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道主義

狗道主義

狗道主義,是基於“人道主義”的說法,是指人類對待狗的愛護上升到“人道主義”的層次,包括不可食用狗肉、不可虐待狗,要像愛護人類一樣的愛護狗,甚至有專家建議在“動物保護法”中,規定違法食用犬、貓或者銷售犬、貓肉,將對個人處5000元以下罰款並處15日以下拘留,並責令具結悔過。

基本信息

概述

寵物狗寵物狗

“階級無往不在,中國的動物也是分階級的。”,這句話,來自著名作家沙葉新一篇雜文的開篇,那篇文章叫《中國動物各階級分析》。 現在會有更多人相信這種“動物階級論”。原因是專家建議,在“動物保護法”中,規定違法食用犬、貓或者銷售犬、貓肉,將對個人處5000元以下罰款並處15日以下拘留,並責令具結悔過。動物保護是好事,既人性,也關道德。

儘管社會在發展,人的觀念也不斷更新。“人狗共處一片藍天下”已成居住小區不可抗拒的風景線,隨著“狗道主義”的深入人心,有一族正在成為一種時尚。 但是,任何事情的發展都要有個度,在人狗共享有限的自然空間,就不能突破“以人為本”的基本底限,“狗道主義”不能高於“人道主義”,卻有著現實的意義。

現在價值多元,然而不論如何“多元”,有一個“元”總是要管著其他“元”的,這就是公序良俗。在公序良俗的框架內,誰都可以擁有最大的自由,但是公序良俗又不能允許誰腰身粗誰就可以為所欲為。誰對“狗道主義”頂禮膜拜,視狗兒若自己親兒親女,那是他自己的事,誰也管不著。誰願意與狗兒同桌吃飯,同床睡覺,同在一個浴缸內洗澡,不妨同吃同睡同洗,但那只能在自己家裡,在公共場所則不行。而在有病的家人和視為心肝寶貝的寵狗之間如何選擇,更是拷問著家庭成員的良知和道德。其實,“狗道主義”是可以講的,狗也是可以養的。問題是怎樣養狗,如何做人。

立法探討

狗道理論

狗作為人們最忠誠的朋友,人們完全有理由愛它、寵它、保護它。很多養狗的人真的很愛自己的狗狗,有很多養狗的人領著自己的狗狗散步或跑步,而且那愛意——對那狗狗的愛意溢於言表。 人們常說“貓有貓道狗有狗道”,無非就是說各人有各人的行事方法,引申到更廣大、更抽象的範圍或層次,就是說有其做事、思維的規則,也就是天有天道,地有地道,人有人道。狗之間如果沒有人的因素,也有其“狗道”:比如忠誠事主、搖尾乞憐、看家護院、強者為尊等等。

狗

立法建議

日前,《動物保護法(專家意見稿)》或《反虐待動物法(專家建議稿)》的報導見諸網路, “動物保護”以及“動物福利” “禁食貓狗肉”的提法引起一些人的關注。這應該算是社會生活的一個進步。說它是進步的原因是這樣的:人們的意識進步了,除了保護人,還要保護我們的動物朋友。

人們講保護人的權利的時候用的詞是“人道主義”,如果在人們這樣的國家還要加上“革命”兩字,叫革命的人道主義。這人道主義的含義是什麼?大意也就是人們常說的關懷人、愛護人、尊重人,做到以人為本、以人為中心罷了。如果人們關心狗,如果(純屬假設)人們制定一部《狗狗保護法》,那就是關心狗、愛護狗的法律了,那這部法律的核心應該叫“狗道主義”,應該在前言或總則里把實行“狗道主義”寫進去。

不符法理

強調人道主義精神,絕不是就一定要搞什麼“狗道主義”標準,甚至連食用貓狗肉之類的事情都觸犯法律,都要被拘留。誠然,的確有不少人吃貓狗肉,儘管不怎么受人待見,但也只是一種飲食偏好,或者說是風俗習慣。這種習慣在全世界很多地方都很盛行,韓國就把食用狗肉視為國家悠久的飲食文化。這意味著,食用貓狗肉行為甚至連道德的禁區也不算突破,又怎么可以對他們揮起刑罰大棒呢?

立法強調普遍性,就是不想讓法律成為一部分人獲得既得利益的工具。對食用貓狗肉的人施以刑罰,其實是一種剝奪與歧視。你有權利把狗貓當寵物,吃在一起睡在一塊,別人也有權利依照特定習慣來滿足口腹之慾。在社會分層的語境下,如果不去尊重這種客觀生存狀態,一味在立法上大搞狗道主義,就有些矯情了。

社會觀點

虛偽的狗道主義

狗的待遇上升到人道層次狗的待遇上升到人道層次

黑龍江省大慶市一名身穿貂皮衣服的女子乘坐公車,將寵物狗放在空座上,後來上車的乘客們見狀都很氣憤,要求女子將狗抱起讓個座,女子不理會。此時,乘務員走上前來要求該女子將狗抱起,女子不肯。乘務員再次請她讓座時,女子竟然掏出5元錢遞給乘務員,聲稱給狗買個座,並說不用找零,一些乘客見狀感覺十分屈辱,憤而中途下車。(《新京報》2006年1月15日 )
寵物狗是為人服務的,在人道主義和狗道主義發生衝突時,必須先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先人道後狗道應該是公民社會處理人與動物的基本規則。否則,喪失了人道的狗道不僅不符合社會道德的審美,更不實用,不利於維繫正常的社會倫理道德秩序。寵物不能擾民是很多國家對待寵物的底線。在國外一些國家,即使保護寵物的規定很健全,但是也不允許寵物被帶上公共汽車。

狗道和人道的界限

人道和狗道是有著明顯界限的。先輩曾經因為洋人樹起“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牌子而感到屈辱,而為此抗爭奮鬥,因為人們骨子裡認為把人放狗一同說,就是對人的貶低。可現在有的人,自己把這界限模糊了。他們稱狗狗為兒子、女兒,去飯店吃飯的時候、出門坐公交的時候,都要給他“兒子”或“女兒”一席之地的。有很多次吃飯,有的人就不忘介紹他的“兒子”或“女兒”。

動物保護主義的泛濫

自從有了人與自然和諧理念的提出,以及國人生活水準的提高,“動物世界”的推波助瀾,養犬以及豢養寵物的熱潮風靡大江南北。這本無可厚非,人與動物的和諧是人與自然和諧的關鍵步驟。如果禁食貓狗肉,那很多好這口的人可就失去這一享受了。如果再有幾個也喜歡豬、牛、羊的人,弄個什麼人大或者政協的提案,也給它來個保護,恐怕人們連豬肉、牛羊肉都不能吃了。還有,莊稼蔬菜雖然是植物,但也是有生命的,據說都能聽懂音樂呢,我們也應該保護一下,不能吃了。

狗道主義和人道主義不同.....人是有任何眼界的。狗道主義只是貶義類的標稱。
沙葉新在文章中分析說,動物也分統治階級即剝削階級,龍和鳳是動物最高的統治階級,而牛和馬則是勞工階級。不過,狗的爭議最大,是友是敵,中外評價極不一致。中國的狗一般來說都不是什麼好東西,例如用於比喻人。但西方的狗階級屬性則不一樣,柯林頓總統和狗稱兄道弟的事實,說明西方的狗不但享有充分的狗權,也享有某些人權。為此,沙葉新強調,對中國動物的各階級分析,不適合西方,是因為國情不一樣。

狗

主張對食用貓狗者拘留的立法專家,也可能就沒認清這種國情。現在,那些把貓狗當作寵物的人,都集中在條件相對較好的社會階層。他們的狗糧比人糧都貴,給狗看病的錢也比給人看病的多。有些人不僅像柯林頓那樣對狗稱兄道弟,甚至在嘴上把狗叫作兒子,在心裡看得卻比老子還重。特別是那些總強調養寵物的權利自由,卻又不顧寵物侵占別人空間與資源、損害別人的自由與權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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