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工程師考試

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是指通過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證書》,經註冊登記後,在經濟建設中從事工程諮詢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英文譯稱:Registered Consulting Engineer.人事部和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共同負責全國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並成立全國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管理委員會,負責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管理工作,該委員會辦事機構設在中國工程諮詢協會。

考試介紹

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國家對工程諮詢行業關鍵崗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執業資格,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統一管理,本考試是為此而舉行的專門考試。只有通過本考試成績合格,表明其具有相應的水平和能力,才可獲得工程諮詢行業的執業資格。本資格全國範圍內有效。

報考條件

(一)參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試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後,從事工程諮詢相關業務滿8年;

2、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本科畢業後,從事工程諮詢相關業務滿6年;

3、獲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從事工程諮詢相關業務滿4年;

4、獲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碩士學位後,從事工程諮詢相關業務滿3年;

5、獲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後,從事工程諮詢相關業務滿2年;

6、獲非工程技術類、工程經濟類專業上述學歷或學位人員,其從事工程諮詢相關業務年限相應增加2年;

7、人事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參加免試部分科目(考兩科)考試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巨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科目:

1、符合考核認定範圍,但在考核認定中未獲得通過的人員;

2、獲國家計委或中國工程諮詢協會優秀工程諮詢成果獎項目及全國優秀工程勘測設計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

3、在2002年底前按國家規定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並從事工程諮詢相關業務滿8年;

4、通過國家執業資格考試,獲得工程技術類執業資格證書,並從事工程諮詢相關業務滿8年。

(三)有關報名條件的說明:

1、凡符合(一)中規定條件的人員,不論是否退休,也不受年齡限制,均可以報名參加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

2、(一)中規定的“從業年限”是指報名人員從事工程諮詢相關業務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按“滿周年計算”。

3、(一)中所稱“工程技術類”專業是指教育部規定的所有理工科專業;所稱“工程經濟類”專業包括工程管理、投資經濟、技術經濟、項目管理和經濟管理專業。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部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4、(一)中所稱“工程諮詢相關業務”是指原國家計委委託中咨協會頒布的《工程諮詢單位資格認定實施辦法(修訂)》規定的8項服務範圍,即規劃諮詢、項目建議書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評估諮詢、工程設計、招投標諮詢、工程監理和管理諮詢,以及與這8項服務範圍相關的工程諮詢管理、投資建設管理、教育和培訓業務。

5、(二)1中所稱“考核認定中未獲得通過人員”,是指符合考核認定的條件,但因受數量控制而未通過人員。這部分人員名單由全國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

6、(二)2中所稱獲獎“主要完成人”,是指原國家計委頒發的優秀研究成果(前稱科技進步獎)一、二、三等獎,中國工程諮詢協會頒發的全國優秀工程諮詢成果一、二、三等獎,以及建設部頒發的優秀工程設計和工程勘察金、銀、銅獎所附獲獎證書或獲獎名單中所列所有人員。

7、(二)4中所稱工程技術類執業資格證書,範圍僅限於建設部和人事部頒發的一級註冊建築師、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城市規劃師、造價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主考單位

由人事部和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共同負責全國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並成立全國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管理委員會,負責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管理工作,該委員會辦事機構設在中國工程諮詢協會。

報名流程

首次登入,進行網上報名,請點擊[首次報考];修改個人信息、上傳照片、網上繳費請點擊【查詢修改】,老考生報名請點擊【老考生報名】已報名考生查詢報名審核信息、交費信息,請登入當地人事考試網。

1、所有填報的項目請不要使用複製、貼上的方式填寫;

2、不能有空格回車括弧等非法字元;

3、所有數字類請使用半角輸入;

4、所有標點請使用半角標點;

5、保存失敗後請關閉所有網頁後再重新填報。

報名方法

考試採用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辦法,請報考人員使用招商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或中國建設銀行的網上支付卡進行網上支付。具體操作按照“非首次報考人員”和“首次報考人員”兩類人員管理。台灣居民按照“首次報考人員”管理。  (一)非首次報考人員,須於2008年12月18日至2009年1月2日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按照網上的要求直接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手續。

(二)首次報考人員操作程式如下:

1、報考人員須於2008年12月18日至27日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填寫提交《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資格審核表》(以下簡稱《資格審核表》);

2、提交完成後,使用A4紙列印《資格審核表》,在規定位置貼上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證件照兩張,經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幹部)部門或檔案存放部門審核後蓋章。《資格審核表》中從事工程諮詢相關業務年限證明,須經本人所在單位諮詢工程相關業務主管部門核實,在規定欄目中簽署意見並蓋章,未設業務主管部門的,由本人所在單位行政部門簽署意見並蓋章;

3、持《資格審核表》、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機動車駕駛執照、軍官證、護照,下同)、學歷證書(以上均為原件),於2008年12月25日至27日到北京建工培訓中心(地址:東城區東直門外新中街11號)進行資格審核。符合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獲獎證書、職稱證書或執業資格證書原件;

4、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務必於2009年1月2日之前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在網上繳納報考費用,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後,方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三)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須於2009年4月14日至16日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下載列印准考證,憑此准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組織領導

全國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管理委員會負責組織編制考試大綱,編寫教材和組織命題工作,統一規劃並組織考前培訓等有關工作。

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試題,組織或授權組織實施考務工作,會同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對考試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確定合格標準。

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統一管理。

科目和題型

考試科目:巨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現代諮詢方法與實務。

巨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工程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3個科目考試題型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閱卷工作由各省(區、市)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現代諮詢方法與實務科目考試題型為主觀題,採用網路閱卷,在專用的答題卡上作答,請監考人員務必在考前提醒考生: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答題注意事項(答題卡首頁);2、嚴格按照指導語要求,根據題號標明的位置,在有效區域內作答;3、為保證掃描質量,須使用鋼筆或簽字筆(黑色)作答;4、該科目閱卷工作由全國統一組織實施,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鋼筆或簽字筆(黑色)、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編輯儲存功能)。草稿紙由各地人事考試中心配發,用後收回。

成績管理

諮詢工程師考試以四年為一個周期,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試。參加部分科目考試的人員(指符合部分科目免試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試。

考試大綱

第一科目 《巨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考試大綱

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考試,檢驗參加考試人員對從事工程諮詢業務所必需的國家巨觀經濟政策和發展規劃等相關知識了解、熟悉或掌握的程度,促進參加考試人員自覺執行國家政策和提高業務水平。

考試內容

一、巨觀經濟與管理

(一)了解巨觀經濟的基本概念、經濟成長的基本原理及增長方式。

(二)熟悉國家巨觀經濟管理的目標和主要調控手段,"三步走"發展戰略,以及"十五"期間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

(三)掌握我國巨觀經濟政策體系的構成和作用,規劃體系的結構以及規劃編制的原則。

二、投資政策

(一)了解投資的概念和分類,以及在國民經濟運行中的地位。

(二)熟悉固定資產投資的基本原理,投資巨觀調控的主要目標,我國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基本方向。

(三)掌握我國投資項目管理的基本制度,包括: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契約管理制。

三、產業政策

(一)了解國家關於限制壟斷、促進企業提高國際競爭力和扶植中小型企業發展等產業組織政策。

(二)熟悉我國經濟區劃,以及東、中、西部地區產業結構調整方向。

(三)掌握國家產業結構調整目標、主要技術經濟政策、重點產業發展方向和政策措施,以及外商投資產業政策。

四、金融體系與貨幣政策

(一)了解我國貨幣政策的基本目標和主要政策工具。

(二)熟悉金融市場的分類及其功能和作用。

(三)掌握我國金融機構的分類、特徵及其職能。

五、財政政策

(一)了解國家財政政策的基本概念、主要功能,以及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的配合使用。

(二)熟悉我國稅收制度、財政支出管理,以及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

(三)掌握國家預算、稅收、財政支出、國債、國有資產管理等基本概念和主要分類。

六、其他管理政策

(一)了解國家關於價格管理、人口與就業、外貿及外匯管理政策的主要內容。

(二)掌握現階段我國利用外資和對外投資管理的有關政策規定。

七、產業發展規劃

(一)熟悉國家調整農村經濟結構、促進農業產業化、提高農民收入的戰略目標和主要措施;國家關於加快服務業發展的指導方針和主要措施。

(二)掌握現階段我國工業結構調整和企業技術改造的主要方針和基本任務,掌握我國高技術產業發展的方向和重點。

八、基礎設施建設及城鎮發展規劃

掌握國家關於水利建設、交通建設和能源建設,以及推進城鎮化建設的指導思想和戰略方針。

九、地區發展與資源和環境規劃

(一)了解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基本概念,以及國家關於土地、森林、草原、海洋、礦產等資源保護與利用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二)熟悉國家加強生態建設及環境保護與治理的戰略方針和主要任務。

(三)掌握我國21世紀可持續發展行動綱要之要點,西部大開發的目標、方針及重點任務,東部沿海地區和中部地區發展的主要任務。

十、社會事業發展規劃

(一)了解國家關於各項社會事業發展的總體要求。

(二)熟悉我國科技事業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的主要內容。

第二科目 《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考試大綱

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考試,檢驗參加考試人員了解、熟悉和掌握工程項目管理的基本理論、內容和方法的程度,以提高參加考試人員運用這些知識加強項目管理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考試內容

一、概述

(一)了解工程項目管理的發展趨勢。

(二)熟悉工程項目的含義、特徵,工程項目的階段和周期,工程項目管理的目標、主要利害關係者,工程項目管理的基本原理,工程項目管理模式。

二、工程項目參與各方的項目管理

(一)了解項目各參與方對工程項目管理的含義、主要目的與特點。

(二)熟悉項目業主、承包商、金融機構及政府對工程項目管理的主要任務。

(三)掌握諮詢工程師在項目管理中的主要任務,諮詢工程師的一般工作程式。

三、工程項目的綜合管理

(一)熟悉工程項目綜合管理的目的、基本原則,工程項目的績效評價,工程項目的溝通和協調。

(二)掌握工程項目綜合管理的過程、項目計畫的制定、實施和控制。

四、工程項目的範圍管理

(一)熟悉範圍定義的概念、依據和成果,範圍確認的依據、方法和結果,範圍變更控制的依據,項目工作範圍變更控制系統。

(二)掌握範圍定義的方法。

五、工程項目管理組織

(一)了解項目管理組織的作用與影響因素,項目管理組織體系的構成和技術支持。

(二)熟悉工程項目管理組織的基本原理,組織結構確定的依據與原則。

(三)掌握管理組織的建立步驟,工程項目管理組織結構的基本形式。

六、工程項目人力資源管理

(一)了解工程項目人力資源管理的特點和過程,項目團隊建設。

(二)熟悉工程項目人力資源管理的基本內容,項目經理的作用,項目經理的選擇。

(三)掌握項目經理的主要工作。

七、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管理

(一)了解招標投標管理的基本原則、法律依據和代理制度。

(二)熟悉施工招標管理的工作範圍和程式,貨物招標投標管理的原則。

(三)掌握諮詢工程師在招標投標管理中的作用,工程招標和貨物招標的主要工作。

八、工程項目契約管理

(一)了解工程項目契約的體系和示範文本。

(二)熟悉工程項目契約管理的基本原則和特點,熟悉工程契約和貨物採購契約的主要內容。

(三)掌握諮詢工程師在契約管理中的作用,貨物採購契約的履行,施工契約的履行和風險。

九、工程項目進度管理

(一)了解進度計畫的最佳化方法。

(二)熟悉工作定義的依據、方法和成果,工作順序安排的依據、方法和成果,工作時間估計的依據、方法和成果。

(三)掌握工程項目進度計畫制度的依據、方法和成果,進度控制的依據和方法,進度計畫的調整方法。

十、工程項目費用管理

(一)了解工程項目費用管理程式,各階段資源消耗計畫的特點。

(二)熟悉工程項目費用構成,資源消耗計畫編制的依據、方法和成果,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標底、投標報價。

(三)掌握工程項目費用計畫編制的依據、方法和成果,費用控制的依據、步驟、方法和成果。

十一、工程項目質量管理

(一)了解工程項目質量管理的目的和特點,各參與方質量管理的職責。

(二)熟悉勘察設計階段和施工階段的質量管理工作。

(三)掌握工程項目決策階段的質量管理和諮詢成果的質量標準,諮詢成果質量評價的基本方法。

十二、工程項目風險管理

(一)了解定量風險分析的依據、方法和成果。

(二)熟悉工程項目風險因素,工程項目風險管理的目標和內容,風險管理計畫制定的依據、方法和成果,風險識別的依據、方法和成果,定性風險分析的依據、方法和成果,風險應對計畫制定的依據、方法和成果,風險監測與控制的依據、方法和成果。

第三科目 《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考試大綱

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考試,檢驗參加考試人員了解、熟悉和掌握項目決策分析和評價的概念、基本原則、基本內容、基本要求和工作程式。掌握項目決策分析和評價中市場分析預測、方案設計、投資估算、項目融資、財務評價、國民經濟評價和風險分析各環節的內容、方法、步驟、作用及特點,以提高參加考試人員對項目進行決策分析的能力和評價水平。

考試內容

一、概述

(一)了解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的目的。

(二)熟悉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工作的基本要求。

(三)掌握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的基本內容和工作程式。

二、市場分析與項目(企業)投資戰略

(一)了解市場分析的目的與作用,項目(企業)投資戰略。

(二)掌握市場調查和預測,競爭力的綜合分析及行銷策略研究,及市場風險分析。

三、資源最佳化配置與資源條件評價

(一)了解資源最佳化配置與合理性分析,了解資源利用的一般原則。

(二)熟悉資源開發項目資源條件評價的目的,資源開發利用的基本要求和資源條件評價的內容。

四、建設方案設計

(一)了解建設方案設計的內容、作用和要求。了解項目進度計畫的編制。

(二)熟悉項目場(廠)址選擇、生產工藝、技術路線、總圖運輸和公用與輔助工程及廠外配套工程方案設計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三)掌握工程項目總體方案的內容;掌握產品方案、建設規模、原材料供應和主要生產裝置方案設計的內容和要求;掌握節能、節水、環保措施方案設計的原則、內容和要求。

五、投資估算

(一)熟悉投資估算的範圍、內容和要求,以及項目投入總資金和分年投資計畫的編制。

(二)掌握建設投資(不含建設期利息)、建設期利息和流動資金的構成和估算。

六、項目的融資

(一)了解投資項目融資的各種模式和融資中的信用保證結構。

(二)熟悉資本金融資和各種負債融資方式。

(三)掌握融資方案設計和最佳化的內容及方法。

七、財務評價

(一)了解財務評價的內容和作用。

(二)熟悉財務評價的原則、方法、步驟和價格體系,熟悉非盈利性項目的財務分析方法。

(三)掌握財務評價基礎數據的確定、估算與分析,掌握財務盈利能力分析的內容、報表編制、指標計算和判斷。掌握償債能力分析的內容、報表編制、指標計算和判斷。

八、國民經濟評價

(一)了解國民經濟評價的概念、作用和基本原理。

(二)熟悉國民經濟評價參數和費用效果分析。

(三)掌握費用與效益的識別、費用與效益的估算和國民經濟評價報表及指標。

九、社會評價與環境影響評價

(一)了解社會評價的特點、作用和範圍。了解環境影響的效益--費用評價方法。

(二)熟悉我國環境影響評價的管理框架、環境影響評價的目的、要求、程式和內容。熟悉社會評價的內容與步驟。

十、不確定性分析與風險分析

(一)了解不確定性和風險的概念及其相互關係。

(二)熟悉項目風險因素識別、項目風險估計及項目風險對策研究。

(三)掌握敏感性分析和盈虧平衡分析。

十一、綜合評價結論及建議

(一)了解綜合評價概要和框架。

(二)熟悉項目決策分析和評價結論與建議要點。

第四科目 《現代諮詢方法與實務》考試大綱

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考試,檢驗參加考試人員了解、熟悉和掌握工程諮詢現代諮詢方法的種類、特點、內容、適用範圍等的程度。運用案例考核參加考試人員綜合運用這些現代諮詢方法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考試內容

一、現代諮詢方法概論

(一)了解現代諮詢方法的種類、特點及方法體系。

(二)熟悉現代諮詢所需信息的採集途徑。

(三)掌握諮詢所需信息和數據的辨別方法。

二、項目戰略分析方法

(一)了解產品生命周期及PEST(政治、經濟、社會、技術)分析方法。

(二)熟悉競爭能力分析和矩陣分析方法。

(三)掌握SWOT(優熱、劣勢、機會、威脅)分析方法。

三、市場預測方法

(一)了解德爾菲法、專家會議法、類推預測法。

(二)熟悉移動平均法、指數平滑法、成長曲線模型法和季節波動分析。

(三)掌握一元線性回歸、消費係數和彈性係數法。

四、投資估算與資金籌措

(一)熟悉項目投資估算的分類估算方法。

(二)掌握項目投資簡單估算法。

五、現金流量分析及財務評價方法

(一)熟悉資金時間價值基本概念、基本公式。

(二)掌握現金流量分析及財務評價方法。

六、國民經濟評價方法

(一)了解國民經濟評價計算價格的確定方法。

(二)熟悉國民經濟費用、效益的種類及識別方法。

(三)掌握國民經濟效益費用流量分析方法。

七、社會評價方法

(一)了解社會評價的目的和參與式社會評價方法。

(二)熟悉社會評價的主要方法和社會調查的主要方法。

(三)掌握邏輯框架分析方法在社會評價中的運用。

八、方案比較和最佳化方法

(一)了解綜合評價法。

(二)熟悉價值工程法。

(三)掌握方案經濟比較方法。

九、風險機率分析法

(一)了解蒙特卡洛法。

(二)熟悉風險機率估計方法。

(三)掌握機率樹分析法。

十、項目招投標諮詢方法

(一)了解機電設備招投標評標方法。

(二)熟悉施工招投標評標方法。

(三)掌握諮詢服務投標評標方法。

十一、工程項目管理方法

(一)了解責任矩陣法、控制圖法及計畫評審技術。

(二)熟悉費用管理中的贏值法。

(三)掌握質量管理中的ABC法、魚刺圖分析法,時間進度管理中的關係路徑法(CPM)、S曲線法。

考試用書

2016註冊諮詢工程師資格考試用書一共3本:

《巨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

《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

諮詢工程師考試 諮詢工程師考試
諮詢工程師考試 諮詢工程師考試

《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

諮詢工程師考試 諮詢工程師考試

涉及內容

考試科目:巨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現代諮詢方法與實務。

巨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工程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3個科目考試題型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閱卷工作由各省(區、市)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現代諮詢方法與實務科目考試題型為主觀題,採用網路閱卷,在專用的答題卡上作答,請監考人員務必在考前提醒考生:

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答題注意事項(答題卡首頁);

2、嚴格按照指導語要求,根據題號標明的位置,在有效區域內作答;

3、為保證掃描質量,須使用鋼筆或簽字筆(黑色)作答;

4、該科目閱卷工作由全國統一組織實施,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鋼筆或簽字筆(黑色)、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編輯儲存功能)。草稿紙由各地人事考試中心配發,用後收回。

免試政策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巨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和《現代諮詢方法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符合考核認定範圍,但在考核認定中未獲得通過的人員;

2.獲原國家計委或中國工程諮詢協會優秀工程諮詢成果獎項目及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

3.在2002年底前按國家規定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並從事工程諮詢相關業務滿8年;

4.通過國家執業資格考試,獲得工程技術類執業資格證書,並從事工程諮詢相關業務滿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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