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貨沽空

無貨沽空

無貨沽空(無貨賣空)(Naked Short Selling)是指投機者在交易市場上出售或者聲稱出售自己並不持有的商品或資產,並希望在將來以較低的價格買入同等數量的同種商品或資產的投機行為。這種行為直接導致交易市場上出現大量的或大額的賣盤,可導致市場上該商品或資產價格的大幅度下瀉,容易造成一種市面蕭條的結果。

定義

【中文表述】無貨沽空

【英文表述】Naked Short Selling

是指投資者沒有借入股票而直接在市場上賣出根本不存在的股票,在股價進一步下跌時再買回股票獲得利潤的投資手法。進行“無貨沽空”的交易者只要在交割日期前買入股票,交易即獲成功。由於“無貨沽空”賣出的是不存在的股票,量可能非常大,因此會對股價造成劇烈衝擊。

目的

如果該資產(例如股票)在將來如願下跌的話,投機者可以獲得差價的利潤。

例如,假設時下黃金價格是每盎司1200美元,某投機者相信黃金價格會很快跌至每盎司1100美元,此時投機者在不持有黃金的情況下,聲稱以每盎司1200美元的價格出售1000盎司的黃金,交易日期是一個月之後,這樣,該投機者的投資賬戶會有120萬美元的收入。一個月之後,若黃金價格順利下跌至1100美元每盎司,則投機者可用110萬美元從市場購回1000盎司的黃金,支出是110萬美元,從中賺取10萬美元的利潤。

危害

市場影響:大量的無貨沽空會導致交易市場上出現大量的賣盤,比較容易導致市場上該商品或資產的價格下跌,容易造成一種市面蕭條的效果,例如股災或小型股災。

個人影響:假如該資產的價格沒有順利下跌,而是掉頭上升,則投機者在將來需要以高價從市場上買回該資產來完成交易。假如投機者本身並沒有經濟能力去高價購買這些資產,投機者或者要借債、或者要逃債,結果都是造成金融市場的混亂,嚴重的情況下可能導致一定範圍內的金融風暴。

實例

2010年6月18日,德國突然宣布禁止股票市場無貨沽空,讓投資者出乎意料,觸發環球市場大混亂。全球股市及商品大跌,歐元大起大落,一度創下4年新低,跌穿1歐元兌1.22美元水平。

有分析人士認為,雷曼兄弟公司就是“無貨沽空”行為的受害者之一。
首先,賣空者選定一個交易活躍的公司為潛在拋空目標,例如三地上市公司博迪森或受各種不利信息影響的雷曼兄弟。
第二,隨著企業業績的高速成長和股價的快速上升,一家或幾家對沖基金聯合起來,大量的在高價拋空賣出該股票和在期權市場賣出該股票,拋空建倉後,開始僱傭小報媒體或所謂的“股評專家”等共同策劃針對該公司的負面訊息。
第三,緊接著,媒體上會突然大量湧現幾個無從考證的關於目標公司的利空負面訊息配合著某些“專家股評”的負面評論,由於投資者不明真相,紛紛拋售目標公司的股票,導致股價暴跌(博迪森,雷曼兄弟,貝爾斯登等都走過這番歷程)。目標公司的融資計畫成為泡影,雷曼兄弟,貝爾斯登們只好走向滅亡。
第四,由於股價暴跌和謠言滿天,美國證監會介入調查。由於美國上市公司對這類的監管部門的正式或非正式行為有對公眾披露的要求,此舉對股價產生更糟糕的影響。在此類訊息披露後,拋空的基金會安排美國一批專門做集體訴訟的小律師所和事先找好的小股東以目標公司發布虛假信息為由代表廣大股東起訴上市公司,並通過訴訟案的負面影響持續打壓目標公司的股價。如果目標公司最終被迫陷入破產清算的境地,這恰恰是“空頭”最樂意看到的結果,因為此時他們借入股票的成本接近於零。
“無貨沽空”會對投資者、上市公司、特定的產業(美國金融業)甚至整體經濟造成毀滅性打擊。博迪森就是正好落入了有預謀的拋空投資者設下的陷阱,走過了以上的歷程。2008年9月底,美國紐約南區聯邦法院宣布,駁回以StephanieTabor為被告方代表的針對博迪森及其高管的所有四項集體訴訟指控。此案經過兩年多的訴訟,審理終結並以博迪森及其高管勝訴。雖然勝訴,但由於“空頭”的“無貨沽空”行為,讓博迪森的股價一落千丈,已跌落到幾十美分,失去吸引機構投資者的融資功能,而操作“無貨沽空”的“空頭”們則賺得盆滿缽滿。
客觀的說,“無貨沽空”只是華爾街金融創新的一種,它也不是導致這場罕見的金融危機的唯一因素,但從危機的根源看,包括“無貨沽空”在內的過度的金融創新,確實是2008年金融危機的罪魁禍首,而“無貨沽空”行為,正是壓垮雷曼兄弟這家百年老店的最後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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