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言書判

身言書判是唐選官時考核的內容唐士子通過禮部試,進士及策後,不直接授官,須再通過吏部選官一關。

吏部選官一關,其內容,先試收判,書楷法遒美,判文理優長為合格;試而後銓,察其身言,身必體貌豐偉,言須言辭辯正。四者合格,再經注(詢問所能,擬定何官)、唱,方由吏部上於尚書僕射,由僕射轉門下省反覆審核。手續甚繁。故有出身二十年而不得官職之人。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