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民區棚戶區

貧民區棚戶區

貧民區:是指規模小到10或15戶,大到十萬戶的人類居住區,這些居住區缺少一些比如供水、衛生或能源的基礎設施,房屋是達不到標準的或者是簡易的臨時房屋。這裡的居民,有些沒有房屋所有權,有些即便是擁有所有權,卻不是全部產權,他們無權出售他們的房屋,也不能用這些房屋作貸款抵押。另外,貧民區還有一個共同點,我們稱之為“環境髒、亂、差”。 棚戶區:城市棚戶區的標準為:一是主要以木板、土坯、240mm厚磚牆為承重結構,以油氈或石棉瓦為屋面材料的簡易房屋和棚廈房屋;二是低洼易澇、基礎設施配套不齊的小平房;三是按建設部《房屋等級評定標準》和《危險房屋鑑定標準》評定為嚴重損壞房、危險房的房屋;棚戶房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為棚戶區。

現狀

貧民區棚戶區 貧民區棚戶區

聯合國指出,根據貧民區的定義標準,至少有10億人口居住在貧民區。如果按照保守些的標準,據估計,全球大約有20億人口屬於貧困人口。這一保守標準是極低的標準,每日不到2美元——路邊咖啡店一杯咖啡的價錢,通常適用於那些最窮的國家。

聯合國的研究人員還發現,另有大約10億人口(即城市貧民的大多數),相當於世界總貧困人口的一半,雖然居住在城市,但與國民經濟沒有什麼正式的聯繫。這些人主要是青年。他們雖然也生活在城市中,但是,我們生活其中的世界經濟,我們為之勞動創造並享受消費的這個世界經濟,與這些人相隔遙遠。紐約有貧民區、洛杉磯有貧民區,孟買、雅加達、墨西哥城、拉各斯都有貧民區。

產生原因

西方一些國家城市或者城市郊區出現的貧民區,不是居民的自願選擇,而是他們的無奈選擇。在工業化革命時代,大批失去土地的農民湧入城市,他們一無所有,只能靠出賣自己的勞動維持一日三餐。車站、廣場成了這些“農民工”的棲身之所。在土地私有化條件下,那些外來的“農民工”要想獲得住房,除非買彩票中獎。所以,他們不得不在城市私搭亂建,貧民區棚戶區應運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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