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伉

衛伉

衛伉,西漢漢武帝時期人,生年不詳,約前130年左右, 卒於漢武帝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西漢名將衛青長子,皇后衛子夫的侄子,名將霍去病的表弟和戾太子劉據的表哥。幼年的衛伉曾經受封宜春侯,後來矯詔失侯,衛青去世後衛伉繼承長平侯爵位,並繼承平陽長公主的食邑,後來無符籍妄入宮失侯。征和二年因牽連巫蠱一案而被處死。

人物生平

襁褓封侯

衛伉生年不詳,是漢武帝時期大司馬大將軍衛青的長子,他還有兩個弟弟:衛不疑和衛登。

衛伉衛伉

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漢軍十餘萬大軍出征,長平侯衛青任車騎將軍,率領眾將分高闕、朔方、右北平三路征伐匈奴。衛青率大軍急行軍六、七百里,趁黑夜包圍了輕敵的匈奴右賢王。此役俘虜了右賢王的小王十餘人,男女一萬五千餘人,牲畜有幾百萬頭。漢軍大獲全勝,高奏凱歌,收兵回朝。

漢武帝接到捷報,派使者捧著大將軍的印信,到軍中拜衛青為大將軍,加封食邑6000戶(漢書為8700戶),所有將領歸他指揮。衛伉和衛不疑衛登年幼,也被喜出望外的漢武帝封為列侯,衛青立刻推辭並為將士們請賞:“微臣有幸待罪軍中,仰仗陛下的神靈,使得我軍獲得勝利,這全是將士們拚死奮戰的功勞。陛下已加封了我的食邑,我的兒子尚在襁褓中,毫無功勞,陛下卻分割土地,封他們為侯。這樣是不能鼓勵將士奮力作戰的。他們三人怎敢接受封賞。”

漢武帝表示:“我沒有忘記諸校尉的功勞,同樣也會嘉賞。”於是封衛青長子衛伉為宜春侯,次子衛不疑為陰安侯,幼子衛登為發乾侯,均食邑1300戶。隨後又封賞了隨從衛青作戰的公孫敖、韓說、公孫賀、李蔡、李朔、趙不虞、公孫戎奴、李沮、李息、豆如意等。

從《史記·衛將軍驃騎列傳》中“臣青子在襁褓中……伉等三人何敢受封!”可知,當時衛伉年紀只有一歲左右,一般來說“襁褓”代指未滿周歲的嬰兒,但也有人認為衛青這句話稍有誇張,因為三個兒子皆未滿周歲的可能性極小,不過就此推斷,衛伉此時大約也只是幼年,可能3歲左右,最多5歲,不然這句“在襁褓中”就成了笑話了。

宜春侯國

元朔五年四月丁未日,衛伉和弟弟衛不疑、衛登同日封侯。

漢武帝時期有兩個宜春侯,一個是長沙定王劉發之子劉成,元光六年(公元前129年)受封宜春侯,他的宜春侯國在江西豫章,而衛伉的侯國在汝南郡,今河南汝陽縣西南約六七十里,即北宜春。不過,目前發現了衛伉家用鼎“宣春鼎”,這提出了一個新的可能,衛伉的宜春侯國在可能西漢時稱為“宣春”。

《史記·建元以來侯者年表》索隱曰志縣名,屬汝南。豫章亦有之。

《後漢書·皇后紀》:“封北宜春侯”李賢註:“以豫章有宜春,故此加北。故城在今豫州汝陽縣西南也。”

矯制免侯

元鼎元年(公元前116年),在受封侯位8年後,衛伉坐“矯制不害”免侯。

所謂“矯制”,即詐稱君命,擅自行事。漢代對矯制矯詔的處罰要看犯罪所造成的後果,分別定罪為“矯制大害”“矯制害”和“矯制不害”。“矯制大害”判腰斬,“矯制害”判棄市。“矯制不害”往往沒有造成負面或者惡劣的後果,還有可能是善意的或者有功的,比如汲黯矯制持節開倉救災有功被武帝判定無罪,陳湯、甘延壽矯制發兵斬郅支單于有功不賞都屬於矯制不害。

衛伉幼年封侯,當年不過1-5歲,元鼎元年時不過8-13歲,矯制沒有造成惡果,也不大可能有功,大約只是年少頑劣一時意氣罷了。

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效律》:“不為後而傅者,關內侯子二人為不更,它子為簪裊;卿子二人為不更,它子為上造;五大夫子二人為簪裊,它子為上造;公乘、公大夫子二人為上造,它子為公士;官大夫及大夫子為公士;不更至上造子為公卒。”

雖然現知的漢代律令里沒有列侯之子如何封爵的規定,但是,根據《二年律令·效律》可以推斷,漢律規定關內侯和關內侯之下的有爵位的人,他們非繼承人的兒子成年後可以得到相應的爵位,那么,做為漢代二十級爵位里最高等的列侯也應該有諸子封爵的待遇,所以即使被免去侯位,衛伉做為長平侯之子在成年後也會享有相應的爵位和待遇。

嗣長平侯

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大司馬大將軍衛青去世,諡號烈侯。取《諡法》“有功安民曰烈。以武立功。秉德尊業曰烈。”之意。

《史記·衛將軍驃騎列傳》:“將軍以其得尚平陽長公主故,長平侯伉代侯。”

漢武帝的姐姐平陽公主寡居後改嫁衛青,二人感情很好,西漢公主往往在去世後葬於父皇陵寢附近,後來平陽公主去世後卻打破慣例和衛青合葬。

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因為平陽公主的緣故,衛伉得以繼承長平侯的爵位。西漢列侯之位應由嫡子繼承,繼承爵位的同時意味著先人有繼承人供奉祭祀,當年衛青三子皆封侯表明三人都是庶子,沒有嫡子(一般認為衛青妻子未生子便已早卒或是嫡子早夭,而之後改嫁過來的平陽年紀已大),即使有庶子也是“絕無後”,平陽不忍長平侯絕祀,於是和漢武帝提出讓衛伉嗣侯的建議。

西漢後期的褚少孫曾在《史記》中補記道:“衛子夫立為皇后,後弟衛青字仲卿,以大將軍封為長平侯。四子,長子伉為侯世子,侯世子常侍中,貴幸。其三弟皆封為侯,各千三百戶,一曰陰安侯,二曰發乾侯,三曰宜春侯,貴震天下。”褚少孫關於衛青四子的說法與司馬遷、班固等人記載相悖,衛伉長大後“常侍中,貴幸”可以有,但衛伉是侯世子,宜春侯是衛青第四子的說法一般不予採納。

闌入失侯

太初三年(公元前102年),長平侯衛伉奉命與游擊將軍韓說屯兵五原。

衛伉嗣侯六年後(一說為五年後),即天漢二年(或天漢元年),衛伉闌入宮,完為城旦,再次失侯。

應劭在《漢書·成帝紀》中注曰:“無符籍妄入宮曰闌。”闌入就是沒有帶符籍入宮,等於擅自入宮。符籍,應劭註解道:“籍者,為二尺竹牒,記其年紀、名字物色,縣之宮門,案省相應,乃得入也。”

完為城旦,“完”即保留鬚髮,城旦為刑罰名稱,一種類似兵役勞力的刑罰,為期五年。

巧合的是,數年後的征和二年,平陽公主的孫子、衛長公主(衛皇后的長女,衛伉的表姐)的兒子曹宗除“坐與中人奸”之外同樣“闌入宮掖門,入財贖完為城旦。”

巫蠱之禍巫蠱之禍,是指漢武帝征和二年發生的重大政治事件,牽連者上至皇后太子、下至普通平民,達數十萬人。此事件是各方勢力為角逐太子之位而對衛皇后、太子劉據以及相關人等的血腥陰謀。

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丞相公孫賀和衛君孺(衛青的大姐)之子,時任太僕的公孫敬聲,擅自動用軍費1900萬錢,事發後被捕下獄。

當時武帝下詔通緝陽陵朱安世而不得,非常惱火。公孫賀為贖兒子之罪,請求皇帝讓他追捕,武帝允諾。公孫賀歷經艱辛,將朱安世捕獲移送朝廷,眼看著其子之罪將得以赦免。熟料朱安世懷恨在心,笑著說:“丞相把禍事引到自己家族裡了,終南山的竹子寫不盡我要告發的罪狀,斜谷里的樹木也不夠製作被牽連的人所用的桎梏。”於是他在獄中上書,聲稱公孫敬聲與武帝女兒陽石公主私通,且在馳道上埋藏人偶詛咒皇帝等等。武帝正在病中,又一貫對巫蠱仙術深信不疑,聞訊大怒,立刻下令追查。

公孫賀父子被捕下獄,死於獄中,公孫家全部被族,衛伉和陽石公主、諸邑公主也被牽連而死。

而這只是征和二年巫蠱之禍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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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伉的年齡釋疑

不知何時,網上流傳衛伉與霍去病不合,甚至有霍去病去世是衛伉陰謀的說法。經過大量帖子的轉載和小說寫手們的一再發散,已大有積毀銷骨之勢。只要看下方表格衛伉和霍去病的年齡差距就知該說法實在荒唐。

衛伉 衛青 霍去病
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 在襁褓中(假定1歲)

封宜春侯

奇襲高闕,大勝

拜大將軍

17歲


元朔六年(公元前123年) 2歲 二出定襄,漠南之戰 年18,為嫖姚校尉,一戰成名

封冠軍侯

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 8歲 24歲去世,諡號景桓
元鼎元年(公元前116年) 9歲,失侯
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 19歲 衛青去世,諡號烈
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 21歲,為長平侯
太初三年(公元前102年) 23歲,屯兵五原
天漢元年(公元前100年)


或天漢二年(公元前99年)

25/26歲

闌入宮,失侯



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 34歲,死於巫蠱之禍

宣春鼎的發現

以下內容節選自《西漢宣春鼎及其相關問題》,作者劉餘力(鄭州大學歷史學院考古系)

2006年,洛陽大學文物館徵集到西漢有銘銅鼎1件,傳為洛陽出土,此鼎口部微斂,沿內折作子口,為扁圓形深腹,腹側附環紐狀雙耳,圜底,三蹄形短足。蓋隆起呈弧形,上有三環形紐,紐上各有一乳丁。腹中部飾凸弦紋一周。整器造型渾厚,製作精美,通體布滿淺綠色銹,間有藍或黃色銹斑。腹下和足部有明顯的范鑄和煙炱痕。蓋一側豎刻“宣春,長平家,重二斤四兩”4行共10字,腹部近口沿豎刻“宣春,長平家,容一斗,重九斤”4行共11字。通高18、口徑14、腹徑23厘米,重2.72公斤。鼎銘為隸書略帶篆書風格,具有西漢銘刻的明顯特徵。而鼎的形制與陽信家鼎極為相似,具有西漢中期銅器的顯著特徵,應為漢武帝時期的器物。

“宣春”,文獻多有“宜春”,在今汝陽縣西南,衛青之子衛伉曾被封為“宜春侯”。“長平家” “長”與漢印“漁陽長平侯”、“大將長史”、“上久農長”、“厚丘長印”長字構形一致。西漢名將衛青曾因擊匈奴有功,被封為長平侯。

這件銅鼎的形制和銘文,均具有西漢中期的特徵,為漢武帝時期宣春侯衛伉家的遺物。更為重要的是,文獻所記“宣春”侯為“宜春”侯,從這件銅鼎銘文我們知道本應為“宣春”侯。因此,這件銅鼎的發現為研究西漢中期的青銅器、度量衡、侯爵制度等問題,都提供了珍貴的實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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