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應明

趙應明

趙應明,男,漢族,重慶市忠縣人,1961年02月生,市委黨校研究生,碩士學位,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中共重慶市墊江縣委員會常委、墊江縣政府副縣長。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1978.09--1982.08 四川農業大學農學院農學專業學習 1982.08--1986.05 四川省忠縣農業局農技站技術員、副站長、農業局團支部書記 1986.05--1987.12 四川省忠縣白石區公所副區長 1987.12--1993.08 四川省忠縣農村經濟委員會副主任、主任、黨組副書記 1993.08--1996.03 四川省忠縣政府縣長助理、黨組成員 1996.03--1997.06 四川省忠縣政府副縣長 1997.06--2007.02 重慶市忠縣政府副縣長 (其間:1998.09-2001.07重慶市委黨校研究生班區域經濟管理專業在職學習) 2006.12—2007.02 中共墊江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 2007.02-- 中共重慶市墊江縣委員會常委、墊江縣政府副縣長。

犯罪事實

當地法院審理查明,2003至2009年,趙應明在擔任重慶忠縣副縣長、縣城遷建管理委員會主任以及墊江縣副縣長等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幫助他人承包工程,並幫助工程承包人解決施工過程中產生的矛盾糾紛,先後單獨或夥同他人收受承包人聶某、李某等人財物折合人民幣208.78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趙應明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賄賂,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近日該院判處趙應明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萬元,非法所得財物人民幣208.78萬元予以追繳。宣判後,被告人沒有提出抗訴,該判決5日已正式生效。

懺悔錄

2012年4月24日的《檢察日報》刊登了趙應明的懺悔錄。

在懺悔錄里,趙應明剖析了自己的墮落原因,他特別提到,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與聽信家屬“枕邊風”有極大關係。

趙應明的妻子吳雪梅參與共同收受的賄賂達169萬餘元。俗語云,妻貪夫禍多,由此看來,趙應明把自己的違法犯罪歸咎於其妻的貪婪似乎不無道理。

可是,唯物辯證法告訴我們,內因是事物變化發展的根據,外因是事物變化發展的條件,外因通過內因起作用。趙應明把自己的腐化墮落歸罪於自己的老婆,顯得荒唐無恥。

雖說妻賢夫禍少,但如果領導幹部把自己的廉潔重任寄托在自己的“賢內助”身上,就是本末倒置,就是在為自己找託辭,就是無恥無能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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