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限制出口

自動出口限制
是指出口國在進口國的壓力下自行限定某些商品出口數額的措施,又稱“自願限制輸出”、“自動出口配額”等,屬於非關稅壁壘的一種措施。自動出口限制通常分為“有協定”和“無協定”兩種形式。“有協定”的是通過進出口國家雙方談判達成協定,由出口國自動限制對進口國的供應量。
“無協定”的是指並無成文的協定約束,而由出口國政府規定對有關國家的出口限額,出口商須申請獲準後方可出口,或者在政府督導下,出口廠商自動控制出口。出口國如不自動限制出口,進口國就會以嚴重損害或威脅本國工業為由,提高這些商品的進口關稅或採取其他限制進口的措施。反之,進口國也擔心限制過嚴,易於遭到出口國的報復,不如在一定的條件下允許規定數量的商品進口。故自動出口限制是進出口國雙方建立在實力較量基礎上的一種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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