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莊

義莊

義莊是古代漢族社會風俗。宗族所有之田產。始於北宋。仁宗時范仲淹在蘇州用俸祿置田產,收地租,用以贍族人,固宗族,系取租佃制方式經營。義莊設有義宅,供族人借居,若 房舍需要修理則自行設法,如果本人確實貧乏無力修繕,從義莊領錢修葺。義莊成了江南鄉間最有力的經濟組織,安定了農村,發展了農村經濟,在江南興辦國小成了風尚。義莊還有義莊管理條例和專門的管理人,獨立運作,具備了財團法人的基本特徵。 以慈善為目的,建立在獨立財產基礎上,以財產運作來支持慈善,又具有相當的獨立性,范氏義莊的這些特點表明它可以被看做一個初具雛形的基金會。

義莊起源

范氏義莊有八九百年的漫長歷史,在中國歷史上是獨一無二的。

義莊義莊

范仲淹父子通過義莊給族人所規劃的經濟生活有如下方面:

(1)領口糧:

凡是族人,每天可以領1升白米的口糧,糧是一月一領,即每次領3斗。米要保證是白米,如果是糙米,加領二成。每一房還可以領一個奴婢的口糧。

僕人有兒女,在范家服役15年,年齡已到50歲的,也按口領米。

范家子弟有外出做官的,不能領口糧,但如丁憂、候選在家,或者在邊疆做官而將家屬留在鄉里的,照常支領口糧。

(2)領衣料:

每年冬天,一人領絹1匹,5~10歲的兒童領半匹。

(3)領婚姻費:

凡嫁女的領錢30貫,這個女子若第二次出嫁,再領20貫。

凡娶媳婦的領錢20貫,若第二次娶親就不能再領了。

(4)領喪葬費:

族人死了,按其輩分領取安葬費,尊長喪支領25貫,次長喪15貫,19歲以下卑幼喪7貫,15歲以下3貫、11歲以下2貫,7歲以下及奴婢均不能領取。

(5)領科舉費:

族人取得大比資格的,可領路費10貫,第二次大比,再領5貫,若無故不赴試,已領之錢交還義莊。後因物價上漲,增加給錢數目,以使“子弟知讀書”之美。另外,義莊設有義學,請本族有功名的人教育本族子弟,並給教授者束修。

(6)借住義莊房屋:

義莊設有義宅,供族人借居,若 房舍需要修理則自行設法,如果本人確實貧乏無力修繕,從義莊領錢修葺。本人有餘力,在義宅地內建造房屋,聽其自便。

(7)借貸:

族人一時急用,可向義莊告貸,但不得經常借,且要到時償還。若不能歸還,也不扣他的月米,以保證他的基本生活。

按照這些規定,范氏義莊中人們的生活基本需要的口糧、衣服、住房可以無償獲得,重大事項喪葬婚嫁的經費,也不用發愁就可以得到,因此說他們的基本生活費是有保障的,需要自己創收的主要是零用錢。但如果要提高生活水平,當然義莊所給予的就遠遠不夠了。總之,范家人由於義莊的供給,不會為柴米油鹽發愁,生活上過得去。

這裡值得注意的是,凡是范家的族人,只要住在本鄉,就有權利向義莊領取上述物資。這范莊子孫是不分貧富的,一視同仁。

而後世其他家族的義莊,只給貧窮的族人以經濟資助,而不像宋代的范氏義莊發給每一個族人。

義莊詞義

第一個解釋:

義莊

義莊建於嘉慶二十四年(1819年),兩年後完工。道光元年(1821)開始運作,辦理贍賑業務,周濟宗親。由於制度設計得好,義莊自行運作,延續了116年。直到1937年抗戰爆發,祖國大陸與台灣交通阻隔,才停止慈善工作。這期間,林氏家族已由第一代林平侯傳至第四代林爾嘉。 立於道光元年(公元1821年)的《林氏義莊碑記》,碑文很長,對義莊制度有非常詳細的規定。碑文首先說,林平侯願將自己在台灣淡水的水田四十三甲八分四厘二毫(每甲約等於內地十一畝三分,合計相當於五百畝)充作本族義田。林氏子孫不得視之為祖產。為了杜絕後患,請地方官為該義田另立永澤堂作為戶名,登記註冊。這些義田都是上好良田,罕遭旱澇侵害,每年的收入相當穩定。扣除賦稅及損耗,一般每年實收租谷一千六百石(每石120斤。古代制度,1石等於10斗,等於100升,等於1000合)。租谷在淡水變賣成銀圓,每年分兩次會票到內地永澤堂,再由管理人員隨時買米,按月分發給族人。 義田的管理人員設2名,均舉族中有德有才,或殷實可托的人士擔任。一名在淡水,專管收租及匯銀到內地等事宜;一名在楊厝,管買米、給米、置業等事宜。他們也有工資。義莊的賬目要登載清楚,接受族人查核,監督。 根據七房橋的實際情況,他提出了一個建立“錢氏懷海義莊”的辦法,來解決佃戶和地主之間的矛盾。 這樣的義莊制度,得到縣知事的贊同。這對太平天國之後安定農村和克服農業生產的困難都有好處。 興辦義莊的辦法很快傳了出去。不到一年盪口也建成了黃石弄義莊和華繹之義莊。不到3年,無錫、蘇州、崑山、常熟、太倉甚至崇明也都紛紛成立了義莊。義莊成了江南鄉間最有力的經濟組織,安定了農村,發展了農村經濟,在江南興辦國小成了風尚。 宋皇祜元年(1049),江蘇蘇州范仲淹首創義莊。其後,江蘇金壇縣張氏、新淦郭氏、莆田陳氏都相繼設義莊。元代設立義莊者不多。明代義莊增加,安徽、廣東、廣西、陝西、直隸都有設立義莊記載。至清代,設義莊者激劇增多。民間時期,義莊建置仍在擴大。

第二個解釋:

義莊,是農業社會的產物,一個大民族之中,有的窮,有的富,富有的拿出錢來辦義莊,

義莊之中包括學校、公田、祠堂等等設施。在歷史文獻上,最早有記載的義莊是北宋范仲淹

在蘇州所致置,隨著社會結構的改變,義莊的內容,在漸漸縮窄,到了近代,幾乎只以祠堂

為主。而在城市之中,被稱為義莊的場所,又另外有一個十分專門的用途:寄放棺柩。

所以,可以簡單地說,義莊是存放棺材的地方。當然,棺材不會是空的,棺材中都有屍

體,大都是一時還未曾找得好地方安葬,或是死者客死他鄉,家人準備運回本土去安葬,或

是窮得無以為殮,只好暫時寄放在義莊之中。也指醫院的太平間。

第三個解釋:

“義莊”原本是古時候的一種善舉,捐贈人拿出一定的田地,其田租專用於慈善目的;而股市裡的義莊卻指的是“講道義”的莊家。在鉀肥認沽權證的最後一個交易日,有人事先宣稱將把權證價格維持在一定高位,以讓利給虧損的散戶,並且真的豪放地做到這一點,該神秘人也被最早稱為“義莊”。而如今,“股吧”里有慈善心腸的“義莊”越來越多,各路神兵紛紛出馬,預測多隻股票的漲停時間,號稱“信者跟著發財”,對這樣的“義”,散戶們還要保持警惕。

第四個解釋:

義莊是指暫時存放未安葬棺材的特定場所。

早年華人從中國內地遷移到香港,或到海外工作維持生活,都希望自己去世後能夠安葬在家鄉故土。在後人準備充足移送先人到下葬墓地前的一段時間,義莊就提供靈柩或骨殖暫時統一擺放的場所。當中也有特別例子,例如個別遺體未有異地家屬安排後事,或親人貧窮到無以為殮的情況,只能先移送到義莊,再作打算。

義莊產生

范氏義莊-產生原因

范氏義莊的產生根源於宋代經濟、社會的重大變化,在大的時代背景下慈善組織成為一種社會需求。在宋以前,雖然貧富的差別一直明顯存在,但是貧窮更多的是與個人的社會身份地位相關,“貧”與“賤”並稱,“賤”必然“貧”,窮人並不構成一個具體的、對國家經濟有影響的社會群體。在此之前,中國的慈善機構與西方類似,也是同宗教聯繫在一起,是以佛教種善可得福報的“福田思想”為基礎,為了出家人、在家人的修善,不以解決因貧窮而造成的社會問題為出發點。 大約從宋代開始,貴賤與貧富脫離開來,社會擺脫了門第大族的支配和庶民專業的貴賤之分。在科舉制與政權的緊密結合下,讀書人居於最高貴的位置,他們不認為貧窮涉及道德問題,甚至甘心安於清貧。而在這個階段,經濟有了空前發展,社會積累了相當的財富,隨之帶來經濟思想層面的變化,貧民作為一個階層首次被政府所“發現”。在貧窮清楚地有別於卑賤的時候,貧民問題對宋政府來說成為一個行政問題。自11世紀開始,宋政府開始嘗試製定一些長期濟貧的政策。由家族或政府創立的非宗教的慈善組織開始出現。這些慈善組織與以往的宗教慈善組織有很大不同,著眼於解決實際的社會問題。范仲淹本人出身貧寒,讀書時每日只能以粥果腹;富貴以後,他依然生活簡樸,只有在宴請賓客時餐桌上才會出現多種肉食。貧寒的出身使范仲淹對平民比較關注,他的改革方略也包含著“厚農桑”、“減徭役”等降低社會底層貧窮程度的措施。范氏義莊是范仲淹及其後人以自身力量體恤族人,以家族紐帶解決一部分人的社會福利問題的嘗試。拋開鞏固宗族的目的之外,是對政府濟貧政策的支持。“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是古代儒士的人生理想,家就是國,國就是家,治國以齊家為基礎,范氏建立義莊不僅是對家族的保護,也是以服務社會、減輕國家負擔為目的的。因此,義莊也受到了政府的歡迎、支持和保護。

范氏義莊-設立目的

范氏義莊以大量田地為財產基礎建立,田地由范氏子孫有能力者捐助,所有權移交給義莊,也就是不再歸任何特定人所有。這樣,義莊有財產基礎。義莊還有義莊管理條例和專門的管理人,獨立運作,具備了財團法人的基本特徵。從設立目的看,義莊的受益者是范氏族人,八百多年來,只要是居住在本鄉的本族人都可以從義莊受益。義莊的救濟面雖然受家族的限制,但是受益者的數量還是比較廣的。而且,古代的家族範疇也遠遠大於現代社會的小型家庭。所以,義莊是慈善性的,即使這種慈善的範圍比較有限。 以慈善為目的,建立在獨立財產基礎上,以財產運作來支持慈善,又具有相當的獨立性,范氏義莊的這些特點表明它可以被看做一個初具雛形的基金會。

范氏義莊-運作機制

范氏義莊有著比較嚴密的運作機制。

義莊有嚴密的內部規範管理的措施。義莊設有管理人,負責經營管理。管理人有權處理義莊事務,不受他人干擾。但是,管理人以工作好壞決定領取報酬的數額。在領取報酬前,要有族人證明他工作有效。族人有權告發管理人的不公正行為,由公眾作判斷。由此可見,義莊有一個獨立的決策機制和與之相配合的監督機制。

在財產管理方面,義莊也有一定的制度,例如:義莊以田租為財政來源,為了公正,不許族人租種義莊的田地。義莊也不買族人自有的田地。 義莊還對受益人即族人有一些監督措施,對於違法義莊規矩的人,有不同的處罰措施,比如罰款、取消獲得救濟資格、送官等。

懷海義莊

懷海義莊位於新區鴻山鎮七房橋村,是如今江南地區保存下來為數不多的傳統民間慈善機構之一,占地面積約450平方米。“懷海義莊”起先是七房橋村族內長輩聚會的地方,後來改為義莊。乾隆在1739年下令嘉獎義莊,並頒布法令禁止轉讓宗族財產,義莊才得到保護與發展。其宗旨是“救災周急、恤孤矜寡”。族內凡孤寡鰥獨者均能領到義莊的錢糧,貧困學子都能在義莊的資助下上學。錢穆及其兄弟、錢偉長都是因家貧在義莊的資助下得以上學。

錢氏為無錫望族,始祖為吳越國王錢繆,因平息叛亂,唐昭宗特設鐵券,“卿恕九死,子孫三死。或犯常刑,有司不得加刑。”按錢氏家譜記載,錢令希為錢繆的第36代傳人。

錢氏獲此鐵券後,視為傳家之寶。1951年,錢家後人將這件寶物交給國家,8年後,被中國歷史博物館收藏,現屬國家一級文物。不過歷經滄桑,鐵券上的金字已剝落不少,也缺了一角。

懷海義莊為錢令希的族人所創辦,已有500年歷史,是如今江南地區保存下來為數不多的傳統民間機構之一。如今負責人是錢煜,他是無錫市錢繆研究會理事,與錢令希為同輩兄弟。

據錢煜介紹,這裡最初為七房橋村族內長輩聚會的地方,後改為義莊,高舉“救災周濟、恤孤矜寡”的博愛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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