鋤社

語出:元 王禎 《農書》卷三:“其北方村落之間,多結為鋤社。以十家為率,先鋤一家之田,本家供其飲食,其餘次之,旬日之間,各家田皆鋤治。自相率領,樂事趨功,無有偷惰。間有病患之家,共力助之,故苗無荒穢,歲皆豐熟。秋成之後,豚蹄盂酒,遞相犒勞,名為鋤社,甚可效也。”

詞義解析

元朝初期,北方民間結成名為“鋤社”的農民互助組織,一般是10家為一組,先幫一家鋤田,由其提供飲食,然後依次鋤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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