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大明內閣首輔]

陳文(1405~1468),字安簡,號徊齋,江西省廬陵人。成化二年三月至五月(1466年)任當朝首輔一職。明正統元年(1436)周鏇榜進士第二人。授翰林院編修。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景泰二年(1451)出任雲南右布政使,興利除弊,政績頗著。英宗復位,拜詹事府詹事。天順七年(1463)二月,陳文進禮部右侍郎兼學士,入內閣參預機務。成化改元(1465),任禮部尚書,《英宗實錄》總纂官,加太子少保兼文淵閣大學士。李賢去世後,陳文成為內閣首輔,卒於任上,終年64歲,謚莊靖。著有《聚齋集》、《澹軒文稿》等。

主要經歷

陳文少時聰明桀驁,曾獲鄉試第一,正統元年進士及第,授翰林院編修。景泰二年,陳文升任雲南右布政使。當時雲南作為貴州戰事的後方,需供給貴州的軍隊,雲南百姓忙於生產,無暇運輸,陳文命令商人商隊代為輸送,運費由百姓集資,百姓皆拍手稱。並清償了官員被剋扣的俸祿,整頓作為銀產地的雲南的采銀行業,整理白銀貿易。一時間雲南政通人和,陳文因此聲名鵲起。明英宗朱祁鎮奪門復位之後,即召陳文入京理事,在內閣首輔李賢及王翱等重臣推薦下,於天順七年擔任禮部右侍郎兼學士,進入內閣。不料陳文進入內閣後,處處阻撓李賢施政,常說"我並非李賢推薦的人",直到即將改朝換代的那天,當時陳文與侍讀學士錢溥私交甚密,不久明英宗病重,太子朱見深身邊的太監王綸私自召錢溥議事,密謀太子繼位後,即刻驅逐李賢,由錢溥接任內閣首輔。陳文借私交秘密監視了二人言談,不久明英宗病逝,李賢正準備起草遺詔,陳文突然起身奪過李賢的筆說:“不必了,已經有人起草了!”告發了王綸與錢溥的密謀,李賢憤怒的向剛剛繼位的明憲宗朱見深上書告發其事。恰好此時的王綸以為即將就任司禮監掌印太監,氣焰囂張,明英宗入殮時已有不敬舉動,明憲宗見到很是厭惡,大太監牛玉隨即驅逐了王綸。之後,憲宗將錢溥及同黨兵部侍郎韓雍等一乾官員全部降職出京,陳文改任吏部左侍郎,同知經筵事。次年升任吏部尚書。之後,陳文又暗中幫助李賢驅逐政敵羅倫,此時身居北京的陳文已不是雲南時一心為國為政的陳文,行事越發卑鄙陰暗,家中酒宴歌舞不斷,且性格暴躁,睚眥必報,朝中仇敵漸多。成化二年,李賢丁憂歸家,陳文得以短暫代理內閣首輔。李賢歸京後半年,病故於任上,陳文正式接任內閣首輔。李賢死後,陳文更加的恣意妄為,桀驁不馴。引朝中罵聲一片,政績亦日漸平庸,除成化三年在清理京營的政務中推薦了年輕的太監懷恩,使後世著名的賢明太監懷恩從此登上政治舞台以及編撰《英宗實錄》外,並無其他建樹。陳文因《英宗實錄》被賞太子少保,兼文淵閣大學士,位極人臣之時,卻隨即於成化四年四月病故,追封少傅,謚莊靖。死後數名官員皆上書稱陳文當不此莊靖這個諡號,要求撤銷,被憲宗駁回,然而陳文終究還是帶著一身罵名結束了其毀譽參半的一生。

史籍記載

《明史》卷一百六十八·列傳第五十六·陳文傳

陳文,字安簡,廬陵人。鄉試第一,正統元年進士及第,授編修。十二年命進學東閣。秩滿,遷侍講。

景泰二年,閣臣高谷薦文才,遂擢雲南右布政使,貴州比歲用兵,資餉雲南,民困轉輸。文令商賈代輸,而民倍償其費,皆稱便。稅課額鈔七十餘萬,吏俸所取給,典者侵蝕,吏或累歲不得俸。文悉按治,課日羨溢。雲南產銀,民間用銀貿易,視內地三倍。隸在官者免役,納銀亦三之,納者不為病。文曰:“雖如是,得無傷廉乎?”損之,復令減隸額三之一。名譽日起,遷廣東左布政使,母憂未赴。英宗即復位,一日謂左右曰:“向侍朕編修,皙而長者安在?”左右以文對,即召為詹事。乞終制。不允。入侍東宮講讀。學士呂原卒,帝問李賢誰可

代者,曰:“柯潛可。”出告王翱,翱曰:“陳文以次當及,奈何抑之?”明日,賢入見,如翱言。

七年二月進禮部右侍郎兼學士,入內閣。文既入,數撓賢以自異,曰:“吾非若所薦也。”侍讀學士錢溥與文比舍居,交甚歡。溥嘗授內侍書。其徒多貴幸,來謁,必邀文共飲。英宗大漸,東宮內侍王綸私詣溥計事,不召文。文密覘之。綸言:“帝不豫,東宮納妃,如何?”溥謂:“當奉遺詔行事。”已而英宗崩,賢當草詔。文起奪其筆曰:“無庸,已有草者。”因言綸、溥定計,欲逐賢以溥代之,而以兵部侍郎韓雍代尚書馬昂。賢怒,發其事。是時憲宗初立,綸自謂當得司禮,氣張甚。英宗大殮,綸衰服襲貂,帝見而惡之。太監牛玉恐其軋己,

因數綸罪,逐之去。溥謫知順德縣,雍浙江參政。詞所連,順天府尹王福,通政參議趙昂,南寧伯毛榮,都督馬良、馮宗、劉聚,錦衣都指揮僉事門達等皆坐謫。雍亦文素所不悅者也。改吏部左侍郎,同知經筵事。成化元年進禮部尚書。羅倫論賢奪情。文內愧,陰助賢逐倫,益為時論所鄙。三年春,帝命戶部尚書馬昂、副都御史林聰及給事中潘禮、陳越清理京營。文奏必得內臣共事,始可剗除宿弊,因薦太監懷恩。帝從之。《英宗實錄》成,加太子少保,兼文淵閣大學士。四年卒。贈少傅,謚莊靖。

文素以才自許,在外頗著績效,士大夫多冀其進用。及居宮端,行事鄙猥。既參大政,無所建明。朝退則引賓客故人置酒為曲宴,專務請屬。性卞急,遇睚眥怨必報。及賢卒,文益恣意行,名節大喪。歿後,禮部主事陸淵之、御史謝文祥皆疏論文不當得美謚。帝以事已施行,不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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