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巡檢司

澎湖巡檢司

澎湖巡檢司:澎湖最早在四千五百年前即有人居,當時可能是從台灣西南部前往從事漁撈活動的短期居民。九到十世紀時(大約中國唐末或宋初)開始有漢人定居。中國文獻對澎湖最早的記載出現於南宋,樓鑰《攻愧集》卷八十八泉州知府〈汪大猷行狀〉:乾道七年(1171年)四月,起知泉州,到郡……郡實臨海,中有沙洲數萬畝,號平湖……」文中並描述汪大猷為保護在平湖的漢人不被毗舍耶人(台灣原住民)所劫掠,在平湖造屋二百間遣將駐守。平湖與澎湖在閩南語中發音相近,學界普遍同意平湖即澎湖。由此可知中國最晚在南宋時已派兵駐守,將澎湖收為版圖元朝時,隨著移民日益增多,設定了巡檢司;17世紀時(中國明朝時期),荷蘭東印度公司兩度企圖在澎湖建立貿易根據地,但經明朝以談判和武力驅逐而離開。1661年鄭成功占領台灣之後,在澎湖設定了安撫司;清代先後設定了巡檢司、通判;日本統治時期設澎湖島廳,1897年改稱澎湖廳;戰後,就原轄地區設立了澎湖縣。

概述

元代台灣稱為“留求”,或者“琉球”。元初積極經略海外,曾派兵南征安南、占城和爪哇,兩次東征日本,對於近在咫尺的台灣,自然不能無意,故有兩次招撫台灣之舉。據《元史》留求傳記載,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冬十月,元世祖派遣楊祥、吳志斗、阮鑒等一行,攜帶詔書,出使招諭留求。次年春夏之交,他們自澎湖出發,遇到一個“山長而低者”的地方,派人登岸察看,因言語不曉,被殺死三人,遂無功而還。對於此行,他們內部意見分歧,楊祥以為到了留求,要求阮鑒、吳志斗出具“已到留求文字”,而二人則不同意。就事理推斷,此行既從澎湖出發,到達海上“山長而低者”的地方,這裡的人不曉語言,自是番人居住的地方,因而可能是台灣西海岸的某個地點。這個“山長而低者”的地方,不可能是澎湖群島的某個島嶼,因為澎湖群島僅有漢民,而無番人。

歷史

元成宗元貞三年(1279年),即大德元年,福建行省平章政事高興上奏說,今行省由福州徒治泉州,離留求很近,可隨時偵察訊息,斟酌招降或討伐,不必調動他處兵力,願意就近一試。九月間,高興派遣張浩、張進赴留求國,生擒130餘人而還。第二年正月,又將所俘留求人放回,要他們效順,但無下文。
元代兩次招撫台灣沒有結果,但在澎湖卻有建置,設立了巡檢司,隸屬於泉州府同安縣。這是大陸政府在澎湖建立正式政權機構的開始。元代澎湖巡檢司設定於何時?目前學者有不同意見,尚無定論。據元人汪大淵的《島夷志略》說:“至元間,立巡檢司。”但元代有兩次“至元”年號,一為元世祖的“至元”(1264—1294年),一為元順帝的“至元”(1335—1340年)。《島夷志略》所謂的“至元”,是指哪次“至元”而言?清代所修的台灣地方志,大都指出元代澎湖巡檢司設於元朝末年。如范鹹的《重修台灣府志》說:“至元末,置巡司。”謝金鑾的《續修台灣縣誌》說:“元之末,於澎湖設巡檢司,以隸同安。”魯鼎梅主修的《重修台灣縣誌》說:“元末置巡檢司於澎湖。”林豪原纂、薛紹元刪補的《澎湖廳志》說:“元末置巡司,屬同安縣兼轄。”清人顧祖禹的《讀史方輿紀要》福建“澎湖嶼”條也說:“至元末,置巡司於此。”若參照這些記載來看,《島夷志略》所謂的“至元”,應是指元順帝的“至元”而言,順帝的“至元”自是元末了。 元末順帝年間,汪大淵兩次附搭海船,到南洋一帶遊歷數年,在至正九年(1349年),就其親所見聞,寫成《島夷志略》一書。書中記述“琉球”說,特產有沙金、黃豆、黍子、硫黃、黃蠟、鹿、豹、麂皮等。而“貿易之貨”,有“處州磁器”之類,“海外諸國蓋由此始”,可見當時台灣與大陸之間已有貿易聯繫,大陸往來各國的商舶時常經過台灣。汪大淵曾登上極高峻的峙山,觀海潮,望日出。其所登的峙山為今日台灣何山,諸家說法不一,總之是台灣西海岸的某山。書中又記述“彭湖”說,“島分三十有六”,“泉人結茅為屋居之”,人多長壽,男女皆著布衣,地產胡麻、綠豆、山羊數萬成群。觀此光景,泉州人移居澎湖已經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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