贅婚

贅婚

贅(zhuì)婚,又稱“入贅”、“招贅”、“招贅女婿”、"上門女婿“,俗稱“倒插門”。贅婚是男嫁女娶,夫以妻居的一種婚姻方式。這是一種男子就婚於女家,以女家作為主體關係的婚姻形式。招贅一為延續子嗣,入贅女婿改女姓;二為得一男勞動力,支撐門戶。受贅者與進舍夫一樣,在家庭中地位較低,在漢族社會受人歧視。通俗來講就是男方到女方家生活。中國的一些少數民族(如瑤族,苗族等),由於是母系社會,以女子為尊,贅婚則是一種風俗,已延續數百年。

成因

傳宗接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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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傳宗接代封建思想是入贅的主要原因,入贅俗稱招婿,是男方到女方家入戶,孩子隨母姓。原為母系家族婚制,是從妻居、服役婚等古婚遺俗的發展。舊社會的傳統思想是“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所以,強調要有男丁來傳宗接代,繼承宗支。若某家只生姑娘而無男嗣,就有後繼無人之患。

為了傳宗接代,便由親戚朋友引薦或經媒人介紹,招外村他姓的一個男子來同自家的女兒結婚,男的就此進入女家,變成女家的兒子而不是女婿。至於女家原來那位姑娘,既是女兒,又是媳婦。從此,入贅女家的男子要永住女家,並要放棄原來的姓氏而改用女家之姓,同時寫入族譜之中。秦漢時,入贅形式具有“贅婿服役”的性質。宋代以後,入贅變為“贅婿補代”、“贅婿養老”性質,女家沒有男性子嗣,招婿上門接續宗祧,補充勞力,並贍養女家老人。贅婚有改為妻姓與不改姓兩種形式。

其他原因

韓億萬富翁入贅女婿海選韓億萬富翁入贅女婿海選

贅婚這一習慣的形成,因素不一。有因女方種種困難,乏人照料,故招婿以服役者;有因女不忍離開父母,求侶有心,故招婿以入贅者;有因女家境況窮困,家口以單,故招婿以防窮養老者;有因家有

女無子,恐世代自此絕,故招婿以接嗣傳代者;有因兄弟眾多,或隨其所欲,或無力婚娶,故願就贅於女家者,凡此種種。

贅婚,是一種母系社會男子就婚到母系家庭婚俗的殘餘或變異。這從階級關係上分析,贅婚是私有制社會貧富不均的產物,這也是它的主要特徵。從宗族嗣承關係上看,贅婚帶有為女家接續宗祧的性質,這是原始贅婚受封建家庭觀念影響後的變異表現。舊社會有一種陋習,男到女家成親落戶要隨女家的姓氏。常常被人恥笑為“倒插門”,“小子無能更姓改名”等等。所以,舊社會入贅的不多,新中國成立後,為了改變男尊女卑或女尊男卑的觀念,大力提倡男女平等,並享有平等的權利。

婚俗

儀式簡介

舊時,入贅之日,由女家備四人轎,並用行人執事,專迎新郎,俗稱“抬郎頭”。或先一日由女家按去,宿新房中,正日,花轎鼓吹,抬新娘兜喜神方一轉,似男家迎娶,到門拜堂。

贅婚贅婚

入贅的婚姻儀式通常比較簡單,不事鋪張。但也有華僑或殷富之家,先讓入

贅的男子來家居住,而令女兒到外祖母家居住,到了婚娶吉期,照樣有花轎到外祖母家去迎親,照樣擔嫁妝和鼓樂伴行,家中照樣安排等新人的佇列,用熱烈的炮聲迎接新娘入門,照古例踢轎門、請出轎、牽新人上廳堂行交拜禮,同樣鼓樂喧天炮聲震地,大宴親友和賓客,用熱鬧的場面把入贅形式加以掩蓋,使男子堂而皇之地娶親,女兒照樣坐花轎“出嫁”做新娘。

入贅的男子,往往要由女兒親自挑選,從這一點上說,比那些姑娘被蒙在鼓裡,單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包辦的婚姻更勝一籌。

頂房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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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種入贅的情況屬“頂房祧”。如同宗平輩兄弟之間,有一房無男女生育,絕

了後嗣,為了傳宗接代,便抱養了一個女孩。待女孩長大成為待嫁姑娘之後, 便從同宗平輩兄弟之間,挑選一個兄弟較多的男子來同這位姑娘結合。

至於婚禮隆重與否,則由雙方特別是女方家庭經濟情況來決定,但無論婚禮繁簡,總要履行這一道手續,舉辦這個儀式。

贅婚的歷史地位

從秦始皇到唐代,官方一直把贅婿與犯罪官吏、逃亡人員和商賈一樣看待,是社會的二等公民,經常被徵發到邊遠地區,去服勞役或守戍。《史記·秦始皇本紀》載:“三十三年,發諸嘗逋亡人、贅婿、賈人取陸梁地。”《漢書·晁錯傳》載:“秦之戍卒,……先發吏有謫及贅婿賈人。”漢代承襲秦代遺風,對贅婿的賤視有過之而無不及,並且禁止贅婿為官吏。《漢書·貢禹傳》中說:“孝文皇帝時,貴廉潔,賤貪污,賈人贅婿及吏坐贓者,皆禁錮不得為吏。”南北朝時期,贅婿滴戍的法律被取消,但賤視贅婿的風俗依然如故。唐代時,贅婿在人們心目中的形象一點沒有好轉。唐人對《史記》的注釋,很能說明當時社會對贅婿的看法。司馬貞索引:“贅婿,女之夫,比於子,如人疣贅,是餘剩物也。”顏師古補註:“謂之贅婿者,言其不當出在妻家,亦猶人身有疣贅,非所有也。”更有甚者,五代時南唐朝廷竟然又把贅婿與傭奴等同起來,征編為軍隊。宋元明清四朝,贅婿的社會地位略有好轉。但官方賤視贅婿的評判,還是時有發生。官方對贅婿的懲罰和賤視,加重了整個社會對贅婿的鄙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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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建閔南地區,舊時代這種入贅女家的男子常會被人瞧不起,譏諷他是“賣大燈”。因原來家族遇有重要節日,各家的大燈上都要寫自家的姓氏和郡望或堂號,如洪姓則在大燈一邊大書“洪”字,另一邊大書“敦煌”二字。入贅女家之人,每遇節慶之時,大燈上就不能書寫入贅者原來的姓氏和郡望,而要寫上女家的姓氏和郡望,所以,世俗之人譏諷入贅者為“賣大燈”。

作為一種婚姻形式,贅婚彌補了男娶女嫁的不足,有著不可替代的社會價值,原本應受到社會的肯定,但由於封建觀念作怪,再加上封建律法的推波助瀾,贅婚反而受到社會的歧視,蒙受了不應有的恥辱。

發展演化

古代

贅婚之習,始於周代,相沿至今,而有幾種不同的型式。秦漢之“贅婿服役”,宋之"舍居婿",元之"贅婿養老",今之所謂"招夫養子"、"招婿養老",這類基於招贅求養的心理要求而成婚的,可稱之為"招養婚"。這是一個型式。宋之"贅婿補代",今之所謂"贅婿承祧",這類本於招贅求嗣的動機,而發生婚姻關係的,可稱之為"招嗣婚",這又是一個型式。

古文獻記載:“秦人家貧子壯則出贅。”在古代秦人婚俗中有女娶男嫁之俗,一些貧窮人家男子拿不出聘禮娶妻成家,便入贅到女方家,成為其家庭的一員,瞻養女家雙親,繼承女家財產,所生子女從女性,為女方家傳宗接代,續香火。關中地區稱為“上門女婿”,或招贅婚。這是原始社會從妻居習俗的遺風,具有古老性和認同性的特徵。

古代入贅婚十分流行。無論是權傾朝野的政壇顯貴,還是目不識丁的庶民百姓,都有贅婚的記錄。漢武帝的姑母館陶公主,寡居多年,偶見買珠小兒董偃,童年貌美,梅開二度,老婦少夫,日夕承歡,墜入愛河。漢武帝聞訊,泰然處之,不僅未加罪於董偃,而且賜給衣冠,從此董偃貴寵當朝,名聞天下。入贅者,大多是寄人籬下,地位低,掙扎在入贅的圍城中,為人歧視,甚至視為刑徒、奴隸,經常被征派到邊疆去服兵役。後世文人的小說、筆記、戲曲中反映入贅之俗屢見不鮮,這與當時重男輕女的倫理觀念密不可分。

”詩仙“李白的四次婚姻,有兩次都是上門女婿。

贅婚的取消,原則上與嫁娶婚相同。但與嫁娶婚不同的是,贅婚中的夫妻地位恰恰與嫁娶婚相反。贅婿由於地位低下,也常因招家單方意思被逐。因此到了元朝,法律禁止無故驅逐贅婿,明清法律也沿襲了這一規定。而對於出舍女婿來說,由於婚約中明確約定至一定年限而出舍,故期約屆滿則其與招家的入贅關係自然消滅。

現代

毛利族佳婿入贅英國王室毛利族佳婿入贅英國王室

隨著社會的發展,男尊女卑的觀念逐漸淡化,贅婚亦發生變異。久居西雙版納的布朗族,流行“偷女婿”風俗,這裡青年男女社交自由,戀愛自由。兩人情投意合,便結蓮理。結婚前,選擇吉日,男家準備好米、肉、茶、草、煙等,由媒人送到女方家。次日,在新娘親戚家辦酒席,當晚,夜深人靜,新娘和她的女伴們悄悄來到新郎家,破門而入,把新郎“偷”走,新郎也不抵抗,如綿羊似的跟著到女家。之後,新娘家長為之舉行“拴線”儀式,向一對新人祝福。在秦、巴山區流行“迎”新郎之俗,或稱“招女婿”。招女婿時要舉行一定禮儀,與布朗族不同,這裡禮品不是男方籌備,而由新娘家操辦,女方家準備好生活用品作“嫁妝”。迎親那天,首先由新娘穿上新裝,領著七個未婚姑娘去男方家“迎”新郎。及至男方家,擺出“嫁妝”,請男方家客人、左鄰右舍欣賞、品評。禮請新郎家客人,勸慰男方父母,接著迎接新郎啟程、上路。之後,接親的人把新郎迎進女方家,舉行

婚儀,七個姑娘再把新郎擁進洞房。 在西北一些交通閉塞的地區亦流行入贅婚習俗。甘肅隴南康縣山區,男尊女卑觀念淡薄,入贅婚受到人們的普遍認同,男女婚嫁沒有勾畫出明顯的界限,一些有女無兒,無人照料或女兒不忍離開父母,大都樂意找女婿上門。如此女婿上門,男女平等,不受歧視,家庭和睦,家和萬事興。

新中國成立之後,新的婚姻法提倡男女平等。婚姻法明確規定: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也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贅婿在法律上的意義宣告終結。與法律不同的是,民間招婿之風並未終結。但與古代社會不同的是,當今流行的贅婚打上了鮮明的時代烙印。對於那些生了女兒卻依舊抱有傳宗接代思想的家庭來說,限於計畫生育政策的影響,招婿是一種比較可行的選擇。而去年熱炒的浙江蕭山富家女集體招婿更是成為媒體關注的一個熱點

。可以預見,伴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們對於贅婚的舊形式新內容的認識也將隨著社會的進步而不斷提高。

少數民族

在瑤族,苗族等少數民族,由於是母系社會,女子為一家之主,所以實行的是男子出嫁的招贅婚。

在近代湖南,少數民族社會仍然流行招贅婚,江華“徭民多贅夫,繼承女家之財產及宗祧,漢民則少”。(註:《江華縣俗調查》(1948年),湖南省檔案館33-1-270卷。)新田“徭民入贅者多,漢民甚少,入贅後一切為女家所支配,並須勞作”。(註:《湖南新田縣風俗調查綱要》(1948年),湖南省檔案館33-1-270卷。)少數民族招贅婚屬母系社會遺風,以住女家、改女姓、由女家支配為特徵,並不以無子乏嗣為限。

按照廣西當地的壯鄉習俗,多子家庭可以讓男孩“嫁”到女方家,多女家庭可以招婿上門,後代隨父姓或母姓均可。在婚禮當天,女方家的親友們到男方家“迎娶”新郎,而新娘則在家中等候。新娘家會大擺宴席招待雙方親友,場面十分熱鬧。隨著婚育新觀念深入人心,“倒插門”的婚俗在當地得以較好地傳承,有的家庭即便有男孩也同樣招婿上門。

亞洲國家

寮國首都萬象,新郎在到達新娘家時,被新娘的親戚朋友“攔截”在門口,要求新郎給予“紅包”(寮國用“白包”)才讓進門。在寮國,男人結婚大多時興“倒插門”,即到女方家裡做上門女婿,婚禮所需費用一般也由女方承擔。

2012年擔任日本防衛大臣的是日本政壇“鐵娘子”田中真紀子之夫,今年71歲的田中直紀。田中直紀原名鈴木直紀,他“倒插門”進入田中家,隨了妻姓,在日本,男方入贅女方家被稱為“婿取婚”,這種婚姻有著悠久的歷史和特色, 相對於中華文化圈內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倒插門”,日本男人要做的“犧牲”更大,不僅子女要隨母姓,自己的姓氏也要改隨女方,例如田中直紀原姓鈴木,小淵克陽原姓瀨戶口。在男方入贅的日本家庭,妻子是法律承認的戶主,對丈夫的財產享有完全的支配權,丈夫的生活費、子女的教育費一般都由女方掌控,女方的強勢“受到經濟地位的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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