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客體

管理客體

管理客體(The object of management),是指企業管理主體直接作用和影響的對象,是企業管理中需要十分關注和盡力工作的領域。

基本信息

簡介

管理客體管理客體
管理客體是管理過程中在組織中所能預測、協調和控制的對象。管理客體總是以系統的方式存在的。一般而言,管理客體包括人、財、物。沒有管理客體,即使有管理主體,也不可能產生管理過程。所以,管理客體對管理過程具有客觀的決定性意義。

管理客體是管理主體的作用的對象,是管理主體認識和實踐管理過程的前提。如果沒有管理客體,就失去了管理的前提,即使有再好的管理者,也是英雄無用武之地,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管理是一種有目的的行為。為了實現管理目的,必須首先制定管理目標。管理目標不是單靠主觀確定的,而是根據管理客體的具體情況,考慮組織的狀況,企業員工的具體條件來進行預測和制訂的,而管理客體又是管理目標的實施者。所有的管理目標,都是依靠和通過管理客體來實現的。

在管理活動中,管理主體是主導的因素,在整個管理活動中起著積極的、能動的作用。但是,管理主體的積極性和能動性必須表現在對管理客體的認識和作用上。因此,正確地了解管理客體及其特性,是管理主體發揮積極的、能動的作用的重要前提。

要素

管理客體又稱為管理對象,它指管理過程中管理者所作用的對象。關於管理客體的要素組成,過去、現在都存在著不同的認識。國外較早的管理理論,認為管理的對象是人、物和財三大要素;後來有人加上了信息和時間,成了五大要素;近來又有人加上了士氣和方法,發展為七大要素。還有人把管理客體分得更多,列出一個長長的單子。這種對管理客體的要素不斷增加的認識,反映了現代管理工作的內容更豐富、更複雜了,也反映了人們對管理的認識在逐步加深。

但是以上對管理客體的要素劃分並非完全合理,從根本來說,管理客體的要素只是包括人、物、財這三種要素。其他要素並不是和人、物、財相互並列的管理客體,作為組織系統的實體結構,組成管理客體系統的應該是人、物、財,它們是時間、士氣、信息、方法等其他要素的物質載體,時間、士氣、信息、方法等是這幾個要素的表現形式,它們之間的關係應是內容和組織形式的關係。管理就是通過計畫、組織和控制這—系列的活動,儘可能合理有效地利用人力、物力、財力,協調好它們之間的關係以達到組織的既定目標。

人是管理客體系統中最重要的要素。在構成管理客體系統的諸要素中,人是核心。沒有人,則財、物就失去管理客體的屬性。因為財、物是通過人所創造、籌集、使用的,並被人用之於組織活動中去的。沒有對人的管理,就談不上對財和物的管理。對財和物的管理,是通過對人的管理來實現的。離開了人,一切物力和財力就失去了作為客體的地位和特性。管理客體最核心的是人,沒有人就無法進行管理。

客觀世界中,只有人才具有能動性,在組織系統中,人無論是作為主體還是客體,其能動性的本質仍然保存著。一方面,任何作為管理客體的人,在他所從事的社會活動的領域內,仍然是認識和實踐的主體。作為客體的人與作為客體的物和財具有本質上的區別。物和財不具有自我意識,它們只能是一種被動的客觀存在。管理過程中的指揮、調節、控制等活動,首先也既是對人的指揮調節和控制,否則就難以實現對物和財的管理,達到預想的管理目標。因此,任何管理主體的中心工作就是做好對人的管理,並通過對人的管理來管好物力和財力。管理是以人為主體,又以人為核心客體的活動。人在管理的主客體關係中,處於舉足輕重的地位。

管理中的物,是指在組織中能被人們所利用、操作、改造的物質實體,如設備、工具、材料、儀器、能源和各種自然資源等。在組織的管理中,它主要指各種物質裝備,如工廠管理中的生產設備,學校管理中的教學設施等。物是組織活動的客觀物質基礎,如果缺乏物質資源,一切管理活動就無法進行,其他管理因素也將無從發揮作用。

管理者對物的管理必須依據物自身的性質和運動的規律來進行,才能取得良好的管理效果。物資管理的中心就是根據組織目標和組織的實際情況,對各種物力資源進行最優配置和最佳利用,做到開源節流,物盡其用。使管理客體系統中的人與物能夠合理地結合起來,得以建立一個最佳化的結構,從而有效地、合理地利用物力資源,充分發揮物質要素的作用。

財即資金,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任何管理組織如果缺乏財力,其管理機器就難以運轉。財是組織經濟活動正常運行的基本要素,也是管理客體系統—個基本要素。對財的管理包含了預算控制、成本分析、財務管理等,這些都是管理活動的重要內容。對財的管理,應根據財力的基本情況進行正確的、有效的組織和協調,做到開源節流,合理分配和使用財力,提高經濟效益。財是組織經營的武器,是進行管理的手段,也是取得管理效益的重要標誌。財力的使用和分配是否合理,直接決定著物力資源、人力資源的使用和分配是否合理,對組織的財力資源的認識和運用,決定著其他資源套用的效率。

以上我們分析了管理客體的構成要素人、物、財,但在組織活動中,作為管理客體的人、物、財雖然可以作為相對獨立的要素分別與管理主體發生相互作用,從而產生有相對獨立的管理形式,如人力管理、物資管理、財務管理。但從本質上看,作為管理客體系統的人、物、財這三種要素是不能分割開的,它們是作為一個有機聯繫的整體而與管理主體發生管理關係的。管理者不應局限於對管理客體各個要素進行孤立、割裂地機械分析,這樣,管理者就不能從總體上把握管理客體、揭示其各要素之間的聯繫。在管理客體系統中,這三種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相互制約,任何—個孤立的要素實際上都不可能單獨地發揮其管理客體的作用,管理主體在管理活動中,雖然可以根據自己的目的和需要,對其中某一要素進行重點管理,但同時也必須兼顧到其他要素的影響和制約作用,否則管理活動就難以取得預期的效果。

在分析管理客體時必須首先從整體上把握,然後再進一步剖析管理客體的結構,看其是由哪些部分構成的,每個部分之間是什麼關係,各個部分與整體是個什麼關係,每個部分的變化可能對整體產生哪些影響,會引起其他部分發生什麼變化等等。所以,作為一個管理者很重要的是應該居高臨下,只有在把握整體的基礎上,才能真正了解它每一個組成部分的地位和作用,處理好這些部分之間以及部分與整體之間的關係。

例如,一個企業的負責人只是掌握本企業的產品、資金、設備、人事、後勤等情況,而不清楚所有這些情況的來龍去脈和相互之間的關係,以及它們在整個生產、銷售過程中彼此可能發生的影響,那么,我們就不能說這個負責人已經把握了企業的整體、抓住了企業的根本,能夠管好這個企業了。

特性

管理主體在整個管理活動中起著積極的、能動的、主導的作用,是管理活動中的決定性的因素。但是,管理主體在管理活動中的作用是受管理客體所制約的。因此,只有充分了解管理客體及其特性,因勢利導,才能發揮管理主體的積極的、能動的和主導性作用。不同的管理客體有其不同的特性,但可控性和系統性是所有管理客體所共同具有的特性。

可控性

管理客體的可控性,是指管理客體能對管理主體發出的信息做出反應,接受管理主體對其進行的協調和控制活動,而管理主體能夠通過一定的管理手段影響和控制管理客體,使管理客體按既定的目標運行。

可控性不僅僅是管理客體的重要特徵,更是管理客體的本質屬性,是事物能否成為管理客體的前提條件。因為如果某種事物是客觀的,卻是不可控制、不可管理的,它就不能與管理主體發生管理和被管理的關係,也就不具備成為管理客體的條件。

管理客體是可控的,就決定了它的存在和發展並不是完全任意、完全隨機的,而是具有一定的變化規律。這樣,就有可能使管理主體遵循其發展變化規律,把握它的現狀和變化趨勢,運用一定手段對其進行有效控制,從而實現管理目標

管理客體的可控性並不僅僅取決於其本身,還取決於管理主體對其認識程度和把握的能力。只有當管理主體正確地把握了客觀事物的規律時,才有可能採用一定的手段和方法對這些客觀事物進行管理。否則,如果管理主體由於認識水平、活動能力及物質手段的限制,對於客觀事物—無所知,對管理客體的發展規律缺乏認識,那么就不能對管理客體進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管理客體也就不會表現出一定的可控性。如果管理主體雖然有所知但限於各種條件的制約仍無法對它們進行有效的控制,那么這些事物對於特定的管理主體來說,就只能作為—種自在之物而存在,它們的規律性也只是以一種盲目自發的力量而起著作用,還不具有管理客體的屬性,也就不能成為管理客體。

管理客體本身不是一成不變的,管理客體的可控性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因為人類的認識有一個由不知到知、由知之不多到知之較多、由知之不深到知之較深的發展過程,人類認識事物的能力隨著時代的前進和科學技術的進步在不斷提高,許多歷史上不可認識、無法管理的對象,現在已經被認識、可管理了。這樣,就使許多過去只能憑感性經驗管理的客體,變為科學管理的對象,使原來不被認識、力所不及的客體,變為可以認識、可以管理的對象。管理的範圍在不斷擴大。由此可見,相對於管理主體的控制或管理能力來說,管理客體的可控性是不斷發展變化的。從一定意義上說,管理主體的管理能力的增強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管理客體範圍的擴大與可控性的增加,也是人類歷史不斷前進的重要標誌。

系統性

管理客體作為管理的對象,首先表現為是由管理者負責控制的一個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而不是孤立存在的單一事物,這個整體可因具體對象不同而千差萬別,儘管性質不同,作為管理的對象,它總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在這一點上是相同的。管理客體總是以系統的方式存在的,管理客體的性質就是這個系統整體的性質,管理客體的規律就是這個系統整體的規律,任何管理客體都是作為系統而存在和運動的,管理就是對管理客體系統整體上的管理。

管理客體雖然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但這個整體又是由相對獨立、有機結合的不同部分組成。其中的每一個組成部分都是以一定方式同其他的每一個部分相關聯的,這些部分可以按人、財、物等來劃分,也可由不同職能部門來劃分。管理者如果看不到整體中的各個部門也就看不清整體的結構。

管理客體的系統性特徵,要求在任何管理中都要樹立系統觀念,運用系統方法進行系統管理。因此要進行科學的管理,就必須對組織的一切方面和聯繫進行全面的研究和系統的分析,包括各個部分之間的關係、各個部分和整體之間的關係、整體和環境之間的關係等等,還必須動態地把握組織的運動變化。這就是說,管理主體要把管理客體看成是一個由多種要素組成的複雜系統,要把管理客體的整體及其運動過程作為認識和管理的主要對象,著眼於發揮管理客體的整體功能和長遠作用。先從整體功能出發提出目標,並以此為基礎使各部分的功能目標服從於總體功能目標。如果一個方案在局部、暫時看來效益好,但從全局、長遠來看並不好,那么它就是不足取的,如果一個方案在局部、暫時看來並不好,但從全局、長遠來看效益好,那么它就是可取的。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