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衛不疑,西漢漢武帝時期人,生卒年不詳。他是大司馬大將軍衛青的次子,皇后衛子夫的侄子,大司馬驃騎將軍霍去病和太子劉據的表弟。有兄長衛伉、弟弟衛登。
人物生平
襁褓封侯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漢軍十餘萬大軍出征,長平侯衛青任車騎將軍,率領眾將分高闕、朔方、右北平三路征伐匈奴。衛青率大軍急行軍六、七百里,趁黑夜包圍了輕敵的匈奴右賢王。此役俘虜了右賢王的小王十餘人,男女一萬五千餘人,牲畜有幾百萬頭。漢軍大獲全勝,高奏凱歌,收兵回朝。
漢武帝接到捷報,派使者捧著大將軍的印信,到軍中拜衛青為大將軍,加封食邑6000戶(漢書為8700戶),所有將領歸他指揮。衛伉和衛不疑衛登年幼,也被喜出望外的漢武帝封為列侯,衛青立刻推辭並為將士們請賞:“微臣有幸待罪軍中,仰仗陛下的神靈,使得我軍獲得勝利,這全是將士們拚死奮戰的功勞。陛下已加封了我的食邑,我的兒子尚在襁褓中,毫無功勞,陛下卻分割土地,封他們為侯。這樣是不能鼓勵將士奮力作戰的。他們三人怎敢接受封賞。”
漢武帝表示:“我沒有忘記諸校尉的功勞,同樣也會嘉賞。”於是封衛青長子衛伉為宜春侯,次子衛不疑為陰安侯,幼子衛登為發乾侯,均食邑1300戶。隨後又封賞了隨從衛青作戰的公孫敖、韓說、公孫賀、李蔡、李朔、趙不虞、公孫戎奴、李沮、李息、豆如意等。
《史記·建元以來侯者年表》:(元朔)五年四月丁未,侯衛不疑元年。即,元朔五年四月丁未日,衛不疑受封陰安侯,是為陰安侯元年。
陰安侯國在魏郡陰安縣,《史記·建元以來侯者年表》索隱曰:“志縣名,屬魏。”即今河南清豐北。
酎金失侯酎金,是漢代諸侯獻給朝廷供祭祀之用的貢金。諸侯獻酎金時﹐皇帝親臨受金。所獻黃金如份量或成色不足,即為“坐酎金”治罪,王削縣,侯免國。
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由於列侯無人回響號召從軍赴南越,九月武帝借酎金不如法奪去一百零六名列侯的爵位,包括衛不疑和衛登、將領公孫賀、韓說、趙破奴等人。
因衛不疑和衛登酎金案時已封侯十二年,但二人當時也不過十二三歲年紀。酎金案時,武帝有可能故意同時剝奪一些寵臣近臣的侯爵位,以堵諸列侯之口,震懾群臣。
不過,做為長平侯衛青之子,即使失侯,衛不疑依然可以在成年後獲得相應的爵位和待遇。
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效律》:“不為後而傅者,關內侯子二人為不更,它子為簪裊;卿子二人為不更,它子為上造;五大夫子二人為簪裊,它子為上造;公乘、公大夫子二人為上造,它子為公士;官大夫及大夫子為公士;不更至上造子為公卒。”
漢承秦制,爵位制度從低到高為:一級曰公士,二上造,三簪裊,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又稱列侯、通侯)
雖然現知的漢代律令里沒有列侯之子如何封爵的規定,但是,根據《二年律令·效律》可知,“不為後而傅者”(即不繼承父親爵位的兒子成年後),關內侯和以下的爵位,非繼承人都可以封爵,那么,做為最高爵位的列侯之子,衛不疑成年後自然會得到相應的爵位和待遇。
元鼎五年後,衛不疑再不見史書記載,即使是在征和二年巫蠱之禍中,唯一波及到的衛青後人,也只有衛不疑的長兄衛伉,不見衛不疑的記載,其卒年、子嗣皆不詳。
相關史料
史記·衛將軍驃騎列傳元朔之五年春,漢令車騎將軍青將三萬騎,出高闕;衛尉蘇建為游擊將軍,左內史李沮為彊弩將軍,太僕公孫賀為騎將軍,代相李蔡為輕車將軍,皆領屬車騎將軍,俱出朔方;大行李息、岸頭侯張次公為將軍,出右北平:鹹擊匈奴。匈奴右賢王當衛青等兵,以為漢兵不能至此,飲醉。漢兵夜至,圍右賢王,右賢王驚,夜逃,獨與其愛妾一人壯騎數百馳,潰圍北去。漢輕騎校尉郭成等逐數百里,不及,得右賢裨王十餘人,眾男女萬五千餘人,畜數千百萬,於是引兵而還。至塞,天子使使者持大將軍印,即軍中拜車騎將軍青為大將軍,諸將皆以兵屬大將軍,大將軍立號而歸。 天子曰:“大將軍青躬率戎士,師大捷,獲匈奴王十有餘人,益封青六千戶。”而封青子伉為宜春侯,青子不疑為陰安侯,青子登為發乾侯。青固謝曰:“臣幸得待罪行間,賴陛下神靈,軍大捷,皆諸校尉力戰之功也。陛下幸已益封臣青。臣青子在襁褓中,未有勤勞,上幸列地封為三侯,非臣待罪行間所以勸士力戰之意也。伉等三人何敢受封!”天子曰:“我非忘諸校尉功也,今固且圖之。”乃詔御史曰:“護軍都尉公孫敖三從大將軍擊匈奴,常護軍,傅校獲王,以千五百戶封敖為合騎侯。都尉韓說從大將軍出窳渾,至匈奴右賢王庭,為麾下搏戰獲王,以千三百戶封說為龍頟侯。騎將軍公孫賀從大將軍獲王,以千三百戶封賀為南窌侯。輕車將軍李蔡再從大將軍獲王,以千六百戶封蔡為樂安侯。校尉李朔,校尉趙不虞,校尉公孫戎奴,各三從大將軍獲王,以千三百戶封朔為涉軹侯,以千三百戶封不虞為隨成侯,以千三百戶封戎奴為從平侯。將軍李沮、李息及校尉豆如意有功,賜爵關內侯,食邑各三百戶。”
漢書·外戚恩澤侯表陰安侯不疑,四月丁未以青功封,十二年,元鼎五年,坐酎金免。
史記·平準書齊相卜式上書曰:“臣聞主憂臣辱。南越反,臣原父子與齊習船者往死之。”天子下詔曰:“卜式雖躬耕牧,不以為利,有餘輒助縣官之用。今天下不幸有急,而式奮原父子死之,雖未戰,可謂義形於內。賜爵關內侯,金六十斤,田十頃。”布告天下,天下莫應。列侯以百數,(【索隱】:劉氏言其多以百而數,故坐酎金失侯者一百六人。)皆莫求從軍擊羌、越。至酎,少府省金,(【集解】:如淳曰:“省視諸侯金有輕有重也。或曰,至嘗酎飲宗廟時,少府視其金多少也。”)而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餘人。(【集解】:如淳曰:“漢儀注王子為侯,侯歲以戶口酎黃金於漢廟,皇帝臨受獻金以助祭。大祀日飲酎,飲酎受金。金少不如斤兩,色惡,王削縣,侯免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