直、溫和寬厚,都是一名優秀教師必備的性格特徵。教師要養成良好的性格特徵,就必須在教育實踐中,自覺地進行刻苦磨練。具體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1)處處留心,小事做起。要嚴格要求自己,從小事做起,處處檢點自己。上一次課,與學生談一次話,處理一個偶發事件,都可以看作是鍛鍊自己性格的良好機會,日積月累,必有長進。
(2)自我克制、磨練意志。性格一旦形成,就具有相對的穩定性,不是那么輕易就能改變的,有的教師已形成了某些不良性格,只要堅持用堅強的意志加以克服,學會自我克制,就會日見成效。
(3)勤奮學習,以智養心。性格發展與人的知識發展相聯繫。一般說來,教師的知識水平,文明程度越高,性格發展就越和諧。為此教師要勤於學習。努力鑽研業務,自覺地從名師的著作中汲取有益的實踐經驗。
(4)自我評價、揚長避短。教師在加強個性修養中,應養成自我檢查和自我評價的習慣,有了這些習慣,就能處處嚴格要求自己,既善於看到並發揚自己性格中的優良方面,也勇於發現並克服自己性格中的缺陷,從而揚長避短,努力塑造自己完美的性格。

新聞

開學第三天,還沉浸在寒假快樂生活中的7歲男孩樂樂(化名),在午間休息時和同學玩水槍。正玩得興起,樂樂發射的一枚“水彈”擊中了正在課間巡視的數學老師羅老師,羅老師認為是學生故意襲擊大為光火,將樂樂帶到教室外面,用笤帚把兒教訓了一頓,造成樂樂頭部和背部多處軟組織損傷。

娃疼得躺不下

“我不是故意的,真的是我不小心!”昨日,躺在扶風縣人民醫院普外科病床上輸液的樂樂一臉緊張,使勁解釋著自己的“錯誤”。7歲的樂樂是扶風縣城關鎮新店國小二年級學生,他被醫生診斷為“軟組織損傷”入院治療。因為父母都在西安打工,他和爺爺奶奶生活在距離學校10里路外的老家。“每天乘坐校車上下學,中午在學校吃午飯。”樂樂說,“我和同學玩水槍,不小心把水噴到數學課羅老師身上。”
“他用笤帚把兒打我的頭,我抱著頭,他就打我的背!”被老師帶到教室外“教訓”的樂樂沒來得及申辯,老師手中的笤帚把兒就狠狠落下來。
被老師打得哇哇大哭的樂樂一個勁地躲避著笤帚把兒,但他的左耳朵根、後腦勺,還有脊背上還是被打得紅腫。樂樂怯怯地說:“老師把笤帚把兒都打爛了。”2月27日中午1時許,樂樂的爺爺接到孫子從學校打來的電話:“娃說頭疼得很!”以為孫子感冒的爺爺趕緊撂下碗,坐車趕到學校。“娃蹲在學校大鐵門裡,一個勁地哭著。”看著孫子後腦勺鼓起的大包和紅腫的耳朵,爺爺憤怒了,欲找老師理論,但是被學校老師勸住了,承諾學校會“妥善處理這個事”。想著孩子不聽話,被老師教育一下也是對的,善良的老人於是帶著孩子回了家。樂樂的爺爺透露,以前孩子在學校也被老師打過,不過這次比較厲害。
到了晚上,樂樂的奶奶給孫子脫衣服睡覺,“發現孫子的脊背上滿是血印子,左腿上還有一個紅腫的大包。家裡人這才知道娃在學校被老師打得狠了。”爺爺氣憤地說,“娃疼得躺都躺不下,也不敢側著睡,因為耳朵還有傷,老伴一宿就抱著孫子在懷裡睡了一覺。”

協助孩子看病

對於學校發生老師打學生一事,新店國小校長黃建科表示:“聽說這事後很遺憾。”學校已經出面調查此事,證實羅老師確實在午飯後的自習時間毆打了一名學生,原因是學生玩水槍將水射到老師的眼鏡片上,誤以為學生朝他射水的羅老師於是教訓了該學生。黃校長表示,學生被打後,學校和被打孩子的親屬取得聯繫。“當天下午學校帶孩子做了腦部CT,沒發現啥問題。”第二天,學生家長來學校反映“背部有傷”後才知道學生被打得嚴重,已經入院治療,學校會積極地處理此事,協助孩子看病。
扶風縣城關鎮教育組專乾付寶強表示,開學前還專門按照縣教育局部署安排召開了開學工作會議,並且強調了作風紀律。“老師為人師表,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體罰學生。”付寶強說,學校已經對毆打學生的老師做出“停課反省”的處理決定。
寶雞市人民政府召開了2013年全市教育工作會,寶雞市教育局局長蘇永興在安排部署2013年工作時,強調“重視學生心理健康教育,關注留守兒童,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對於“有效措施解決體罰學生、有償家教等嚴重違反師德規範的突出問題”,蘇永興表示,將採取著力抓教師師德和業務水平提升,提高教師特別是青年教師教書育人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小粽子

顏嘯(2000年12月17日—2013年10月23日),山東省泰安人,從小在北京長大,生前就讀於北京市海淀區六一中學初二(4)班。
生前夢想是做首都人民警察。
朋友喜歡稱呼顏嘯粽子,小粽子。
小粽子性格開朗,溫和,有點嘴貧,人緣很好,學習很優秀,生前是語文課代表,學習成績在年紀前幾名,曾經當過班幹部,“同學都很服他”,小粽子立志讓兒子當“富二代”。
成績優秀的小粽子,在電腦遊戲裡,也從不服輸。喜歡的遊戲有“CS”、“英雄聯盟”,“三國殺”“摩爾莊園”。
2013年10月23日傍晚6時22分,他從自家17樓頂層縱身躍下。小粽子和小勇(化名)因為抬人遊戲在學校弄傷另一位同學,兩個人在辦公室里被罰站三個小時,期間不是站著就是蹲著。
小粽子的好朋友莉莉已經寫完了作業開始吃晚飯,飯桌上,莉莉告訴媽媽,“小粽子他們要關監獄了,可能不能上課了,是老師說的“
在小區的監控錄像上,小粽子再次出現是6點07分,按下上升按鍵後,身穿校服的他躲在監控區域外,約半分鐘後,電梯停在一層,小粽子從電梯間和樓梯間的拐角處迅速跑進電梯,按下關門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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