饅頭稅

饅頭稅

濟南市政協委員、某公司副總經理兼總工程師潘耀民連續三年在濟南市兩會上提案建議降低“饅頭稅”,此事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實際上,正如潘耀民2011年1月21日接受採訪時所說,“饅頭稅”其實是指對饅頭生產企業徵收的增值稅,而並非是專門開徵的“饅頭稅”,目前稅率高達17%。2011年2月22日,山東省國家稅務局有關人士在接受採訪時,對該事件做出了解釋。

市場狀況

交納饅頭增值稅的主體為饅頭生產企業。交納饅頭稅的只有持各種認證及食品安全認證正規大型企業,市場上的個體戶、家庭式作坊只需交納很少的營業稅。饅頭增值稅看似由生產企業交納,實際是消費者買單。如消費者購買標價為2元的饅頭,如果其成本為1元,那么消費者就要承擔0.17元增值稅額。

事件發展

起因

在某入口網站上,一篇關於《山東政協委員稱饅頭稅率達17%應降稅》的新聞引發網民熱議。實際上,山東濟南市政協委員提案中所說的“饅頭稅”,是指對饅頭生產企業徵收的增值稅,而並非是專門開徵的“饅頭稅”。濟南市政協委員、濟南某麵粉公司副總經理兼總工程師潘耀民已經是連續第三年提交類似提案了。

本質

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潘耀民表達了他的看法:現行饅頭17%的增值稅稅率是上世紀90年代初制定的,而麵粉、掛麵等產品的增值稅稅率如今只有13%。潘耀民認為,饅頭也是“糧油副食品”,應執行13%的稅率。儘管“饅頭稅”這一說法引起很大爭議,但潘耀民認為,麵粉、掛麵等產品的增值稅稅率只有13%,而饅頭企業卻是17%的增值稅稅率。“我們只是把麵粉做成饅頭,過程很簡單,比做掛麵還簡單,附加值本身不是很高,而且毛利率很低,但稅率卻要高出麵粉不少。”潘耀民說。

各方回應

當事人觀點

潘耀民潘耀民

潘耀民表示,大背景是,麵粉、饅頭的價格在上漲,國家對很多商品有補貼,卻對市民一日三餐離不開的饅頭征過高的稅,顯然不合理。

除了稅率高外,潘耀民還認為,同樣是生產饅頭,市場上很多個體戶生產的只需繳很少的稅,甚至根本不繳稅,這讓大型饅頭生產企業很“吃虧”。

潘耀民認為,無論從理論上講,還是從現實需要上講,都應該降低饅頭的增值稅稅率。“政府正千方百計平抑物價,降低饅頭稅率無疑是最科學、最直接、最有效的辦法。”潘耀民建議,有關方面儘快出台政策,把饅頭的增值稅稅率降下來。

網民反應

在網上,已有網民對相關報導缺乏稅務知識表示不滿。來自江西省九江市的cccc就說:“饅頭稅”的說法是錯誤的,照“饅頭稅”的理論,生產饅頭的企業交的是饅頭稅,那生產水泥的企業就應叫“水泥稅”,生產豆腐的企業就應叫“豆腐稅”,根本不應該這么提。還有網友表示,希望稅務部門就此出來澄清。

官方回應

2011年02月22日,山東省國家稅務局有關人士在接受採訪時,對該事件做出了解釋。對於潘耀民委員三次議案,濟南市國家稅務局曾以濟國稅函【2007】89號、【2009】61號、【2010】25號檔案進行了答覆,今天,山東省國家稅務局又當面聽取潘耀民委員的意見,並就社會公眾和廣大網友普遍關心的“饅頭稅”問題做出解釋。

第一,我國沒有“饅頭稅”這一稅種,山東省各級國稅機關未擅自開徵“饅頭稅”。潘耀民委員在政協提案中反映的是饅頭稅率的問題。媒體所稱的“饅頭稅”其實是對銷售饅頭徵收的增值稅,而並非專門針對饅頭這一食品單獨開徵的稅種。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生產和銷售饅頭應當繳納增值稅。

第二,饅頭產品執行17%的增值稅稅率符合國家稅法規定。我國的增值稅設定了三檔稅率,基本稅率為17%,對出口貨物適用零稅率,對糧食等產品實行13%的低稅率。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農業產品徵稅範圍注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52號)規定:“以糧食為原料加工的速凍食品、速食麵、副食品和各種熟食品,不屬於‘糧食’的徵稅範圍。”饅頭是糧食加工製成的熟食品,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

第三,消費者購買饅頭承擔增值稅的計算問題。新聞報導中所稱:“購買一元錢的饅頭就要繳納2毛錢的稅”,這種說法是不準確的。我國增值稅納稅人分為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一般納稅人按照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由於增值稅是價外稅,應換算為不含稅價之後再計算。對小規模納稅人來講,消費者最終承擔的增值稅為3%;對一般納稅人來講,由於國家對初級農產品[17.70 3.03%]實行免稅政策,生產企業可以按照13%抵扣,消費者最終承擔的增值稅為4%左右。

第四,食品加工企業的增值稅稅負問題。按照規定,一般納稅人實行稅款抵扣政策,其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減去當期進項稅額後的餘額,雖然稅率為17%,但實際稅負遠遠低於17%。從我省食品加工企業的實際情況來看,實際稅負在3%左右(不同企業、不同年度略有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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