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p2p平台

網路p2p平台,即P2P網路貸款平台,是P2P借貸與網路電子商務技術相結合的金融服務網站平台。P2P借貸,是peer to peer lending的縮寫,peer是個人的意思。網路貸款指的是借貸過程中,資料與資金、契約、手續等全部通過網路實現,它是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和民間借貸的興起而發展起來的一種新的金融模式,這也是未來金融服務的發展趨勢

簡介

P2P網路貸款平台,是P2P借貸與網路電子商務技術相結合的金融服務網站平台。P2P借貸,是peertopeerlending的縮寫,peer是個人的意思。網路貸款指的是借貸過程中,資料與資金、契約、手續等全部通過網路實現,它是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和民間借貸的興起而發展起來的一種新的金融模式,這也是未來金融服務的發展趨勢。

經營模式

P2P網路借貸平台在英美等已開發國家發展已相對完善,這種新型的理財模式已逐漸被身處網路時代的大眾所接受。一方面出借人實現了資產的收益增值,另一方面借款人則可以用這種方便快捷的方式滿足自己的資金需求。
國外成功的P2P網路借貸平台Zopa:2005年3月在倫敦成立,已擁有超過24萬註冊會員,除ZopaUK外開發出ZopaItaly,ZopaJapan,ZopaUSA。國外成功的P2P網路借貸平台Prosper:成立於2006年,擁有超過98萬會員,超過2億的借貸發生額,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P2P借貸平台。

國內於2007年8月在上海成立首家P2P網路借貸平台,2012年國內P2P進入野蠻生長期,但並無明確的立法。

發展至今由P2P的概念已經衍生出了很多模式。中國的網路借貸平台已經超過2000家,平台的模式各有不同,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四類:

擔保機構擔保交易模式

這也是最安全的P2P模式。此類平台作為中介,平台不吸儲,不放貸,只提供金融信息服務,由合作的小貸公司和擔保機構提供雙重擔保。此類平台的交易模式多為“1對多”,即一筆借款需求由多個投資人投資。此種模式的優勢是可以保證投資人的資金安全,由國內大型擔保機構聯合擔保,如果遇到壞賬,擔保機構會在拖延還款的第二日把本金和利息及時打到投資人賬戶。

債權契約轉讓模式

可以稱之為“多對多”模式,是一條非典型的道路--P2P的線下模式。借款需求和投資都是打散組合的,自己作為最大債權人將資金出借給借款人,然後獲取債權對其分割,通過債權轉讓形式將債權轉移給其他投資人,獲得借貸資金。其構架體系可以看作是左邊對接資產,右邊對接債權,平衡係數是對外放貸金額必須大於或等於轉讓債權,如果放貸金額實際小於轉讓債權,等於轉讓不存在的債權,根據《關於進一步打擊非法集資等活動的通知》,屬於非法集資範疇。

大型金融集團推出的網際網路服務平台

此類平台有大集團的背景,且是由傳統金融行業向網際網路布局,因此在業務模式上金融色彩更濃,更“科班”。

以交易參數為基點,結合O2O(OnlinetoOffline,將線下商務的機會與網際網路結合)的綜合交易模式

這種小貸模式創建的P2P小額貸款業務憑藉其客戶資源、電商交易數據及產品結構占得優勢,其線下成立的兩家小額貸款公司對其平台客戶進行服務。線下商務的機會與網際網路結合在了一起,讓網際網路成為線下交易的前台。

平台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分別對於p2p涉及居間和擔保兩個法律關係時,是否應當以及如何承擔民事責任作出了規定。

按照《規定》中的條款內容,借貸雙方通過p2p網貸平台形成借貸關係,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僅提供媒介服務,則不承擔擔保責任,如果p2p網貸平台的提供者通過網頁、廣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證據證明其為借貸提供擔保,根據出借人的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判決p2p網貸平台的提供者承擔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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