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兵

炮兵

炮兵又稱地面炮兵、野戰炮兵,是以火炮、火箭炮、反坦克飛彈和戰役戰術飛彈為基本裝備,遂行地面火力突擊任務的兵種。一般設有領導指揮機關,編有部隊、院校、科研機構。部隊通常按師(旅)、團、營、連的序列編制,主要裝備壓制火炮、反坦克火炮、反坦克飛彈和地地戰役戰術飛彈等。是陸軍的重要組成部分和主要火力突擊力量。炮兵是以火炮、火箭炮和戰役戰術飛彈為基本裝備,遂行地面火力突擊任務的兵種。它是陸軍的重要組成部分和主要火力突擊力量。具有強大的火力、較遠的射程、良好的精度和較高的機動能力,能集中、突然、連續地對地面和水面目標實施火力突擊。主要用於支援、掩護步兵和裝甲兵的戰鬥行動,並與其他兵種、軍種協同作戰,也可獨立進行火力戰鬥。炮兵具有強大的火力和較高的機動能力,能對地面、水面目標實施集中、突然、連續的火力突擊。主要用於支持步兵、坦克兵的戰鬥行動,並協同其它兵種、軍種作戰,也可獨立進行火力戰鬥。其基本任務是:摧毀敵方炮兵和指揮機構;擊毀敵坦克、艦艇和其它裝甲目標;殲滅敵方有生力量;封鎖敵方交通樞紐;破壞敵方工程設施等。

基本信息

炮兵簡介

炮兵炮兵

炮兵是以火炮火箭炮、反坦克飛彈和戰役戰術飛彈為基本裝備,一般設有領導指揮機關,編有部隊、院校、科研機構。部隊通常按師(旅)、團、營、連的序列編制,主要裝備壓制火炮、反坦克火炮、反坦克飛彈和地地戰役戰術飛彈等。

炮兵是陸軍的重要組成部分和主要火力突擊力量。具有強大的火力和較高的機動能力,能對地面、水面目標實施集中、突然、連續的火力突擊。

炮兵主要用於支持步兵、坦克兵的戰鬥行動,並協同其它兵種、 軍種作戰,也可獨立進行火力戰 斗。其基本任務是:摧毀敵方炮兵和指揮機構;擊毀敵坦克、艦艇和其它裝甲目標;殲滅敵方有生力量;封鎖敵方交通樞紐;破壞敵方工程設施等。

歷史

在中國,春秋時期就有操縱重型拋石機(炮)的士卒。宋朝,軍隊除用炮拋射石彈外,還拋射用火藥製造的火球、鐵火炮等,並把操作人員稱為炮手。元朝,軍隊中出現炮手軍、炮手萬戶府,最遲至1332年,已裝備金屬管形發射鐵彈丸的口徑為20毫米以上的火銃,從而誕生了中國最早的火炮。1409年(明永樂七年至八年)初,京軍中建立的以火炮、火槍為主要裝備的"神機營",是世界上最早的火器部隊。明成祖遠征漠北之戰,神機營配合步兵、騎兵作戰,發揮過重要作用,已成為軍隊的一個兵種。戚繼光薊鎮(今河北遷西縣西北)練兵時,編有車營和騎營,車營編官兵3100餘名、佛朗機炮256門;騎營編官兵約2700名、虎蹲炮60門。清朝, 八旗兵、 綠營兵、湘軍、淮軍都編有炮兵。清末,新軍每鎮編有1個炮標,每標轄3個營,每營轄3個隊,每隊編火炮6門。1911年辛亥革命後,南京臨時政府軍隊的步兵師編有炮兵團。20世紀30年代中期,國民黨軍隊編有炮兵旅。

在世界上,中國的火藥和火器製造技術西傳後,火炮在歐洲開始發展。14世紀,歐洲一些國家先後製造和使用火炮,雇用炮匠進行操作,用於攻守城堡。15世紀,炮兵不僅用於攻守城堡,而且用於野戰

炮兵炮兵

,從而出現野戰炮兵。16世紀,歐洲一些國家的炮兵,協同步兵、騎兵作戰,已成為一個兵種。17世紀,法國建立炮兵團,並創辦炮兵學校;瑞典也建有炮兵團,並給每個步兵團配屬兩門火炮,出現了團隊炮兵。18世紀,歐洲炮兵區分為野戰炮兵、攻城炮兵、要塞炮兵、海岸炮兵和騎兵炮兵。18世紀末至19世紀初,法國軍隊在歐洲戰場上集中使用炮兵,把它當作殺傷敵人的主要兵種之一。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出現高射炮兵迫擊炮兵,一些國家炮兵數量達到陸軍總編成的30%。戰後,出現反坦克炮兵。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反坦克炮兵和高射炮兵得到迅速發展,同時出現自行炮兵和火箭炮兵。

1944年,德國還使用飛彈襲擊英國倫敦蘇聯在衛國戰爭期間還建有炮兵旅、炮兵師、炮兵軍,戰爭後期,預備炮兵的比例大為增加,約為陸軍炮兵的

一半。20世紀50年代以後,許多國家改進炮兵組織體制,研製新式炮兵武器,以火箭、飛彈和其它新型火炮陸續裝備炮兵,使用射擊指揮自動化系統,運用新的技術偵察手段,研製包括核炮彈中子彈末端制導炮彈子母彈火箭增程彈彈底噴氣彈化學炮彈電視偵察彈在內的許多新彈種,從而出現了反應更快、射程更遠、精度更高、威力更大、自動化程度更高的新型的炮兵部隊。

分類

炮兵在歷史上有“戰爭之神”的稱號。由於各國的歷史傳統不同,炮兵包括的範圍也有差異,有的國家陸軍炮兵還包括高射炮兵。從廣義講,炮兵還包括海軍的海岸炮兵、空軍的高射炮兵。通常按隸屬關係,分為隊屬炮兵預備炮兵;按運動方式,分為摩托化炮兵(機械化炮兵)和騾馬炮兵;按裝備戰鬥性能,分為榴彈炮兵、加農炮兵、加農榴彈炮、山地炮兵、火箭炮兵、迫擊炮兵、反坦克炮兵和地地戰役戰術飛彈部隊。隊屬炮兵指集團軍以下各級合成軍隊建制內的炮兵,英、美、法等國家稱“野戰炮兵”。預備炮兵是隸屬於統帥部或軍區(方面軍)建制的炮兵,有的國家稱“最高統帥部預備隊炮兵”。摩托化炮兵是指火炮及其配套裝備用自身的動力,或用汽車、履帶車輛牽引和裝載而進行運動的炮兵。騾馬炮兵是指火炮、儀器等裝備由騾馬挽曳或馱載進行運動的炮兵。山地炮兵是以輕型加農炮、榴彈炮和迫擊炮為主要裝備,用於在山地和難以通行的大起伏地作戰的炮兵。反坦克炮兵是以反坦克武器為基本裝備,以擊毀敵坦克和裝甲車輛為基本任務的炮兵,亦稱反坦克殲擊炮兵、防坦克炮兵等。地地戰役戰術飛彈部隊是以地地戰術飛彈、反坦克飛彈和地空飛彈為基本裝備,在戰術範圍內以火力支援地面部隊作戰和掩護地面部隊對空安全的部隊。

基本任務

炮兵炮兵

炮兵的基本任務是:壓制、摧毀敵方炮兵、飛彈和指揮、控制、通信、情報系統,特別是核、化學武器;擊毀敵坦克和其他戰鬥車輛以及水面艦艇;壓制、殲滅敵方有生力量;破壞、封鎖敵方交通樞紐、機場、港口、直升機停機場、空降場、橋樑和渡口;破壞敵方工程設施、倉庫以及其他重要目標;必要時,在障礙區開闢通路。

裝備

炮兵炮兵

20世紀80年代以後,世界各國陸軍中的炮兵,編制大同小異,裝備系列不盡相同。炮兵連通常是基本火力單位,編有2個炮兵排和1個指揮排或指揮班,炮兵排裝備2~4門火炮或火箭炮。炮兵營通常由3個炮兵連和相應的指揮分隊編成。炮兵團通常由2~4個炮兵營編成;有的僅由2~3個炮兵連編成,如英軍、法軍、印軍的炮兵團;日本陸上自衛隊和英軍的陸軍編有炮兵群,相當於2~4營制炮兵團。炮兵旅通常為炮兵的最高編制單位,一般由3~7個炮兵營編成;有的由數個炮兵群編成,如日本陸上自衛隊炮兵旅由2個炮兵群共8個炮兵營編成。炮兵師為少數國家炮兵的最高編制單位,一般轄3~5個炮兵團。飛彈營(團)為地地戰役戰術飛彈部隊基本火力單位,編2~4個發射連和相應的指揮、技術保障分隊。飛彈旅由2~3個飛彈營編成。炮兵的基本裝備,美、英、法等國陸軍炮兵主要有155、175毫米加農炮,105、155、203毫米榴彈炮,110、115、227毫米火箭炮,107、120毫米迫擊炮,90毫米反坦克炮,106、120毫米無坐力炮,“長矛”、“潘興”戰術飛彈等,以及各種型號反坦克飛彈。俄羅斯等國陸軍炮兵主要有130、152、203毫米加農炮,122、152毫米榴彈炮,120、160、240毫米迫擊炮,100毫米反坦克炮,122、220毫米火箭炮,SS-21、SS-22、SS-23等戰役戰術飛彈,以及各種型號反坦克飛彈。

現代作戰對火力要求不斷提高,炮兵在陸軍中的比例日漸增大,在未來戰爭中仍將起重要作用。炮兵將進一步發展火箭、飛彈,改進裝備性能和體制編制,實現指揮、操作自動化,提高命中精度和彈頭威力,不斷提高部隊戰鬥力。

作用

炮兵是一個統稱的名詞,涵蓋數種不同的大口徑武器部隊,包括迫擊炮野戰炮。迫擊炮以高弧度發射爆炸性炮彈,對抗隱秘的小目標特別有效。野戰炮是一種長距離射程的武器,以平弧度發射它們的炮彈,基本上是利用它們的穿透能力攻擊堅硬的目標。炮兵的威力強大到足以連續猛擊最堅固的防禦工事後方的敵軍,炮兵也能夠迅速地從一個發射位置移到另一個發射位置。在一個機動式的戰爭中作戰或是躲避敵軍的火力攻擊時,這就是一個重要的性能了。

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主要兵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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