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洲開拓團

滿洲開拓團

日本“滿洲開拓團”向中國移民始於1905年,包括農業移民、政治移民、工業移民、商業移民、文化移民等,據不完全統計,日本在侵占中國東北期間,共派遣開拓團860多個、33萬多人。2011年,黑龍江省方正縣投資約70萬元人民幣在“中日友好園林”內為“滿洲開拓團”逝者立碑遭到網民斥責。

簡介

滿洲開拓團石碑滿洲開拓團石碑

日本曾經一度想把中國東北作為它的殖民地,並把移民中國作為日本的基本國策之一。1936年5月,日本關東軍制定了所謂的“滿洲農業移民百萬戶移住計畫”,為了真正占領中國,日本向中國派來的,不光有軍隊,還有大量的移民。日本當局把日本移往中國的移民叫做“開拓團”(或者“墾殖團”)。據不完全統計,日本在侵占中國東北期間,共派遣“開拓團”860多個、33萬多人。

日本想藉此改變東北的民族構成,造成日本人在東北的人口優勢,反客為主,霸占東北。

歷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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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洲開拓團”向中國移民始於1905年,日本在日俄戰爭中打敗俄國,奪取東北南部,隨後,前台灣總督兒玉源太郎將向東北移民,作為永久占據東北的一項重要政策提了出來。日本移民政策分為“試點移民”“武裝移民”“國策移民”三個階段。從“九一八”事變到日本戰敗投降,日本在中國東北十餘年的殖民統治中,除農業移民外,還有政治移民、工業移民、商業移民、文化移民等,總人數達百萬以上。

試點移民

從1905年開始,持續到1931年九一八事變前。日本最早有組織、有計畫的試點移民是所謂的“愛川村”移民。從1913年開始,有著“勸業都督”之稱的日本“關東州”都督福島安正從山口縣玖珂郡川下村和愛岩村搜羅移民17戶,從新瀉縣弄來移民1戶,總計18戶43人移入金縣大魏家屯,從川下村和愛岩村名中各取一字,將這個移民點定名為“愛川村”。與此同時,滿鐵總裁後藤新平在滿鐵附屬地內撥出4400公頃土地租給自由移民耕種,又從滿鐵的守備退役兵中擇人試驗。從1914到1917年,共網羅退役兵34戶從事移民活動。

武裝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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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九一八”事變後到“七七”事變前,為日本向東北移民政策的第二個階段,即“武裝移民”階段。這種移民招收對象均為在鄉軍人,按軍隊形式編組,並配發武器。日本政府之所以把開拓團作為據點,是為了配合軍事侵略,構成他們的農村軍事勢力和武裝集團。

1932年2月,日本關東軍統治部制定了《日本人移民案要綱》和《屯田兵制移民案要綱》,關東軍特務部制定《關於滿洲農業移民要綱案》,提出:“農業移民,是以在鄉軍人為主體,在警備上是屯田兵制的組織,具有充分的自衛能力。”

6月,所謂“滿洲開拓之父”的東宮鐵男大尉向日本政府提出《屯墾意見書》,主張由在鄉軍人為主幹,編成吉林屯墾軍基幹隊。“九·一八”事變以後,他任吉林鐵道守備司令部顧問,來到長春,再次向關東軍作戰課長石原莞爾提出,讓武裝的復員軍人以及日本控制下的朝鮮人前往滿洲定居,在從事農業的同時,為日本關東軍提供後援,“維持當地治安,抵擋蘇聯可能的南進。”

8月,日本第63屆臨時議會通過了第一次向滿洲移民500名的方案,預算移民試驗費20.7萬日元。這種移民招收對象均為在鄉軍人,按軍隊形式編組,並配發武器。

日本向東北地區的武裝移民共有五次。參加第一次武裝移民團的493人於1932年10月北上佳木斯,改稱“佳木斯屯墾軍第一大隊”,下設4個步兵中隊,12個小隊,還有炮兵1隊、機關槍1隊。

滿洲開拓團滿洲開拓團

1933年4月,侵入偽三江省樺川縣永豐鎮屯居,後定名為“彌榮村”。1933年春,日本第64屆臨時議會通過第二次移民預算費。

7月,第二次武裝移民493人及8名幹部強入依蘭縣的七虎力,建立了名為“千振村”的移民點。

第三次武裝移民團259人於1934年10月闖入偽濱江省綏稜縣北大溝,組建“綏稜開拓組合”,後定名為“瑞穗村”。

1934年2月,謝文東在土龍山組織農民起義,打死日本移民39人。事件發生後,為了給日本移民打氣,1934年11月28日至12月6日,關東軍在長春召開了“第一次移民會議”,

西尾壽造在會議上強調日本向東北移民政策的“國策意義”。

1935年5月,日本拓務省制定《關於滿洲農業移民根本方案》,決定自1936年起,在15年內向東北移民10萬戶。

10月,日本在國內成立“滿洲移民協會”。

12月,在偽滿成立“滿洲拓殖株式會社”。

1936年2月,第四次武裝移民中的268人竄入密山縣城子河,190人竄入哈達河。

6月,第五次武裝移民正式定名為“集團移民”,共1000戶,侵入偽牡丹江省密山縣,與第四次移民定居地相毗鄰,共四地移駐,其中永安屯300戶,黑台200戶,朝陽屯300戶,信濃村200戶。

國策移民

移民核心移民核心

七七事變到日本戰敗投降,是日本向東北移民政策的最後一個階段,即“國策移民階段”。

1936年8月25日廣田弘毅內閣正式將“二十年移民百萬戶計畫”列為日本政府的七大“國策”之一;隨後,又“要求”偽滿政府將其列為三大“國策”之一。

1937年8月,關東軍將“滿洲拓殖株式會社”改組擴大為“滿洲拓殖會社”,作為日本在東北的移民活動管理機關。同時又成立以關東軍高級軍官及偽滿大臣為成員的“拓殖委員會”,作為偽滿領導移民活動的最高機關。

1939年12月,日本制定了《滿洲開拓政策基本要綱》,被日本殖民分子視為其從事移民侵略的“最高寶典”。

1940、1941年,日本又制定了推行百萬戶移民政策的《開拓團法》、《開拓協同組合法》和《開拓農場法》,合稱“開拓三法”。

為了穩定移民,日本政府決定組織一批少女前來與移民成家。1934年9月,第一批武裝移民的“大陸新娘”到達了哈爾濱。

1939年1月8日拓務,農林,文部三省聯合提出送出“大陸新娘”一百萬人計畫。同年2月日本眾議院通過了在全國各地培養“大陸新娘”的建議桉。

1940年日本政府在全國各地設定了“開拓女塾”。來自日本各地的少女經過短暫的培訓,陸續送到了中國。

據統計,截止於1945年戰敗被日本政府送到中國的日本移民達到了155萬人,其中包括27萬農業移民。 

移民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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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向東北百萬戶移民計畫的核心,是從1937年開始,20年內向東北移民百萬戶500萬人。

20年共分四期,每期5年,第一期1937-1941年,計畫移民10萬戶(甲種移民6萬戶,乙種移民4萬戶);第二期1942-1946年,移民20萬戶(甲種移民12萬戶,乙種移民8萬戶);第三期1946-1951年,移民30萬戶(甲種移民14萬戶,乙種移民16萬戶);第四期1952-1956年,移民50萬戶(甲種移民18萬戶,乙種移民22萬戶)。

其中甲種移民又稱“集團移民”,系指由日本政府予以優厚補助並直接受理的移民。乙種移民又稱“自由移民”,是指日本政府予以微薄補助、主要依靠民間實行的移民。日本採取了“分村分鄉”移民的形式,即把日本國內的一個村或鄉作為“母村”,從中分出部分農戶組成“開拓團”,移到東北後建立一個“分村”或“子村”。“分村分鄉”逐漸成為日本向東北移民的主要方式。

日本移民危害

侵占中國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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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以“維持治安”為藉口,將日本移民目的地宣布為“危險區”,將當地農民趕走了事。截至1943年,日本以這種方式逼遷中國農戶40771戶。到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時為止,日本通過偽滿政府和“滿拓”掠奪的土地高達3·9億畝,是日本國內耕地面積(600萬町步)的3·7倍。

中國勞工受奴役

眾多祖祖輩輩生活在東北大地上的中國農民被剝奪了他們賴以生存的土地,被迫給日本侵略者出賣廉價勞動力。1939年,偽三江省依蘭縣的“千振村”有日本移民348戶1160人,而充當他們佃戶和僱工的中國人有4379戶25548人,朝鮮人有360戶894人。另有許多失去土地的農民成了日本掠奪東北礦產資源的廉價勞動力。1941年,日本為掠奪珠河縣土地,以“維持治安”為名,將縣內所謂“危險地區”的600戶農民遷到鶴崗煤礦充當苦工,許多人葬身礦井。

開拓團也是受害者

雖然日本政府在1994年就已出台《中國殘留孤兒戰爭支援法》並對二戰孤進行援助,但即便是回國工作已達10年以上,每月也只能按規定領取4萬至5萬日元的養老金。這在高居世界消費水平前列的日本,根本不能夠維持最低的生活支出。據日本厚生省統計,截至2001年8月,已經有2767人被確認為“戰爭遺孤”,其中1265人判明了身份。已歸日本國永久居住的遺孤有2300多人,連帶他們的直系親屬共有9000多人回到了日本。2002年9月23日,600餘名從中國回到日本的戰爭遺孤組成原告團,在日本東京都大田區民會館舉行“殘留孤兒國家賠償訴訟原告團結成總會暨誓師大會”,正式狀告日本政府,要求日本政府就“棄民”政策作出反省和賠償。

遺留問題

日本遺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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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將日本遺孤分為兩類,即“日本籍殘留日本人”和“中國籍殘留日本人”。前者是指現在擁有日本國籍,但在1945年9月2日以前來到中國大陸並在中國大陸定居,在1945年9月2日以前就擁有日本國籍的人;或者父母在1945年9月2日以前來到中國大陸,本人在中國大陸出生定居,直到現在仍然擁有日本國籍的人。後者是指1945年9月2日以前擁有日本國籍,現在擁有中國國籍,並且在1945年9月2日以前來到中國大陸並定居在中國大陸的人;或者父母在1945年9月2日以前來到中國大陸,本人在中國大陸出生成長並定居在中國大陸,現在擁有中國國籍的。

日僑中大部分都是日本國策移民計畫的一員,目前還活著的:總人數在4000人以上,大部分都被遺棄在東北和內蒙古

殘留婦女

殘留婦女是日本開拓團民的妻子、女兒和從日本派送到滿洲的女學生和大陸新娘等。由於她們的丈夫和親人大多在戰爭中自殺,戰死,病死。大部分由於自願或因為生存進入當地人的家庭,他們就以中國大陸的東北地區為家。後來一部分輾轉回國。

回國路程

1950年日本政府對中國東北的未歸還者統計是26492人,1958年日本厚生勞動省特別調查結果顯示,中國地區的未歸還者還有22187人。

1959年日本政府公布了《關於未歸還者的特別措施法》,將那些在居留在中國的未歸還者,一律宣告為戰時死亡,取消其戶籍

日本厚生勞動省在1985年3月制定實施了一套針對日本遺孤的“身份擔保人制度”,規定即使是公費回國的日本遺孤家庭,必須徵得其日本親族的同意。然而由於各種原因,擔保人往往拒絕做“身份擔保人”。1989年,日本國會通過了《入境管理修訂法》,規定遺華日僑歸國之際,只有與日本本土人有血緣關係的嫡子才能夠被帶到日本,而那些被收養的遺華日僑的養子、繼子則被排除在外。這就等於拆散了殘留婦女在中國大陸所組成的家庭。由於十位日本殘留婦女強行回國,被扣留在日本機場,引起了日本國內民眾的注意和不滿,迫於國內壓力,1995年日本政府制定並實施了《中國殘留邦人援助法》,日本遺孤的回國事業成為日本國家的責任。

據日本厚生勞動省提供的資料,從昭和47年至平成7年(1972~1995年),赴日定居的殘留孤兒有2171人,攜帶配偶和子女人數達7801人。

爭議事件

為“滿洲開拓團”逝者立碑

方正縣為滿洲開拓團立碑方正縣為滿洲開拓團立碑

2011年,黑龍江省方正縣投資約70萬元人民幣在“中日友好園林”內為“滿洲開拓團”逝者立碑。碑上刻有通過日方提供的信息等途徑已確認身份的250名逝者。這座石碑被立於“日本人公墓”旁。公墓內埋葬了戰敗後在回國途中死亡的“開拓團”成員。

針對這一事件,中國網友認為開拓團在日本殖民過程中,不僅掠奪了中國人的大量田產,而且變成了所謂滿洲國的統治者、上等人,高度參與了日本對中國的侵略,對中國民眾的壓迫,是日本軍隊控制東北和鎮壓民眾反抗的輔助力量,可以說屬於一種半軍事化的侵略團體。儘管日本戰敗之後,開拓團的團民,尤其那些老弱婦孺,境遇很悲慘,大量死於非命,但是,就像死於中國戰場的日本士兵一樣,都是日本軍國主義造的孽,不能把賬算到中國人頭上,也無需中國人來紀念他們。眾網友把這一事件稱之為“中國式碑劇”。

而方正縣常務副縣長洪振國則稱,政府通過立碑,一方面是讓來參觀的日本人可以找到養父母的名字,另一方面也是為了方便中日後人了解真實的歷史,感受中華民族“以德報怨”的胸懷,帶著反省歷史、祈願和平的想法立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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