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爾納木法典

【烏爾納木法典】是迄今所知,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烏爾第三王朝(約公元前二一一三~前二00六年),創始人烏爾納木(約公元前二一一三~前二0九六年在位)建立了犟大的中央集權制度,總攬全國大權。?統一兩河流域的法律,適應奴隸制的發展和奴隸主鎮壓奴隸反抗的需要,緩和自由民內部的矛盾,他下令用蘇美文寫成了一部適用於烏爾全境的法典,這便是【烏爾納木法典】。

內容

這法典包括序言和正文29條(傳下來的只有23條)兩大部分,沒有結語,主要涉及政治、宗教和法律等方面。序言宣稱,是神授予烏爾納木統治權力,烏爾納木在人世間的行為是按照神意,確立「正義」和「社會秩序」,並列舉了他在保護貧弱、抑制豪犟等方面所採取的措施。現已發現的最早抄本大約是巴比倫時代的,但大部分已毀損,僅存幾條殘片。從破損較嚴重的法典殘片看,法典的主要內容是對奴隸制度、婚姻、家庭、繼承、刑罰等方面的規定。如:將逃亡奴隸捉回的奴隸主要給捕捉者適當的報酬;傷害他人的身世要處以酷刑並罰款;禁止行巫術;破壞他人耕地者要支付食物賠償;女奴對女主人不敬則予體罰。婦女在家庭中地位低下,如犯通姦罪則處死等等。這些條文充分表明了當時立法已採用罰金賠款等方式逐步取代同態復仇。
【烏爾納木法典】無論在內容上或形式上,都有創新之處,在西亞地區占有重要的地位,對後來兩河流域各國制定的法典影響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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