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大夫

官大夫爵位名。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六級。

概述

位名。

詳述

二十等爵的第六級。《漢書·百官公卿表》顏師古註:“加官、公者(接第七級為公大夫),示稍也。”漢時,第八級公乘以下仍須服役。漢代《田律》和《戶律》規定官大夫受田數額為7頃(700畝),宅地的標準是7宅(30步見方的土地為一“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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