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吏介紹
稽勛清吏司是明清時期吏部下設的機構。掌文職官之勛級、名籍、守制、終養等事。其職官設定有郎中 2人(滿、漢各
稽勛清吏司所屬機構
稽俸廳:掌稽核在京滿、漢文職各官廩俸,其官員由本司之官兼任。
稽勛清吏司歷史記載
根據《光緒會典事例》記載,稽勛司下還設有貼黃科、都吏科、八旗科及山
稽勛清吏司官員遭父母喪亡,要回家“守制”三年,扣足二十七個月為期滿,才能除服回任。官員的祖父母或父母年老可陳請“終養”,就是退休回家以奉養老人。以上諸事,均歸稽勛司承辦。此外,還辦理官員的出繼、入籍、更名、複姓等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