疤痕性瞼外翻

疤痕性瞼外翻

疤痕性瞼外翻是疤痕組織攣縮導致的一種眼部疾患。臨床表現為瞼結膜的向外翻轉,致眼瞼與眼球脫離密切接觸、瞼裂閉合不全。瞼結膜因外翻後長期暴露,而發生慢性結膜炎,睫毛的方向也有明顯的改變。上瞼外翻,因角膜裸露易於發生角膜外傷和角膜炎,致使視力降低或失明,後果嚴重。 該病是所有瞼外翻類型中最為常見的。多為眼瞼部燒傷或感染的結果,經過充分的術前抗感染準備,促使結膜炎症的減輕或消退後,施行手術治療。將外翻的眼瞼復位後,視創面具體情況修復創面。

臨床表現

1.疤痕牽拉眼瞼皮膚,引起瞼結膜暴露; 2.上、下瞼閉合不全,角膜外露,流淚; 3.結膜因長期暴露而乾燥、充血、粗糙及肥厚,嚴重者可致暴露性角膜炎及潰瘍。

診斷依據

1.燒傷、創傷、感染病史; 2.疤痕牽拉眼瞼皮膚,引起瞼結膜暴露; 3.上、下瞼閉合不全,角膜外露、流淚; 4.結膜因長期暴露而乾燥、充血、粗糙及肥厚、嚴重致暴露性角膜炎及潰瘍。

手術方法

瞼板部分切除術(Hotz術)該手術適用於老年患者,其方法是:
①麻醉,取2.0%普魯卡因或2%~3%利多卡因0.5~1.0ml作眼瞼皮下及結膜下局部浸潤麻醉,結膜囊內滴1.0%丁卡因作表面麻醉;
②取角板伸入上瞼穹窿部托起上瞼,或眼瞼夾將上瞼夾住;
③切口,在瞼緣上3~5mm處作與瞼緣平行的皮膚切口;
④暴露眼輪匝肌,分離並作楔狀切除部分眼輪匝肌;
⑤暴露瞼板,於瞼板下緣上方2~3mm處作楔狀瞼板切除;
⑥清理切口,並徹底止血;
⑦縫合切口,皮膚、皮下組織和肌層間斷縫合3~5針;
⑧結膜囊滴抗生素眼藥水,傷口外塗眼藥膏,包紮術眼,每日換藥1次,術後5~6天拆線。

非手術方法

疤痕性瞼外翻從病理上說均為疤痕結締組織過度攣縮引起的,導致過度增生的原因有外在刺激和患者本身真皮層的纖維母細胞太過活躍。新四聯療法中西結合,標本兼治。通過脈衝軟鐳射儀器治療加外用藥物。先松解軟化疤痕結締組織,使疤痕組織萎縮退化、平復,然後淡化色素。

治療原則

1.術前治療結膜炎和角膜炎。 2.疤痕松解或切除,繼發創面行全厚皮片移植術,必要時作瞼緣粘連術。 3.局部皮瓣轉移或V-Y成形術。

術中注意事項

1.v-y縫合適宜於眼瞼垂直疤痕,不適宜於大片疤痕或較重的疤痕性外翻,否則不易收效。v形切口應包括全部疤痕部位。
2.z形成形術也適宜於眼瞼垂直疤痕所致的疤痕性外翻。垂直疤痕兩側的皮膚如果張力較大療效不佳。一般說來z形成形術上下兩個夾角基本是一致的,但在特殊的情況下,上下切口也可以不相同,通常相差不要超過15°~20°。
如果完成了z形成形術後,外翻還沒有完全矯正,可以順中軸切口向遠端延長切口,緊接著作第2個z形成形術,以增強手術效果。儘量在瘢面部減少手術瘢痕,否則必將影響外貌。
3.易位皮瓣適宜於疤痕範圍不大,而窄長者。對局部疤痕組織較深,血供不佳處作易位皮瓣修復可顯示優越性。
易位皮瓣設計時,應在局麻前用龍膽紫標出,否則容易發生偏誤。皮瓣長寬比例最好不超過1∶2.5。轉位縫合時,先縫瓣端,如果皮瓣下帶較厚的脂肪,應先縫合深層組織,避免留下死腔。
一般易位皮瓣轉位後蒂部總或多或少有貓耳現象。輕症者四周皮下潛行分離後輕壓包紮即可,較為明顯者,應於術後3周后再作修整處理。易位皮瓣術後不宜加壓包紮,以免影響蒂部血運。

用藥原則

1.一般情況下,手術時用藥以用藥框限“A”、“B”為主; 2.經濟條件許可時,用藥可以包括用藥框限“C”。

輔助檢查

1.一般情況下,檢查專案以檢查框限“A”為主; 2.術後並發感染時,檢查專案可包括檢查框限“A”、“B”。
療效評價
1.治癒:外翻已矯正,眼瞼能完全閉合,外形基本正常。 2.好轉:外翻基本矯正,但仍有輕度閉合不全。 3.未愈:外翻未矯正,眼瞼閉合不全。

專家提示

疤痕性瞼外翻是眼瞼外翻中最常見情形之一,較癱瘓性、老年性、痙攣性更為多見。多為局部皮膚或包括深部組織的破壞損傷,創面結疤癒合後發生攣縮所致。燒傷所致的操作深度多表淺,雖所見外翻程度甚為嚴重,但一般多僅限於皮膚。感染所致的損傷則可能較深,有時可達瞼板,還可見因上頜骨骨炎死骨形成,經眼瞼潰破脫出後,結成凹陷疤痕所引起的外翻,好發於下瞼的外下部位。治療時區別不同成因,選用合適術式,可收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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