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王國

琉球王國

琉球王國(琉球語:琉球國/ルーチュークク Rūchū kuku)是曾存在於琉球群島的封建政權名,現已滅亡。琉球國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以東北亞和東南亞貿易的中轉站著稱,貿易發達,號稱“萬國津梁”。 中國與琉球王國的宗藩關係有五百多年之久。自明初以來,琉球不斷向中國進貢,琉球歷代國王都接受中國冊封。琉球王國多次遭受諸島外部勢力的入侵,尤其是1609年(明萬曆三十七年,日本慶長十四年)薩摩藩的入侵以後,控制並干涉琉球國的內政,琉球也向日本的薩摩藩、江戶幕府朝貢。 2000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將琉球國的都城首里(今日本沖繩縣那霸市的東郊)首里城和其他琉球文化遺蹟是歷代琉球國王及王族居住和處理政務的場所,定為世界文化遺產。

基本信息

簡介

琉球國地理位置 琉球國地理位置

琉球國的地理位置在台灣和日本之間,曾經向中國的明、清兩代和日本的薩摩藩江戶幕府朝貢。琉球國多次遭受日本的入侵,1609年,薩摩藩入侵併在一個時期內控制琉球國北部,此時的琉球國仍然對中國朝貢。琉球國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以東北亞和東南亞貿易的中轉站著稱,貿易發達,號稱“萬國津梁”。

1879年3月30日,日本兼併琉球王朝,琉球國滅亡。大部份國土改設為沖繩縣,北部諸島則劃入鹿兒島縣

地理

琉球國位於散布在台灣島東北和九州島西南之間的琉球群島上,包括琉球群島中的先島諸島、沖繩諸島和奄美諸島,總面積大約為3500平方公里,西側是中國東海,東側是太平洋。最大的島嶼是沖繩諸島中的沖繩島(即大琉球島),面積約1210平方公里。1609年(明神宗萬曆37年,日本慶長14年)日本薩摩藩入侵之後,琉球國被迫把北方的大島、鬼界、度姑、永良部、由論五島讓給薩摩藩管理。北方領土開始形式共管,日本占領的獨特局面。

琉球國的都城為首里,在今日本沖繩縣那霸市的東郊。歷代琉球國王及王族居住和處理政務的首里城和其他琉球文化遺蹟在2000年被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定為世界文化遺產。

歷史沿革

琉球王國 琉球王國

琉球早期的歷史無考。按照有關琉球的記載,至遲在12世紀,該群島的居民已經從原始社會步入了早期的氏族社會時代,稱按司時代。12世紀,琉球開始出現了國家,史稱三山時代,到15世紀被統一為琉球王國。19世紀被併入日本。琉球國自古以來與中國日本﹑朝鮮及東南亞國家保持緊密的文化交流和海外貿易

琉球國史書《中山世鑒》稱,琉球王國最初統治者為天孫氏,是琉球神話中創造天地之阿摩美久神的後代。天孫王朝共有二十五位國王,歷1780年,傳至25代王思金松兼王(日本小說《椿說弓張月》作“尚寧王”),為重臣利勇殺害,王朝滅亡。

天孫王朝傳位廿五世卻覆亡後,琉球大亂。最後由浦添按司舜天統一全國,為舜天王。據《中山世鑒》記載,舜天王是在保元之亂中被處流刑的源為朝之子,母為大里按司之妹。1187年至1237年在位,共五十年,享壽七十二歲。

雖然舜天是否為史實人物,在史學界沒有定論。然而即便是史實人物,其是否真的統一全國,也值得商榷。目前較為中立的看法,舜天可能是浦添地方一名勢力強大的按司,其聲勢讓琉球各地的按司感到畏懼並稱臣歸順。

據《中山世鑒》記載,1291年和1296年元軍入侵,被英祖王擊退。

三山時代

12世紀,琉球出現山南、中山、山北三國,分別位於琉球大島(沖繩島)的南部、中部和北部,這個時期稱為“三山時代”。 三國中,以中山最強,山北最弱。

根據《中山世鑒》以及《明實錄》和朝鮮《李朝實錄》的記載,山南王國以大里按司為中心,包括大里、佐敷、知念、玉城、具志頭、東風平、島尻大里、喜屋武、摩文仁、真壁、兼城、豐見,大致疆域相當於今日沖繩島南端國場川—與那原一線以南的地域。中山王國以首里按司為中心,包括浦添、首里、那霸、北谷、讀谷、越來、中城、勝連、具志川各城,大致疆域為南至國場川—與那原一線,北至仲泊地峽。山北王國以今歸仁按司為中心,包括今歸仁、羽地、名護、國頭、金武、伊江、伊平屋(伊是名)等城,大致疆域為沖繩島仲泊地峽以北的部分,以及附近的伊江島和伊平屋島。

三王國時代,山南、中山、山北三國的勢力主要集中在琉球大島(沖繩島)本部,並未發展到北方的奄美諸島和南方的先島諸島。在三王國出現之前,外島按司與琉球本島各按司之間的關係是平等的。根據帶有神話色彩的《中山世鑒》記載,中山王先祖英祖在位時(相當於中國南宋的景定、鹹淳時期),奄美、久米、慶良間等外島“來朝入貢”,但這一朝貢關係只是按司之間的結盟關係,而且到第四代王玉城王時期,隨著琉球本島進入三山時代,便已衰落了。

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派楊載向琉球三國發布詔諭,中山國國王察度派弟泰期出使明朝,第二年,山北王怕尼芝和山南王承察度也相繼向明朝進貢。至此,山北、中山、山南三國開始向明政府朝貢,成為明王朝的藩屬國。為獲得打造大型船隻的技術,以避免使者船隻受到海浪危害,1392年,琉球接受了朱元璋派遣的福建三十六姓善於造船航海的技術者。

首里城的宮殿,修築於第一尚氏王朝時期1350年(元朝至正10年),浦添按司察度取代英祖第六代世子,被推舉為中山王。1406年,察度王世子武寧被佐敷按司巴志推翻,巴志自立為中山王。1416年巴志征服山北。1429年巴志又征服山南,形成統一的琉球王國,以首里城為王城。

統一時期

1430年(琉球歷:宣德五年)明宣宗賜琉球王姓為尚氏,史稱“第一尚氏王朝”。根據琉球與明王朝的藩屬關係,琉球每一代國王都需要接受來自明王朝的冊封。第七代國王尚德相繼征服了喜界、慶良間、久米等島的按司勢力。

大約1400年—1550年期間,琉球王國進入黃金時代,商業高度發達,與中國、朝鮮、東南亞和日本進行貿易。 15世紀—16世紀,大量倭寇海盜騷擾琉球群島。琉球國蒙受巨大損失,海上貿易受到阻礙。

第二尚氏王朝的尚真王1469年(琉球歷:成化五年),琉球發生內亂,尚德王被殺,第一尚氏王朝滅亡。1470年宮中的御鎖側官(管理財務的宮廷官員)金圓被群臣推舉為君,並於1471年以“世子”的身份向明朝報告“父喪”,1472年明朝使臣冊封金圓(已改名為尚圓)為王,史稱“第二尚氏王朝”。

第二尚氏王朝的第三代國王尚真王統治時期(1478年-1525年)為琉球的黃金時期,先後征服了八重山、與那國等島。至1522年(琉球歷:嘉靖元年)尚真王平定與那國島“鬼虎之亂”後,琉球王國終於將勢力擴張到整個琉球列島,確定了北起喜界島、奄美大島,南至宮古、八重山群島的疆界,即琉球史書中所稱“三省並三十六島”。

尚真王確立了琉球的官員品秩、朝儀制度、神官制度、賦稅制度、行政劃分,擴建了首里城,廢除了殉葬習俗,召各按司赴首里居住,禁止私人擁有兵器,確立了琉球國的政治經濟體制,此後琉球進入穩定發展的時期。

日本戰國時代末期薩摩藩藩主島津家久入侵琉球。 

1609年(琉球歷:萬曆37年,日本歷:慶長14年)夏曆3月4日,島津家久率兵三千人、船一百餘只,自九州島山川港出發入侵琉球,4月1日在琉球大島登入,4月5日占領首里城。5月17日,薩軍俘虜琉球王尚寧和王子官員一百餘人撤兵回國。薩摩藩聲稱入侵琉球國的原因,是因為該藩藉口琉球沒有負擔豐臣秀吉入侵朝鮮時的兵費,而是由薩摩藩代為墊付,但琉球“不予償還”。實際原因:長期是為了奪占中琉之間的貿易利益,短期是入侵琉球的收益來彌補薩摩藩入侵朝鮮和參加日本內戰(關原之戰)的軍費與損失。

據琉球國史《球陽》記載:薩摩藩入侵琉球後,該藩派遣官員,測量分配田地,劃清國界,制定賦稅,要挾琉球薩摩納貢,琉球政府還要被迫授予薩摩所派人員官品職位。尚寧王之後,尚豐王十一年(1632年),琉球在被薩摩所占島嶼建立館舍,兩國同時派官員管理來往貿易和收稅。此後琉球王國淪為薩摩藩的魁儡政權。薩摩藩向琉球派遣官員長駐琉球以監視琉球的舉動,及至尚貞王在位二十五年(1693年),琉球“創定姑米、馬齒兩島,遣大和橫目職兩員,看守貢船往來”。 同時,薩摩藩強行割占琉球北部五島。

琉球王國 琉球王國

1654年,琉球王遣使臣到清朝請求冊封。清順治帝封尚質王為琉球王,琉球成為清王朝的藩屬,但實際上琉球國是同時向表面上的清朝與實質的薩摩藩稱臣,與清朝官方的朝貢貿易收入再被實際宗主薩摩藩剝削一次,該藩也是幕府宣布鎖國以後,唯一能以此變相方式獲得國際貿易收入的私藩,薩摩藩在兩百年後的幕末時代能夠有足夠的資本成為倒幕運動主力進而成為維新政府的主事者之一,有人認為與此不無關聯。

1847年(清宣宗道光27年;日本弘化4年),最後一位琉球國王尚泰繼位。1853年5月,美國海軍準將佩里(Matthew C. Perry)的艦隊第一次到達琉球。1854年3月,佩里在《神奈川條約》的簽訂過程中要求日本開放琉球的那霸港口。日方表示琉球是個遙遠的國家,日方無權決定其港口開放權。

1854年7月11日,佩里與琉球國政府以中、英兩種文字簽訂開放那霸港口的條約。 琉球海上貿易受到衝擊。

覆亡

牡丹社事件

1871年11月30日(清朝同治10年、日本明治4年),琉球宮古島民的兩艘進貢船(實際上是福州琉球館以進貢為名的商船),離開那霸港駛往中國大陸。不幸中途遇暴風,漂流海上,一艘幸還,另一艘漂到中國台灣西南海岸排灣族牡丹社的八瑤灣(今屏東縣牡丹鄉境內)。該船共有船員69名,其中3名淹死,66名登入。登入的船員中,54名被台灣排灣族原住民殺死,12名逃出,在鳳山縣(今高雄縣鳳山市)受到清政府保護。同年12月11日,又有琉球八重山島民的兩艘進貢船離開琉球開往中國,中途遇暴風,漂流海上。一艘下落不明,另一艘於12月28日漂到台灣,45名船員同樣受到鳳山縣令保護。1872年2月,前後兩批琉球難民57人,由台灣官員送到福州的琉球館,7月平安回到那霸。同年4月,日本小田縣民4人,也遇難漂到台灣,被台灣原住民搶奪衣物。值明治維新後國內情勢不穩,日本欲以外事轉移為內政問題,遂派兵三千六百名占領台灣南部,史稱“牡丹社事件”。

琉球滅亡

1872年,日本宣布琉球群島是日本的領土,不承認中國自1372年起對琉球的宗主國地位,宣布廢除琉球國,設定琉球藩,冊封琉球國王尚泰為藩王,正式侵占琉球。

1875年7月24日,日本明治政府派遣內務大丞松田道之赴琉球,強迫琉球國王停止向清朝朝貢禮儀,斷絕與清朝的外交關係。 松田道之帶來的日本政府的命令包括:

1.使用日本年號,廢止琉球對清朝朝貢和慶賀清帝即位而派遣使者的慣例,同時也廢除琉球國王更迭之際接受清朝冊封的慣例,以及琉球今後與清朝的交涉概由日本外務省管轄處分,撤銷在福州的琉球館,貿易業務由日本領事館管轄等。日本政府還命令琉球“藩王”入朝,研究政治釐革及興建之法。

2.強行將琉球納入日本版圖,強迫琉球和中國斷絕關係。

日本政府派遣松田道之到琉球,是因為此時明治政府已經將琉球劃歸內務府管理。1875年的這份命令,直接背景是大久保利通向明治政府提出的關於琉球的建議。1874年,在北京簽訂完《北京專條》的大久保利通,回日本後便向明治政府提出“今通過與清國之談判,彼承認我征藩地為義舉,並出銀兩撫恤受害難民,雖似足以表明琉球屬於我國版圖之實跡,但仍難說兩國分界業已判然”,為將來計,期望明治政府藉機斷絕琉球“與中國之關係,在那霸設定鎮台分營”。

琉球國被迫終止與清朝的外交關係。1876年,記載琉球國歷史的《中山世譜》、《球陽》的編撰也被迫停止。

1879年3月30日(清朝光緒5年、日本明治12年),日本將最後一位琉球國王尚泰和他的兒子尚典移居到東京,置琉球為沖繩縣。琉球國滅亡。4月4日,日本在全國範圍宣布設立沖繩縣。

日本將這段歷史稱作“琉球處分”。

清政府交涉

當時清政府在西北,東北被俄國侵略,所以無暇顧及琉球問題。駐日公使建議:放棄琉球則傷害了琉球的感情,不放棄琉球則惹怒日本,多樹一敵,不如拖延擱置問題。清政府採取了這個建議。

1879年6月12日美國前總統尤里西斯·格蘭特及其隨員揚格(J. R. Young)和美國駐華副領事畢德格(W. N. Pethick)在天津會晤中國政府代表李鴻章,李鴻章要求他就琉球問題進行調停。格蘭特慷慨答應。在他的調停下,日本與中國就琉球問題展開磋商,日本方面提出讓琉球國王在南山復國,清朝諮詢琉球國王意見。國王說:南山土地貧瘠,無法生存。清政府拒絕了這個建議。

清日之間關於琉球問題的交涉1880年4月4日,李鴻章會見日本政府代表竹添進一,並出示了琉球三分方案,也即包括琉球本島在內的中部各島歸還琉球,恢復琉球王國,將宮古及八重山以南各島劃歸中國,將包括奄美大島在內的五島劃歸日本。李鴻章稱,這是何如璋訪問美國駐日公使平安時,由平安秘密出示的,是平安與格蘭特協商決定的。7月30日(陰曆六月二十四日),恭親王等在奏摺中也談到:“臣等接何如璋報晤美國駐日使臣平安稱:格蘭特擬一辦法,球地本分三島,議將北島歸日本,中島還琉球,南島歸中國,似此事了,亦兩國有光。又稱格蘭特將大局說定,然後回國云云。”

由於清政府和日本政府對所有建議和交涉未能達成一致。琉球被日本占領已經成為事實,清朝最終未在與日本的談判條約上籤字,琉球問題被長期擱置。琉球國最終滅亡。

政治體制

琉球的政治架構分為國王及王族、國相、寨社三個層次。國王之下為王族,分有王妃、世子、郡主、附賓(駙馬的低一級稱謂)、攝政(國王去世、而世子還沒有得到古代中國中央政府的正式任命時代行國政)五種官稱。

國相是一國的行政首腦,國相由國王任命。在琉球的歷史當中,有很多從中國遷過去的人擔任過這個職位。國相統轄的官員除了各個島嶼的“寨社”的長官和酋長外,還管轄國家機構中的官職,包括出使中國的“朝貢使”、“大夫官”、“長史官”和充當翻譯的“譯官”、負責海事的“通事”、“總管”,對內的“紫巾官”、“法司”、“司貢”之類的官員。需要注意的是,“長史”和“長史官”並不一樣,長史和國相是國家的高級官員,而長史官是具體負責某某工作的官員。

寨社(按司),是琉球的地方行政單位,也是各個島嶼所固有的官職。這些寨社的長官或酋長都是世襲,也是琉球的大的貴族和地方勢力,曾經參與過琉球國內的政變。其他官職有管理貿易、收稅官員等。

琉球王國官職分為正、從九品。王弟、王叔、國相皆稱“某地王子”。王子之下為各地按司,他們將手中兵權上交國王,聚居於首里,遙控其領地。按司再下為王舅、法司、紫巾官,稱“某地親方”。三品以下黃帽官稱“某地親雲上”,無領地者稱“某里之子親雲上”、“某築登親雲上”。從六品至從七品為“某掟親雲上”。八品紅帽官稱“某里之子”或“某地里主”。九品稱“築登之”,不入流者稱某子。

對外交往

與中國

明朝

元世祖登基之後,派遣使者齎詔書去曉諭琉球,“朕為臣民推戴,即位皇帝,定有天下之號曰大明,建元洪武。是用遣使外夷,播告朕意,使者所至,蠻夷酋長稱臣入貢。惟爾琉球,在明朝東南,遠據海外,未及報知。茲特遣使往諭,爾其知之。”但因路途遙遠,風險很大,所以這次的行動沒有成功。

琉球國受明朝、清朝的冊封,屬於明清的藩屬。琉球按司察度於1372年(明洪武5年)向明朝皇帝朝貢,受冊封為中山王,改流求國號曰琉球。至於國中官守之職名,人員之進退,號令之出入,服制之法度,都由琉球自己管理,明政府概不干涉。 

“廢球置縣”為止,琉球國的官方文書、與英法荷訂立的外交條約、正史等,都是用漢文寫的。其國都首里城的宮殿,都不是坐北朝南,而是面向西方,表示其歸慕中國之意。琉球人也與日本人做生意,但每逢中國冊封使到琉,必禁用假名、和歌、寬永通寶(日幣),改穿唐服

1392年(明洪武25年、日本明德3年),三國向明派遣了留學生。明為了使留學生能夠安心學習,對他們的生活給予關懷,分季節給他們衣服和住的帷幄等等東西。當時琉球向明朝派遣留學生達到了空前的地步。

明朝衰敗之後,琉球國還是朝貢不絕,直到南明唐王立於福建,還繼續遣使朝貢。明史讚揚琉球國:“虔事天朝,為外籓最。”

清朝

1646年(清朝順治3年、日本正保2年),琉球國王尚賢遣使金應元到清朝請求冊封。因為當時清朝戰亂未平,所以長時期滯留在福建省。福建平定後,琉球使者通過清朝的將領來到了北京。禮部官員認為,明朝賜給琉球王的印和官方文書都沒有繳回,不宜封賜,所以第一次請封沒有成功。翌年,清政府贈給使者衣物和布帛等東西,讓他們回到了琉球。

1655年(清朝順治10年、日本明曆元年),琉球遣使前往清朝朝貢。第二年,再遣貢使,並且繳換了明朝敕印,請求封號。順治皇帝頒布了《敕琉球詔》,在詔書中,清朝皇帝向琉球國王約定貢期,為二年一貢,進貢人數不得逾一百五十名,許正副使二員、從人十五名入京,其他隨從人員要在閔南地區待命。

這個詔書既對琉球作為清朝藩屬的肯定,也規定了向新的清朝王朝朝貢的級別和時間。但由於當時海上風浪很大,敕封的清朝使者沒有出海。

1661年(清朝康熙元年、日本寛文元年),康熙帝也向琉球頒布了新的《敕琉球詔》。原來派去而沒有去成的使者拿著兩道詔書到了琉球,完成了冊封典禮。

琉球國王去世後,按照規定“琉球國凡王嗣位”,先要得到清朝政府的同意,讓本國有威望的人和王公大臣共同出具聯署證明材料。然後清朝政府派出正副使臣“奉敕往封”,賜琉球王繼承者“駝鈕鍍金銀印,乃稱王。未封以前稱世子,權國事。”

1681年(清朝康熙21年、日本天和元年 ),康熙皇帝在接待琉球朝貢使時,賜御書“中山世土”額。

1724年(清朝雍正二年、日本享保9年),皇帝在接見由琉球王舅組成的請封使團的時候,御書“輯瑞球陽”額賜給琉球王,還贈送皇室的一些珍貴玉器和金幣等禮物

乾隆三年,御書“永祚瀛堧”額賜給琉球王,並且要求琉球不必專程來清朝答謝。

乾隆四十九年,御書“海邦濟美”額賜給琉球王,並贈送玉、磁、緞匹諸物。

1798年(清朝嘉慶3年、日本寬政10年),賜御書“海表恭籓”額贈送。

除了宗藩關係外,清史稿對琉球國與清朝頻繁的交往做了一個總結:“琉球國小而貧,逼近日本,惟恃清朝為聲援。又貢舟許鬻販各貨,免徵關稅,舉國恃以為生,其貲本多貸諸日本。國中行使皆日本寬永錢;所販各貨,運日本者十常八九。其數數貢清朝,非惟恭順,亦其國勢然也。”

與日本

平安時代的史書“續日本紀”里有琉球的歷史記載。

714-715年(唐朝開元2-3年、日本和銅7-靈龜元年)“十二月戊午。少初位下太朝臣遠建治等、率南嶋奄美‧信覚及球美等嶋人五十二人。至自南嶋。”“霊亀元年春正月甲申朔。天皇御大極殿受朝。皇太子始加禮服拝朝。陸奧・出羽蝦夷並南嶋奄美。夜久(屋久島)。度感(德之島)。信覚(石垣島)。球美(久米島)等、來朝。”

720年(唐朝開元8年、日本養老四年)“十一月丙辰。南嶋人二百卅二人。授位各有差。”以後,大和朝廷的遣唐使船不時利用了難波(大阪)-筑紫(福岡)-多鳥(種子)-夜久(屋久)-吐火羅(寶)-奄美-度感(徳之)-阿児奈波(沖縄)-球美(久米)-信覚(石垣) 的航路。

16世紀,由於日本和明朝的關係惡化,國內奢侈用品等需多供少,只得通過南方的薩摩藩與琉球進行貿易,從東南亞運回海產品和一些奢侈用品,又從琉球與明朝的貿易當中獲得所需要的緊缺物資,也使琉球的經濟發展增速。

日本的薩摩藩於1609年(明朝萬曆37年、日本慶長14年),侵入琉球,俘虜了琉球王,還侵占了琉球群島北部的奄美群島。以後,琉球國王每逢琉球國王及江戶將軍交代之際,向江戶派謝恩使、慶賀使(一共18次)朝貢,服從了江戶政權。

總之,政治方面雖然琉球國向日本薩摩藩和江戶幕府派使者朝貢,政治上的來往還是有限的。琉球與日本的關係主要在於經濟方面。

與亞洲他國

在相當長的時期內,琉球與朝鮮的貿易關係也非常頻繁,僅次於中國,日本。除此以外,琉球還與周邊國家如暹羅(現在的泰國)、土耳其、巴基斯坦、馬來西亞、爪哇國、蘇門答臘、馬六甲、占城、越南、呂宋等國進行外交和貿易交往,琉球國與暹羅國爪哇國進行過官方文書“咨”的交往。在近代,1860年以後,琉球與美國和英國有過官方接觸,並簽署一系列開放口岸的條約。

經濟狀況

琉球國 琉球國

明朝時期的琉球那霸港,15至16世紀東南亞最繁華的商港由於國土疆域狹小,琉球無法建立以農業為基礎的經濟,只能通過海外貿易來獲得財富。琉球不僅與中國的宗藩關係從中國獲得大量的物資供應,還發展成為鎖國狀態下中國的海上對外貿易“總代理”。琉球的船隻往來那霸與福州之間,還北上日本、朝鮮,南下安南、呂宋、暹羅、亞齊、爪哇、馬六甲等,遍布整個南洋群島。琉球從這樣的“轉口貿易”中富裕起來。

琉球海外貿易的大宗貨物是向中國出售日本的白銀、漆器、刀劍、屏風和扇子,將中國出產的藥材、瓷器、絲綢、銅錢轉售到日本和朝鮮,並將東南亞、印度和阿拉伯半島出產的犀牛角、蘇木、香料、錫、糖、象牙、乳香、龍涎香銷售到中國、日本、朝鮮三國。

福州是琉球主要的在華貿易港口,琉球商人在福州交易的貨物種類繁多,有各種手工業品、醫藥、香料、礦產、海產、紡織品及其他珍奇貨物。福州還有人“代售球商之貨”。琉球商人從福建帶走的貨物主要是陶瓷、漆器和絲綢三大類。

琉球國對中國的朝貢貿易在康熙初年已經十分發達。帶到中國的貨物有金銀罐、金銀粉匣、金缸酒海、泥金彩畫圍屏、泥金扇、泥銀扇、畫扇、蕉布、薴布、紅花、胡椒、蘇木、腰刀、火刀、槍、盔甲、馬、鞍、絲、綿、螺盤,額外增加的朝貢之物無定額。康熙十九年,琉球再次進貢,皇帝令免部分奢侈品。以後的朝貢中,只有馬及熟硫磺、海螺殼、紅銅等物。

李氏朝鮮通過琉球向南洋的轉口貿易也有發展,從南洋進口藥物、香料和珍珠、玳瑁、珊瑚等奢侈品。在琉球王國都城首里城(朝鮮稱為海浦)出現了專門航行到朝鮮的琉球貿易船。琉球與朝鮮的關係在政治和經濟方面都有發展,但經濟的作用大於政治作用,因為他們同屬於明朝的藩屬。

琉球與東南亞的經濟關係是互補的作用。16世紀,荷蘭,西班牙、葡萄牙等國的勢力已經進入東南亞,他們的產品通過琉球的中轉站賣到朝鮮,日本,獲得了豐厚的利潤。但是16世紀末至17世紀,隨著西方國家與中國建立直接的貿易聯繫,以及薩摩入侵,琉球的轉口貿易地位趨於衰落。

文化 

琉球 琉球

琉球人同周邊的民族,如日本的大和族、朝鮮王國的朝鮮族、中國台灣的原住諸民族及漢族等都有著很大的區別,形成獨特的文化。

種族文化起源

琉球種族與文化的起源有很多說法,比較常見的看法認為,與日本繩紋時代屬於相同文化的人種在公元前10世紀到前3世紀之間,從中國中南部沿海地區來到包括琉球群島在內的日本西南部地區,並從西向東擴散。也有說法認為,古琉球文化屬於百越文化的一部分。另一種常見的說法是上古時代的琉球居民來自印度尼西亞或澳大利亞,屬於馬來人。具體來自哪個地區尚有爭議。

漢字為琉球國官方文字,語言則為琉球語。琉球語與日語有一定的近似關係。與明清和日本交往,往往通事一職非常重要。

在明清時代,琉球國不斷向南京和北京的國子監以及福州的琉球館派遣留學生學習中國的語言。根據對留存下來的琉球人使用的官話課本的研究顯示,琉球人所學習的官話在語音上受到了閩語尤其是福州話的影響,嚴格地說是“福州的官話”。

琉球宮廷音樂琉球文化為當地人經年累月獨自發展,並吸收部分日本和中國等國家文化而成的文化。琉球國寶是與三弦類似的三味線。琉球國技空手道又稱“唐手”源於中國武術。傳統的琉球舞和戲劇與日本的舞蹈和戲劇不同,有閩南文化和馬來文化的特色。琉球的工藝美術比較發達,主要的特色工藝品有“壺屋燒”陶器、漆器用具和家具、紅型、蕉葉布。琉球人喜歡在屋頂放置石獅子像,在交通要道的路口放置“石敢當”。

飲食

飲食方面,琉球人喜歡喝一種名叫“泡盛”的白酒,並在酒內泡入青蛇。琉球人吃油多的菜餚,如燉豬腿、醋拌豬耳朵、醬油豬蹄、苦瓜炒肉等中國式食物。

文化交流

琉球與中國的大規模文化交流始於明朝。明朝允許琉球與泉州互市,史書記載琉球的察度王已向中國朝貢。

琉球人崇尚漢學。1393年(明太祖洪武26年),琉球學生開始到北京國子監學習,清代時特設琉球學館於國子監內,作為琉球學生讀書和生活的居所。明代有多次派出的“冊封使”乘御冠船(船頭似冠形)從中國到達琉球。中國使節帶去的樂舞,戲曲如《姜詩》、《王祥》、《風箏記》、《昭君和番》等,見明姚旅《露書》及《琉球人座樂並躍圖》,《和番》、《借衣靴》和其他音樂舞蹈節目。琉球人則為迎接中國使節而準備大型樂舞《御冠船踴》。

琉球的歌舞有如《團扇曲》(六童舞)、《笠舞曲》(四童舞)、《蘭花曲》(三童舞),總名為《太平歌》。其中《老人舞》、《團扇舞》、《笠舞》一直保存到現在。當時所演戲曲《鶴、龜二兒復父仇》,現在仍在上演,名為《二童敵討》。宗教上琉球亦祀關聖、觀音、土地諸神。

琉球國冠婚喪祭都遵循明朝和後來的中國朝代的典禮。他們在生活中席地而坐,設具別食,相沿已久,也是從中國的古代的經典中學到的禮節。

學館文廟

琉球學館原址,位於北京國子監內當時前往中國的琉球人很多,有使臣、留學生、水手和商人等,而人數最多的是留學生。一部分留學生是王室親族和大臣子弟,即“官生”,入京都國子監讀書,稱“唐監生”。另一部分在福州學習,稱“勤學人”,他們多數是久米村(即唐營,中國人聚居的村落)人。勤學人在福州學習面很廣,有儒學、天文、地理、醫學、音樂、繪畫等;學習技藝的有冶煉、造船、鑄錢、燒瓷、燒墨、制茶、製糖、制傘等。

因為琉球與中國的特殊關係的緣故,所以琉球國內建有文廟,用來祭祀孔子和學習他的理論著作。文廟在久米村泉崎橋北,創始於康熙12年。廟中制度俎豆禮儀都按照《會典》(一本明朝和清朝記錄和藩屬關係資料的書籍)。琉球本土原來沒有教育機構,通過向中國派遣留學生來培養人才。

1719年(清聖祖康熙58年),琉球國在文廟的南邊建起了明倫堂,成為府學(市級別的學校)。從中國人聚居的久米村即唐營,挑選一名任通事官職的人來擔當府學講解師,每月按一定的時間和課時講讀“聖諭衍義”(就是儒家的著作)。每個月的三、六、九日,還要請紫巾大夫到講堂講學,對學生解釋中國朝貢典禮、考察學生的勤惰,以便選有才的人保舉做官。

琉球國內的儒教教學從八歲開始,學校安排“通事中”一人為訓詁師,教授他們學習。

1798年(清仁宗嘉慶3年),琉球王尚溫建國學於王府北,又建鄉學三所,國中子弟由鄉學選入國學。琉球的教育體系開始確立 。

本土文學

在假名和漢字傳入琉球以前,琉球的主要文學形式是口傳文學,即口頭吟唱的歌謠。古琉球人用不同於日常會話的、抑揚頓挫並富於音樂鏇律的韻語吟唱自然萬物的盛衰過程、四季的景色、農耕、狩獵和捕魚的生活情景、部落英雄的成就,以及對想像中的祖先神及自然界神靈的信仰等等。14—15世紀期間,三弦樂器及其音樂從中國傳入琉球。以此為契機在原來古典歌謠的基礎上,由三弦伴奏演唱的“物語歌謠”由此盛行。在創作風格上,“物語歌謠”的敘事部分以及自由體長詩的體裁基本上繼承了上古古典歌謠的特點,但在歌謠所表現的具體內容上卻別具一格,具有鮮明的社會性。隨後,由於平假名和漢字的傳入,琉球人開始將以往由口頭吟唱的一部分歌謠以自由體詩歌的形式形成書面文學。而在1500年前後,琉球人開始根據三弦音樂鏇律的需要,將以往的自由詩式的歌謠和著三弦樂進行格律化,這就意味著格律短詩—琉歌的出現。而大約到了17世紀20年代以後,琉歌方才真正流行。琉歌繼稍前期的“物語歌謠”之後成為了當時琉球詩歌的主要形式。著名的琉歌歌人有吉屋鶴與恩納鍋(約生活在尚穆王時代),二人並稱為琉歌的“女流雙璧”;此外還有伊世高(惣慶親雲上忠義)、平敷屋裡之子朝敏、向受祐(玉城親方朝薰)、馬國器(與那原親方良矩)、向國珍(本部按司朝救)、向傑(東風平朝衛)等人。

漢詩

琉球漢詩,指琉球詩人用古漢語創作的詩篇。1372年,明太祖派楊載與琉球建立宗主國冊封與附屬國進貢的外交關係。1392年,明太祖令閩36姓200餘人移居琉球,專助教化,也傳播漢詩。同年起,至1879年琉球被日本吞併止,琉球陸續派遣“官生”(留學生)、“勤學”(自費生)來華學習,更重視習作漢詩,於是漢詩開始在琉球王國興起,盛極一時。琉球漢詩的內容豐富多彩,大致有攬勝紀行、即景詠物、感時述懷、懷鄉思親、念友戀人、送行留別、贈酬答對、贊中琉友誼、歌功頌德、悼亡懷古、求神降福等。著名的詩人有蔡大鼎、毛世輝、東興國、林世功等 。 

教育

琉球作為一個偏居海外而又毗鄰文化大國的小國,其文化長期落後。琉球人駕舟泛於海上,與中國、日本諸國相交往,由此獲得了一些關於教育的信息,歸國開私塾傳授影響及於民間,以至漸有興教育之意識。為了學習中國儒家傳統文化,琉球自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五月開始派遣留學人員來華學習,至清同治八年(1869年)最後四位留學生入學,近五百年間,琉球共遣留學生來華學習24批,人數81名。這些留學生通過學習,把儒學迅速的在琉球傳播開來,促進了琉球教育事業及整個社會的進步。

紀念與復國運動

首里城祭

琉球王國繪卷行列 琉球王國繪卷行列

首里城祭是日本沖繩那霸市首里城的傳統節慶活動,日期為每年的10月26日至11月4日,主要活動是舉行名為“琉球王朝繪卷行列”的化妝遊行活動,模擬琉球王國接受中國冊封的儀式。

如:2012年10月28日,日本沖繩縣在那霸市的國際大道舉行了傳統的“琉球王國繪卷行列”的化妝遊行儀式 ,通過報名和競選當選為“琉球國王”和“琉球皇后”的俊男美女,身穿傳統的琉球王朝的服裝,帶領1000多名“官宦宮女”,抬大轎迎接中國王朝派來的“冊封使”的到來。

琉球獨立運動

琉球獨立運動又稱沖繩獨立運動或者琉球復國運動,指的是沖繩及其附屬島嶼(琉球群島)脫離日本的獨立運動。琉球群島在歷史上曾經是獨立的國家,經歷過三山時代和琉球王國時代。1879年,日本兼併琉球王朝,琉球國滅亡。在1945年太平洋戰爭結束後,該議題重新提出。

詳見詞條:琉球獨立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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