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
行政上包括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三省。華中地區位於我國中部、黃河中下游和長江中游地區,地處華北、華東、西北、西南與華南之間,京九鐵路、京廣鐵路、焦枝鐵路、枝柳鐵路縱貫南北,隴海鐵路、萬里長江與浙贛鐵路橫貫東西,具有全國東西、南北四境過渡的要衝和水陸交通樞紐的優勢,起著承東啟西、溝通南北的重要作用。全區土地面積56萬多平方千米,占全國土地總面積的5.9%。農業發達,輕重工業基礎雄厚,水陸交通便利。華中地區是全國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是中國工農業的心臟和交通中心。
省區
河南

河南是中國重要的經濟大省、交通中心和物流樞紐,2013年國內生產總值繼續位列全國第五位、中西部首位,鐵路、高速公路、高速鐵路通車總里程均居全國首位。
湖北

湖南

城市
鄭州

武漢

“茫茫九派流中國,沉沉一線穿南北”,世界第三大河長江及其最長支流漢江橫貫市區,將武漢分為武昌、漢口、漢陽三鎮鼎立的格局。
武漢號稱九省通衢,是中國內陸最大的水陸空交通樞紐,國家的經濟地理中心;全國僅次於北京、上海的第三大科教中心,在校大學生人數全球第一。
內陸地區的金融、商業、貿易、物流、文化中心,被譽為世界開啟中國內陸市場的“金鑰匙”、經濟發展的“立交橋”,具有承東啟西、接南轉北、吸引四面、輻射八方的區位優勢。
長沙

長沙是全國文明城市,兩型社會試驗區,中南地區重要工商業城市,長江中游城市群中心城市之一,也是長株潭城市群中的核心,2013年長沙綜合競爭力居全國中列,國內生產總值(GDP)7153.13億元人民幣(2013年),全國排名第17位,省會城市排名第8位。
長沙是中國首批歷史文化名城,有3000年悠久的歷史文化,是著名的楚漢名城、屈賈之鄉、偉人故里,楚文化和湖湘文化的重要始源地之一,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即為楚國雄踞南方的附屬地,歷代為湖南及周邊歷代半中心城市,也曾為漢長沙國國都和南楚國都。
長沙是著名的楚漢名城、山水洲城和快樂之都,長江中游城市群副中心城市之一。長沙是楚漢文明和湖湘文化的始源地,是湖南省的政治、經濟、文化、交通和科教中心,亦是環長株潭城市群龍頭城市。長沙是我國南方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綜合實力位居全國前列。
交通
鐵路

公路
國家公路主樞紐城市:鄭州市、商丘市、洛陽市、南陽市、武漢市、襄陽市、長沙市、衡陽市。水路
信陽明港、武漢港、宜昌港、黃石港、荊州港、崗港、岳陽港、衡陽港、長沙港、湘潭港、株洲港等。航空

經濟
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洛陽經濟技術開發區、許昌經濟技術開發區、新鄉經濟技術開發區、漯河經濟技術開發區、開封經濟技術開發區、鶴壁經濟技術開發區、紅旗渠經濟技術開發區、濮陽經濟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黃石經濟技術開發區、襄陽經濟技術開發區、武漢吳家山經濟技術開發區、荊州開發區、宜昌經濟技術開發區、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常德經濟技術開發區、寧鄉經濟技術開發區、湘潭經濟技術開發區。
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洛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安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南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沌口經濟技術開發區、孝感高新技術開發區,長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湘潭高新技術開發區、株洲高新技術開發區、益陽高新技術開發區。
教育
著名中學
湖北
武漢二中、黃陂一中、武漢外國語學校、華中師範大學第一附屬中學、武鋼三中、黃岡中學、夷陵中學、湖北省天河南
河南師範大學附屬中學、鄭州市第一中學、河南實驗中學、鄭州市外國語中學、商丘一高、商丘市實驗中學、門中學、荊州中學、襄樊四中、襄樊五中、黃石二中、大冶一中湖南
湖南師大附中、長郡中學、雅禮中學、長沙市第一中學、株洲市二中、醴陵市一中、衡陽市第八中學、湘潭縣一中、寧鄉一中、益陽市箴言中學。歷史傳承
沿革
四軍大部及其後成立的華中野戰軍和山東的八路軍一部及其後成立的山東野戰軍為基礎組建華東野戰軍。建國後區域劃分,以解放戰爭時期各野戰軍戍防區域為基礎,大陸主要分六大區域。其中華北野戰軍的戍防區域為基礎為今天的華北地區,華東野戰軍及其南下範圍為建國後的新區域華東地區,中原野戰軍一路南下的範圍為基礎為中南地區,這也是山東河南部分區域在華北平原但是卻不在華北地區的原因。華中地區大部分地區隨著華中野戰軍與山東野戰軍的合併劃到了幾天的華東地區,少部省份在中南地區。1941年4月27日,中共中央中原局在鹽城召開會議,劉少奇傳達了中央關於東南局與中原局合併及所轄範圍的決定。5月20日,華中局在鹽城正式成立,主要負責華中抗日根據地黨和新四軍的工作。華中局下轄蘇中、鹽阜、淮海、皖東北、皖東津浦路東、皖東津浦路西、豫皖蘇、鄂豫邊、江南9個區黨委。劉少奇為書記,領導人還有饒漱石、陳毅、曾山等。1945年9月中共中央華東局成立時,華中局撤銷。1954年6月,大行政委員會撤銷,地方行政機構統一於省市地縣制(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1954年6月19日第32次會議決定)。1955年4月,中南軍區改建為廣州軍區。
1958年1月,為配合國民經濟計畫的進行以及管理體制的調整,中共中央決定在全國成立七個經濟協作區,由有關省、市、自治區黨委舉行定期性的或不定期性的會議,使各地互通情報,交流經驗,互相協作,彼此支援,調節矛盾,相互評比,以便在中央方針政策和統一規劃下,促進共同發展。全國七個協作區是:遼寧、吉林、黑龍江、東蒙(內蒙古自治區東部三個盟)為東北協作區,以歐陽欽為會議召集人;北京、天津、河北、山東、山西、內蒙古自治區(內蒙西部四個盟和呼和浩特市)、河南為華北協作區,以林鐵為會議召集人;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江西為華東協作區,以柯慶施為會議召集人;廣東、廣西、湖南、福建、江西為華南協作區,以陶鑄為會議召集人;湖北、湖南、江西、河南、安徽為華中協作區,以王任重為會議召集人;雲南、貴州、四川、西藏、陝西這西南協作區,以李井泉為會議召集人;陝西、甘肅、青海為西北協作區,以李德生為會議召集人。有些省、區劃分在幾個協作區內,可根據經濟關係密切程度,以參加一個協作區為主。經濟協作區初步劃分中,山東、河南等省市同時劃分在幾個協作區內,分別以參加華東、華中協作區為主。
1961年,華中區與華南區合併成中南地區,全國形成為六大經濟協作區。後因文化大革命,經濟協作區被撤消。
在1970年編制的“四五”計畫中,決定以大軍區為依託,將全國劃分為西南區、西北區、中原區、華南區、華北區、東北區、華東區、閩贛區、山東區、新疆區等十個經濟協作區。此後再無華中經濟協作區作為一個單獨的區域形式出現在任何大陸政府的正式檔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