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錢幣

隋唐時期的貨幣,國家法定的通貨,用於商業流通。

隋唐時期國家法定的通貨。南北朝時期由於南北分立﹐朝代更迭﹐加以私鑄嚴重﹐貨幣品名甚多﹐輕重不等。隋文帝開皇元年(581)﹐更鑄五銖錢﹐每千文重四斤二兩﹐其它錢幣禁止流通。文帝時﹐幣值大體穩定。隋末私鑄劣幣的清況十分嚴重﹐千錢只有一斤重﹐甚至剪鐵片﹑裁皮糊紙以為錢﹐幣值下跌﹐物價大漲。
武德四年(621)﹐唐高祖李淵廢隋五銖錢﹐鑄開元通寶﹐錢徑八分﹐重二銖四﹐每十文重一兩﹐千文重六斤四兩。字為歐陽詢所書。自此以後﹐“錢”成為兩以下一級的重量單位。中國錢幣由此改稱通寶﹑元寶或重寶﹐不再以重量為名稱﹐錢文也由篆書改為以楷書為主。開元通寶輕重大小比較適中﹐便於流通。
高宗乾封元年(666)﹐鑄乾封泉寶﹐徑一寸﹐重二銖六分﹐每文當開元通寶十文。這是以年號名錢的開始﹐行用不到一年即廢。
高宗到玄宗開元年間﹐私鑄盛行﹐惡錢泛濫。由於錢幣數量不能滿足流通的需要﹐政府嚴禁私鑄和用好錢收買惡錢﹐都沒有收到效果。天寶時﹐政府增加鑄錢量﹐在絳州設三十爐﹐揚﹑潤﹑宣﹑鄂﹑蔚等州各十爐﹐益﹑郴等州各五爐﹐洋州三爐﹐定州一爐﹐全國共設九十九座鑄錢爐﹐每年用銅兩百萬斤﹐鑄錢三十二萬七千緡。
肅宗乾元元年(758)﹐由於平定安史之亂的戰爭正在進行﹐國家經費不足﹐鑄錢使第五琦鑄乾元重寶﹐錢徑一寸﹐每緡重十斤﹐以一當開元通寶十﹔又令絳州鑄重輪乾元通寶﹐以一當開元通寶五十﹐與開元通寶錢並行。這種通貨貶值的辦法﹐雖然沒有繼續實行﹐但由於生產破壞﹐貨重錢輕﹐物價騰貴。
代宗即位後﹐乾元錢和重輪錢皆以一當一。由於每緡用銅量較開元通寶要多﹐民間以乾元﹑重輪錢銷鑄為銅器﹐不復行用。此後﹐銅貴錢賤﹐民間熔錢鑄為銅器的越來越多﹐錢幣越來越少﹐不能滿足流通的需要﹐因此﹐自德宗貞元(785~805)以後﹐又發生了通貨緊縮﹐貨輕錢重﹐物價下跌的現象。大曆(766~779)時匹絹值四千文﹐到貞元十九年(803)跌為八百文。這個價格一直通行到元和(806~820)﹑長慶(821~824))年間。
唐武宗時滅佛﹐沒收寺院銅像及鐘磬﹐許各地政府鑄錢。淮南節度使李紳鑄新開元通寶﹐背有昌字以表明為會昌年間所鑄﹐其後各地則以郡名為背文﹐統稱會昌開元。武宗雖曾下令舊錢暫停使用﹐實際上舊錢﹑新錢並行﹐因此﹐貨幣數量有所增加﹐但錢幣短缺問題並未解決。元和時政府準許京師實行短陌制﹐每貫少二十文。長慶年間少八十文﹐至昭宗時少一百五十文﹐民間除陌更多。五代時法令已準許以八十為一百。
晚唐到五代十國﹐各地自行鑄造貨幣﹐先後鑄造的錢幣多達三十餘種。北方五代各朝均曾鑄錢﹐但數量不多。後周所鑄周元通寶系周世宗時毀佛像所鑄。南方各國除吳越﹑南平外也都曾鑄銅錢。前蜀先後鑄有永平元寶通正元寶天漢元寶﹑光天元寶﹑乾德元寶和鹹康元寶。南唐也鑄有唐國通寶﹑大唐通寶和開元通寶。此外﹐閩﹑後蜀曾鑄鐵錢﹐南漢﹑閩曾鑄鉛錢﹔楚曾鑄鉛鐵錢。劉仁恭在幽州除鑄鐵錢外﹐還以膠泥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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