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河改道

運河改道

運河改道,又稱“大運河改道”,或“京杭運河改道”。運河改道,有兩種情形:指人為因素改變大運河水路線,多處於國家力量,如三峽改道工程等;另外,因黃河決口而導致大運河改變河道,與“黃河改道”緊密相連。由於運河屬於平原人工河,決口的機率極其低,故:前者興也,後者衰也。

基本信息

名詞解釋

運河改道,又稱“大運河改道”,或“京杭運河改道”。運河改道,有兩種情形:指人為因素改變大運河水路線,多處於國家力量,如三峽改道工程等;另外,因黃河決口而導致大運河改變河道,與“黃河改道”緊密相連。由於運河屬於平原人工河,決口的機率極其低,故:前者興也,後者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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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定王五年以來的2600多年的時間裡,黃河下遊河道從北到南,從南再到北大循環擺動。以孟津為頂點,北抵天津、南界淮河的大三角洲上遷徙,正處於大運河的軀幹流域。因此,黃河改道時,會出現借運河河道的現象。
(一)、人為改道和疏浚:

秦、漢、魏、晉和南北朝繼續施工延伸河道。

運河改道運河改道

隋:
(1)587年隋伐陳,從今淮安到揚州,開山陽渠,後又整治取直。
(2)煬帝,洛陽經濟依江淮。605年,開漕運幹道---通濟渠,引谷、洛二水入黃;東段北引黃河入淮。
(3)608年開永濟渠,引沁入衛至津,繼溯永定河通北京。
(4)610年開江南運河,引江至杭州通錢塘。北宋:元豐二年(公元1079年),汴河(通濟渠)引黃河淤積---清汴工程,開渠50里,直引伊洛入汴。兼引、蓄、排、治。
元:
(1)元朝定都北京後,為不繞道洛陽,以10年開“洛州河”、“會通河”,天津至江蘇清江天然河道和湖泊連線,清江以南接邗溝和江南運河,達杭州。京津原河廢,修“通惠河”。新京杭大運河比繞洛陽運河短九百多公里。
(2)元都初漕路線,由江淮溯黃河向西北至封丘中礫鎮,轉陸運180里至新鄉入衛河,水運經天津至今通縣,再陸運至大都。繞道過遠,水陸轉運。1282年動工開挖濟州河,自今濟寧引洸、汶、泗水為源,向北開河150里接濟水(大清河位置,1855年黃河奪大清入海)。漕船由江淮溯黃泗濟直達安山濟水。
(3)1289年,自濟州河北經壽張,聊城至臨清開會通河,長250里,接通衛。會通河于海淮分水脊,河上建插板門船閘26座,濟寧設水櫃,南北分流,調航水,控水位。1291~1293年,元朝建閘20座,直達今京城積水潭,今運河路線告形成。
明:
(1)1411年擴建改造會通河,引汶水入南旺湖,利用南旺湖地勢高,修建南旺水櫃,七成水北流,三成南流,解決會通河水源,增閘至51座。
(2)為避黃濫和360里黃河航程:明在1528-1567年、1595-1605年,自今山東濟寧南陽鎮以南的南四湖東相繼開河440里,使泗水運河,改道為經夏鎮、韓莊,台兒莊到邳縣入黃河的今南四湖東線,即韓莊運河線。
(3)為保障運河通航安全:建了洪澤湖大堤、高郵湖運河西堤、運河東堤平水閘。
清:
1681-1688年,在黃河東側,約由今駱馬湖以北至淮陰開中河、皂河近200里,北接韓莊運河,南接今裏運河,使運河完全與黃道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
(1)1953年和1957年興建江陰船閘和楊柳青、宿遷千噸級船閘。
(2)1959年以後,結合南水北調工程,擴建了徐州至長江段400餘公里河段,單向年通過能力近2000萬噸,擴大沿岸灌溉和排澇面積,確保里下河地區安全效益。
(3)目前運河濟寧以北段,無航運效益。濟寧以南至杭,建成16座通航梯級。河流、湖泊已節節設閘,洪泄枯補,北調具規。徐州以南,閘年舶噸位達1370餘萬噸。
(二)、黃河決口,導致或參與運河走向:
1.宋仁宗慶曆八年(1048年)六月,黃河再次改道,衝決澶州商胡埽,直奔大名,經聊城西至今河北青縣境與衛河相合,入海。宋人稱“北流”;1060年,商胡埽下游今南樂西度決口,分流經今朝城、館陶、樂陵、無棣入海、宋稱“東流”。
2.南宋建炎二年(1128年)冬,為御金兵,東京守獎杜充在滑州人為決開堤防,黃河決口,改道向東南分由泗濟入海。黃河流經宿州,隋唐運河真正被廢,黃河泛濫600多年。直到1855年,黃河主要南面擺動,均被強堵。泗汴渦潁水入淮,或分幾支。明代後期潘季馴治河以後,黃河被固定開封、蘭考、商丘、碭山、徐州、宿遷、淮陰---今之明清故道,行水300年。
3.宿州甬橋古河道遺址,是宋宿州隋唐運河遺址。遺址出土了大量瓷器及生活用具,可看出繁榮。1597年黃泛,碭山縣城被淹。運河遺址河道剖面,有黃河沙土淤積。由於隋唐大運河貫穿黃河,黃河的改道和歷年決口,黃泛造成淤積,大運河漸萎,遭碭山縣城命運。
4.元-1194年,黃河在今河南武陽決口,灌封丘南下,奪泗水,從今淮陰奪淮入海。1855年,黃河在河南省銅瓦廂決口北徙,在山東省奪大清河入海,大運河全線南北斷航。清朝後期和中華民國時期,曾幾度倡議治理運河,均未實施。
5.1938年,蔣介石命令扒開鄭州花園口黃河大堤,全河又向南流,沿賈魯河、潁河、渦河入淮河。洪水漫流,災民遍野。直到1947年堵復花園口後,黃河才回歸北道,自山東墾利縣入海。史稱“花園口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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