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曇首

王曇首

王曇首(394年-430年),琅邪臨沂(今山東臨沂)人。東晉丞相王導曾孫,中領軍王洽之孫,司徒王珣幼子,太保王弘之弟,南朝宋重要官員、文學家。年輕時有學問和品德,被授予著作郎,不去就任。兄弟分割財物,曇首隻拿圖書而已。被徵召為琅邪王大司馬的屬員,跟從大司馬修復洛陽園陵。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王曇首(394~430),琅邪臨沂(今山東臨沂)人。東晉丞相王導曾孫,東亭侯王珣幼子。王曇首兄長是南朝宋太保王弘,自己亦是南朝宋重要官員。生於晉孝武帝太元十九年,卒於宋文帝元嘉七年,年三十七歲。幼有素尚。

王曇首初任琅邪王司馬德文的大司馬屬,並於義熙十二年(416年)隨司馬德文北伐後秦,修復在洛陽的晉帝園陵。次年(417年),劉裕自彭城率水軍攻秦,留劉義隆於彭城任徐州刺史,以王曇首為府功曹。義熙十四年(418年),劉義隆調任荊州刺史,王曇首改為擔任其長史,其時劉裕更向劉義隆說:“王曇首,沈毅有器度,宰相才也。汝每事咨之。”稱許王曇首並且要劉義隆倚仗他。

景平二年(424年),徐羨之、傅亮先後廢殺廬陵王劉義真及宋少帝劉義符,又奉迎劉義隆為帝。劉義隆懷疑徐羨之等人,不敢南下,王曇首就與到彥之及王華力勸劉義隆接受,後更率荊州州府文武嚴兵自衛,建康派來的官員都未能接近,而中兵參軍朱容子更一直在船艙外持刀守護,最終劉義隆成功登位,即宋文帝。宋文帝繼位後,以王曇首為侍中,領驍騎將軍。後遷太子詹事、侍中。

元嘉三年(426年),宋文帝先後誅除主導廢立的徐羨之、傅亮及謝晦,王曇首等人亦有出力。故此在事後宋文帝就想封賞王曇首等人,連詔命都已寫好,並想在宴會中宣布。王曇首看見詔命後說:“近日之事,釁難將成,賴陛下英明速斷,故罪人斯戮。臣等雖得仰憑天光,效其毫露,豈可因國之災,以為身幸。陛下雖欲私臣,當如直史何。”表明不因國難獲益。宋文帝無法爭辯,只得取消封賞。當時王曇首因得皇帝信任,兼管東宮及內朝事,兄王弘則以揚州刺史、錄尚書事掌握朝權。當時同錄尚書事的彭城王劉義康對此心有不甘,想任揚州刺史想得在言辭間也表現了出來。王曇首以侍中分其權任就更令劉義康不高興。王曇首因而堅求外任吳郡太守,但宋文帝不許,還說將來其兄王弘退休後就讓他繼任其職。其時王弘亦多次因病而求退,但不得允許,劉義康就曾對賓客說:“王公久疾不起,神州詎合臥治。”流露不滿之意。王曇首於是勸王弘分其府一半兵力予劉義康,終令劉義康滿意。

元嘉七年(430年),王曇首去世,享年三十七歲。宋文帝聞訊十分傷心。當時中書舍人周糾在皇帝身邊,說:“王家欲衰,賢者先殞。”文帝答:“直是我家衰耳。”可見宋文帝對王曇首的欣賞和倚重。朝廷追贈左光祿大夫,加散騎常侍。至元嘉九年又追論誅殺徐羨之等人的功勞追封 豫寧縣侯,食邑一千戶並賜諡號 。宋孝武帝時更得在劉義隆廟廷祭祀的禮遇。

個人著作

曇首著有文集二卷,(《隋書志》注及《兩唐書志》)行於世。

性格特徵

王曇首年輕已有志向,王珣死後王弘將父親家產分給諸弟管理 ,王曇首就只拿圖書。

王曇首明智並有識見和器量,喜怒不形於色,家中表現雍容,亦不好錢財和寶玉,家中婦人都不能有飾物器玩,不是俸錄應得的都不會受他人饋贈。

史籍記載

《宋書卷六十三 列傳第二十三◎王華 王曇首 殷景仁 沈演之》

王曇首,琅邪臨沂人,太保弘少弟也。幼有業尚,除著作郎,不就。兄弟分財,曇首唯取圖書而已。辟琅邪王大司馬屬,從府公修復洛陽園陵。與從弟球俱詣高祖,時謝晦在坐,高祖曰:"此君並膏粱盛德,乃能屈志戎旅。"曇首答曰:"既從神武之師,自使懦夫有立志。"晦曰:"仁者果有勇。"高祖悅。行至彭城,高祖大會戲馬台,豫坐者皆賦詩;曇首文先成,高祖覽讀,因問弘曰:"卿弟何如卿?"弘答曰:"若但如民,門戶何寄。"高祖大笑。曇首有識局智度,喜慍不見於色,閨門之內,雍雍如也。手不執金玉,婦女不得為飾玩,自非祿賜所及,一毫不受於人。

太祖為冠軍、徐州刺史,留鎮彭城,以曇首為府功曹。太祖鎮江陵,自功曹為長史,隨府轉鎮西長史。高祖甚知之,謂太祖曰:"王曇首,沈毅有器度,宰相才也。汝每事咨之。"景平中,有龍見西方,半天騰上,蔭五彩雲,京都遠近聚觀,太史奏曰:"西方有天子氣。"太祖入奉大統,上及議者皆疑不敢下,曇首與到彥之、從兄華固勸,上猶未許。曇首又固陳,並言天人符應,上乃下。率府州文武嚴兵自衛,台所遣百官眾力,不得近部伍,中兵參軍朱容子抱刀在平乘戶外,不解帶者數旬。既下在道,有黃龍出負上所乘舟,左右皆失色,上謂曇首曰:"此乃夏禹所以受天命,我何堪之。"及即位,又謂曇首曰:"非宋昌獨見,無以致此。"以曇首為侍中,尋領右衛將軍,領驍騎將軍。以朱容子為右軍將軍。誅徐羨之等,平謝晦,曇首及華之力也。

元嘉四年,車駕出北堂,嘗使三更竟開廣莫門,南台云:"應須白虎幡,銀字棨。不肯開門。尚書左丞羊玄保奏免御史中丞傅隆以下,曇首繼啟曰:"既無墨敕,又闕幡棨,雖稱上旨,不異單刺。元嘉元年、二年,雖有再開門例,此乃前事之違。今之守舊,未為非禮。但既據舊史,應有疑卻本末,曾無此狀,猶宜反咎其不請白虎幡、銀字棨,致門不時開,由尚書相承之失,亦合糾正。"上特無所問,更立科條。遷太子詹事,侍中如故。

晦平後,上欲封曇首等,會宴集,舉酒勸之,因拊御床曰:"此坐非卿兄弟,無復今日。"時封詔已成,出以示曇首,曇首曰:"近日之事,釁難將成,賴陛下英明速斷,故罪人斯戮。臣等雖得仰憑天光,效其毫露,豈可因國之災,以為身幸。陛下雖欲私臣,當如直史何?"上不能奪,故封事遂寢。

時兄弘錄尚書事,又為揚州刺史,曇首為上所親委,任兼兩宮。彭城王義康與弘並錄,意常怏怏,又欲得揚州,形於辭旨。以曇首居中,分其權任,愈不悅。曇首固乞吳郡,太祖曰:"豈有欲建大廈而遺其棟樑者哉?賢兄比屢稱疾,固辭州任,將來若相申許者,此處非卿而誰?亦何吳郡之有。"時弘久疾,屢遜位,不許。義康謂賓客曰:"王公久疾不起,神州詎合臥治。"曇首勸弘減府兵力之半以配義康,義康乃悅。

七年,卒。太祖為之慟,中書舍人周赳侍側,曰:"王家欲衰,賢者先殞。"上曰:"直是我家衰耳。"追贈左光祿大夫,加散騎常侍,詹事如故。九年,以預誅羨之等謀,追封豫寧縣侯,邑千戶,謚曰文侯。世祖即位,配饗太祖廟庭。子僧綽嗣,別有傳。少子僧虔,升明末,為尚書令。

《南史卷二十二 列傳第十二》

王曇首,太保弘之弟也。幼有素尚,兄弟分財,曇首唯取圖書而已。辟琅邪王大司馬屬。從府公修復洛陽園陵,與從弟球俱詣宋武帝,帝曰:"並膏粱世德,乃能屈志戎旅?"曇首答曰:"既從神武,自使懦夫立志。"時謝晦在坐曰:"仁者果有勇。"帝悅。及至彭城,大會戲馬台,賦詩,曇首文先成。帝問弘曰:"卿弟何如卿?"答曰:"若但如下官,門戶何寄?"帝大笑。曇首有智局,喜慍不見於色,閨門內雍雍如也。手不執金玉,婦女亦不得以為飾玩。自非祿賜,一毫不受於人。為文帝鎮西長史,武帝謂文帝曰:"曇首輔相子也,汝可每事諮之。"及文帝被迎,入奉大統,議者皆致疑,曇首與到彥之、從兄華並勸上行,上猶未許。曇首固陳,並言天人符應。上乃下,率府州文武嚴兵自衛,台所遣百官眾力不得近部伍。中兵參軍朱容子抱刀在平乘戶外,不解帶者累旬。及即位,謂曇首曰:"非宋昌獨見,無以致此。"以曇首為侍中,領驍騎將軍,容子為右軍將軍。誅徐羨之等及平謝晦,皆曇首及華力也。

元嘉四年,車駕出北堂,使三更竟開廣莫門。南台云:"應須白獸幡、銀字啟"。不肯開。尚書左丞羊玄保奏免御史中丞傅隆,旨下。曇首曰:"既無異敕,又闕幡啟,雖稱上旨,不異單刺。元嘉元年、二年,雖有再開門例,此乃前事之違。今之守舊,未為非禮。其不請白獸幡、銀字啟,致開門不時,由尚書相承之失,亦合糾正。"上特無問,更立科條。遷太子詹事,侍中如故。自謝晦平後,上欲封曇首等,會集,舉酒勸之,因拊御床曰:"此坐非卿兄弟,無復今日。"出詔以示之。曇首曰:"豈可因國之災,以為身幸。陛下雖欲私臣,當如直史何?"封事遂寢。時弘錄尚書事,又為揚州刺史。曇首為上所親委,任兼兩宮。彭城王義康與弘並錄,意常怏怏,又欲得揚州。以曇首居中分其權任,愈不悅。曇首固乞吳郡,文帝曰:"豈有欲建大廈而遣其棟樑?賢兄比屢稱疾,固辭州任,將來若相申許,此處非卿而誰?"時弘久疾,屢遜位,不許。義康謂賓客曰:"王公久疾不起,神州詎合臥臨?"曇首勸弘減府兵力之半,以配義康,乃悅。七年卒,時年三十七。文帝臨慟,嘆曰:"王詹事所疾不救,國之衰也。"中書舍人周赳侍側曰:"王家欲衰,賢者先殞。"上曰:"直是我家衰耳。"贈光祿大夫。九年,以預誅徐羨之等謀,追封豫寧縣侯,謚曰文。孝武即位,配饗文帝廟庭。子僧綽嗣。

家族成員

王僧綽,嗣子,歷任侍中、吏部尚書,為劉劭所殺。

王僧虔,幼子,通音律,知天文星相,南朝宋官至尚書令,南齊時官至侍中、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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