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理財產品

集合理財產品

集合理財產品屬於資產管理方法的一種,顧名思義,它是券商把社會上零散的資金集中起來,由專家進行管理。它和證券投資基金一樣,都屬於資產管理型產品。

簡介

集合理財產品是由券商推出的、管理形式類似於基金,但屬於私募性質的一種理財方式。依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的《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運作。

集合理財門檻相對較高,限定性產品最低參與金額為5萬元,非限定性產品最低參與金額為10萬元。

限定性集合理財的資產應當主要用於投資國債、國家重點建設債券、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企業債券以及其他信用高且流動性強的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投資於股票和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的資產.不得超過該計畫資產淨值的20%,並應當遵循分散投資風險的原則。和基金的投資範圍一致。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畫的投資範圍則由集合資產管理契約約定,不受前款規定限制。

集合理財產品 集合理財產品

集合理財在參與方式、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流動性安排、收益分配、費用收取等方面相比基金而言更具有靈活性,能為特定的客戶群體量身定製理財產品,能更好的滿足客戶的投資理財需求。

目前市場上共推出了32隻(包括已到期的)券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畫,按照投資類型可分為股票型、混合型、債券型、貨幣市場型和FOF(基金寶)等。

新型集合理財產品是全球最新財務管理計畫:把收入的(40-50)%用於日常費用支出,20%左右存入銀行用於周轉,20%左右用於個性化投資,(10-15)%用於保障支出計畫。

信息披露

集合理財產品 集合理財產品

集合理財產品是監管部門在清理整頓券商傳統的保本保息委託理財基礎上,重新規範的理財品種。其主要的特點是介乎基金與私募之間,既要求像基金一樣進行信息披露,又不能在公開媒體上進行廣告宣傳。不過,集合理財產品的信息披露僅在券商和代理銀行的網站進行,投資者需要自行登入這些網站查詢。當然,投資者如果購買了集合理財產品,將定期獲得證券公司、託管銀行提供的管理報告和託管報告。證監會2004年10月發布的《關於證券公司開展集合資產管理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集合資產管理計畫開始投資運作後,證券公司、託管銀行應當至少每三個月向客戶提供一次集合資產管理計畫的管理報告和託管報告。證券公司還要對集合資產管理計畫的運營情況單獨進行年度審計,將審計意見提供給客戶和託管銀行。

產品設計

由於券商集合理財帶有一定的私募性質,其在產品設計方面,比基金、銀行理財產品更為靈活。如基金所沒有的業績提成、有限保本等都是政策允許的,並成為券商集合理財的主要看點。證監會2003年底發布的《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規定,證券公司資產管理契約應當包括管理報酬的計算方法和支付方式。《關於證券公司開展集合資產管理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也規定,集合資產管理計畫運作期間發生的費用,可以在集合資產管理計畫中列支,但應當在集合資產管理契約中做出明確的約定。在實際操作中,管理報酬一般包括固定的管理費和浮動的業績報酬。

據此,部分券商集合理財設有業績分成條款,可以形成對券商的有效激勵,進而提高產品的收益率水平。如招商證券基金寶二期的業績提取標準為,如果投資者持有該產品期間年化收益率超過4%,且超越業績比較基準,招商證券將提取業績分成,提取比例為年收益高於4%部分的10%。招商證券基金寶二期以“滬深300指數×60%+上證國債指數×3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10%”為業績比較基準;國信證券價值增長的分成比例則為年化收益率超過6%收益部分的20%。但同時,國信證券收取的管理費要低於目前偏股型基金1.5%的水平,僅收取固定管理年費率0.8%。投資者需要注意的是,正是因為券商提取業績分成,券商公布的產品淨值可能和投資者最終獲得的實際收益會有一定的差異。請投資者在簽訂集合理財契約時注意閱讀相關條款。如國信證券“國信‘金理財’價值增長股票精選集合資產管理契約”就用超過一張頁面的篇幅,專門對業績報酬的計提和支付進行了詳細介紹。與買基金無須簽署書面契約不同,投資者認購、申購券商集合理財時需要簽訂委託契約。一般而言,該契約一式四份,委託人、管理人、託管人、推廣機構網點各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部分集合理財產品還設定了有限保本條款,投資者的本金和收益將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如招商證券基金寶二期,招商證券會以自有資金認購其中5%(最高不超過1億元)的份額,與客戶共擔風險。國信證券價值增長則設定了管理費返還條款:該產品三年到期,如果到期三年總收益率低於9%(不含9%),則國信證券將用已收取的管理費對投資者認購參與並持有到期的份額予以有限補償。此外,與基金的完全開放不同,券商集合理財一般採取定期開放的形式,兼顧產品的穩定性和流動性。如招商證券基金寶二期設定了每三個月一次的全開放期和只允許單向退出的每月一次的半開放期。國信“金理財”價值增長的開放期則為自計畫成立日起每滿三個月後的首五個工作日。

投資範圍

而在投資範圍上,券商集合理財與基金較為類似,分為兩種情況:一是限定性集合理財,其投資範圍受到嚴格限制,主要是偏債型金融工具,如債券和銀行存款、逆回購及貨幣市場基金等;二是非限定性集合理財,其投資範圍沒有限制,可以投資於股票、基金、固定收益證券等。值得一提的是,券商集合理財還有一個品種上的創新,即FOF(基金中的基金)。招商證券基金寶是國內首個FOF產品,其投資對象主要是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和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等品種。之後,國信證券推出了增強型FOF――國信證券“金理財”經典組合集合理財計畫,該產品可以部分投資於股票。招商證券日前推出的基金寶二期,還增加了打新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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