縉雲麻鴨

縉雲麻鴨

縉雲麻鴨,浙江省縉雲縣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縉雲麻鴨,因全身羽毛淺粽灰色似麻雀而得名,俗稱草子鴨,水鴨。縉雲飼養麻鴨的歷史非常悠久,在明朝成化辛卯(1471年)版的《處州府志》中就有記載。清乾隆年間,在縉雲新建一帶就已開設有孵坊,採用泥缸、木櫃,以木炭加溫孵化,具有體型小、耗料省、早熟高產、抗病力強、適應性廣、蛋個適中等特點。縉雲麻鴨有燉、烤、炸、蒸等多種做法,由於縉雲麻鴨體型較小且肉質結實,燉後鴨肉肥嫩酥爛,湯清香味鮮美。 2010年12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縉雲麻鴨”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基本信息

產品特點

感觀特徵

“縉雲麻鴨”體軀小而狹長,蛇頭飽眼,嘴長而頸細,前身小、後軀大,臀部豐滿下垂,行走時體軀呈45度角,體型結構勻稱,肌肉緊湊結實。縉雲麻鴨的主要感觀特徵和性能:

I系:母鴨以褐色雀斑羽為主,腹部羽毛顏色較淺,喙呈灰黃色、脛、蹼呈棕黃(紅)色;公鴨羽毛深褐色,頭、頸及尾部羽毛呈墨綠色,有光澤。

II系:外貌毛色相對於I系淺,母鴨以灰白色雀斑羽為主,腹部羽毛為白色,頭頸部羽毛有一條帶狀棕色背線,喙灰黃色、脛、蹼呈桔黃(紅)色;公鴨羽毛淺褐色,其中主翼羽、腹部、頸部下方羽毛為灰白色,頸部上方、尾部羽毛呈綠色。

青殼系:外貌毛色與I系鴨相近,但公母鴨的喙呈青色特徵明顯。

縉雲麻鴨 縉雲麻鴨

以上三個品系的成年鴨體重1200—1400克,500日齡產蛋量300—310枚,平均蛋重65—68克,總蛋重18—20千克,飼料轉化率1:2.8—3.0。鴨蛋呈橢圓形,平均蛋重58—68克,蛋形指數1.35—1.4,蛋殼厚度0.29—0.35毫米,殼色呈白色和青色,其中青殼系鴨青色蛋比例可達85—95%。

內在品質

“縉雲麻鴨”的肉用以產蛋後的淘汰母鴨為主,部分為經過育肥的雄鴨。淘汰母鴨屠宰率(全淨膛)65%—70%,屠體外觀白淨,毛孔細緻,肉白色,肉味濃郁、湯味鮮美、口感獨特,富含蛋白質、維生素和微量元素等多種人體必須的營養成分。經檢測:“縉雲麻鴨”可食部分胴體含水份64.8%,蛋白質21.1%,胺基酸總量20.8%,脂肪4.4%,營養成分優於其他麻鴨。

藥用價值

傳統中醫認為:鴨肉“滋五臟之陰,清虛勞之熱,補血行水,養胃生津”。

鴨肉中所含B族維生素和維生素E較其他肉類多,能有效抵抗腳氣病,神經炎和多種炎症,還能抗衰老。

鴨肉中含有較為豐富的煙酸,它是構成人體內兩種重要輔酶的成分之一,對心肌梗死等心臟疾病患者有保護作用。

產地環境

地貌情況

浙江省縉雲縣地勢自東南向西北傾斜,主要地貌類型分中山、低山、丘陵、谷地四大類,其中山地(林地)占總面積80%,最低海拔110米,最高峰大洋山海拔1500米。全縣主要農作物有稻穀、小麥、玉米,農副品有米糠、麩皮等,能夠滿足縉雲麻鴨在最初形成時的飼養需要。

縉雲縣小河流交叉密布,構成無數河谷小盆地。這些河谷盆地的土壤以泥沙土(洪積泥沙土、峽谷泥沙土和礫石泥沙土)為主,有利於縉雲麻鴨覓食消化。長期以來,縉雲麻鴨遊牧於境內河谷盆地的淺灘、田野,形成獨特的縉雲麻鴨地域品種。

水文情況

縉雲縣地處山區,境內溪流分屬三大水系,歐江水系:有好溪和東南邊境諸溪;錢江水系:有新建溪;靈江水系:有永安溪和三溪。全縣河流交叉密布,山塘水庫無數,水資源十分豐富。縉雲麻鴨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範圍位於全國第一生態市的麗水市範圍內,青山綠水共為鄰。主要保護區地處仙霞嶺余脈,以錢塘江水系的新建溪流域構成的河谷盆地,空氣清新,生態優越;河谷盆地含沙的土壤非常適宜縉雲麻鴨的健康生長。更由於縉雲麻鴨長期遊牧放養歷史,培育了縉雲麻鴨體型結構勻稱、肌肉緊湊結實、體軀小而狹長的獨有特性和性成熟早、產蛋率高、抗病力強、適應性廣、飼料報酬率高、肉質鮮美的良好性能。根據國家農業行業標準《農用水源環境質量監測技術規範》(NY/T396—2000)檢測,縉雲麻鴨養殖範圍水質的綜合污染數為1級,屬清潔水平,適宜於縉雲麻鴨等水禽動物養殖。

氣候情況

縉雲地理 縉雲地理

縉雲縣麻鴨養殖區域屬亞熱帶氣候區,日照充足,降水充沛,四季分明,無霜期長,溫暖濕潤,年平均氣溫17℃,平均降水量1437毫米,無霜期245天,具備縉雲麻鴨獨特的生長氣候條件。

歷史淵源

縉雲麻鴨養殖歷史悠久,經《縉雲縣誌》考查,最早可考查到明代萬曆七年(1579年),在明萬曆、清康熙、乾隆、道光、光緒年間均有縉雲縣養“鴨”記載,民間俗稱“草子鴨、水鴨”。

據有關史料記載,在清乾隆年間,縉雲縣的新建、新碧一帶就有麻鴨養殖,俗稱“縉雲麻鴨”,《縉雲縣誌》對此也有記載。但在當時,縉雲麻鴨養殖完全處於農民家庭副業地位,規模很小。至清光緒初年,縉雲縣新建、筧川一帶已出現小群麻鴨養殖,主要放牧於溪流河道、水田,每群數十隻至百餘只。

民國初期,新建鎮筧川等村的少數農民開始趕著麻鴨向麗水、松陽、遂昌、武義、永康、東陽等鄰近縣、市放牧。

20世紀60年代後期,縉雲鴨農走出縉雲向上海、福建等省市發展養鴨業。

1978年,改革開放以後,縉雲縣大批鴨農開始向全國各地拓展市場。據調查統計,全縣最高年份共有四萬多鴨農在中國26個省、市、區發展麻鴨養殖及相關產業,年飼養量達到2800萬隻,提供商品蛋49.99萬噸,總產值40.66億元,鴨農純收益5.27億元,占當時全縣農民純收入的36.6%。由於縉雲麻鴨的大量養殖,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的張德江作出了“這是山區農民致富的一條好門路,值得宣傳”的批示。

1988年,縉雲縣有四千多養鴨專業戶、三萬多人養鴨四百萬隻,鴨跡遍及上海十縣、廣東百縣、直至大江南北、長城內外的全國二十多個省(市),年飼養量達1500萬羽以上。

1999年6月,縉雲縣農業、科技等有關部門於先在新碧鎮下小溪村建立縉雲麻鴨良種繁育基地。縉雲縣委、縣政府將縉雲麻鴨養殖業列入各個時期的農業發展規劃,先後建立了“養鴨協會”、“畜禽特研究所”、“麻鴨養殖推廣中心”、“養殖商會”、“縉雲縣麻鴨養殖技術協會”等社團組織。

1999年8月20日,浙江日報作了《縉雲四萬鴨農闖天下》的專題報導。

2001年,縉雲縣在新建鎮覽川村創辦了縉雲麻鴨祖代場。

2003年10月26日,縉雲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了《縉雲麻鴨地方系列標準》。

2006年4月14日,縉雲麻鴨品種通過浙江省農業廳認定。

2018年,麻鴨養殖被列入“縉雲十大鄉愁經濟”。

生產情況

2005年,縉雲縣內從事麻鴨規模養殖的農戶不到50戶,實際存欄麻鴨不足10萬隻,小型孵化企業5家,年孵化、供應麻鴨低於100萬隻(最高年份達到200多萬隻)。

縉雲麻鴨 縉雲麻鴨

2017年,縉雲麻鴨在養殖量達13萬羽。

產品榮譽

1997年7月31日,國務院中國經濟特產辦公室授予縉雲縣《中國麻鴨之鄉》。

2009年4月29日,縉雲麻鴨被浙江省農業廳列入了“省級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名錄”。

2010年12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縉雲麻鴨”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2014年,縉雲麻鴨被列入國家級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名錄,縉雲麻鴨原種場通過國家級遺傳資源保種場驗收,成為浙江省13個國家級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場之一,是麗水市首個國家級畜禽保種場。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縉雲麻鴨農產品地理標誌地域範圍包括:縉雲縣的八鎮、八鄉。即五雲鎮、新建鎮、壺鎮鎮、東方鎮、東渡鎮、大源鎮、舒洪鎮、大洋鎮;七里鄉、雙溪口鄉、溶江鄉、三溪鄉、胡源鄉、前路鄉、方溪鄉、石筧鄉。東鄰仙居縣、永嘉縣,西與麗水市、武義縣毗鄰,南至青田縣,北接永康市、磐安縣。地理坐標為東經119°52′00″—120°25′00″,北緯28°25′00″—28°57′00″。

質量技術要求

縉雲麻鴨 縉雲麻鴨

(1)鴨場選址要求:縉雲麻鴨飼養場址選擇,應坐北朝南,靠近水源,水量充足,進排水方便,養殖水源符合GB11607規定,養殖水質無污染、無異色、異臭和異味。大氣環境應符合GB3095的標準要求,場地環境質量標準符合NY/T388,飲水質量符合NY/5027的要求。不受工業“三廢”影響,遠離交通要道、村鎮、工廠、學校和其他畜禽養殖場500米以上,三通條件較好。場區內設生活區、管理區、生產區,各區塊之間應進行隔離;並有相應的防疫消毒和污水處理設施。

(2)品種(系)選擇:縉雲麻鴨品種分Ⅰ系、Ⅱ系、青殼系三個品系。在選擇縉雲麻鴨父母代和商品代苗鴨時要符合DB331122/T03.1—2003中的規定,對不符合品種要求的及時淘汰處理。

(3)飼養管理:從雛鴨到產蛋期的飼養管理按照育雛期(0—4周齡)、育成期(5—16周齡)、產蛋期(17周齡以上)三個階段進行劃分。各階段的主要飼料營養指標按照DB331122/T03.4—2003標準配製。在飼養方法上,育雛期採取自由採食,育成期進行適當限飼,產蛋前期、產蛋高峰期根據產蛋情況採取定量、自由採食。

(4)疫病防治:按照縉雲麻鴨免疫程式,做好鴨瘟、禽流感等疫菌苗的預防注射,開產前用驅蟲藥物驅除體內外寄生蟲。做好鴨場日常清潔衛生和消毒工作,保持場內活動水體清潔。鴨舍、運動場每隔一周消毒一次,飼養器具、運輸工具專人專用,在門口和入口處設立消毒池,對過往車輛和人員進行消毒,嚴禁無關人員和其他動物入場,及時撲殺鴨場的蠅、蚊、老鼠等有害動物,確保鴨群健康。

(5)生產過程管理,包括農業投入品方面的特殊使用規定:縉雲麻鴨生產過程必須執行《縉雲麻鴨系列地方標準》,飼養管理與衛生條件必須按照標準要求;苗鴨發運前應按GB16549中的規定進行檢疫,辦理《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運載工具按GB16567中的規定進行清洗消毒;消毒劑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獸藥典》中規定的高效、低毒和低殘留要求;獸藥和獸藥生物製品的使用,嚴格按照國家《獸藥管理條例》規定執行,確保縉雲麻鴨產品達到無公害要求。

專用標誌使用

(1)在地域範圍內的縉雲麻鴨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縉雲麻鴨”農產品地理標誌的,必須向縉雲縣麻鴨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使用。

(2)標誌使用人要嚴格按照“縉雲麻鴨”的相關產品要求進行規範化和標準化生產管理,統一採用“縉雲麻鴨”名稱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註方法。縉雲麻鴨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加強對縉雲麻鴨地理標誌使用的監督檢查、技術諮詢與服務指導,對標誌使用人的生產基地、產品質量等進行定期或跟蹤檢查,實行動態管理。

(3)在“縉雲麻鴨”農產品地理標誌地域範圍內的縉雲麻鴨生產經營者,未向縉雲縣麻鴨養殖技術協會提出使用“縉雲麻鴨”農產品地理標誌的,不得使用“縉雲麻鴨”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縉雲麻鴨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偽造、冒用縉雲麻鴨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的,由有關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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