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家人

革家人

亻革家人(亻革,音 gě,字型檔中無),中國貴州的一個少數民族族群,他們沒有文字,自稱是上古傳說中的射日英雄羿的後代,是一個有待識別的民族,他們卻擁有自己的語言、服飾和生活習慣。有說法稱,革家人是在清朝鹹豐年間由黃平先後遷徙來到關嶺等地的,當時把這種遷徙叫“走南龍”。他們已經在這裡繁衍生息了一百多年。公安部“公治2003118號”批覆明確革家在身份證辦理中民族欄目填為“革家人”,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專門對貴州省穿青人、革家人等5個“未定族稱人們共同體”進行統計。

民族簡介

革家少女革家少女

在貴州省黃平縣重興鄉一帶居住有一支革家人,包括附近縣市居住在內約有人口5萬餘人,這是一個歷史悠久的古老民族。革家自稱為“哥摩”,其有自身獨特的

素質、語言、特徵和習俗,沒有文字,但民間流傳極其豐富。革家是被官方承認的五十六中華民族以外的未識別民族。

革家有總理家族事務“執政機關”,分陰、陽兩系,系兩位一體。陰系由“盎尕”—族長、“盎梗”—蘆笙師、“典撈”、“典汝”和“把登”組成。革家信仰:崇拜祖宗——木鼓。

民族概況

清朝的《貴州通志》載:“黔之苗蠻,為類不一。有曰革、曰佳、曰僮、曰僚……革者其俗出入,以革為生,故曰革,又曰革。”所謂“以革為生”,大概就是以狩獵為生吧。

中央電視台的<探索·發現>欄目曾在2003年作過一次專題節目介紹革家人,較為詳細的介紹了革家的起源、歷史發展以及民俗風情,革家人遂開始為世人所關注。

革家人居住在貴州省清水江沿岸,革家現在人口約有5萬,主要分布在黔東南的黃平、凱里、關嶺,其中黃平縣境內約有2萬多人,占全部革家的一半多,是最集中的一個縣,黃平的重興鄉、凱里的龍場鎮是革家的聚居區。

地域分布、人口結構、主要村寨:

革家約五、六萬人,自稱“哥摩”(革語),革家的分布,主要在黃平、凱里、麻江、關嶺、甕安、福泉、鎮寧、興仁、黔西等地,以重安江兩岸的黃平、凱里最多,黃平縣有2.1萬人,占全國革家人口的43.2%.主要居住在重興鄉和附近的重安鎮、黃飄鄉、谷隴鎮、崇仁鄉、新州鎮、浪洞鄉的89個村寨,黃平革家第一大寨的是楓香寨有700多戶、3700多餘人,第二大寨是塘都寨400多戶、2000餘人。”還有望壩村等。居住在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凱里市境內的有近萬人,主要居住在龍場鎮麻塘一帶,麻塘是最典型的寨子之一,有98戶,450人多人。光緒四年(1879),革家人高貴富、羅廷相、羅文海等20人“勒石定章”立碑於龍場泡木寨,刻有“新寨、乾岩、楊家山、老鴉山、華界、洛棉、流水、魚洞、高幫坡、老鷹岩、一碗井、乾田、小泡木、杉木坳、馬坪、看牛坪、下院、江禾”18寨和頭人姓名。

民族語言

革家人有語言無文字。在黃平、凱里沿重安江兩岸亻革家聚居的區域內,亻革家男女老少都講自己的語言,亻革語是當地社會交際的主要工具。一部分成年人能兼通漢語,由於這一地區是苗語中部方言區,在生活中與苗族接觸較多,因此,也有極少數人能通苗語。

關嶺自治縣的亻革家(據說是鹹豐年間由黃平搬去的)由於歷史上的原因,加之人口少,居住分散,又與漢、布依、苗、仡佬等民族雜居,大部分人已不會講本民族語,只有七、八十歲以上的少數人還能講,但已講不完全。他們在日常生活中,以漢語為主要交際工具。

亻革家喜歡唱歌,在唱酒歌、古歌時,都用本民族語言演唱,有豐富的詩歌詞藻,善於用比興手法來表達詩歌的含義。唱山歌、情歌時一部分人用民族語,也有一些青年人,喜歡用漢語演唱,但曲調則使用亻革家自己的民族形式。

亻革家語內部很一致,沒有方言的差別,只有土語和土音的不同。從黃平、凱里、關嶺三地語言點比較起來,關嶺雖然距黃平更遠一些,但語言卻更接近—些,這對關嶺亻革家是由黃平遷去這一說法,是個有力的佐證。總之,亻革家語言一致性大,各縣的亻革家都可以互相通話,社會交際沒有困難。

亻革家長期以來與苗族、仡佬族、東家等居住在一起。 亻革家語是漢藏語系苗瑤語族的語言,它與仡佬語的關係較遠,與苗瑤語的關係較近。但從實際情況看,亻革家語無論與仡佬語還是苗瑤語都是難以通話的。

黃平的亻革家語與苗語中部方言和西部方言差別都是較大的。苗語中部方言文字標準言點凱里縣掛丁苗語與黃平楓香寨亻革語作對比點,比較結果,在790個最常用的基本詞中,相同的詞86個,占10.89%,其中漢語借詞29個,占3.68%,本民族固有詞57個,占7.21%;苗語西部方言文字標準音點畢節縣大南山苗語與黃平楓香寨亻革語作對比點,比較結果在同樣的790個詞中,相同的149個,占18.86%,其中漢語借詞39個,占4.94%,本民族固有詞110個,占13.92%。

亻革家語與仡佬與的距離比較遠。貴州鎮寧自治縣涼山的仡佬語與楓香寨的亻革家語進行比較,在790個詞中,相同的79個,占10%,其中漢語借詞12個,占1.52%,本民族固有詞67個,占8.48%;相近和同源詞62個,占7.85%;不同的詞649個,占82.15%。

亻革家語與東家語則基本可以通話。麻江縣隆昌公社的東家語與楓香寨的亻革家語比較的結果,在790個常用詞中,相同的452個,占57.22%,其中漢語借詞43個,占5.44%,本民族固有詞409個,占51.78%;相近和同源詞131個,占16.58%,不同的詞207個,占26.20%。從以上數字可以看出,亻革家語和東家語相同、相近和同源的詞總數可占到73.8%,互相通話沒有什麼困難。

民族工藝

革家人革家人

主要有蠟染、刺繡、織花、銀器、石器、樂器和竹器編織。 蠟染 革家蠟染歷

史悠久,以圖案均勻、疏密相間、花紋別致、風格獨特著稱於世。 革家女孩從八九歲就隨母學點蠟,十七八歲便獨具匠心,成為蠟染能手。蠟染的製作方法是先用蠟繪花於布,用藍靛染缸染之,再用水煮沸,去其蠟則花現。蠟染紋飾圖案紋樣,有太陽、水波、瓜、米粒、蝴蝶、燕子、青蛙、鯉魚、水草、石榴、刺藤、野花、幾何紋樣等。也可隨意變化,組成圖案。 蠟染工具,蠟刀桿長不足七厘米,刀高僅零點三厘米左右。由呈三角形的薄銅片疊合而成,每套十餘把大小不一。蠟板(畫板),點蠟花,根據布料的大小精心構思圖案,用剪紙圖案的外形,在布上組合構成圖,確定其位置。點蠟者有一大疊形狀大小各異的紙樣,點出不同的圖案。 今存清代蠟染品,藍白分明,色彩鮮艷。 革家蠟染、除衣裙帽帕、背扇圍腰外,製品有提藍蓋帕、包袱皮、口袋、手巾、窗簾、被面、桌布、凳椅、傘套、帳沿等。 1955年,革家蠟染作品曾送德國柏林展出,深受國際友人的讚揚。之後,革家蠟染,曾在日本、美國、墨西哥、加拿大等地展出,為祖國爭得榮譽。1988年9月和11月,革家蠟染製品在北京又分別榮獲“首屆長城民俗民間藝術節”榮譽獎和“全國鄉鎮企業商品出口展銷”銀杯獎。同年12月,革家的蠟染文物在美國舊金山展出,深受讚譽。 織花 革家織花多製作頭帶、腰帶、背扇帶和腳帶等,少量則用於鑲嵌衣邊。花帶古樸典雅,有彩色的,也有黑白的,彩色的以紅色為主,加黃、白、藍色相間,以絲棉為料。

蠟染蠟染

革家刺繡多用於蠟染服飾作配,針法有平繡、盤繡、插花繡、挑繡等。紋樣有幾何紋樣的蝴蝶魚鳥,刺繡花卉等,多以紅色為主。 銀器 革家銀器為革家傳統工藝,多是婦女服飾中的裝飾品。分未頭飾、頸飾、手飾的部分,頭飾:有髮簪、銀摸額、耳環。頸飾:有戒子項圈、空心項圈、大螺螄項圈、板項圈和銀盤鏈。手飾:有板圈、螺螄圈、蒜葉圈、龍頭圈、蠶圖、毛蟲圈、蚯蚓圈、空心圈等。

革家蠟染套用久遠、風格獨特。革家人善於繼承和發揚傳統的蠟染工藝,並使其成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農,帽、頭巾、圍腰、背扇、枕巾、包袱布、蓋籃帕、手帕、挎包、窗簾,床單,桌布等都是用蠟染來裝飾的,就連背孩子的背帶也是使用精巧細緻的蠟染。不僅如此,佯家婦女遍身穿上布滿細密蠟花的服裝,就像身著銀盔銀甲的武士一樣。黃平佯家等地婦女尤其喜頭戴蠟染的花帕。

革家傳統蠟染,有自然紋樣和幾何紋樣兩類。自然紋樣多取材于山雀、鷹、雞、蝶、魚,蝙蝠、石榴,花,草,葛藤之類。經過誇張、簡化、變形的藝術手法進行處理。似像非像,重在意念的表達。幾何形紋樣有螺紋、雲紋,回紋、太陽紋,鋸齒紋、三角紋、帶紋、光紋、雷紋等。通過點、線的粗細和疏密組合排列,構成幾何紋的變化。銅鼓紋是黃平蠟染的中心紋樣。這種銅鼓形的中心花紋實際就是太陽紋,在圓形外輻射光芒。“太陽崇拜”早在原始社會就出現了,至今有的民族仍認為太陽是萬物之源,萬物向著太陽才有生機。銅鼓紋構圖講究嚴謹、對稱,追求潔白、敞亮的效果。藍白色對比強烈。再如“烏紋方巾”,四周以鳥紋組成,中心借鑑了銅鼓紋,如太陽紋、圓心紋以及鳥身上裝飾的鋸齒狀紋,使自然紋樣增加了古樸與厚查感。圖案造型主次分明、疏密有致。圖案風格細膩綺麗、工整精緻。圖案組織嚴密對稱,構圖飽滿,細而不板,滿而不亂。裝飾手法豐富多樣,緊湊巧妙,趣味無窮。

革家傳統蠟染紋樣,善於使用“打散構成”方式與格律性的圖案結構,將她們最喜歡、具有特殊含義的自然紋樣重新組合在一起。其顯著的特點是自然紋中又套幾何形紋,使圖案更為豐富。對自然紋的描繪似乎比其他地區更大膽,有些動物只見輪廓或部分肢體,有些互不相干的動物、植物叉奇妙地組合在一起。如“蝙蝠方巾”中的蝙蝠紋是重安江蠟染常見的紋樣,取其“福至天降”之意,但它又不同於於漢族的蝙蝠紋,而採用與鳥台體的手法,紋樣精練概括。在表現形式上,重安江蠟染為了增加藍白對比的變化,善於線上旁邊用規則的點。線或鋸齒形成灰色,以增加層次,使圖案更富有裝飾性。

黃平的革家姑娘,在製作蠟染時,常常把白布放在木板上,用熔化的蠟液點住四周。有的用自織平紋布,也有的用商店出售的細白布或白府綢。然後拿出各種花樣子(在製作中通過採用紙型的排列,畫出成片的圖案,她們稱之為“麻雀”,每個姑娘都有二三十種紙型花樣)在布面上擺布,直到找到滿意的位置,然後用各種大小的銅刀,畫下花樣子的輪廓,取下花樣子後,她們便在這個簡潔的“樣子”里盡情地自由繪畫。

革家蠟染的繪製工具不是毛筆蘸蠟,因為這樣做蠟容易冷卻凝固,用的是能保持熱蠟溫度的、十分精緻的銅製畫刀。這種銅刀是用兩片或多片形狀相同的薄銅片組成,一端縛在木柄上,刀口微開而中間略空,易於蘸薔蜂蠟。有的蠟刀桿長不到8cm,刀高僅0.3cm。用結實的漁線綁在纖細的竹柄上,顯得小巧玲瓏。為了繪製不同形態的需要,還有半圓形、三角形、斧形等蠟刀。革家蠟染的製作方法和工藝流程分為點蠟和浸染兩個步驟。

1.點蠟

把盛有蜂蠟的土陶碗放在火盆里,用火盆里的火使蠟熔化,保持在50 N60℃,然後用蠟刀蘸蠟作畫,俗稱“點蠟花”。用蠟刀點畫與固定四周,確定蠟染紋樣的總布局。用指甲或尖狀硬物沿著剪紙紋樣邊緣畫出輪廓,再用蠟刀蘸蠟點花。革家婦女點蠟花,一般沒有固定圖案,全憑想像點制。習慣上是根據布料的大小和構思,用紙剪出花、鳥的外形,在布上組合構圖,確定位置。同樣的紙樣,用不同的點、線裝飾,可點出趣味完全不同的圖案來。他們最愛點畫的是本民族崇拜的太陽紋樣,以及革家傳說中的城堡,還有龍鳳和本民族的日常生活習俗,革家婦女是想什麼畫什麼,畫什麼嘴裡還不停地唱著什麼,往往是一首讚美飛鳥的山歌唱完,一隻栩栩如生的小鳥也畫成了。

2.浸染

畫完蠟有的在自己家裡染,即將蠟花布取下夾在一竹竿上,使蠟花布平展地放入染缸中浸染。或者在趕集時送到染坊去染。蠟片放在藍靛染缸里浸染.一般經過五六天,連續經過十多次浸染後,將蠟布取出放入清水中漂去浮色,再置於沸水中煮去蠟質。脫蠟現圖,將蠟花布投入清水中漂洗,再經過肥皂水煮沸固色,漂洗晾乾即成。染出來的布,未點蠟花的地方是藍色底,點過蠟花的地方是白花圖案。

民族裝飾

銀飾是革家民間藝人加工製作而成。銀匠藝人多在塘都、楓香兩寨。 銀飾工藝複雜,以板項圈為例,項身雕刻有三龍搶寶和四魚四鳥。項身下中央吊有一塊圓銀盤,盤內有臥龍戲水,盤下垂吊九把各不相同的刀、劍、戟、矛。兩側還分別垂吊四十八串各不相像的獅、虎、魚、鳥、蝴蝶、喇叭、響鈴。銀飾中的紋樣則多與蠟染紋樣相仿。 樂器 革家樂器有蘆笙、木鼓、嗩吶等,工藝十分講究。 竹器編織 革家竹器編織手工藝品,有曬席、睡席、魚簍、提藍、籮筐等。重安是重興鄉的望壩、鬼沖、芭茅沖(瓦角)等材盛產革家竹器,久負盛名,有“竹編之鄉”美稱。 鐵器 革家有從事打鐵的工匠,加工斧頭、鐮刀、薅刀、柴刀、鋤頭、釘耙、菜刀、家庭織補機等等。 石器 木工 革家有許多人從事石器加工, 能加工石碑、石桌、石凳、石擂、水碾、石磨等。能架設石拱橋。木工能建造美觀的木房等。

民族服飾

服飾是民族文化生活的組成部分之一,就革家服飾而言,據史書查考,早在行泰兩漢,就有“椎髻斑衣”的陳述了,而今革家婦女頭頂綰的椎脊形狀髮髻(高十二厘米,直徑五厘米)和上身穿的蠟花衣,可與“椎髻斑衣”互為印證。到三國、唐、明、清、民國歷代,史籍累計不鮮。清代段榮勵的道光《清平縣治》卷五就有“兜……婦人髻高,纏以花帶……。女子帶花帽帽邊貫以珠纓,前面相交後拖一幅,女子上帽下裹,均帶海巴,頭巾對角方巾為之……衣塊裙腳皆繡花……。”愛必達的道光《黔南識略》卷十二亦云:“兜……婦女綰髻,束花布一條,兩端披與肩齊,衣蓋膝,刺繡於胸袖間,昔稱佩刀挾弩之風……。”而在清乾隆《鎮遠府志》襲傳紳纂本皆有類似記載。這些記載,較完整地展現了革家衣冠的形狀特徵。千百年來,革家婦女衣冠服飾幾無多大變化。在形制上長期保持穩定,具有頑強的生命力,固然與適應自然環境、勞動生活離不開,而民族的風尚和民族心理素質則是更為重要的因素。

革家衣冠服飾,分便裝和成裝兩種,盛裝是用用手工精巧製成的蠟花繡花衣。包括紅纓珠帽、髮髻、花冠帕、蠟花衣、貫首衣、圍裙片、圍腰片、百褶裙、紅綁腿、襪子、“高釘刺衲幫”鞋等;便裝則輕便、樸素、大方、實用美觀,不論田間勞動生產或者山野採集,肩挑都十分方便。

革家女性的衣冠,要認紅纓珠帽、花冠帕貫首衣(又名盾牌或背牌)、蠟花衣、圍腰圍裙片(布)和百褶裙,都貫穿著蠟染(蠟花)花紋圖案。紅纓珠帽、衣裙與紅綁腿,俱有刺繡花紋尤以朱紅色為其明顯特徵。蠟花呈白,刺繡顯紅,紅白相映,這些就是家衣冠的最大特點,也是芋空這個穩定民族共同體有別於其他少數民族的不同之處,是獨樹一幟,別具一格,載入歷代青史,美名流傳。

革家人革家人

革家銀飾,主要分頭飾、頸飾、手飾三類、耳柱、戒指項、空心項、螺螄項、板項、手項、響鈴項、螺螄鐲、蒜葉鐲、蠶鐲、毛蟲鐲等種類,銀飾款式固定,圖案也比較統一。主要以星辰、太陽、龍、鳳、蟲、魚及部分植物圖樣與蠟染圖紋組合。圖案或有金屬硬模列印,或以手工雕刻,物像造型誇張生動。銀抹額,為一條薄銀片,上印凸形太陽、星晨等圖,佩戴時,彎成弓形,與髮簪相配,形似弓箭。抹額上的太陽紋,與漢代日光銅鏡上的圖案如出一轍。戒指項,為仿戒指造型頸飾。板項,形如一輪仰掛的彎月,中間大,兩頭小。板項中心雕火球,兩旁刻雙龍、四鳳、四魚,正中下端吊一銀盤,上飾盤龍,兩旁懸掛獅、虎、刀、矛、響鈴、嗩吶等物。女子戴在頸上,與頭上銀飾日、月輝映。革家銀飾,主要分頭飾、頸飾、手

飾三類、耳柱、戒指項、空心項、螺螄項、板項、手項、響鈴項、螺螄鐲、蒜葉鐲、蠶鐲、毛蟲鐲等種類,銀飾款式固定,圖案也比較統一。主要以星辰、太陽、龍、鳳、蟲、魚及部分植物圖樣與蠟染圖紋組合。圖案或有金屬硬模列印,或以手工雕刻,物像造型誇張生動。銀抹額,為一條薄銀片,上印凸形太陽、星晨等圖,佩戴時,彎成弓形,與髮簪相配,形似弓箭。抹額上的太陽紋,與漢代日光銅鏡上的圖案如出一轍。戒指項,為仿戒指造型頸飾。板項,形如一輪仰掛的彎月,中間大,兩頭小。板項中心雕火球,兩旁刻雙龍、四鳳、四魚,正中下端吊一銀盤,上飾盤龍,兩旁懸掛獅、虎、刀、矛、響鈴、嗩吶等物。女子戴在頸上,與頭上銀飾日、月輝映。

革家佩戴銀飾,有嚴格的年齡之分。女童一般只帶飾有菩薩片的童帽。六七歲至生育以前,無論革家境貧富,均須佩髮簪、抹額和戒指項。子女長至七八歲,母親方卸戒指項。為祖母方去抹額,為曾祖母始卸髮簪。革家婦女按年齡佩戴銀飾的風俗,與古代生殖崇拜有關。在原始時代,弓箭是男女交合的象徵。弓箭造型的頭飾,是屬於少女和有生育能力的母親的。當了祖母,不再生育,就不必再佩抹額(弓)。成了曾祖母,已無性慾,故去髮簪(箭)。生殖崇拜的遺俗,在革家祭祖時至今尚有體現,如以前身女陰擬物預測是否興旺。這種習俗,也是革家銀飾藝術長盛不衰的重要原因。

習俗

飲食

革家人生活以大米為主食,喜吃糯米、輔食小米、玉米等。客人在飲食方面的招待十分殷勤,以誠相侍,講究禮節,吃飯時候,請長輩客人到席上中間座,長老的主人交叉在兩側相陪。客家(漢族)說“家禮信多”,實不虛傳。“勸飯”和“包肉”是他(她)們的傳統習俗,很有民族特色和濃厚的鄉氣息,是家人形成的穩定性的共同體特點,值得探討。

革家人革家人

吃飯之前,請客入席就座,主人擺設酒杯斟酒,同時添上一碗飯存放席上,第一碗飯和第一杯酒交與長輩主人供奉祖先.主人用一雙筷子挾住葷菜之類的熟食品蓋在飯面中間,將筷子插入飯中直立。主人念念有詞或默默祈禱祖先,請祖先先飲先嘗,並用一隻倒頭的筷子蘸酒彈幾滴在桌面上,或畫個“X”;或彈幾滴在地面,以示對相先的懷念。然後,對客人說:“對不起大家,來的高高興興,可惜沒有什麼招待,就這樣,請大家吃飽飯”的客套話;客人也以“我們是空手來,操勞主人家了”敬答。喝酒的客人,同樣拿起筷子,將一隻倒頭蘸酒,先彈幾滴之後再喝;吃飯的就在桌子上端飯。接著主人拈菜敬客人,一人拈一筷……。隨後,按客人的吃完先後,繼續挾菜相敬。對長輩或尊貴的客人,以雞、鴨相待的,要以心肝用刀切成片塊,每人一片以待;以雞頭、鴨頭先敬客人,表示主人的深情厚意,如果客人婉言謝辭,主人過意不去,對此,客人就用筷子挾(接)或伸手用手板心接,主人謝絕,一定要客人張嘴,不許放在豌內或席上,這更是待客人的篤厚敬意。吃飯時候,不論場合、規模大小,都後講究“勸飯”、“勸飯”是主人家的姑囡或兒媳,窺視客人碗中的飯將要吃盡時,說聲“公公、太太、叔

伯或哥弟,幫你添飯”,雙手去接客人的碗添飯;有的另拿一個乾淨空碗,在飯具里添滿一碗飯,趁客人不防備的時候,吃不飽飯,要盛情招待—勸飯,使客人快吃完飯,又給蓋上一碗、兩碗、三碗……,緊隨著拈肥肉、倒菜湯在飯中,立馬用乾淨筷子將飯菜攪拌均勻;有時兩三個人聚搶客人的碗添飯,對年輕人逃跑的還直追合圍,其意要客人吃盡吃飽,直至客人吃不去飯才算盡了情誼。

飯畢,碗內有意識地留下幾粒飯在碗中,就把碗放桌子上,以示長食有餘。而右手仍握緊筷子,站起來拈菜的一端對準左板心,先向桌席上長者吃飯的人逐一呼喚“公公或叔伯,得罪你們!”等語,喊到哪裡,左手板心遮住的筷子一端也同時移到哪裡。而正在吃飯的人點頭應聲“樂座”或“慢請”,表示回敬。吃畢飯的客人才把筷子放在桌上;有些主人按排有人接過碗筷(待洗刷)。談笑風生,洋溢著熱烈的氣氖。

革家婦女走親訪友,不論什麼喜事和場合人小,吃飯時除“勸飯”待客外,“包肉”帶回家很有民族風味。舉行宴會,賓主歡聚一堂,作陪的女主人,從筵席中端起盛肉片,一片一片的分與賓、主座位前的桌面上,每人一小堆(坨)。分好後,吃飯便是蔬菜之類和菜湯了。飯畢,女主人備好包穀殼葉或大菜葉將分在桌面上的肉片包紮好,按人名下一人—包作為禮品帶回家中與兒孫分享。這種“包肉”的民族傳統習俗,是祖太或母親對兒孫寵愛的心情體現。它提示這種習俗是原始社會母系氏族時期獵取野獸和生活資料集中消費的產物,是母權制鼎盛時期的遺蹟。它反映母性在人類生存和發展過程中作過偉大的貢獻,也反映今人依賴古人,子女依賴父母的社會意識,是對偶婚階段私有制的萌芽,在母系社會裡,婦女在經濟生活中占主要的地位。而“勸飯”習俗,表明在原始社會母權制下,實行共同勞動、共同消費的社會產品,是母系氏族的遺痕象徵,在一定的社會環境和一定的條件下,久而久之,形成人們共同體的習慣,就自然顯出這個民族特點,因而沿襲成規,成了人們交往情誼中的美德和禮俗。

居住

革家人革家人

革家喜聚居於壑谷和高山之腰,房屋多為三間式木瓦房,村寨居住多則幾百戶,少則幾十戶,革家民居多呈木瓦結構,有四周牆壁象用鍋底灰塗抹的院落,家家戶戶都貼著紅春聯如“田

野縱橫千嶂里,煙火人家半山中。”有的人家也有兩層小樓,庭院甚寬。正房以廳堂為中心,這是家人平日吃飯、休息和待客的地方。廳堂東側是臥室,右側是小客廳,設有火塘,為冬天烤火取暖和吃飯、待客的場所。廚房很寬,鍋灶甚大。從前村民用一根根竹澗從後山引來泉水注入水缸,免了挑水之勞,如今已用上清純的自來水了。樓上一般是倉庫和姑娘的閨房,乾爽清淨,便於她們會友。樓下是放置農具的雜物間和牛圈。農家愛牛,牛圈和廳堂大門門框都插著驅邪祈安的菖蒲。廳堂,正牆貼著“天地君親師”神位,下面還設有土地神牌位,與各地農耕民族的信仰習俗相似。奇異的是,在“天地君親師”牌位右上方,掛著一副小弓箭。弓用桃枝彎成,弦是棉線,5支竹箭張掛在弓弦上。它們都用紅綠棉線纏繞,顯得五彩奪目。

婚姻

革家婚姻為一夫一妻制。舊時婚姻形式由父母包辦,包括幼年訂婚和指腹為婚。嚴禁同姓婚或異姓同宗通婚。革家婚姻歷史經歷三個階段。明代前,實行胞氏族內婚,即在兩個氏族內互相通婚,清朝改變了革胞族婚,。實行與外氏族同輩婚。即不是同輩人和不相當於同輩人不能通婚。這種制度限制了婚姻的締結,使許多青年男女找不到對象,有的到三四十歲還未婚配。清乾隆年間,望壩當時的團首領廖公礅也剛召集十八寨首領雲集重興的“蓋耶德”集會商議,一致同意廢除“外氏族同輩婚”制,結果宰七條水牯飲血為盟。自此,實行異姓異宗婚配製,即:非同輩,只要年齡相當可以配婚。但其婚配製度為“包辦婚姻”,仍然約束青年男女的自由。即在嬰兒出世時有父母包辦訂婚,成人後婚娶。解放後,這種婚配製雖有沿襲,但男女一房不願意,也可退婚。包辦婚姻已逐步為自由婚姻代替。自由婚姻通過“布龍”活動或“踩親”等方式使男女增進了了解和感情,最後締結婚姻。布龍活動。“布龍”為“阿布阿龍”簡稱,即談戀愛。

革家人革家人

活動於逢年過節時,男女青年聚集於山坡、路口、村邊寨腳,挑選情人。進行此種活動,在正月初二或初四、正月十五或十六和二月初二,姑娘烙春粑;三月爬坡,姑娘用竹藍盛春粑或糯米飯和一碗醃肉與情郎同食;端午、重陽、姑娘提粽子、重陽粑與情郎享受。熟食食余,由情郎帶回。若姑娘所鍾情者,不與姑娘同食,姑娘則糟眾人恥笑。解放後,男青年食姑娘糯米方式後,往往以物回贈。踩親。正月革家男女青年進行吹蘆笙、跳踩親舞,俗稱“踩姑娘”。於吹蘆笙時,男子為試探女子之心情,則以腳尖輕輕踩住女子腳背,姑娘若有意,便含情脈脈地一手輕拍男子之肩回敬,以示相愛。對歌。為革家青年男女談戀愛的方式之一。形式有兩種,一是隔坡或距幾十米遠雙雙對歌,二是在家通宵對歌。即某一對男子(女子)到他鄉作客。他鄉女子(男子)便來與之對歌,由栽主主持對歌活動。舊時革家婚姻締結分三個層次。擇配。出生子女滿月後,父母便為其擇配婚姻。明、清兩代改由父母選擇門當

戶對人家,托媒到女方家提親。女方家盛情留媒人用飯,表示同意,不留用飯則為不同意。訂婚。訂婚日由雙方商定。訂婚儀式在女方家舉行。屆時男方派二男二女手拿蠟染手帕捆著雨傘,另帶一隻雞、一升米、一件衣服及相當於二塊銀元的禮金到女方家訂婚。女方家則備酒菜,宰殺男家帶來之雞,邀請親屬相配陪共食。賓主入席後,先由賓者端一碗菜,一碗酒交主人留存,並當眾將禮金交給女主。女主當眾公布禮金數額。畢,賓主共賀,席間“行婚酒酒歌”。賓者於當日歸,順遠路回,不繞道行。討信。擇婚期,男方由一老人帶一隻雞、一升米作禮物到女方家商議婚期。女方家不同意當年結婚,男方家於翌年再去討信,禮品同。一年只討信一次,一門婚事討信不可超過三次。多為頭年討信,次年辦婚事。討信多年六、七月。雙方商定好婚期後,便作好辦婚事準備。結婚。結婚時,男方以一隻雞、一升米及四兩三錢白銀作禮金。女方回贈男方糯米飯,以男方友親伯、親叔、長輩多少,則贈多少藍糯米飯,並另贈夫家豬肉一塊,以顯體面。新娘衣褲由女方家自備,套數不等。結婚有普通和“阿嫁”婚兩種。“阿嫁”為古婚禮。

通儀式即是男方聘請婦女二人,另挑擔二人去迎親。迎親婦女須由公婆健在、兒女俱全、人品好、家庭豐足、能歌善舞者擔任。新娘,席間要對答各種禮歌。不善對,不打發姑娘出門。迎親婦女穿戴盛裝。挑擔者則由青壯年男子充任。是日,雙方俊籌辦酒肉招待親友。迎親者到女方家時,舉行出嫁酒。席間,迎親婦女唱“交銀歌”,隨之將白銀四兩三錢交與女方父母,女方家則有人唱“收銀歌”。歌畢,主賓舉杯共飲,祝賀婚姻美滿。接著,迎親婦女又唱“禮歌”、“贊祖歌”、“祝福歌”等。各方來賓也和唱。歌畢,打發姑娘出門,姑娘身著盛裝,由哥或弟攜著手繞火炕走三圈,至堂屋與親友辭行,到大門,哥給姑娘一把傘帶走。路上不準換手拿傘,到了夫家大門由一婦女給新娘接傘後方能進門,接傘者多為新郎生母,母故,則請一夫妻和睦、有兒有女之中年婦女代替。新娘至夫家後,新郎家則請三親六戚來吃喜酒。各路賓客均送新郎家三升米和一隻公雞,另送新娘絲絨或點蠟花的白布數尺,也有送衣料者。

嫁”為古老的婚禮儀式,接親除擇選二婦女與二挑夫外,另請三男能能歌善舞者,其一充當親家公,其二身背一棉被叫寨,另一人為打雜。女方家,歌舞通宵。而背棉被者則夜至女方親友門前呤頌,先讚頌美滿婚姻,後請女方親友到女方家吃喜酒。翌日晨,送新娘出門。彼時,親家唱各種禮歌,迎親婦女則唱酒歌。凡參加送親的人,女方家都要為其準備一支雞腿或鴨腿及一團糯米飯,以示婚禮隆重。婚後,新娘在夫家住數天回便回娘家,由新郎父母或姐妹送回。回門時,男方家贈女方家糯米飯和豬肉,另贈一塊豬肉給新娘舅父,以示娘親舅大。其舅得肉不食,又將其送給自己的舅父。層層轉,至無親舅止,此俗表明革家重視追溯母系血緣關係。

革家人革家人

偷婚。革家男女婚約多於幼年訂立,長大。愛情意願不同,另與他人戀愛或

結婚,男子謂偷婚,女子謂逃婚,處理方法為:女子和男子若未結婚,則請宗族首領仲裁,加倍退還未婚夫訂親禮品。若女子已正式結婚而逃婚,須賠償原夫所耗資金的數倍乃至數十倍財物。男方另選婚配,原送女方訂親禮物,一律不退。離婚。幼兒婚訂,長成人後因人材醜陋,品質壞或由殘疾,一房堅持解除婚姻,按族規“人一頭,銀一頭”賠償對方。因之,無力賠償者,多走輕生厭世路,如若夫家對媳婦極端虐待。經多次勸阻無效,女方的舅父有權採取強硬手段,強迫離婚,任何人無權干涉,還可強迫男方賠償女子勞動工酬。解放後,多依法處理。續娶。姐(或妹)原已出嫁,因患病而亡故,若妹未嫁,妹可嫁姐夫家。寡婦準嫁他人。添生。年青婦女生育地一個孩子,則大辦酒席,宴請三親六戚。革家稱之“想竹母”,場面超過結婚酒。是是女方家才將陪嫁東西坐月的雞、肉和衣物、背帶等送去。主賓共賀,對唱酒歌,通宵達旦,男家為添生釀有一壇糯米酒或高粱酒,酒罈置於席桌上,插受一根竹管,女方首席客人先唱“擺解轟”(意為揭壇酒),歌畢,用竹管吸酒。依次入席者,逐一吸酒。吸畢,主賓且歌且舞,通宵達旦。

喪葬

革家喪葬習俗,受漢族影響,但保持革家一些特點和遺風。革家成人死亡,有兒孫者,臨終時,須由兒孫扶其於鋪有木板、竹蓆的地鋪斷氣,忌斷氣於床上。死於床上,被視為無子孫送終。人死後,即派人到親友家報喪。皆有有男青年擔任,兩人一組,由近及遠。每到一家,有飯須吃飯,無飯須喝一口水才趕路。整容須用楓香樹葉燒水給死者洗身。先洗身下,在洗面、洗頭、理髮。死者須作新衣。男著長衫,女著盛裝。先穿褲後著衣,再穿鞋,再圍帕等。死者已逾五十者,多戴白蠟花和紅花刺繡布做成的花冠帕子、婿則送衣和白布墊單。長子、長婿所送衣、單稍長,按主賓、大小的排列順序給死者穿墊。死屍停放於堂屋中央上方,首東足西,死者未婚,則停放於堂屋右側,足向大門。於死者胸前放一塊“歸宗牌”,“歸宗牌”長一尺許,方形,用紅、綠、黑三色於青布上繡成。圖案為“亞”字套“十”字。歸宗牌又稱之為盾,以抵擋神刀鬼箭。其牌之上放一碗飯一雙筷,飯內雞、蛋、肉俱全。死者面蓋一疊“錢紙”,撐紅紙傘遮面,點一盞菜油燈照明。焚香點燭奠基。凡12歲以上的死者,均請“開路師”為死者開路。開路由三人進行,開路師以一大公雞為死者“引路”。迷信之說,為死者指去陰間之路。

“開路”前,須為死者砍一根“歸宗竹”,意為魂歸還祖,掩埋死者時,下端埋於死者墓穴頭部,入地約三分之二。開路時,孝男恭跪於死者身旁,開路師掛長刀一把,一手提“引路雞”,一手拿“歸宗牌”,口念“開路詞”,迷信謂之指引死者歸宗還祖。喪家宰殺牲畜迷信說法伴死者帶走餵養。弔喪者所送狗羊,由“開路師”念咒祭後,牽到寨鄰親友家宰食,將五臟頭等祭祀死者。死者一般急葬三天,有的擇吉安埋。出殯之日,房族各家和奔喪送葬者帶飯菜三碗,由“開路”念咒交死者,送死者祖宗各一碗。事畢,“開路師”給生人退魂,又以卜掛方式“詢問”死者,從孝男女中選一“特定送喪人”,一經認選後,眾人揮淚送別。出殯時,一人點火把領先,以示為死者照明;一人撒飯,給窮神餓鬼吃,使之讓路;一人插路標,為死者引路;依次為開路師、背包袱者、孝子者、抬喪者。特定送喪者陪送死者出殯,死者出殯後,由年齡較大,“命好”的中老年婦女清掃房屋。革家襲古之習,凡有子女而亡者,死時牙未脫落的,須敲掉二顆門牙方能安葬,故稱“鑿齒之民”。革家多抬屍於墓井如殮,入殮時以傘遮屍面,其腱,處清棺、整容等過程外,另放幾分銀錢於死者手心,謂之“買水錢”。

蓋棺後,孝男按大小順序,從棺腳爬至棺頭,哭叫死者三聲,以示永訣。由“開路師”為死者“開門”。孝男大小順序依次排列,各培土三撮,可先回家,由親友掩埋完畢。死者安葬之第二日,孝男及親友按“開始師”擇定的時辰,以一隻雞於墓前宰殺,再未死者稍整墳墓。以120天維守孝期。孝期,喪家不能走訪親友,不參加娛樂活動。滿孝日,由孝子和親友呼喚死者之魂走親友作客,來迴路均由“特定送喪者”或長子先行,天晴下雨均撐傘,一直往前走,遇人不說話,先到舅家,次走長婿家,吃一餐即回。鬼師、開路師一類人亡故,均為未其“開天門”。即於大門屋頂開一洞,用紅、白、黑三色棉線捏成一線,一頭為死者右手牽拿,一頭掛於“天門”上。以一白雞敬神,使死者之魂由“天門”上天。革家非正常死亡者、死於異鄉者,家人須宰殺一羊敬神,為其“清洗”後,方可停屍於屋。

節日

“擺解轟”

亻革家有一大特點,就是一個人從生到死,從頭到腳,其習俗都與射太陽或崇拜太陽有關。亻革家人生頭胎孩子,不論是男是女,都要開壇喝揭壇酒,亻革語稱“擺解轟”。其內容就是進屋的客人與主人家的家長一起唱古歌,唱完後再用竹筒喝揭壇酒。古歌的內容就是起源歌。其中唱的主要是武丁射日,祖先打虎和從江西朱氏巷遷來等。這種新生兒的唱古慶賀儀式如同西方國家的新生兒洗禮儀式一般隆重和莊嚴。

在亻革家,“擺解轟”比任何習俗節日都隆重熱鬧,為全家庭、全宗族乃至全寨人共同高興而慶賀的大事。在舉行“擺解轟”中,首先是趕來慶賀的娘家親戚朋友將雞、肉和衣物、背帶當面送給婆家親家,並同慶賀,唱一些吉利的歌。還要在進門前表演“四馬送子”等習俗,即用稻草扎的4匹馬(兩公兩母),由婦女們騎著吹著哨兒嬉鬧。其表演的動作很原始,也很“野”。當每一位客人都吸了酒之後,主家和客人便擺開了陣勢,蘆笙起鳴,賓主們且歌且舞,通宵達旦,夜以繼日,樂此不疲。

青年男女“踩青會”

每年農曆正月初一的春節到十五的元宵節以及二月初二,望壩村和附近革寨要輪流舉辦“踩青會” 跳踩青舞的頭一天,寨上的耆宿蘆笙師,站在蘆笙場,首先吹笙步舞開道後,隨著寨上的年輕人紛至沓來入場吹笙、跳踩青舞;結束的最後一天下午,同樣也要寨上的頭人長者吹笙步舞收場。“踩青會”——青年男女公開歡娛擇偶的傳踩青會,開始,老人先進入蘆笙場,跳起表現先民狩獵、農耕和立寨歷史的蘆笙舞。接著,小伙子手捧蘆笙從東面入場,邊吹邊跳。手持花帕的姑娘則合著蘆笙曲節奏,在場內輕搖緩舞。他們目光四顧流盼,彼此都在尋找自己中意的人。當樂曲節奏變快,漸至高潮時,如果小伙子看上哪個姑娘,他便邊吹蘆笙,邊靠近她,並用腳尖輕踩她的腳尖。這時若姑娘也相中他,則用手輕捶他的後背,乘勢拉著他的衣袖,到山前坡後去互訴衷情。這種“踩疼阿妹的腳啊,打疼阿哥的心”的求愛方式,人稱“踩姑娘”。

“青(親)”是以雙男女或雙男四女各為一組。男的吹著一支同音小巧玲瓏的小號蘆笙在蘆笙場(坪)上,自東順南向西方向鏇轉成一個圓圈,雙腳也同時伴隨蘆笙節奏步舞;女青年手挽手下在男青年的背後伴隨笙聲鏇轉、起舞。時間不限,越久益佳,直至男青年停歇吹笙才罷休。“踩青”每組青年男女,都按從東順南向西徘徊鏇轉,但鏇轉的圓圈視其專場面積而定,直徑一般在一米七八左右,成套的場面,吹笙多達十六七組或二十多個組。在跳踩青舞時,男青年看中了如意的正在秘書背後的俊秀女青年。為表鍾情,用腳尖趁女方不防時往後輕輕地踩在心愛的女青年的腳(鞋)背上,如此,輾轉返轍,女青年如情投意合,則將右手輕輕地朝著男的背胛一扛,以示回敬,正恰如清毛貴銘的《西垣遺詩》中就在“蠟花錦袖搖鐵鈴,月場蘆笙側耳聽;蘆笙作情語,鈴兒心事最玲瓏”的生動寫照。同時,店在四周圍觀民眾。一些人大聲疾呼起鬨:“只準打(男)背,不準踩(女)腳;只準打背,不準踩腳,不許亂踩、亂捶……登時,圍觀的人群蜂擁而至,重重合圍,擠得水泄不通。而跳踩青舞放置的圓圈越來越縮小,既便於踩腳,圍觀的人群不時哄然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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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家人自稱是后羿的後人。

革家女人頭上的紅纓帽源於一個傳說:傳說人亻革]家人的祖先是一個武藝高強能攻善戰的將軍,因戰功卓著,皇帝以紅纓帽嘉獎。為了使子孫繼承傳統和記住他的榮耀,就把紅纓帽傳給了女兒,從此世代相傳。陰族長告訴我們說,人革家女人這從頭到腳的服飾,都記滿了人革家人的歷史。姑娘的紅穗帽是太陽帽,銀簪是箭,銀圈是弓,婦女後腦勺上網的髻,裡面包著的一個圓球是太陽,彎弓是月亮。身上的貫首衣是鎧甲,裙子、綁帶和腰帶上的圖案則描繪了先祖征戰時曾帶過9999個兵打仗的歷史。

傳統民俗

在革家祭祖的儀式中有一項重要的內容就是射發達鳥。發達鳥是一隻具有女性特徵的大鳥,畫在紙上,青年男子去射,射到到嘴巴預示子孫能說會道,射到乳房預示豐衣足食,射到陰部預示子孫滿堂。

信仰

在革家,除了羅家沒有神龕(用革 家話說,是沒有香火),紅白弓箭是直接掛在堂屋正門對面的正壁上外,其餘各家各戶的堂屋裡都置有一個神龕。然而神龕上祭祀了的除了祖先的牌位,就是神龕右一角掛著一副用竹條做成的小巧玲瓏的紅白弓箭。

弓和箭在革 家羅姓家族,是“香火”的象徵。革 家除了羅姓從歷史上就沒有神龕以外,其餘廖姓、楊姓、王姓、高姓家家堂屋裡都有神龕。所謂神龕,就是在堂屋裡面對大門的正前壁上安一個祖先台位,上面有天地君師、歷代祖師的牌位或字俸。神龕右上方掛著一個用竹條做成的一尺多長的紅白紙糊成的弓箭,在羅家,沒有神龕,但在光光的神龕方位上同樣也掛著用竹條做成的小弓箭。革 家的弓箭是不能隨便掛上堂屋正壁上的,必須在大年初一接龍時,做了祭祀後才能將“香火”迎進門,掛在壁上。

據革家羅姓家人說,由於羅家歷史上就沒有神龕,所以把祖先傳承下來崇拜弓箭的習俗沿續下來,並把弓箭視為祖宗,在接完龍後敬奉在神龕的位置上,以為這樣羅姓的香火就得以傳承下去。我們在旺壩村羅家追根溯源時,問及為什麼只把弓箭當作羅姓家族的香火,而不用其他東西或物質來代替時,51歲的羅洪文也答不出來,只憨厚地笑了。

五十六個民族(拼音順序排列)

阿昌族 - 白族 - 保全族 - 布朗族 - 布依族 - 朝鮮族 - 達斡爾族 - 傣族 - 德昂族- 東鄉族 - 侗族 - 獨龍族 - 俄羅斯族 - 鄂倫春族 - 鄂溫克族 - 仡佬族 - 哈尼族 - 哈薩克族 - 赫哲族 - 回族 - 高山族 - 漢族 - 基諾族 - 京族 - 景頗族 -柯爾克孜族 - 拉祜族 - 黎族 - 傈僳族 - 珞巴族 - 滿族 - 毛南族 - 門巴族 - 蒙古族 - 苗族 - 仫佬族 - 納西族 - 怒族 - 普米族 - 羌族 - 撒拉族 - 畲族 - 水族 - 塔吉克族 - 塔塔爾族 - 土家族 - 土族 - 佤族 - 維吾爾族 - 烏茲別克族 - 錫伯族 - 瑤族 - 彝族 - 裕固族 - 藏族 - 壯族

(參見:中華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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