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人[通過克隆技術繁育的人類]

複製人[通過克隆技術繁育的人類]

複製人,就是通過無性繁殖的方式,利用細胞的全能性來創造出生命個體的人。複製人已經不是科幻小說里的夢想,而是呼之欲出的現實。1938年,德國科學家首次提出了哺乳動物克隆的思想,1996年,體細胞克隆羊“多利”出世後,克隆迅速成為世人關注的焦點。複製人會不會出現在克隆羊之後成為人們的疑慮。目前,已有三個國外組織正式宣布他們將進行複製人的實驗,美國肯塔基大學的扎沃斯教授正在與一位名叫安提諾利的義大利專家合作,計畫在兩年內克隆出一個人來。由於複製人可能帶來複雜的後果,一些生物技術發達的國家,現在大都對此採取明令禁止或者嚴加限制的態度。

基本信息

概述

複製人就是指通過這種無性繁殖的方式繁殖的生命個體。自然屬性是指人的生物性。人類學、生物學和機械學三者之交集部分對應的研究領域系指研究用生物工程方法和技術製造擬人機器人即無性系生物機器人或無性系人也可稱為複製人 。

複製人複製人

1938年,德國科學家首次提出了哺乳動物克隆的思想,1996年,體細胞克隆羊多利”出世後,克隆迅速成為世人關注的焦點,人們不禁疑問:我們會不會跟在羊的後面?這種疑問讓所有人惶惑不安。然而,反對克隆的喧囂聲沒有抵過科學家的執著追求,伴隨著牛、鼠、豬乃至猴這種與人類生物特徵最為相近的靈長類動物陸續被克隆成功,人們已經相信,總有一天,科學家會用人類的一個細胞複製出與提供細胞者一模一樣的人來,複製人已經不是科幻小說里的夢想,而是呼之欲出的現實。目前,已有三個國外組織正式宣布他們將進行複製人的實驗,美國肯塔基大學的扎沃斯教授正在與一位名叫安提諾利的義大利專家合作,計畫在兩年內克隆出一個人來。

由於複製人可能帶來複雜的後果,一些生物技術發達的國家,現在大都對此採取明令禁止或者嚴加限制的態度。柯林頓說:“通過這種技術來複製人類,是危險的,應該被杜絕!”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科學院國家基因研究中心主任洪國藩也明確表示反對進行複製人的研究,而主張把克隆技術和複製人區別開來。

複製人,真的如潘多拉盒子裡的魔鬼一樣可怕嗎?

實際上,人們不能接受複製人實驗的最主要原因,在於傳統倫理道德觀念的阻礙。千百年來,人類一直遵循著有性繁殖方式,而複製人卻是實驗室里的產物,是在人為操縱下製造出來的生命。尤其在西方,“拋棄了上帝,拆離了亞當與夏娃”的克隆,更是遭到了許多宗教組織的反對。而且,複製人與被複製人之間的關係也有悖於傳統的由血緣確定親緣的倫理方式。所有這些,都使得克隆人無法在人類傳統倫理道德里找到合適的安身之地。但是,正如中科院院士何祚庥所言:“複製人出現的倫理問題應該正視,但沒有理由因此而反對科技的進步”。人類社會自身的發展告訴我們,科技帶動人們的觀念更新是歷史的進步,而以陳舊的觀念來束縛科技發展,則是僵化。歷史上輸血技術、器官移植等,都曾經帶來極大的倫理爭論,而當首位試管嬰兒於1978年出生時,更是掀起了軒然大波,但現在,人們已經能夠正確地對待這一切了。這表明,在科技發展面前不斷更新的思想觀念並沒有給人類帶來災難,相反地,它造福了人類。就克隆技術而言,“治療性克隆”將會在生產移植器官和攻克疾病等方面獲得突破,給生物技術和醫學技術帶來革命性的變化。比如,當你的女兒需要骨髓移植而沒有人能為她提供;當你不幸失去5歲的孩子而無法擺脫痛苦;當你想養育自己的孩子又無法生育……也許你就能夠體會到克隆的巨大科學價值和現實意義。治療性克隆的研究和完整複製人的實驗之間是相輔相成、互為促進的,治療性克隆所指向的終點就是完整複製人的出現,如果加以正確的利用,它們都可以而且應該為人類社會帶來福音。

科學從來都是一把雙刃劍。但是,某項科技進步是否真正有益於人類,關鍵在於人類如何對待和套用它,而不能因為暫時不合情理就因噎廢食。克隆技術確實可能和原子能技術一樣,既能造福人類,也可禍害無窮。但“技術恐懼”的實質,是對錯誤運用技術的恐懼,而不是對技術本身的恐懼。目前,世界各國對複製人的態度多有“曖昧”,英國去年以超過三分之二的多數票通過了允許複製人類早期胚胎的法案,而在美國德國澳大利亞,也逐漸聽到了要求放鬆對治療性克隆限制的聲音。可以說,哪一個國家首先掌握了複製人的技術,就意味著這個國家擁有了優勢和主動,而起步晚的國家可能因此而遭受現在還無法預測的損失。如同當年美國首先掌握了原子能技術,雖然這項技術從一開始便展現著它罪惡的一面,但後來各國又不得不加緊這方面的研究和實驗。單從這個角度上講,對複製人實驗採取簡單否定的態度也是值得探討的。

至於人們擔憂克隆技術一旦成熟,會有用心不良者克隆出千百個“希特勒”,或者克隆出另一個名人來混淆視聽,則是對克隆的誤解。複製人被複製的只是遺傳特徵,而受後天環境裡諸多因素影響的思維、性格等社會屬性不可能完全一樣,即克隆技術無論怎樣發展,也只能複製人的肉體,而不能複製人的靈魂,而且,複製人與被複製人之間有著年齡上的差距。因此,所謂複製人並不是人的完全複製,歷史人物不會復生,現實人物也不必擔心多出一個“自我”來。

如此說來,複製人並不是潘多拉盒子裡的魔鬼,它的所謂“可怕”不過是人們基於傳統倫理道德觀念之上的偏見和誤解。也許,現在人們迫切需要做的,是以嚴肅的科學態度理性地看待複製人,通過討論達成共識,加快有關複製人的立法,將其納入嚴格的規範化管理之中。

科幻小說

遠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英國作家阿爾杜斯•赫胥黎(AldousHuxley,1894——1963)創作了科幻文學史上的不朽佳作《美麗的新世界》(Brave New World,1932)。構成書中“福特紀元七百年”之未來社會基礎的,便是通過生殖性克隆技術在工廠里製造出來的工人。

不過,《美麗的新世界》創作於1932年,三年後,克隆技術的關鍵原理——DNA分子結構才被科學家們發現。所以,赫胥黎在小說中構想的還不算完全意義上的克隆技術,只是他出生在生物學世家,對這類問題有非常超前的準確預見罷了。

如今,人們在談到“複製人”時常常會問,克隆愛因斯坦則罷了,如果有人克隆希特勒那樣的狂人怎么辦?其實,這都是對克隆技術的誤解。1976年,科幻作家伊拉•萊文出版了一本極受歡迎的小說《巴西男孩》,就對這種誤解進行了批判。這部作品圍繞著潛逃的納粹醫生門格爾的陰謀展開。在納粹德國行將覆滅時,門格爾受命潛入巴西,利用希特勒的基因製造了九十六個後代,後來分別寄養在九十六個家庭里。

(圖)複製人複製人

然而,小說的主題並不是表現克隆技術的恐怖,反倒宣傳了環境決定論——決定人生的是後天教育,而不是先天遺傳。門格爾盼望從這些孩子中會有人成長為他的新元首。為了保證克隆希特勒的生活環境和“元首”類似,他在暗中精心操縱著他們的命運,以便他們的後天環境完全等同於當年希特勒少年時的環境:希特勒父親有一條獵犬,每個家庭也都要有一條獵犬。希特勒少年喪父,門格爾也便去一個個地殺死孩子們的養父……門格爾希望靠如此教條地培養方法,怎么也會搞出一個新的希特勒。
正是由於世界各地出現了這些情節類似,又查不出動機的謀殺案,引起警方懷疑,最終導致陰謀敗露。而除掉門格爾的,恰恰是他心目的“元首”——其中一個擁有希特勒全部基因,但卻擁有自己命運的孩子。他發現門格爾威脅到自己的養父,就放出獵犬咬死了他。

《巴西男孩》告訴大家,究竟是克隆希特勒,還是克隆愛因斯坦都無關緊要,重要的是環境和教育。克隆的愛因斯坦如果生活在今天,恐怕只能作一個普通的大學教授。因為僅靠個人天才就能完成重大科學發現的時代已經過去了。而克隆出的希特勒如果生活在今天,無非會是德國的一個議員,市長,或者是一個職業畫家。因為當年產生種族主義的環境今天在歐洲已不復存在。
不過,在多莉羊誕生之前,社會大眾對克隆技術漠不關心。只是科幻作家們習慣寫這個題材。中國科幻前輩葉永烈在八十年代曾有一篇評論,戲稱科幻小說里有三種人——機器人、外星人和複製人。可見早在那個時候,複製人就是科幻作家喜愛的題材

那時候,科幻作家們對克隆技術的描寫非常逼近科學真實。不象最近的科幻作品那樣,把克隆技術當成了人的複製技術。當時,大家就是把它看作一種人工無性生殖技術。在那會兒的科幻小說里,人們進行克隆的動機,或者是因為患有不孕症,或者是為了保持自己的血統,或者是不願意結婚但願意要孩子。至於長大的複製人,只是相貌上完全等同於父親,至於人格和命運完全是自己的。

台灣科幻文學元老之一的黃海先生,曾經在其代表作《銀河迷航記》里,塑造了複製人羅倫凱的形象。小說中,羅倫凱的“父親”給他留下了遺言:“記得你出生在火星殖民地羅威爾市的時候,是多么大的一件新聞,你已洽談室了今後一生該走的路,人們把加諸在我身上的期望與讚美,轉投在你身上,因為你是我的化身,你繼承了光榮傳統,請你好好保重,後會有期。”《台灣科幻小說大全》426頁。

這和日常生活中一位父親給正常兒子留下的遺言相去不大。小說中的未來社會也順其自然地接受了複製人,象今天這樣又是法院調查又是總統令的喧譁根本不存在。羅倫凱後來真的象父親那樣成為太空人,說明他的前途未受身世的影響,儘管他的複製人身份一開始就公開了。

那個時候,或許是比較新奇吧,克隆題材本身就足夠吸引人,故事一般倒比較平談。比如,美國科幻作家D•M•羅維克創作了一個短篇科幻小說《人的複製》,全篇都是在講老邁的主人公莫克斯為自己生育複製人後代的過程:他如何接觸到克隆專家,如何決定參加實驗,付多少款、實驗如何進行……一直到最後孩子如何生出來,全篇到此為止。整個是一份實驗報告。但就是這么一篇平淡的作品,當年發表後卻轟動一時。它被譯成中文後,不僅同樣引起轟動,葉永烈、徐維果、任志勇、孫傳松等中國科幻作家更是紛紛給它撰寫續篇,構想克隆嬰兒成人後的命運。

不過,現實中的克隆羊誕生後,社會對複製人的看法驟然收緊,科幻小說中的複製人也開始呈現出悲劇色彩。泰國作家維尼暖在科幻小說《複製人》中,就為複製人布置了悲慘的命運:億萬富翁坡樓敏和西方科學家斯賓塞合作,在自己的壯年時代,利用自己的體細胞,培育出複製人啟萬和傲拉春。後者的代孕母親帶著孩子逃走,前者則被坡樓敏撫養成人。坡樓敏生育克隆後代的目的,是為了在自己衰老後,移植他們的器官來保持青春。這樣作不會引起“排異反應”。更重要的是,克隆後代在法律上不算“人”。比起非法盜取自然人的器官來說,這樣作更保險。

啟萬並不是一下子被宰割的,他的器官被一個個移植,剩下的部分卻仍然維持著生命。小說用現實主義手法描寫了他的慘狀。除了這兩個複製人,坡樓敏更在自己的醫院裡“飼養”了許多複製人,以備商業用途。

更可怕的是,坡樓敏作的這些事情並非陰謀,而是在眾目睽睽下進行的。他公開要求議會制定法律,準許人們克隆出自己的後代,象他那樣以備衰老後移植之用。當然,他的公司將壟斷這個業務。社會輿論雖然對此反覆爭議,但並無助於啟萬的命運。關鍵時刻,傲拉春挺身而出,願意和坡樓敏進行腦移植,用自己的生命換回了啟萬的身體。

在這部小說中,作者維尼暖牢牢地抓住了克隆技術的一個可能用途——器官移植,並把它的可怕景象展現在世人面前。小說中的複製人和正常人一樣生活、戀愛、信教……但卻被當作實驗用動物一般對待。這種濃厚的悲劇色彩令這部優秀的科幻小說獲得了2000年東協文學獎

克隆自己

一位美國專家說過,無論你相信還是懷疑,無論你支持還是反對,明年,“複製人的潘多拉盒子將被打開”,從那個盒子裡跑出來的是驚喜也好,是噩耗也好,人類都只能接受而無法阻止。從這個意義上看,2002年真的是一個“國際複製人年”。

2002年,有一個話題讓全世界的科學家都感到緊張和激動,那就是:人類能不能克隆自己?

生命的進化是一個悠久而漫長的歷史,不知經過了多少歲月的優勝劣汰,人類才有了今天。試想一下:只要在實驗室里動動手,無須再千年萬年地苦苦等待,你製造的那個也叫做“人”的產品就能立等可取地問世,你是不是也有了做一回上帝的感覺?

於是,難怪所有的科學家一聽到這個訊息,無不在手心裡捏出了一把汗———有人為此震驚,也有人為此興奮。

最興奮的是三個人。 國際科學界把他們稱為“複製人三劍客”,這是較為客氣的說法;也有人更直截了當,乾脆就把他們叫做“道德的三瘋子”。 “三瘋子”是誰?
“三瘋子”是指義大利科學家塞韋里諾.安蒂諾里、美國邪教團體“雷利安運動”的法國籍首席科學家布里吉特?布瓦瑟利耶和美國肯塔基州列剋星頓大學再生生理學退休教授帕諾斯?扎沃斯。

57歲的安蒂諾里可謂聲名遠揚。他被英國人稱為“克隆先生”,被西班牙人稱為“克隆大夫”,被德國人稱為“巫醫”,被義大利人稱為“克隆瘋子”。他倒不是很在意別人叫他什麼,他把自己稱為“不可能出生的孩子”之父。

4月23日,安蒂諾里在義大利國家電視台宣布,他已使3名婦女克隆受孕。5月8日,他在羅馬召開新聞發布會說,這3名婦女目前胚胎髮育正常,預計一個克隆嬰兒將於2003年1月問世。安蒂諾里一直就是醫學界的叛逆者,他似乎打定主意,要用畢生精力與正常的醫學研究為敵。1988年他就製造了一起轟動世界的“醜聞”,用人工受孕的方法把一個母親的受精卵植入其女兒的子宮中,讓這個只有20歲的女兒代替母親生下了一個孩子。這個嬰兒第一次讓世人清楚地意識到,人工受精技術固然能夠造福人類,但是也能把人類拖到極為尷尬的道德倫理的邊緣上。

1994年,安蒂諾里又創造了另一起“奇蹟”,使一個63歲的婦女成功地生下一個男孩。迄今為止,還沒有人打破他所創造的婦女生育年齡的最高記錄。
現在,安蒂諾里要玩一個更為瘋狂的遊戲了,那就是複製人類。“三瘋子”之二的布里吉特.布瓦瑟利耶,是美國一個邪教團體“雷利安運動”的法國籍首席科學家。今年6月,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發現了布瓦瑟利耶所領導的一個秘密複製人實驗室,該局當即勒令實驗室停止一切複製人的實驗。但是,這個“瘋子”則肆無忌憚地表示,就算要挨一顆子彈,她也要在明年克隆出第一個小孩。

第三個“瘋子”是帕諾斯.扎沃斯,這個出生於希臘的科學家曾是安蒂諾里的同事。他發表過的醫學評論文章大約有400篇,曾在全球作過至少300場醫學演講,作品被譯成10種語言在全世界廣為流傳。扎沃斯目前有兩個實驗室,9名研究人員,扎沃斯說,他們能完成複製人的全部工作。據說,他手上有12對正等待接受克隆嬰兒的夫妻。複製人真的會問世嗎11月26日,安蒂諾里再次在羅馬引爆一顆輿論炸彈。他透露說,目前,一個懷有克隆胚胎的婦女已懷孕33周,B超顯示胎兒為男性,重約2.7公斤,發育狀態良好。如果不發生意外的話,世界上第一個複製人就將於明年1月的第一個星期誕生

這名孕婦是否確有其人?她是否就是安蒂諾里在5月提到的那幾名已懷孕數周的婦女之一?她究竟是哪國人?她將會在哪裡分娩?是誰在從事這一試驗?安蒂諾里是否參與其中?他們採用了哪一種克隆技術?是否能保證嬰兒的健康而避免動物克隆出現的缺陷? 對這些問題,安蒂諾里一概避而不答。 安蒂諾里引發了一場全球性的大爭論,是否要接受複製人的問題已迫在眉睫。

許多專家指出,動物胚胎的克隆需要做大量的實驗,而複製人類胚胎的難度更大。按照現有技術水平,將生殖性克隆技術套用於人類,各種條件均不具備,也就是說,安蒂諾里根本不具備複製人的能力。
安蒂諾里的前合作夥伴、美國科學家扎沃斯也對安蒂諾里的話表示懷疑,他說,目前有關複製人的一切訊息都只是安蒂諾里向媒體發布的,既沒有提供論文、數據,也沒有同行驗證,甚至無法證明參與實驗婦女的嬰兒是不是克隆產物。
因此,有分析人士說,安蒂諾里不過是在故弄玄虛,譁眾取寵
然而,鑒於安蒂諾里的一貫作為,大多數人認為,對於這個已完全置道德、倫理和法律於不顧的“瘋子”來說,還是寧可信其有更明智一些。
複製人孰弊孰利複製人弊端無窮。首先是技術上的不完善。許多國家目前已成功掌握了動物克隆技術,但是,成功率僅為2%左右,而且一旦操作失誤,克隆出的動物很可能出現先天性殘疾甚至早夭。例如,世界首例克隆羊多莉,就被發現存在未老先衰現象。因此,將這種極不成熟的技術套用於人類,是“非常不人道的”,如果被克隆的人出現生理缺陷,克隆者則難逃罪責。
其次,複製人的出現給人類自身存在帶來了巨大衝擊。 複製人會給自然進化了若干年代的人類帶來什麼影響?它是否會干擾或阻斷人類以後的進化過程並最終危及人類的存在?被克隆出來的人,究竟是人還是一個由人類製造的產品?它是否應當和正常人一樣,擁有同等的社會權利和社會義務?另外,人類該怎樣對待那些被克隆出來的“殘次品”? 最為可怕的是,一旦人口可以在實驗室里被成批地複製出來,那么,這個世界還有沒有辦法去約束它們和控制它們?人類社會現有的法律和制度會不會被完全顛覆?

僅僅想一想,也會令人不寒而慄。 但是,為什麼會有那么多人依舊要鋌而走險躍躍欲試呢? 歸根結底,還是看到了克隆技術的巨大市場。這個市場到底有多大?沒有人敢估計,也沒有人能估計出來。

大多數科學家都認為,克隆技術應當廣泛用於人類醫療領域,因為在攻克遺傳性疾病和器官移植等方面,它所能發揮的作用沒有任何其它技術可以比擬,它能夠挽救成千上萬人的寶貴生命。目前,許多國家已明確表態,支持“治療性克隆”技術研究,希望這一技術最終能造福人類。

但是,“生殖性克隆”被大多數國家所反對。全世界已有20多個國家明令禁止生殖性克隆。英國去年年底通過了禁止複製人法案,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從法律上禁止複製人的國家。美國也通過一項法案,確定複製人研究為非法。在安蒂諾里的祖國義大利,反對複製人研究的呼聲也一直不斷。目前,有關制定禁止複製人研究的國際法討論正在進行之中。

結果會怎樣,人們都在拭目以待。但願安蒂諾里這一次是和全世界開了一個大玩笑。 可是他如果沒有開玩笑,那么,他就是在向全世界做了一個大挑戰。 怎樣面對這個挑戰? 世界準備好了嗎?

法律地位

複製人具有自然人的法律主體資格,複製人給社會帶來法律主體上的混亂,複製人研究行為是違法行為複製人研究者涉嫌故意殺人及傷害罪。複製人的受監護權被撫養權得不到保護,複製人的生命健康權和人格權結婚權得不到保護,複製人研究是對於進一步犯罪的引誘,複製人的研究違背人類不變的倫理道德並且也是人類的陷阱。

世界上一邪教組織頭目甩出一個令世人驚訝的訊息,公開宣稱他們已經製造出了複製人。此外2001年5月30日《南方周末》報科學版登載了一篇關於複製人的文章,文中表達了我國的某些科學界人士支持複製人的言論,近一年來,複製人成為社會各界的熱門話題。在眾說紛紜的時候,我想由於知識所限或者是其他的原因。他們並不了解複製人的產生在法律方面存在著什麼頑疾。時到今日,長期沉積在我思索之中關於複製人的看法,一刻也不能沉默。我想如果不以法律的名義向複製人說不,也許好多人還會對複製人報有迷茫、幼稚甚至無知的幻想,成為別有用心的科學狂人的被欺騙對象。就象《指環王》中魔鬼就要復活一樣,當恐怖即將襲來時,村民們卻在忘懷地喧鬧和狂歡。這使我感到不安,因為從法律角度看,支持複製人研究就是一個走向危險的方向,法律反對複製人!

從法律角度剖析複製人研究行為的違法性、犯罪性,以及複製人如果出現的話,其主體性質、民事法律地位是如何的狀態。由於學識淺薄,未免有疏漏不足之處,但我希望以此來喚醒那些為複製人研究搖旗吶喊的“無知”知識分子的靈魂,望廣大法律界同行為此深思,為此與我共同做出抵制複製人研究的有益努力。

法律主體

法律所調整的主體有真實主體和虛擬主體之分,虛擬主體有若干個如國家、國際組織、企業法人、政黨等都是,而真實主體只有一個,那就是自然人或者說公民。在只有一個真實主體類型的世界中,錯綜複雜的不公平不公正現象已經是層出不窮,試想如果出現了複製人,這就意味著世界上出現了另一個真實主體,兩個真實主體類型的世界,世界必將導致更為混亂。
複製人的研究不會帶來人類價值上的進步。人的價值不在於他的身體條件、膚色、身材,培養人的價值在於如何教育。一個自然人如果在後天的社會教育上不成功那么他必然不會有很高的社會價值。既然決定人類命運的是道德和社會的教育,那么的複製人研究又有什麼意義呢?
複製人不能因其胚胎方式的不同而降低或否定他不具有人的法律地位。但這樣就陷入一個矛盾,不把複製人視為人是錯誤的,如果把複製人視為人,那么在複製人的研究中,在作為一個技術手段的進步過程中,研究者必然就要殘害複製人的生命,毫無疑問這就不是研究而是犯罪。

法律關係

一、複製人沒有監護人
自然人正常降生後,一般有父母作為合法的監護人。當其父母逃避監護和撫養責任時,這不僅要受到道德的譴責,還應受到民事責任的追究。作為複製人,誰是他們的父母,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最初的克隆技術基本是有性繁殖的繼續,有精子供體和卵子供體,理論上是存在父母的。但現在提供體細胞核的克隆技術已經出現,無性生殖基本成熟。複製人基本是體細胞核提供者的基因翻版,但提供體細胞核者有可能與其年齡相當的人,因此從倫理上應當做父親的體細胞提供者在年齡和行為能力上也許並不可以。實質上無論是那一種技術,複製人幾乎都是找不到他們的父母。也許他們的父母根本不認識,他們只是研究者的一個“研究成果”。
複製人還有另一種可能會是被某個母體代孕後降生的。複製人的代孕母親是否有義務成為其監護人,這也很難。因為代孕母親所生的孩子也許與自己並無一點血緣關係,既然沒有血緣關係,也不能要求代孕者承擔監護撫養義務。由於克隆技術已經到了單性繁殖的水平,因此,複製人甚至享受不了非婚生子的待遇,降生之後就是一個徹底的孤兒。
讓我們想像,一個從身體機能上存在缺陷的人,同時在社會地位上同樣存在缺陷,這不是一種殘忍嗎。誰來看護他,誰來教育他,他又能如何被塑造成一個有益於社會的人呢。也許,複製人的生命還不如真正的動物幸運。動物和小鳥出生都有母親來哺育,餵養,而複製人從來到世界上就是一個犧牲品,實驗品。相信,複製人的感知力與人類是一致的,他們同樣懼怕疼痛,懼怕孤獨,懼怕流血,懼怕死亡;他們需要親情,需要友情,需要愛情,但這一切他們又怎能得到呢。
由於沒有監護人,代孕人與研究人之間完全可以是一種商業契約關係。生完了孩子,養育到一定時間,即可交“貨”。這時研究者如何利用這些生命,他們可能是為委託人生產下一代,或者是複製品;但他們也完全可以為他們自身的犯罪目的或委託人的犯罪目的而自由地處置這些人類。這所有的一切將因複製人沒有父母監護顯得更為隨便。

二、複製人的人格權和榮譽權
人都是社會性的,作為複製人同樣是。那些希望有一個克隆兒的父母毫無疑問也想有一個自立於社會的孩子。可是,由於複製人的特殊背景,他的健康無法保證。由於健康及免疫力的先天問題,複製人容易患有傳染病、精神病,這一切使他的健康自生來就受到侵害,而這種侵害完全也是人為的。由於有疾病,周圍的普通人自然很難接受複製人,一個無法融入社會的複製人又怎能實現一個正常人的價值呢。研究出來的複製人如果連普通人應該享有的幸福都沒有,連普通人被社會認可的水平都達不到,這種研究又有什麼價值呢?這樣的孩子難道不更是讓父母擔憂和痛苦嗎?一個得不到社會認可的複製人他的人格權、榮譽權又如何得到尊重呢?
複製人也是經歷了從一個到兩個細胞,再按細胞幾何級數增長而產生的生命,所以也可以認為複製人與被複製人是親代與子代關係。再從生育過程看,由於經歷了在母體子宮發育和最後分娩的程式與過程,也可以認為複製人是被複製人的孩子。
另一方面,從社會學和民俗學角度來看,只要社會約定俗成去這樣看待複製人與被複製人的關係,稱他們是同胞兄弟姊妹也好,稱他們是親代與子代也好,並非是什麼大的倫理問題。而且,倫理是隨社會變化而變化的。過去的三從四德是對婦女壓抑的舊倫理,現在改過來了;過去人工授精,社會倫理不接受,現在也接受了,說明倫理並非兩大問題。
你說的當然有理,否則也難以說明為什麼絕大多數國家禁止複製人,尤其在發生過滅絕人種大屠殺的德國對研究人胚胎和複製人是堅決反對的。但是,話說回來,靠複製人來創造一個天才或魔鬼,顯然不是那么簡單的事。
誰都知道,一個人能不能成才,成為什麼樣的才,即使一半取決於基因,也還有一半取決於後天的生活環境。把保留的愛因斯坦的細胞拿來克隆一個愛因斯坦,誰也沒辦法保證這個克隆的愛因斯坦就等於原來的愛因斯坦,除非你給克隆愛因斯坦創造一個過去愛因斯坦的環境,甚至必須是經受過二次大戰,受過納粹的殘酷迫害,有過沒有祖國的悲哀……如果沒有這樣的環境,會不會有第二個愛因斯坦,會不會有愛因斯坦的思想和情感,這是很難說的。所以,中國的先哲更強調後天環境的作用,"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

法律研究

複製人的過程對於複製人的生命健康存在著情節嚴重的傷害行為,這是違背憲法、刑法精神的行為。就我國而言,國家實行計畫生育,人類自然生產都在限制之列,為什麼還要進行另一種人口生產的實驗。何況,我國人口的自然繁衍生育能力很強,絕對沒有必要通過克隆方式創造人口。因此,在我國複製人的研究是違背《計畫生育法》的做法。

複製人複製人

從動物克隆的實驗來看,克隆物種的成活率很低。在多利的的克隆實驗中,277個胚胎融合僅僅成活了多利一個,成功率只有0.36%。許多有幸降生的克隆小羊,有很多很快死於心臟異常、尿毒症或呼吸困難。出生後的克隆動物部分個體表現出生理或免疫缺陷。血液的含氧量和生長因子的濃度低於正常;胸腺、脾、淋巴腺發育不正常等。
現在可以看出來,同正常生殖相比,通過克隆方式產生的生命大多存在著殘疾、夭折。可以想像,在製造複製人的過程中必定會出現各種各樣的殘疾的人類,或是殘疾的胚胎或是殘疾的嬰兒。
科學家創造複製人的行為具有故意殺人罪和故意傷害罪行為的犯罪特徵。故意犯罪分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行為結果的必然並積極追求。間接故意是指明知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行為上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複製人複製人

複製人的研究存在著致人死亡或殘疾的可能性後果,並且幾乎是一種必然性。行為人在主觀明知的情況下從事這種研究,由於其行為必然或極可能導致複製人生命致死甚至致殘,因此,這就是一種故意殺人和故意傷害罪,只不過是一種特殊類型。從主觀心態和對後果的預見性上看,進行複製人研究的科學家至少是具有犯罪間接故意的。殺人犯罪的方式有多種。比如有即時持刀斃人死命的犯罪,也有通過長期的藥物毒害達到殺人目的的犯罪。對於一個正常生育下來的殘疾兒來講,這種人體上的殘疾不可能被歸咎於某個人的犯罪行為,因為,正常的生育出現殘疾兒是無法預見的。但對於研究複製人的科學家來講,正是因為其明知並使用了一種特別的行為方式而導致了新生兒的死亡或傷殘夭折,因此其應當承擔相同於故意殺人和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
我國禁止複製人,但是目前沒有任何一條明確法規規定複製人的研究屬於故意殺人和故意傷害罪。
複製人沒有監護人
自然人正常降生後,一般有父母作為合法的監護人。當其父母逃避監護和撫養責任時,這不僅要受到道德的譴責,還應受到民事責任的追究。作為複製人,誰是他們的父母,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最初的克隆技術基本是有性繁殖的繼續,有精子供體和卵子供體,理論上是存在父母的。但現在提供體細胞核的克隆技術已經出現,無性生殖基本成熟。複製人基本是體細胞核提供者的基因翻版,但提供體細胞核者有可能與其年齡相當的人,因此從倫理上應當做父親的體細胞提供者在年齡和行為能力上也許並不可以。
實質上無論是那一種技術,複製人幾乎都是找不到他們的父母。也許他們的父母根本不認識,他們只是研究者的一個“研究成果”。
複製人還有另一種可能會是被某個母體代孕後降生的。複製人的代孕母親是否有義務成為其監護人,這也很難。因為代孕母親所生的孩子也許與自己並無一點血緣關係,既然沒有血緣關係,也不能要求代孕者承擔監護撫養義務。由於克隆技術已經到了單性繁殖的水平,因此,複製人甚至享受不了非婚生子的待遇,降生之後就是一個徹底的孤兒。
讓我們想像,一個從身體機能上存在缺陷的人,同時在社會地位上同樣存在缺陷,這不是一種殘忍嗎。誰來看護他,誰來教育他,他又能如何被塑造成一個有益於社會的人呢。也許,複製人的生命還不如真正的動物幸運。動物和小鳥出生都有母親來哺育,餵養,而複製人從來到世界上就是一個犧牲品,實驗品。相信,複製人的感知力與人類是一致的,他們同樣懼怕疼痛,懼怕孤獨,懼怕流血,懼怕死亡;他們需要親情,需要友情,需要愛情,但這一切他們又怎能得到呢。
由於沒有監護人,代孕人與研究人之間完全可以是一種商業契約關係。生完了孩子,養育到一定時間,即可交“貨”。這時研究者如何利用這些生命,他們可能是為委託人生產下一代,或者是複製品;但他們也完全可以為他們自身的犯罪目的或委託人的犯罪目的而自由地處置這些人類。這所有的一切將因複製人沒有父母監護顯得更為隨便。
2004年10月21日安南秘書長表示支持治療性複製人。2005年3月8日,不具約束力的《聯合國關於人的克隆的宣言》獲得通過,該宣言反對“違背人類尊嚴和對人的生命的保護的一切形式的人的克隆”。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不贊成、不允許、不支持、不接受”任何生殖性複製人實驗,但不反對治療性克隆。
美國眾議院分別於1998年、2001年、2004年和2007年進行關於是否禁止所有形式(包括生殖性和治療性的)人類克隆的投票,但每次眾議院參議院的分歧都導致兩個對立的提議(“完全禁止複製人”與“禁止生殖性複製人”)同時擱淺。

各方爭議

1.複製人是人不是物

fan複製人反複製人

人們願意樂觀的看待複製人研究,很大的因素是因為有些人會把複製人研究的基因提取對象,以及把製造產生的個體當成物的客體或是說無人權的實驗體。當每一個從事複製人研究的人對複製人主體性質的認識輕鬆略過不加理會時,這種項目的研究就會顯得如同在動物身上研究鼠疫疫苗一樣積極。複製人是不是人呢?我想複製人當然是人。因為,複製人研究只是突破了人類有性繁殖的傳統,使用了無性繁殖的手段,這種研究本身是攻克無形繁殖這一手段,其目的就是創造出與人一樣有智慧型的生命,即使其胚胎生成方式不同,但複製人生理機能完全與人無本質差異。因此無論從一般視角還是法律視角,複製人就是人。我們知道,即使是一個沒有知覺的植物人或神志不清的精神病人,他們都是自然人主體。人的主體資格權利能力不因是否具有完整的行為能力而受到限制或剝奪,人的自然權利、社會權利、法律權利都是平等的。基於這一點,所以說複製人都應具有象自然人同樣的公民權利。即他們應當有生命權,健康權,財產權,有性不受侵犯權,工作權,受教育權,甚至應有選舉權和結婚權等等。

也許會有極端者要說,複製人不是人只是一個物種,就是幻想片中的機器人,就象美國片中的終結者一樣。這種回答是極為殘忍的,這會使人想起日本的七三一部隊,他們不是把人稱做是實驗品嗎。把人當作實驗品,殺人不叫殺人而是叫做實驗,這是魔鬼邏輯。如果這樣,複製人的命運與動物在人類手中的命運還會有什麼區別?複製人將因此沒有生命權、健康權。複製人會不經法律允許被擅奪生命。複製人將成為一種基因產品被任意交易。試想,如果這樣,人類社會豈不要倒退到比奴隸社會還要殘忍的境界,全人類都會陷入殘殺和掠奪,電影中的可怕世界也必然會成為現實。因為,沒有人會區別出複製人與自然人的不同。只要有一個你是複製人的藉口,其隨之遭受的命運就可以和被宰殺的牲畜一樣可怕。

複製人與克隆其它動物並不完全相同,需要新的技術突破。但這一邪教組織至今沒有公布他們複製人的具體技術細節,使不少科學家對複製人的真實性存有懷疑。

2.複製人給社會帶來法律主體上的混亂

法律所調整的主體有真實主體和虛擬主體之分,虛擬主體有若干個如國家、國際組織、企業法人、政黨等都是,而真實主體只有一個,那就是自然人或者說公民。在只有一個真實主體類型的世界中,錯綜複雜的不公平不公正現象已經是層出不窮,試想如果出現了複製人,這就意味著世界上出現了另一個真實主體,兩個真實主體類型的世界,世界必將導致更為混亂。
複製人的研究不會帶來人類價值上的進步。人的價值不在於他的身體條件、膚色、身材,培養人的價值在於如何教育。一個自然人如果在後天的社會教育上不成功那么他必然不會有很高的社會價值。既然決定人類命運的是道德和社會的教育,那么的複製人研究又有什麼意義呢?

複製人不能因其胚胎方式的不同而降低或否定他不具有人的法律地位。但這樣就陷入一個矛盾,不把複製人視為人是錯誤的,如果把複製人視為人,那么在複製人的研究中,在作為一個技術手段的進步過程中,研究者必然就要殘害複製人的生命,毫無疑問這就不是研究而是犯罪。

任何一個理性的人會支持一項以殺人為主要代價的研究嗎,更可怕的是這種研究的結果會給人類帶來更大的犯罪和災難,這就是一種讓人類走向滅亡的技術進步!

3.複製人研究違法

複製人的過程對於複製人的生命健康存在著情節嚴重的傷害行為,這是違背憲法、刑法精神的行為。就我國而言,國家實行計畫生育,人類自然生產都在限制之列,為什麼還要進行另一種人口生產的實驗。何況,我國人口的自然繁衍生育能力很強,絕對沒有必要通過克隆方式創造人口。因此,在我國複製人的研究是違背《計畫生育法》的做法。

從動物克隆的實驗來看,克隆物種的成活率很低。在多莉羊的克隆實驗中,277個胚胎融合僅僅成活了多莉一個,成功率只有0.36%。許多有幸降生的克隆小牛,有很多很快死於心臟異常、尿毒症或呼吸困難。出生後的克隆動物部分個體表現出生理或免疫缺陷。血液的含氧量和生長因子的濃度低於正常;胸腺、脾、淋巴腺發育不正常等。

現在可以看出來,同正常生殖相比,通過克隆方式產生的生命大多存在著殘疾、夭折。可以想像,在製造複製人的過程中必定會出現各種各樣的殘疾的人類,或是殘疾的胚胎或是殘疾的嬰兒。這時,瘋狂的科學家難道會承擔起養育這些人類生命的責任嗎,恐怕任何人也不會相信。

科學家創造複製人的行為具有故意殺人罪和故意傷害罪行為的犯罪特徵。故意犯罪分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行為結果的必然並積極追求。間接故意是指明知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行為上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複製人的研究存在著致人死亡或殘疾的可能性後果,並且幾乎是一種必然性。行為人在主觀明知的情況下從事這種研究,由於其行為必然或極可能導致複製人生命致死甚至致殘,因此,這就是一種故意殺人和故意傷害罪,只不過是一種特殊類型。從主觀心態和對後果的預見性上看,進行複製人研究的科學家至少是具有犯罪間接故意的。殺人犯罪的方式有多種。比如有即時持刀斃人死命的犯罪,也有通過長期的藥物毒害達到殺人目的的犯罪。對於一個正常生育下來的殘疾兒來講,這種人體上的殘疾不可能被歸咎於某個人的犯罪行為,因為,正常的生育出現殘疾兒是無法預見的。但對於研究複製人的科學家來講,正是因為其明知並使用了一種特別的行為方式而導致了新生兒的死亡或傷殘夭折,因此其應當承擔相同於故意殺人和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

意義

複製人的好處第一是可以讓那些得不到孩子而非常痛苦的不育患者有自己的孩子。其二,這樣的克隆是只用丈夫妻子自己的精子卵子,這就避免了倫理上和心理上的陰影。還有,克隆還可以挽救瀕危動物,保持人群性別的合理平衡,保護少數民族遺傳基因。更重要的是,複製人可被用來研究,以比較和證明環境與遺傳對人成長究竟哪一個更重要。

複製人複製人

你們所說的這些當然有一些科學事實,但是並沒有完全從科學上得到證實,而且有些科學實驗還得出了相反的結論。比如,美國康乃狄克州的華裔科學家楊向中用一頭13歲的老母牛的體細胞成功地克隆了10頭牛犢,從DNA分析發現,克隆牛的端粒遠遠比其供體母牛的長,而且與自然生育的同齡小牛的端粒沒有差別。這說明克隆牛的生物年齡與自然有性生育的牛的年齡完全一致,證明克隆後代沒有早衰現象。

複製人是人類繁衍的一種方式和權利。全世界共有7000萬男子沒有任何形式的生育能力,複製人是人類最後的繁衍方式,要攻克男性不育症,克隆技術可能是最後一柄利劍。而且也有很多不育的人因不能產生成熟精子主動要求科學家用克隆技術幫助他們孕育孩子。他們也有養育孩子、獲得天倫之樂的權利。
但複製人也應當是一種有效的方法,為什麼不可以讓科學家試一試呢?探索未知是人類的天性,也是科學研究的特點,有些科學家就是想當克隆領域裡第一個吃螃蟹的人,為什麼不允許他們嘗試一下呢?

一類是無功利色彩或功利色彩不濃的人,他們只是想要試一試生命是否可以以克隆這樣的方式產生,產生了又是什麼樣的結果;

實際上,人們不能接受複製人實驗的最主要原因,在於傳統倫理道德觀念的阻礙。千百年來,人類一直遵循著有性繁殖方式,而複製人卻是實驗室里的產物,是在人為操縱下製造出來的生命。尤其在西方,“拋棄了上帝,拆離了亞當與夏娃”的克隆,更是遭到了許多宗教組織的反對。而且,複製人與被複製人之間的關係也有悖於傳統的由血緣確定親緣的倫理方式。所有這些,都使得複製人無法在人類傳統倫理道德里找到合適的安身之地。但是,正如中科院院士何祚庥所言:“複製人出現的倫理問題應該正視,但沒有理由因此而反對科技的進步”。
人類社會自身的發展告訴我們,科技帶動人們的觀念更新是歷史的進步,而以陳舊的觀念來束縛科技發展,則是僵化。歷史上輸血技術、器官移植等,都曾經帶來極大的倫理爭論,而當首位試管嬰兒於1978年出生時,更是掀起了軒然大波,但現在,人們已經能夠正確地對待這一切了。這表明,在科技發展面前不斷更新的思想觀念並沒有給人類帶來災難,相反地,它造福了人類。就克隆技術而言,“治療性克隆”將會在生產移植器官和攻克疾病等方面獲得突破,給生物技術和醫學技術帶來革命性的變化。

比如,當你的女兒需要骨髓移植而沒有人能為她提供;當你不幸失去5歲的孩子而無法擺脫痛苦;當你想養育自己的孩子又無法生育……也許你就能夠體會到克隆的巨大科學價值和現實意義。治療性克隆的研究和完整複製人的實驗之間是相輔相成、互為促進的,治療性克隆所指向的終點就是完整複製人的出現,如果加以正確的利用,它們都可以而且應該為人類社會帶來福。

缺點

一是血緣生育構成了社會結構和社會關係。

為什麼不同的國家、不同的種族幾乎都反對複製人,原因就是這是另一種生育模式,現在單親家庭子女教育問題備受關注,就是關注一個情感培育問題,人的成長是在兩性繁殖、雙親撫育的狀態下完成的,幾千年來一直如此,複製人的出現,社會該如何應對,複製人與被複製人的關係到底該是什麼呢?

二是身份和社會權利難以分辨。

假如有一天,突然有20個兒子來分你的財產,他們的指紋、基因都一樣,該咋辦?是不是要像汽車掛牌照一樣在他們額頭上刻上複製人A0001、複製人A0002之類的標記才能識別。

第三,支持複製人的人有一個觀點:解決無法生育的問題。

但一個沒有生育能力的人克隆的下一代還會沒有生育能力。你自認為優秀,可克隆出的人除血型、相貌、指紋、基因和你一樣外,其性格、行為可能完全不同,你能保證複製人會和你一樣優秀而不誤入歧途嗎?在複製人研究中,如果出現異常,有缺陷的複製人不能像克隆的動物隨意處理掉,這也是一個麻煩。因此在目前的環境下,不僅是觀念、制度,包括整個社會結構都不知道怎么來接納複製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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