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軍

知軍

知軍,起源於我國古代時期,是宋代官名。

【釋義】

 宋代官名。

知軍知軍

“軍”是宋代縣以上的一個行政區域,一般設在衝要之地,一個軍等於一個州或府,直轄於路。軍的長官一般由中央派員,稱“權知軍州事”(意謂暫時主持地方軍隊和民政事務),簡稱“知軍”。知軍實際是宋朝時以朝臣身份任知州,並掌管當地軍隊。
宋代作為地方行政單位的軍,其長官稱知軍,也有稱軍使。對此,龔延明先生在其所編著的《宋代官制辭典》中稱:軍一級長吏稱‘軍使’或‘知軍事’,如雲安軍使、知光化軍。”
北宋思想家理學家周敦頤、南宋思想家朱熹、書畫家趙孟奎都曾任過知軍。

【設定】

 宋朝把全國劃分為若干路,作為朝廷派出機構的轄區。路中的管理各個州(郡、府、軍、監)的“知州”或“權知軍州事”,由朝廷直接派遣文臣帶京朝官銜擔任。另設通判與其共掌州政。為的是相互牽制,不至於形成割據一方的勢力。而且“知州”或“權知軍州事”三年一任,不能連任,不能兼任州郡以上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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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

宋朝接受唐朝潘鎮割據的教訓,為削弱地方權力,劃路作為朝廷派出機構的轄區,派文臣知軍州事,代替自唐末以來的節度使之職。節度使之權雖盡去,而官位反而提高,只有親王外戚及前任將相大臣中有特殊資望者,方授以此官。但名為某某道或某某軍節度使,實際並不履任。例如元豐中,鎮江軍節度使檢校太傅韓絳為開府儀同三司、判大名府,其中鎮江軍節度使為虛銜,判大名府才是實際職務。凡節度使兼中書令或侍中或中書門下平章事者謂之使相,檢校官加節度使出判府州者,亦謂之使相。節度觀察留後本是唐代藩鎮以其親信留充後務之稱,作為次於節度使一級的官名,後改為承宣使。此外觀察使、防禦使、團練使以及刺史都作為虛銜,雖帶某州之名,但並不履某州之任,名為“遙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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