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運算

集合運算,是數學科學中常用的詞語,是一種非常有效的構造形體的方法,可以直觀的減少運算難度。

概念

集合運算是實體造型系統中非常重要的模組,也是一種非常有效的構造形體的方法。從一維幾何元素到三維幾何元素,人們針對不同的情況和套用要求,提出了不少集合運算算法。

在早期的造型系統中,處理的對象是正則形體,因此定義了正則形體集合運算,來保證正則形體在集合運算下是封閉的。在非正則形體造型中,參與集合運算的形體可以是體、面、邊、點,運算的結果也是這些形體,這就要求集合運算算法中能統一處理這些不同維數的形體,因此需要引入非正則形體運算。

1、正則集與正則集合運算運算元

Tilove根據點集拓撲學的原理,給出了正則集的定義。認為正則的幾何形體是由其內部點的閉包構成,即由內部點和邊界兩部分組成。對於幾何造型中的形體,規定正則形體是三維歐氏空間中的正則集合,因此可以將正則幾何形體描述如下:

主要類型

設G是三維歐氏空間R3中的一個有界區域,且G=bG∪iG,其中bG是G的n-1維邊界,iG是G的內部。G的補空間cG稱為G的外部,此時正則形體G需滿足:

1)bG將iG和cG分為兩個互不連通的子空間;

2)bG中的任意一點可以使iG和bG連通;

3)bG中任一點存在切平面,其法矢指向cG子空間

4)bG是二維流形。

對於正則形體集合,可以定義正則集合運算元。設是集合運算運算元(交、並或差),如果R3中任意兩個正則形體A、B作集合運算:

R=AB

運算結果R仍是R3中的正則形體,則稱為正則集合運算元,正則並、正則交、正則差分別記為∪*,∩*、-* 。

分類

幾何造型中的集合運算實質上是對集合中的成員進行分類的問題,Tilove給出了集合成員分類問題的定義及判定方法。

Tilove對分類問題的定義為:設S為待分類元素組成的集合,G為一正則集合,則S相對於G的成員分類函式為:

C(S,G)={S in G,S out G,S on G}, (3-2-1)

其中,

S in G=S∩iG,

S out G=S∩cG,

S on G=S∩bG,

如果S是形體的表面,G是一正則形體,則定義S相對於G的分類函式時,需考慮S的法向量。記-S為S的反向面。形體表面S上一點P相對於外側的法向量為NP(S),相反方向的法向量為- NP(S),則(3-2-1)式中S on G可分為兩種情況:

S on G ={S shared(bG),S shared(-bG)},

其中,

S shared(bG)={P|P∈S,P∈bG,NP(S)=NP(bG)},

S shared(-bG)={P|P∈S,P∈bG,NP(S)=-NP(bG)}。

於是,S相對於G的分類函式C(S,G)可寫為:

C(S,G)={S in G,S out G,S shared(bG),S shared(-bG)}。

由此,正則集合運算定義的形體邊界可表達為:

b(A∪B)={bA out B,bB out A,bA shared(bB)},

b(A∩B)={bA in B,bB in A,bA shared(bB)},

b(A-B)={bA out B,-(bB in A),bA shared(-bB)}。

3.集合運算算法

正則集合運算與非正則形體運算的區別在於增加了正則化處理步驟。下面,我們給出一個非正則形體的集合運算算法。

假定參與集合運算的形體為A和B,運算的結果形體C=AB,其中集合運算符為通常的集合運算並、交、差(È 、Ç 、- )。

對於一個非正則形體L,可以將其分解為L=L3ÈL2ÈL1ÈL0,其中L3為R3中的正則閉集之並,存在面表、邊表、點表等拓撲元素。L2是懸面集,存在邊表和點表。L1是懸邊集,只有端點。L0是孤立點集。

集合運算整個算法包括了以下幾部分:

(1)求交:參與運算的一個形體的各拓撲元素求交,求交的順序採用低維元素向高維元素進行。用求交結果產生的新元素(維數低於參與求交的元素)對求交元素進行劃分,形成一些子元素。這種經過求交步驟之後,每一形體產生的子拓撲元素的整體相對於另一形體有外部、內部、邊界上的分類關係。

2)成環:由求交得到的交線將原形體的面進行分割,形成一些新的面環。再加上原形體的懸邊、懸點經求交後得到的各子拓撲元素,形成一拓撲元素生成集。

(3)分類:對形成的拓撲元素生成集中的每一拓撲元素,取其上的一個代表點,根據點/體分類的原則,決定該點相對於另一形體的位置關係,同時考慮該點代表的拓撲元素的類型(即其維數),來決定該拓撲元素相對於另一形體的分類關係。

(4)取捨:根據拓撲元素的類型及其相對另一形體的分類關係,按照集合運算的運算符要求,要決定拓撲元素是保留還是捨去;保留的拓撲元素形成一個保留集。

(5)合併:對保留集中同類型可合併的拓撲元素進行合併,包括面環的合併和邊的合併。

(6)拼接:以拓撲元素的共享邊界作為其連線標誌,按照從高維到低維的順序,收集分類後保留的拓撲元素,形成結果形體的邊界表示數據結構 。

集合的運算

主條目:並集

兩個集合可以相"加"。A和B的 並集是將A和B的元素放到一起構成的新集合。

定義

給定集合A,B,定義運算∪如下:A∪B = {e|e∈A 或 e∈B}。A∪B稱為A和B的 並集

A 和 B 的並集

示例

•{1, 2}∪{紅色, 白色} = {1, 2, 紅色, 白色}

•{1, 2, 綠色}∪{紅色, 白色, 綠色} = {1, 2, 紅色, 白色, 綠色}

•{1, 2}∪{1, 2} = {1, 2}

基本性質

作為集合間的二元運算,∪運算具有以下性質。

交換律:A∪B = B∪A;

結合律:(A∪B)∪C = A∪(B∪C);

冪等律:A∪A = A;

集合運算 集合運算
集合運算 集合運算

麼元:∀集合A,A∪ = A;(是∪運算的麼元)。

主條目:交集

一個新的集合也可以通過兩個集合"共"有的元素來構造。 A和 B的 交集,寫作 A∩ B,是既屬於 A的、又屬於 B的所有元素組成的集合。

若 A∩ B={\displaystyle \varnothing },則 A和 B稱作 不相交

A 和 B 的交集

定義

給定集合A,B,定義運算∩如下:A∩B = {e|e∈A 且 e∈B}。A∩B稱為A和B的 交集

基本性質

作為集合間的二元運算,∩運算具有以下性質。

•交換律:A∩B = B∩A;

•結合律:(A∩B)∩C = A∩(B∩C);

•冪等律:A∩A = A;

集合運算 集合運算
集合運算 集合運算
集合運算 集合運算

空集合:∀集合A,A∩ =;(是∩運算的空集合)。

其它性質還有:

•A⊆B ⇒ A∩B = A

示例

集合運算 集合運算

{1, 2}∩{紅色, 白色} =

{1, 2, 綠色}∩{紅色, 白色, 綠色} = {綠色}

{1, 2}∩{1, 2} = {1, 2}

主條目:差集

兩個集合也可以相"減"。 A在 B中的 相對補集,寫作 B− A,是屬於 B的、但不屬於 A的所有元素組成的集合。

在特定情況下,所討論的所有集合是一個給定的全集 U的子集。這樣, U− A稱作 A的 絕對補集,或簡稱 補集(余集),寫作 A′或 CA。

補集可以看作兩個集合相減,有時也稱作 差集

定義

集合運算 集合運算

給定集合A,B,定義運算-如下:A - B = {e|e∈A 且。A - B稱為B對於A的 差集相對補集相對余集

集合運算 集合運算

在上下文確定了 全集U時,對於U的某個子集A,一般稱U - A為A(對於U)的 補集余集,通常記為A'或,也有記為CA的。

基本性質

作為集合間的二元運算,- 運算有如下基本性質:

集合運算 集合運算

A - A =;

集合運算 集合運算
集合運算 集合運算

右麼元:∀集合A,A - = A;(是 - 運算的右麼元)。

集合運算 集合運算
集合運算 集合運算
集合運算 集合運算

左零元:∀集合A,- A =;(是 - 運算的左零元)。

示例

{1, 2}−{紅色, 白色} = {1, 2}

{1, 2, 綠色}−{紅色, 白色, 綠色} = {1, 2}

集合運算 集合運算

{1, 2}−{1, 2} =

若 U是整數集,則奇數的補集是偶數

對稱差

主條目:對稱差

定義

給定集合A,B,定義 對稱差運算△如下:A△B = (A-B)∪(B-A)。

基本性質

作為集合間的二元運算,△運算具有如下基本性質:

交換律:A△B = B△A;

結合律:(A△B)△C = A△(B△C);

集合運算 集合運算
集合運算 集合運算

麼元:∀集合A,A△= A;(是△運算的麼元)。

集合運算 集合運算

逆元:A△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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