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付不議

照付不議

所謂“照付不議”,是天然氣供應的國際慣例和規則,就是指在市場變化情況下,付費不得變更,用戶用氣未達到此量,仍須按此量付款;供氣方供氣未達到此量時,要對用戶作相應補償。如果用戶在年度內提取的天然氣量小於當年契約量,可以三年內進行補提。

基本信息

簡介

照付不議照付不議
“照付不議”契約在法律上有著自身豐富的法律內涵,作為國際能源銷售的通行慣例,如何平衡雙方的契約權利義務至關重要。隨著實踐的發展,“照付不議”契約呈現出靈活性、短期性的特點,強調對市場變化的回應。“照付不議”在實踐中存在著雙方權利、義務失衡、氣價定價模糊、計量標準難以確定等諸多難題,如何對上述問題進行制度完善值得深入研究。

契約

照付不議照付不議
照付不議契約是項目公司項目產品的購買者簽訂的長期銷售契約,項目產品的價格以市場價格為基礎,但往往同時規定最低價格。根據這種契約,無論項目產品的買主是否購買公司的產品,買主都有義務支付約定適量的產品貨款。項目公司一般都要求根據貸款協定的規定,將其在照付不議協定項下的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契約發展趨勢

“照付不議”契約的本質是將天然氣開發公司、管輸與銷售公司和用戶捆在一起,共同克服生產、輸配和使用的風險問題。儘管從理論上來看,有關天然氣銷售的“照付不議”契約是一個平衡雙方權利義務以達成“雙贏”局面的法律契約,但實踐操作中由於購銷雙方“信息不對稱”或對比力量懸殊,“照付不議”契約也在不斷發展中呈現出以下趨勢:

年限縮短

大多數“照付不議”契約的期限為20年到25年,且受到“照付不議”或“照運不誤”義務約束。而新的“照付不議”契約期一般小於15年,中期契約一般為5年到8年。

變更方式趨於靈活

由於能源供應與消費受到天氣政治形勢及世界經濟環境等因素影響,買賣雙方對於契約預期盈利難以準確掌握。堅持“照付不議”契約的完整性與一致性儘管可以部分減少市場風險,但難以滿足市場主體針對市場變化進行快速反應的需求,不利於企業盈利最大化的根本目標。許多能源企業對“照付不議”的完整性與一致性進行變革,強調“契約數量的選擇性”與“續約的靈活性”。

最終用戶的信用保證

照付不議照付不議
LNG進口項目的信用將有賴於最終用戶的財務能力及最終用戶、運輸方和產氣方之間的購氣“照付不議”和輸氣“照付不議”的承諾,購氣方的信用度會影響項目的可行性。因此,在“照付不議”契約的簽訂時,LNG產業鏈中的供氣方一般會要求最終用戶為長期承諾提供信用保證。

具體操作中,為平衡買賣雙方的義務,應在契約中將“照供不誤”與“照付不議”進行“捆綁簽訂”,任意一方違約(不可抗力除外)都應根據《契約法》第113條對受害方承擔完全賠償責任。以“照付不議”契約機制承諾長期用氣,對LNG下游市場的開發具有重大意義。但“照付不議”契約的簽訂需要一定的先決條件,要有需求推動的LNG下游市場,要有基於市場的合理定價機制(即氣價是根據天然氣相對於污染燃料的市場價值確定的)。因此,我國在發展LNG時應考慮採用以市場為基礎的淨值回推定價方法,為長期用氣承諾所需要的“照付不議”契約的簽訂創造條件。

國內歷史

2003年10月15日中石油西氣東輸管道公司鄭州燃氣公司簽訂國內第一份“照付不議”銷售契約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