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思維的規律和規則]

邏輯(logic)是一個外來詞語,拼音是luó ji,狹義上邏輯既指思維的規律,也指研究思維規律的學科即邏輯學。廣義上邏輯泛指規律,包括思維規律和客觀規律。邏輯包括形式邏輯與辯證邏輯,形式邏輯包括歸納邏輯與演繹邏輯。

邏輯指的是思維的規律和規則,是對思維過程的抽象。

從狹義來講,邏輯就是指形式邏輯或抽象邏輯,是指人的抽象思維的邏輯;廣義來講,邏輯還包括具象邏輯,即人的整體思維的邏輯。

定義

狹義上邏輯既指思維的規律,也指研究思維規律的學科即邏輯學。廣義上邏輯泛指規律,包括思維規律和客觀規律。邏輯包括形式邏輯與辯證邏輯,形式邏輯包括歸納邏輯與演繹邏輯。

釋義

邏輯就是事情的因果規律,邏輯學就是關於思維規律的學說。有時邏輯和邏輯學兩個概念通用。

從狹義來講,邏輯就是指形式邏輯或抽象邏輯,是指人的抽象思維的邏輯;廣義來講,邏輯還包括具象邏輯,即人的整體思維的邏輯。

含義

邏輯就是思維的規律,規則。邏輯學就是關於思維規律的學說。有邏輯和邏輯學兩個概念通用。輯與邏搭配讀輕聲。

邏輯(理則學),源自古典希臘語 (logos),最初的意思是“詞語”或“言語”,(引申出意思“思維”或“推理”),1902年嚴復譯《穆勒名學》,將其意譯為“名學”,音譯為“邏輯”;因為該詞是由日制漢語“倫理”一詞分拆而來,所以日語還把它譯為“倫理學”。 傳統上,邏輯被作為哲學的一個分支來研究。自從十九世紀中期,邏輯經常在數學和計算機科學中研究。邏輯的範圍非常廣闊,從核心主題如對謬論和悖論的研究,到專門的推理分析如或然正確的推理和涉及因果關係的論證。

在我國古代,邏輯學又被稱為理學、理則學、名學、刑名之學等。

引證解釋

1.思維的規律

沙汀 《還鄉記》二:“這個想法也許不合邏輯,但在情理上卻很有根據的。” 王西彥 《夜宴》一:“不過,按照 廖淑宇 先生自己的邏輯講起來,卻實在是有幾分冤枉的。”

2.客觀的規律性

艾蕪 《談短篇小說》:“認真研究下去,就可以找出社會生活的某些客觀規律,即生活的邏輯。” 楊沫 《林道靜的道路》:“這是歷史的邏輯,也是生活的邏輯。”

3.順理成章

符合規律。 洪深 《電影戲劇的編劇方法》第六章三:“至於聯合變化的方法,他指出:一個劇情可以邏輯地引起第二個劇情。” 老舍 《黑白李》:“ 黑李 並不黑,只是在左眉上有個大黑痣,因此他是 黑李 ;弟弟沒有那么個記號,所以是 白李 ;這在給他們送外號的中學生們看,是很合邏輯的。”

4.指邏輯學

以推理 形式為主要研究對象的學科。

王力 《龍蟲並雕齋文集·邏輯和語言》:“邏輯是關於思維的形式和規律的科學。”

不同含義

1.客觀事物的規律性

2.某種理論,觀點,行為方式

3.思維的規律,規則

4.一門學科,即邏輯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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