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安利

陳安利,男,鄭州高新區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審委會委員,兼任院黨支部書記。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陳安利,男,中共黨員,本科文化,鄭州高新區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審委會委員,兼任院黨支部書記。在陳安利的努力下,高新區法院多項工作都開創了新的局面,建院當年就被評為市級文明單位標兵和先進黨支部,他先後多次被鄭州高新區黨委評為優秀黨務工作者,並多次被評為優秀共產黨員和先進工作者。

陳安利長期工作在審判崗位上,1999年7月,因工作需要,組織上選派陳安利到鄭州礦區人民法院擔任黨組成員、副院長,他不畏艱苦,全身心投入到礦區審判事業當中,其所分管的民事審判、刑事審判、工會、研究室工作都取得了較大的進步。2003年12月底,鄭州高新區人民法院正式掛牌成立,陳安利被組織上任命為鄭州高新區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主管辦公室、執行局、經濟技術開發區中心法庭、法警隊和黨支部工作,他具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協調能力和管理能力,建院之初,在人員少、裝備差、沒有辦公場所的困難局面下,陳安利努力做好黨組書記、院長鄭水泉院長的得力助手,為該院擺脫困難,使各項工作走向規範化制度化,作出了一定的貢獻。

陳安利要求法警隊實行準軍事化管理,經常舉行練兵比武活動,他還親自對法警工作進行指導,高新區法院成立兩年多來,法警隊沒有出現一起安全事故。他領導局院長創造性地運用“綜合執行法”、推行執行換員制度等舉措,對症下藥,有效地提高了辦案質量和效率,攻克了許多大案難案。在執行工作中,他身先士卒,率先垂範,他經常親自帶隊執行,並和幹警一樣加班加點,促使了一大批難案、大案的順利執結。成功執結了張彩榮申請執行鄭州金笛藥業公司委託契約糾紛案等一大批“骨頭案”、“釘子案”。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