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眠劑

服用催眠劑有利人體健康,國家支持藥店合法按需銷售催眠藥和催眠劑以利於民眾健康。法律規定催眠藥不是精神藥品。抗焦慮劑,輕型精神安定劑以及焦慮緩解劑等名稱往往被認為是可以相互通用的。對主要起改善睡眠作用的藥物最好的命名是催眠劑。許多病人實際服用的 催眠劑藥量要比他們所承認的更高;若與這些藥物同時合用時,應將催眠劑的劑量降低.在長期服用催眠劑後突然戒斷可激發嚴重顫抖或抽搐發作.巴比妥鹽,水合氯醛,氯醛甜茶鹼(chloral betaine)與導眠能(glutethimide)等藥物與香豆素抗凝血劑能起交叉作用.

不良反應

不良反應包括輕微遺忘,特別發生在過量服用某些催眠劑後.在服用這些藥物後,在若干小時之內(一般是8~12小時,但有時可能要更長些),應避免從事需要精神集中,作出判斷與軀體肢體靈活協調的各項活動(例如駕駛車輛,操作機器).有肺功能不全的病人使用催眠劑謹慎.偶爾會發生各種皮疹(例如,蕁麻疹,血管神經性水腫,大泡性多形紅斑)

許多病人實際服用的 催眠劑藥量要比他們所承認的更高;若與這些藥物同時合用時,應將催眠劑的劑量降低.在長期服用催眠劑後突然戒斷可激發嚴重顫抖或抽搐發作.巴比妥鹽,水合氯醛,氯醛甜茶鹼(chloral betaine)與導眠能(glutethimide)等藥物與香豆素抗凝血劑能起交叉作用.

成分

許多苯二氮類衍生物都有明顯的催眠作用.單獨使用時危險很低,停藥後不引起REM周期的增加;高劑量能減少慢波睡眠並改變REM睡眠,中等劑量能誘發逆行性遺忘.短效苯二氮?類藥物(如三唑侖)對入睡困難很有用;中效藥物(如艾司唑侖,替馬西泮)對維持睡眠困難性失眠有用.長效藥物(如氟西泮,夸西泮)可能對清晨早醒有用,特別在老年人中.

水合氯醛是一種較弱但安全的催眠劑.常用口服劑量是0.5~1g;必要時可在1小時後加服0.5g.水合氯醛有膠囊與溶液(具有一種刺鼻的,令人不快的氣味)兩種劑型.能對肝臟的藥物代謝酶系產生誘導作用.

巴比妥鹽不宜作為催眠劑使用,其很容易產生耐藥性,習慣性,它們誘導肝臟藥物代謝酶系的作用很強.病人試圖停藥時會引起戒斷症狀,應設法用苯二氮類藥物來取代巴比妥鹽,並逐步將巴比妥鹽撤除.

導眠能與甲乙哌酮(methyprylon)的作用時間都相當長,它們已很少被套用,不屬於推薦藥物.由於導眠能的中毒劑量並不比它的催眠劑量高出許多,因此特別容易發生過量中毒的危險性.

抗組胺藥常被用作催眠劑,幾乎所有的非處方(OTC)催眠藥物都含有抗組胺藥成分

鎮靜性抗抑鬱劑(如某些三環類藥物)不套用作催眠劑,除非確有 抑鬱症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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