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否決權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否決權,安理會的否決權制度是一種少數可以抵制或阻止多數的權利。所謂的否決權指的是,聯合國非程式性事項的決議需要安理會15個成員國中9個理事國的贊成票、其中包括5個常任理事國的一致贊成方可通過。這樣每個常任理事國在安理會內就享有一票否決權。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的五個常任理事國擁有否決權,即使該決議獲大部分成員國支持,常任理事國仍然可以使任何安理會的決議無效。否決權並不妨礙程式上的運作,故此,就算議案很可能被否決,安理會仍可對該議案進行討論。當常任理事國投反對票時,即行使了否決權;但若常任理事國於投票時缺席或投棄權票,則不視為否決。

歷史

否決權是為了保障聯合國創始國──即第二次世界大戰戰勝國──的權益而設立。
於1944年的聯合國成立會議上,通過中國美國蘇聯英國法國應當成為常任理事國。
當時,法國已戰敗,被納粹德國占領,但其國際聯盟常任理事國地位、殖民力量和參與盟軍活動的自由法國使法國與其餘四國享有同等地位,而且當時英國積極為法國爭取聯合國的常任理事資格,用以對抗蘇聯。
1971年,中華民國政府的中國代表權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所取代,其否決權亦順理成章被轉移。
聯合國憲章第27條根據聯合國憲章第27條:
“安全理事會每一理事國應有一個投票權。
安全理事會關於程式事項之決議,應以九理事國之可決票表決之。
安全理事會對於其他一切事項之決議,應以九理事國之可決票包括全體常任理事國之同意票表決之;但對於第六章及第五十二條第三項內各事項之決議,爭端當事國不得投票。

韓戰期間,蘇聯於安理會會議離席,以圖妨礙安理會通過任何決議。雖然憲章上的明文規定,但蘇聯此舉卻被視為無約束力的缺席。此後,所有缺席和棄權票都不視為否決,故此常任理事國可以棄權而非否決來表達對議案的不滿。
否決權的行使歷史上大部分的否決權都是由蘇聯所行使。在蘇聯解體後,美國是行使否決權最頻繁的國家。
直至2008年,5個常任理事國共行使262次否決權:
蘇聯/俄羅斯:123次
美國:82次
英國:32次
法國:18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7次(分別為6次、1次)
俄羅斯/蘇聯在聯合國成立早期,蘇聯外交人民委員及後來的外交部長維亞切斯拉夫·米哈伊洛維奇·莫洛托夫曾多次投反對票,故此他又被稱為「否決先生」。事實上,歷史上近半數的否決權的是由蘇聯行使的──在首10年就行使了79次。莫洛托夫不斷否決接納新成員國,以報復美國拒絕接納蘇聯的盟國。蘇聯解體後,繼承其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席位的俄羅斯僅小量行使其否決權。

美國

美國於1970年首次就羅德西亞危機行使否決權,並於1972年單獨行使否決權,以阻撓制裁以色列的議案通過。自那時起,美國成為最常行使否決權的常任理事國,主要用於否決批評以色列的議案(參見內格羅蓬特主義)。這也是聯合國大會和安理會經常起磨擦的原因,從美國於2003年發動沒獲聯合國授權的美伊戰爭可見。
中國自1946年至1971年,安理會的中國席位都是由中華民國政府代表。在此期間,中華民國只在1955年年12月13日行使了一次否決權,以阻止蒙古加入聯合國,因中華民國宣稱蒙古為中國之一部分。直至1960年,蘇聯宣稱若蒙古不獲接納成為會員國,它會阻止所有新獨立的非洲國家加入。中華民國當局沒有參加投票。
自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於安理會的議席後,它第一次行使否決權是於1972年8月25日,以阻止孟加拉加入聯合國。孟加拉國(原東巴基斯坦)申請加入聯合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鑒於當時印度軍隊未撤出東巴基斯坦,且巴基斯坦並未承認孟加拉國的獨立,投票反對肢解一個主權國家。
1972年9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否決了英、法等國對索馬里幾內亞南斯拉夫三國反對以色列侵略敘利亞黎巴嫩的修正案草案。1997年1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否決了安理會關於向瓜地馬拉派遣聯合國軍事觀察員的決議草案。1999年2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否決了安理會關於同意聯合國駐馬其頓預防性部署部隊延期半年的決議草案,因為該國近年來頻繁於台灣海峽兩岸之間建交斷交。 2007年1月12日,中國否決了針對美國和英國提出的有關緬甸問題的決議草案。2008年7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否決了美國、英國提出的關於辛巴威問題決議草案。至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曾6次行使否決權。
中國為五個安理會成員國之中使用否決權最少的國家。
法國法國不常行使其否決權。它在1976年否決承認葛摩馬約特島的主權,因當時該島居民公投是否對脫離法國管治。因法國威脅否決2003年有關美國入侵伊拉克的決議,法、美兩國曾起磨擦。
英國 1956年,英國曾與法國聯手否決美國要求兩國自第二次中東戰爭撤兵的議案。但是,當美國依據聯合國大會377號決議召開緊急會議,並通過撤兵決議後,兩國便答應撤軍。英國也曾就羅德西亞獨立問題多次單獨行使否決權。
爭議重組否決權
聯合國安理會內的否決權是否合適,一直引起爭議。主要的論點包括:常任理事國已經不再代表聯合國內最穩定和負責任的成員國,而且否決權拖慢重要的決策過程。由於安理會成立至今,全世界的政治和經濟形勢已大有改變,有爭論究竟現任常任理事國是否最合適擁有否決權。另一反對保留否決權的論點是,它不利於迅速和平衡的政治決策。有言論質疑常任理事國可用否決權作為其盟邦的政治支援,如美國就曾多次否決譴責其盟邦以色列的議案。
支持保留否決權者相信這對於現今地緣政治仍是必須的;而且就算取消否決權,安理會仍會在全球議題上,受到「少數服從多數」的問題影響
擴展安理會會席
應否曾設常任理事國議席的議題引起熱烈討論,包括新常任理事國應否擁有否決權的議題。現任常任理事國樂意增設議席,但對擴展否決權抱不樂意甚至反對態度,聲稱此舉會癱瘓安理會,使其失去效用。除此之外,由印度德國巴西日本組成的「四國聯盟」反駁說現時的安理會只代表1946年的世界,而非2007年的。此四國聲稱,安理會須代表更多人口,否則會失去重要性,使聯合國淪為國際聯盟般。四國聯盟已展開外交遊說,使更多國家支持他們。
參考 http://www.globalpolicy.org/security/membship/veto.htm
http://www.mtholyoke.edu/acad/intrel/schle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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