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遷徙

自由遷徙

自由遷徙是中國大規模城鎮化進程中的社會現象,是指農民工雖然實現了自由遷徙,但沒有享受到公平的待遇,導致農民工生活環境、生活狀態不高。自由遷徙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而目前農民工不能公平享受到基本公共服務,成為一種社會不公的表現。

名詞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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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兩會期間,在溫家寶最後一次報告中,民眾第一次看見了自由遷徙這四個字。溫家寶在報告裡是這么說的:加快推進戶籍制度、社會管理體制和相關制度改革,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常住人口,為人們自由遷徙、安居樂業創造公平的制度環境。

從經濟學意義上說,人口的遷徙本質上是一種資源配置的過程。農村裡的閒置勞動力看到了城市打工與在家務農之間存在的巨大收入差別,於是背井離鄉不遠千里去城市的工廠里應聘,工廠招到了工人,農民工得到了收入,這是一種最佳化的資源配置。可是一年年加劇的民工荒、招工難說明這樣的資源配置已經受到了挑戰。當農民工離開土地,在戶籍、住房、教育、保障等諸方面難以求得安穩,當他們一次又一次地品味著“物離鄉貴,人離鄉賤”這句老話時,大城市對他們而言也就失去了吸引力,他們選擇了反向遷徙,留給城市的是他們的背影和一份份招工廣告裡藏不住的焦慮。

遷徙自由與自由遷徙的區別

遷徙的自由意味著個人擁有遷徙和選擇自己居住地的人身自由,也就意味著選擇自己生存和發展空間的自由。可是遷徙的自由和自由的遷徙還是有區別的。遷徙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遷徙是為了改善處境、是為了安居樂業、是為了幸福生活、是為了夢想成真。自由的遷徙意味著不僅僅限於肉體的遷徙,還有權利的遷徙和幸福感的遷徙,在目前戶籍制度、醫療保障和社會保障制度並不完善的前提下,當從甲地遷徙到乙地意味著權利的限制和認同感的損失的時候,很難符合自由遷徙這一概念。

反應戶籍改革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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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遷徙已經是中國大規模城鎮化進程中的現實,農民工雖然實現了自由遷徙,但沒有享受到公平的待遇,背後是制度問題。一方面是戶籍制度改革,農民工的市民化;還有一方面是農民工家屬的市民化,包括留守兒童、婦女以及留守老人等,這批人要在城裡安居樂業,也就是讓他們在居住、醫療、教育方面都能得到保障。

中國的戶籍制度改革,如果在就業、教育、醫療、社保等公共服務體系沒有實現城鄉一體化、外來工與戶籍人口待遇沒有平等化的情況下倉促推出,不但實現不了改革的目的,使改革成為一紙空文,反而容易帶來對社會管理和正常秩序的衝擊,出現許多意想不到的問題。只有在國家層面先期推進戶籍制度綜合配套改革,逐步實現涉及戶籍制度的居民的各項政治、經濟、社會權益的平等,戶籍制度改革才能水到渠成,各項改革措施才能真正落到實處。

社會評價

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開幕,溫家寶總理向大會作了政府工作報告。結束後,無論是專家學者,還是代表委員,討論最多的一個詞,是“自由遷徙”,往年總理所作的報告中,首要關注點是今年的經濟成長定了怎樣的目標。而“自由遷徙”被凸顯出來,甚至不少的媒體,都以它為標題,引領對整個報告的解讀。究其原因,正如政協委員遲福林所說,這是政府工作報告第一次提及;但更深層的原因,或許還在於,公眾對於政府工作的關注點,正逐漸由巨觀的數據,轉向更微觀的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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