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休克療法

電休克療法

電休克療法亦稱電抽搐治療,指以一定量電流通過患者頭部,導致全身抽搐,使病人產生暫時性休克,而達到治療疾病的目的。由於電脈衝進入大腦,電休克療法在治療精神疾病領域飽受爭議。常見副作用是,短暫的治療意識混濁和記憶喪失。

簡介

電休克療法,簡稱ECT(以下簡稱ECT),亦稱電抽搐治療,是一種精神疾病治療技術,指以一定量電流通過患者頭部,導致全身抽搐,使病人產生暫時性休克,而達到治療疾病的目的。

進行ECT前,要詳盡做好軀體和神經系統檢查,如胸透、心電圖、腦電圖等,排除腦部疾患,掌握適應症和禁忌症,掌握正確的操作程式。

由於電脈衝進入大腦,ECT在治療精神疾病領域飽受爭議。與ECT相關的常見副作用是,短暫的治療意識混濁和記憶喪失。雖然,在治療的病程中,記憶損害幾乎成定論,但是6個月的隨訪資料顯示,幾乎所有病人恢復到原來的認知水平;有些病人主訴持續的記憶困難,但是,單側運用電刺激非優勢大腦半球,並且用產生正方波電流的儀器取代正弦電波電流儀器,減少記憶損害的風險的嚴重程度。

起源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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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T在1930年後問世,是在原來認為在癲癇和精神分裂症之間不能同時發作的錯誤觀念之上發展的,似乎用人工誘導癲癇發作的方法來改善精神分裂症的症狀。然而,試行後的結果卻是,改善最明顯的不是精神分裂症而是嚴重的抑鬱症。起初,誘發抽搐是採用藥物成四氮或用電流在腦內通過。時至今日用電流刺激誘發抽搐已成為常規。近年來又出現了附加的簡單麻醉和套用肌肉鬆弛劑,使得現今的治療更為安全和可接受。

2014年2月,荷蘭內梅亨大學的馬爾金·克羅斯博士和他的團隊,利用電休克療法失去記憶的副作用,從而測試該療法是否能幫助患者清除特定記憶。經測試,ECT可用於清除大腦中的痛苦回憶。這項發現為治療創傷後應激障礙症(PTSD)帶來了新的希望。

治療指征

ECT是重型抑鬱快速有效的治療手段,其效果比用丙咪嗪苯乙肼等藥物治療的速度為快,尤其對女性病人比用丙咪嗪療效好。

治療指征包括有高度自殺企圖的病人、抑鬱性木僵的病人或不能充分攝食維持機體需要而有生命危險的病人,以及持續而嚴重的抑鬱症,儘管進行了充分的抗抑鬱劑治療,仍是極度憂傷需要快速恢復的病人。ECT亦適用於分娩後需要快速治療去照料嬰兒的患抑鬱症的母親。

在過去,ECT除用於抑鬱症以外,也用來控制躁狂症狀,尤其是對藥物治療無效的患者。臨床經驗提示,ECT還可以加快改善緊張性精神分裂症的症狀和分裂情感性精神病的抑鬱狀態。其它類型的精神分裂症不屬於ECT的治療指征。

安全性

做電抽搐治療時,電量為80~120V,在此電量下,電流直接通過人的大腦,導致全身抽搐,病人意識喪失,沒有痛苦。治療結束後,少部分患者會出現頭痛、噁心及嘔吐,輕者不必處理,重者對症治療即可緩解。還有一少部分患者可出現意識模糊、反應遲鈍,這取決於治療次數的多少和間隔時間的長短,一般7~10天內逐漸消失。據資料表明,電抽搐治療可引起腦電圖改變,導致記憶力下降,但這種情況持續很短時間。一般認為,電抽搐治療後1月內可恢復正常。對有嚴重自殺行為的抑鬱性精神病患者,經過藥物治療需2~3周才獲得最佳效果,如採用電抽搐治療在一周內即可生效。

國外有研究證明,經電抽搐治療100次以上的病例,並無明顯的腦功能影響,現一個療程僅有8~12次,據電抽搐萬次治療的分析表明,未發生危及生命的合併症,可以說電抽搐治療是一項安全有效的治療方法。

適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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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嚴重興奮躁動、衝動、傷人損物者,需儘快控制精神症狀者;

2、有嚴重抑鬱,有強烈自責自罪、自傷、自殺行為者;

3、拒食、違拗和緊張木僵者;

4、藥物治療無效或對藥物不能耐受者。

治療步驟

在電休克療法中,在病人頭部使用電刺激可誘發癲癇大發作。當今,推薦麻醉下進行ECT,可減少副作用(如骨折)的風險,並且增加其可接受性。

病人在ECT前,用快速起效的催眠劑和肌松劑麻醉。

治療通常是每周3次,門診病人、住院病人皆可,總共為6-12次治療。

治療前手續

在治療開始前,臨床醫師必須說明心理和醫學問題,僅僅提及電休克治療常常引發病人和家屬的嚴重焦慮。他們必須接受關於電休克和其他治療的好處以及不良效應的教育,不恰當治療嚴重抑鬱發作的風險。當臨床醫師感到病人和家庭恰當地理解這個程式,病人和家屬或監護人應簽署知情同意書。治療前評價應包括完整的麻醉史、軀體檢查、心電圖以及可能的實驗室檢查來排除電解質紊亂、心肺或神經系統的危險因素。

禁忌症

任何不能用藥、有增加麻醉危險的內科疾病均屬於禁忌。如呼吸系統感染、嚴重的心臟病和高熱性疾病及那些由於血壓和心律改變可使其惡化的疾病,包括嚴重的心臟病、近有冠狀動脈栓塞者、腦動脈瘤和顱內壓升高者。非洲血統的病人可能有鐮刀狀細胞病,治療時要加倍注意,氧分壓不能降低。正在使用胰島素的糖尿病人亦需格外留神。儘管老年病人進行ECT有一定的危險性,但和藥物治療的危險幾乎同等嚴重。服用利血平藥物的病人不能進行ECT,服用其他精神科藥物的不屬禁忌。麻醉科醫生必須掌握病人是否服用了單胺氧化酶抑制劑或是鋰鹽,最好將病人服用的所有藥物都掌握。

副作用

電休克可能會引起焦慮和頭痛,ECT可以引起短暫的退行性記憶缺損和抽搐發作之後30分鐘內的記憶喪失。如果治療在短時間內重複,這種記憶缺損就會形成。如果每周只治療兩三次,這種記憶缺損就不會發生。某些病人治療之後可以出現持續數小時的意識模糊、頭痛、噁心、眩暈等。一些現代措施可使這種副作用變得很輕微和相當短暫。單側ECT治療後很少出現副作用,少數病人有肌肉疼痛的主訴,特別是在下頜部,少數報告在ECT之後一個月有散發的癲癇大發作,但是這種發作還可能有其他原因。如果真有發作,一般只見於治療後一年之內。

如果開口器和氣管插管放置得不當,偶爾可以出現牙齒、舌和唇部的損傷。電極區可能有輕微的電灼傷。治療時如未給予肌肉鬆弛劑,偶爾可以出現骨折,包括脊椎骨的壓縮性骨折。如果事先進行了很好的麻醉術,適當改善了抽搐狀態,這些軀體損傷情況是很少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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