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於洪偉:男,1971年4月22日生,漢族,中共黨員,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人,刑法學博士,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講師。1993年7月畢業於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獲得法學學士學位;2003年7月畢業於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獲得法學碩士學位;2006年7月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學院,獲得刑法學博士學位。
目錄
總序
序
導言
第一章違法性認識理論概述
違法性認識理論研究一、違法性認識理論的歷史背景
(一)不知法律不免責原則及其影響
(二)不知法律不免責原則的動搖
二、違法性認識理論的歷史沿革
(一)德日的違法性認識理論觀點
(二)我國的違法性認識理論觀點
(三)小結
第二章違法性認識
一、違法性認識的概念
(一)違法性認識概念的特徵
(二)專業人的違法性認識概念之評析
(三)“違反前法律的規範的意識”說之評析
(四)“違反可罰的刑法的意識”說之評析
(五)“一般的違法性的意識”說之評析
二、違法性認識的分類
(一)確定的違法性認識與不確定的違法性認識
(二)具體的違法性認識與潛在的違法性認識
(三)推定存在的違法性認識與認定存在的違法性認識
第三章違法性錯誤
一、違法性錯誤的概念與範圍
(一)違法性錯誤的概念
(二)違法性錯誤的範圍
二、違法性錯誤的表現形式
(一)因不知法律產生的違法性錯誤
(二)因誤解法律產生的違法性錯誤
第四章違法性認識可能性
一、違法性認識可能性的概念
(一)違法性認識理論的立場之爭
(二)相對的法律規範認知義務觀點的合理性
(三)違法性認識可能性概念之提出
二、違法性認識可能性的意義
(一)違法性認識可能性與故意犯罪
(二)違法性認識可能性與過失犯罪
三、違法性認識可能性的判斷
(一)違法性認識可能性的判斷標準概述
(二)違法性認識可能性的具體判斷
第五章違法性認識問題的體系性地位
一、違法性認識理論的完整性
(一)違法性認識理論完整性的含義
(二)違法性認識理論完整性的重要意義——以英美犯罪論體系為考察對象
二、違法性認識問題在犯罪論體系中的定位
(一)故意說與責任說之爭——違法性認識問題在德日與我國犯罪論中的體系定位
(二)故意說與責任說爭論問題的本質
(三)責任說的合理性
(四)我國違法性認識問題體系定位的理論誤區及解決方案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