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遠特別區域

民國元年(公元1912年)5月,山西省奉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命令,改歸綏道為歸綏觀察使公署。 當年,中華民國政府擬定將綏遠地區劃設為特別行政區,以歸綏觀察使公署所轄12縣、烏蘭察布盟、伊克昭盟及土默特總管旗為轄區。 6月,中華民國政府令準設察哈爾特別區域,並將歸綏道所轄綏東4縣(豐鎮、涼城、興和、陶林)劃屬察哈爾特別區。

民國元年(公元1912年)5月,山西省奉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命令,改歸綏道為歸綏觀察使公署。不久,歸綏觀察使公署所轄的歸化、薩拉齊、托克托、和林格爾、清水河、豐鎮、寧遠(今涼城)、興和、陶林(今察哈爾右翼中旗)、武川、五原、東勝等口外12廳改為縣。10月,新任綏遠城將軍張紹曾改清制綏遠將軍衙門為綏遠將軍府,取消兵司、戶司及印房等機構,設總務處,下置5個科管理旗務。
民國2年(公元1913年),綏遠省將軍張紹曾為“維持行政統一”,召集歸綏觀察使公署所屬12縣、烏蘭察布盟、伊克昭盟及土默特總管旗有關人士,組成烏伊歸綏聯合會,上書中華民國政府,要求實行晉綏分治。當年,中華民國政府擬定將綏遠地區劃設為特別行政區,以歸綏觀察使公署所轄12縣、烏蘭察布盟、伊克昭盟及土默特總管旗為轄區。將軍府設民政廳、軍政廳,分理軍民事務。並擬裁撤歸化城副都統,為此,土默特參佐各官以“蒙情惶惑,礙難裁撤”為由電請中華民國政府保留,遂由國務總理會議議決歸化城副都統一職由綏遠城將軍兼任。
民國3年(公元1914年)1月,觀察使改稱道尹,歸綏道觀察使公署改稱歸綏道尹公署。6月,中華民國政府令準設察哈爾特別區域,並將歸綏道所轄綏東4縣(豐鎮、涼城、興和、陶林)劃屬察哈爾特別區。
民國3年(公元1914年)7月6日,中華民國政府下令成立綏遠特別區域,“改綏遠城將軍為綏遠都統”,“綏遠都統之下設定綏遠道尹一缺”,“各該道尹均治理民政,兼受蒙旗事務,以專責成。”同日,中華民國政府公布了《熱河道綏遠道興和道區域表》,規定:“綏遠道轄縣區域為歸綏、薩拉齊、清水河、托克托、和林格爾、五原、武川、東勝。”
綏遠特別行政區的地方長官稱為都統,公署稱為都統署(或都統府)。都統由大總統簡任,地位略低於省行政長官。與各省分設軍政、民政長官不同,都統兼軍、民兩政於一職,雖然制度上已把兩個職位合而為一,但許多方面仍側重軍政事務。綏遠都統所轄區域:綏遠道、烏蘭察布盟、伊克昭盟、土默特旗。
1928年南京國民政府廢止綏遠特別區,改置綏遠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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