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功郎中

考功郎中,官名。唐代尚書省所轄吏部,下置四司,各以郎中主其政。

官名。唐代尚書省所轄吏部,下置四司,各以郎中主其政。考功郎中一人,從五品上;考功員外郎一人佐之。總掌百官功過善惡之考法及其行狀,並詳加簿錄。某官死時,則將其功過、行狀付諸史官,或謚其號、或銘於碑,會百官議其內容後,傳報其家。其考課的方法及過程是,各官署的主官,每年對其所屬官員考較一次。計其功、過、善、惡,分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然後集合全署官、吏、員、雜,宣讀所有被考課者的考課結果,錄於文簿,呈於吏部,以為升陟、轉遷、留用、罷黜、懲罰治罪之根據。對流內(九品以上者)之官,以“四善”考其功。《新唐書·百官志》:“流內之官,敘以四善“一曰德義有聞,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稱,四曰恪勤匪懈”。四項善狀之外,仍有二十七最(最優秀者)之比較(參見“考功二十七最”)。將四善、二十七最相綜合,考得流內品官之優差等次,仍以上上……下下九等相計,如一最四善者為上上、一最三善者為上中、一最二善者為上下、……背公向私,職務廢闕者為下中、居官諂詐,貪濁有狀者為下下等。考課後將其結果匯集於尚書省,宣讀之後上奏皇帝。三品以上大臣及都督、刺史、縣令等外官則以殊功異行、戶口賦役增減、盜賊多少等上報。每年從京官中選出德望高者二人,門下省給事中(正五品上)、中書省舍人(正五品上)各一人,與吏部考功郎中、員外郎,組成“監中(京都)外(地方)官考使”團。考功郎中掌判京官考課,員外郎掌判地方官考課。“考簿”為朱書。鹹通十四年(873)改為墨書。

唐朝中央官職列表

唐朝官制大致上延續了隋朝的體制,主要分為省、台、寺、監四大組成部分。唐朝是世界公認的中國最強盛的時代之一,李淵於618年建立唐朝,以長安為首都,至天祐四年梁王朱溫篡位滅亡。唐歷經21位皇帝(含武則天),共2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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